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误入传销原因、危害及对策
何 群
传销自上个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以后,在不法分子的参与下日益壮大,发展成为社会的一个久治不愈的“毒瘤”。据媒体报到,重庆破获的震惊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其参与者90%以上是在校大学生,来自十多个省市区几十所高校,共2D00多人,其中许多人中毒之深达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当前,传销组织将黑手伸向了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的比重日渐增大,给学校管理工作和同学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通过对多起大学生误入传销事件的解读,结合自己做学生工作的经验,浅谈传销的成因及对策。
一、大学生要认清传销的本质
(一)非法传销的定义及形式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通俗的理解,传销就是就是用劣质的货以次充好或干脆是虚有的什么货让你购买,当你购买后就上当了,甚至会让你血本无归乃至失去最基本的生活费用,这了摆脱这种生活状况你必须想方设法用你手里的所谓的“货”去引诱另外一个人购买,就这样,这件劣质的或根本不存在的货就以一个很高的价位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一个传一个,所以才叫传销。同时由于你很难取得一个陌生人的信任并让他去购买你的东西,你的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你的亲戚朋友,这样做的时候你就极大地伤害你的亲戚和朋友,可谓害人至深了,传销之令人痛恨可想而知。
其基本形式有: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传销活动的特征
1、传销的隐蔽性与欺骗性
传销活动主体大多是国家注册的合法公司企业,宣称从事合法的商业经营活动,给自己披以合法的“外衣”,打着招聘的旗号,在网上和各地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前来招聘的人员,或是通过中介以高薪职业或是兼职岗位为诱饵,骗取大学生的信任。现在传销组织又发展出了更为隐蔽的传销手段,通过互联网上的远程教育入网或电话联网活动,更具有欺骗性。
2、传销活动有一定的黑社会暴力色彩
传销组织对陷入其中的人员每天进行授课、通过各种活动,演讲、讲座、游戏等多种花样对新来员工进行洗脑,一步步地使一个大学生从刚开始的拒绝到默认,再到接受和沉迷、无法自拔,不断拉拢同学、朋友、亲人进入其中,发展成庞大“金字塔”。对于那些想退出的大学生,传销人员则对其进行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不能随便走动,不准看报,不准听广播,不准看电视,逼迫他们向朋友、亲人骗钱,有的甚至施以暴力或是以暴力相威胁,对大学生造成严重的身体与精神伤害。近几年,传销组织还不断拉拢邪教分子进入,更加剧了传销组织的“经济邪教色彩”。
3、非法敛财性是传销组织的根本特征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目的是牟取暴利,所以不论他们以何种名目掩饰,在发展下线时都要收取高额费用,有的参与者须以购买商品为加入条件,其商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商品实际价格,有的干脆以“加盟费”、“会员费”等直接支付现金加入。组织者与参与传销者在所谓“经营”中所获取的利润即是对购买商品的虚价部分与缴纳费用的赤裸裸的侵占与掠夺,并且,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经济来源。除了传销“金字塔”顶尖的少数人员“盈利”外,其他人员均是组织者的敛财工具,纯粹的被剥削者。
二、大学生误入传销的成因
(一)传销组织因素
第一,传销组织最大的诱惑力就是许诺“让你变为百万富翁,最慢只需一年”。他们编造的这种一夜暴富的神话说得天花乱坠又天衣无缝。这诱饵正好迎合了部分大学生急于“脱贫致富”的完美幻想。
第二,许多大学生易被传销组织提出的平等、互爱等虚拟的东西所迷惑。人都有一种被社会承认、被他人关爱的需求。在学校里,部分大学生的这种需求被忽视了。他们缺乏亲情友情的互动。而传销组织又利用这一点,让大家组成“家庭”,大家一起睡地铺,一起捡菜叶,一起分享感受,你帮我洗衣服,我为你洗脚,从而使人对传销集体产生心理依赖。此外传销链具有强大的控制力。大学生一旦进入传销链条,身份证、现金、通讯工具等都被收上去,公司天天进行“洗脑”,让他们不由得不信那些天花乱坠的说法。你讲得再荒唐,几个人在一起谈就不觉得荒唐;大家一起失败,痛苦成了大家的,这就是一种群体暗示和从众效应。一旦信了,他会反过来再作其他同学的工作。
(二)大学生自身因素
一部分大学生对传销自身抵抗力不高,主要表现:一是他们在进入校园努力学习改造客观世界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忽视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受社会转型期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有钱就是成功”的暴富心态左右了他们的价值观念;二是大学生社会阅历浅,往往急功近利,对生活的期望值较高,很容易被那些宣称能暴富的传销组织洗脑;三是法制观念淡薄,误入传销邪教的大学生,有法制观念的人就想办法报案脱身,没有法制观念的同学就认命,在被骗后,无法索回交出的钱,又想挽回损失,于是又发展下线,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三)高校管理因素
高校教育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漏洞,为非法传销组织吸纳学生参与客观上提供了可能。高校普遍实行学分制后,课堂内外的活动从原来的“以班为单位”组织管理变成现在的“同班不同学”,学生们各选各的课,各上各的课,学习和生活的自立性、自由度增加,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交流、沟通、联系相对减少,校园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减弱,一些学生被参与传销的同乡、朋友拉下水,就是最初被传销组织所谓“亲情管理”诱惑,以为能找到心灵的慰藉。
(四)社会环境因素
一是社会职能部门在校园宣传直销和非法传销相关知识不够,使大学生对传销的认识不够深入,对传销和直销的区别知之甚少:二是社会为大学生提供的就业、创业机会越来越少,渠道复杂多样,使大学生就业压力和经济压力增大,在急于工作挣钱养活自己的压力下容易受骗;三是在加大对非法传销组织和传销头目打击力度的同时,还没有相关部门和校方密切配合机制,针对参与者只
是找回就行,无法利用联动机制进一步对组织者采取重点打击行动,达到震慑违法分子,同时表达政府对大学生群体的保护;四是社会整体价值取向使大学生急于“建功立业”和摆脱经济困境的心理,使他们不能够正视现实,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特长选择适合的工作,靠脚踏实地的辛勤劳动创造未来。
三、大学生参与传销的危害性
(1)扰乱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参与的大学生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受害者中大部分都是涉世未深的孩子,有的还没毕业,他们本应该继续坐在大学课堂里把功课修完,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传销课堂里,在那个充斥着谎言和欺骗的环境里,既荒废了学业,又要遭受经济损失,更要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同时,高校为挽救深陷其中而失踪的学生要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另外,还要预防学生误入传销抽出精力和时间进行教育宣传,这些都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浪费了宝贵的教学资源。
(2)给大学生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大学生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大学生参与者违背了传统的价值观、人生观,动摇到国家人才兴国的战略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大学生本应是国家的储备人才,是兴国的基础,但由于参与传销,无法正常的成才,使人才储备极大的流失,严重扰乱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对人才的迫害,也给国家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严重危害了青年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对我们创建创新型国家不利、对于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利。
四、大学生如何抵制传销活动
(一)我们首先要有一定的自我认知能力和自觉抵制危害的意识。
面对某一新事物,要有敏感的嗅觉和观察能力,洞悉事物本质,善于思考分析,从思考中获得真知;面对谣言蛊惑,要有强烈的辨别能力,不轻信他人言,坚持自我立场,善于分清是非,从大是大非中寻找自我:面对危害要有冷静的头脑,临危不惧,有勇有谋,善于拉拢助手,从智慧中获得希望。
(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认真学习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对传销本质、形式和欺骗性、危害性、违法性的认识和了解,并对其的危害性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识别能力。
(三)加强科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确立人生在于劳动、在于奉献的正确理念,在奉献与求知中获得乐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不崇拜金钱,坚定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立足兴趣,重在发展,戒除急功近利、投机暴富的心态。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戒骄戒躁、诚实劳动,勤劳致富,自觉抵御传销歪理邪说的诱惑。
(四)加强同学间的交流与沟通,做到诚信就业。
在择业、就业过程中相互提醒,相互关心,以诚相待,诚实守信,拒绝并抵制关于传销的信息,即使被困,也不试图拉拢同学或朋友下水,而要寻找科学方法,伺机逃离或是寻求帮助。
(五)完善在校大学生寻找兼职方式,通过正规的机构以合法渠道获得,面试前让同学陪同,或是告知自己面试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准确地址,在面试时要提高警惕,确保自身安全。
(六)针对大学生在求职中被骗的实例,我们要求大学生做到:
1、积极参加学校等正规单位组织的招聘会,慎对网络信息。在认可网上信息之前,一定要认真查询招聘单位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查询是否有该单位在网上招聘的入网信息。
2、对多年不见的同学或朋友向你推荐的工作,要进行相关的筛选,应聘时不单枪匹马,要结伴而行,或是告知他人自己的行踪,以免发生意外时及时报案。
3、在求职中保持高度的警觉性,认清形势,不贪图便宜误入歧途。
4、客观上,各高校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筛选、审核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凡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随意向毕业生发布。并积极向同学们宣传有关传销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揭露其本质,提高同学们对传销的认识,增强其防范意识。
面对传销隐蔽的特性和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式,我们应当立足本职,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本着“保障安全,打击传销”的宗旨,就一定会在与非法传销的斗争中争得主动权,为自身的安全,为社会主义建设,人民安居乐业作好保驾护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