浅析新媒体时代下网络暴力现象
【摘要】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已从传统媒体走进网络新媒体时代。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不仅为我们提供海量的信息,也为广大网民提供了自由言论的交流平台。然而,正因如此,网络暴力现象也在新媒体时代下悄然滋生,且发展态势愈演愈烈,已经成为新媒体时代互联网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本文将结合当前网络新闻事件对网络暴力现象的危害及成因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暴力
一、网络暴力的现状概述
网络暴力发生在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络虚拟社会,它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的暴力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它是现实社会暴力行为的一种延伸。网络暴力是互联网使用者利用虚拟社会手段制造舆论,对事件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语言攻击、恶意辱骂,甚至通过“人肉搜索”暴露其隐私,从而对事件当事人现实社会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的行为[1]。
网络暴力是网民非理性的泄愤行为,是现代社会文明失范的体现。网络暴力一旦萌生,其暴力行为会伴随着事态的发展逐渐渗透到现实生活中。它通常以展开口诛笔伐、互相揭丑的方式进行,甚至用“人肉搜索”的极端行为来暴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例如2月12日,在台湾地震发生的两天后,新北市某慈善机构理事长身穿红色外套前往灾区捐款,并在废墟前合影,网友认为其身着红妆前往灾区行为不妥,便在网上对此人恶语相加,口诛笔伐,并对其进行“人肉搜索”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无奈之下当事人只得求助警方来调节此事。由此看来,网络暴力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同时,也为事件的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不利于网络秩序的维护和现实社会的和谐建设。
二、解析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发,从2010年的“我爸是李刚”到2014年的“微博直播自杀男孩”事件,再到2016年初“哈尔滨天价鱼”一事的持续发酵,到处都有网友的谩骂和声讨,为网络秩序的维护带来极大的不便。究其根底,造成网络暴力频发的原因主要为以下三点:
1、公民新闻的片面性。随着新媒体时代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自媒体博客、微博、微信的广泛使用,网民可以随时随地将自己关注或亲身经历的事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布和传播,并公开发表自己的主张见解。但是,公民新闻的传播主体是广大网民,并非具有专业媒介素养的新闻人士,其发布的消息也就具有非专业性,报道内容易主观化、片面化、碎片化。片面的新闻传播极易局限受众认知导致受众无法窥探到事件的全局,容易造成对新闻事件的片面理解,因片面理解而断章取义,从而引发不受众良情绪的产生,诱导网络暴力现象的发生。例如2015年9月轰动一时的安徽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最初,女孩通过微博发文坚称自己被讹,并在网上寻找目击证人,网上舆论将矛头纷纷指向老人及家属,对其“讹人”、“碰瓷”行为进行谴责辱骂,为该女大学生鸣冤呐喊。随后,有网友在网上发布事件的监控视频,指证女生撞人,并未“被讹”,随即此新闻事件的网上舆论立刻发生逆转,该女生又成为众矢之的,遭受网友的辱骂讨伐。
2、网络环境的匿名性。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民在发表意见时享受“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网络匿名性也诱发是网络暴力的原因之一。网络的匿名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言论不受制约,不存在责任追究的问题,没有道德和法律的制约。人们在现实的“熟人圈”所表现出的社会道德不会带到网络社会的“陌生圈”,致使部分网民也就放松了对自我的约束,使用网络时抛开了现实生活中的基本道德准则,无所顾忌的畅所欲言,甚至将现实生活中的不满情绪泄愤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中去。
3、网民的从众化心理。心理学家指出,当一个人在一种真实的或臆想的群体压力的环境下,认知通常会以多数人的行为准则为标准,进而在行为上表现出努力与之趋向一致的现象,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2]。“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己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一些网民往往因为涉世不深、理性不足、缺少对事件的的理智判断,而不知不觉的追随大多数人的意见,便出现了盲目的网络“跟风”行为。尤其是年轻的网民群体,由于心智不够成熟且思想认识过于浅显而容易出现“一边倒”的从众心理,极易受到他人的情绪感染,不觉中加入了网络暴力的暴群中去。
三、应对网络暴力的举措
网络暴力是当前社会文明失范的表现之一,它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挑战了广大社会的道德底线,引领错误的舆论导向,不利于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秩序维护。所以,应该对症下药,斩除网络暴力这颗毒瘤,为广大网民打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应对网络暴力的措施具体有:
首先,提高网民综合素质。积极提高网民整体的综合素质是使网络暴力回归理性的重要一步。一方面,教育网民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上文明,把关并约束自我言论,不对他人言语重伤,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强化自我社会道德责任感。另一方面,在公民新闻日益兴盛的“全民记者”时代,应加强网民媒介素养,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做到冷静理智看待社会问题,正确表达心理诉求,不跟风从众,不盲目泄愤,做有素养、有道德、有社会责任感的合格网民。
其次,主流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主流媒体应在网络暴力现象出现时应及时疏导网络舆情,纠正偏颇理念,扭转价值导向负面发展的局面,选择适当的途径叫停网民骂战行为,呼吁民众冷静思考,回归理性。此外,活跃于公众媒体的意见领袖也应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发布理性言论,引导网络社会中正确的舆论思潮。
最后,完善互联网法治建设。治理网络暴力现象仅靠网民自律和媒体的引导远远不够,还应积极推进互联网的法治进程,治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恶意兴风作浪危害网络公共秩序的行为严惩不贷,依靠法律手段为公众社会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绿色的用网环境。
参考文献
[1]张慧中.网络暴力第一案的思考[N].人民日报,2008-12-01
[2]郑小兰.影响他人的心理学[M].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2009;61
作者简介
董宏书(1989.06),汉族,女,黑龙江大学,新闻学硕士,研究方向:新闻传播理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