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档案馆与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

    陈忠海++常大伟

    摘 要:为回应严永官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主体的商榷意见,我们对用户、档案信息资源、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主体等概念中存在的分歧进行说明,并以对比分析的形式,阐述我们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主体的认识。认为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与用户是相互协作、共同促进的关系。指出为进一步强化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基础性地位,突出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应从四个方面加以改善:树立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与用户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共同体的观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开放档案的利用管理制度;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利用提供便利;注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平台的规模化、体系化、便利化建设。

    关键词:档案信息资源;信息资源开发;用户;档案馆;主体地位

    Abstract: In response to Yan Yongguan's discussion on the subject of archival informat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we explai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users, the archives information resources, the archives informat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the archives informat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main body. And in the form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this paper expounds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main body of the archival informat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We consider that the archives and their staff and user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rchives information resources are the relations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promotion. We should improve from four aspects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basic position of archives and their staff and to highlight the main body status of user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rchival information resources: setting up archives and their staff and users is the concept of archival informat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mmunity; Improving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open archives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structing the archival information resources adhere to the social demand as the guidance, and providing convenience for the social use; Focusing on the scale, systematization and convenience platform construction of archival informat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Keywords: Archival information resourc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resource; Users; Archives; Dominant position

    严永官通过《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与陈忠海、常大伟商榷》(下文简称《商榷》)一文,对《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质疑——兼论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下文简称《质疑》)一文中“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居于主体地位”的观点进行了商榷,并从哲学、实践、相关法律法规等角度论证了该观点并不成立。为厘清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和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各自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以促进各开发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从而更好地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有必要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各主体的地位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说明和分析。同时,借助此文对《商榷》一文提出的有关疑问进行解释。

    1 用户、档案信息资源、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主体

    在对用户的认识上,我们认为既可作广义的理解,也可作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用户概念,指包括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整体概念;狭义的用户概念,指除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而《商榷》一文认为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与用户是完全对立的两种存在,这种理解相对狭隘,也是导致其否定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居于主体地位的关键所在。相对来讲,我们更赞同将用户作广义的理解。而《质疑》一文之所以采用狭义的用户概念,主要是为了更清晰地认识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为两者的相互协作提供理论基础。这也是《质疑》一文的立意所在。

    在对档案信息资源的认识上,《商榷》一文指出,“就档案这个概念的整体而言,其保管单位只能是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即只有进入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才是真正意义上进入整个社会意识的档案,也才会得到《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障”[1]。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人为地缩小了档案的范围。其实,并不是只有进入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才是真正意义上进入整个社会意识的档案,只要能够清晰、确定地反映社会组织或个人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固化信息,都应纳入档案的范围。如果按照《商榷》一文对档案范围的理解,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必然限制在以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为平台的框架内,但这与现实并不相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用户信息意识的增强,存档行为不仅仅是一种档案机构行为,也表现为一种个人行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平台也逐渐呈现出社会化趋向。

    在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理解上,我们仍然认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是指在保证档案信息资源的可获得性和获取便利性的基础上,因用户利用需求和利用行为而引发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的获取、组织、加工和利用等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新信息、新知识或新理论生产的一种过程”[2]。《商榷》一文对此提出质疑,指出“用户的‘自身资源如何来,或说来自何处?不管是馆藏档案实体,还是网上查到的已经开放档案的电子版,就目前政策或档案开放的实际来看,用户通常直接查找利用的档案还只能是我国档案中的极小一个部分,而恰恰又是公民个人所需要的那部分档案则因受到个人隐私的保护而不能公开上网”,并指出“‘新信息、新知识或新理论产生等,则主要是依靠‘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实施的”[3]。首先,我们所认为的“自身资源”不仅指个人存档积累的档案信息资源,还指个人的知识积累、技术储备等智力资源,而非《商榷》一文认为的馆藏档案实体或开放档案的电子版;其次,“新信息、新知识或新理论产生”不但由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来实现,也由用户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来实现,如黄仁宇利用明代档案信息资源书写的《万历十五年》提出了“大历史观”的观点、冯友兰在梳理中国传统文献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和阐述中国哲学思想并形成了新的认识;最后,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作一般开发形式和高级开发形式[4]的划分,并不意味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高级形式就一定比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一般形式重要,只是两者的侧重点有所区别。而两者体现更多的是一种相互支撑而非相互竞争的关系。此外,在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档案利用”关系的认识上,《商榷》一文简单地将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档案利用”划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部分,认为用户只是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成果的纯粹受益者。我们认为,“档案利用”形式是多样的,在一定情况下也有“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内容,即用户在已有开发工具、手段和成果不能满足自身需求的情况下,会根据其自身需要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再开发和个性化利用。

    在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主体的认识上,我们认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包括档案用户,只是他们所处的地位有所不同。可以认为,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是基本服务性开发工作,而用户,特别是高级用户进行的则是深度挖掘性和高级利用性开发工作。但这并不否定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也不存在对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微词的想法。与此相反,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各主体地位的界定,不但肯定了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基础性工作,而且有助于减少社会和档案界对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创造新信息、新知识或新理论的额外期望。

    2 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地位与作用

    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无可置疑的。正如《质疑》一文中指出的,“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发挥的是档案价值转递平台的作用,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处于基础性地位”[5]。《商榷》一文提到的例证——“上海等地开展的方便人民大众利用方法的创新,按照‘就近查阅、就地出证,馆际联网、全市通办的目标,建设市与区县档案馆、档案馆与档案室、档案馆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三联动的档案远程利用服务体系。逐步推行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中增加民生档案查询和出证项目,最终实现档案远程利用服务横向连通市和区县档案馆及市级机关档案室,纵向覆盖各街镇社区档案查阅点”[6],也从实践层面证明,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发挥的是基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一般形式上的利用服务工作。

    当然,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过程中也进行高级形式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如档案编研工作等。但从《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案机构(主要是指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职能定位来看,主要是强调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如《档案法》第八条指出,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条指出,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下列工作任务:(一)收集和接收本馆管理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二)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7]。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过于强调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难免有些牵强。而从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的角度进行理解,更有助于档案馆管理职能的履行和服务职能的实现。

    《商榷》一文在对用户不能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发挥主体地位的观点进行论证时指出,“因为他们(原文指用户)还是需要接待点的档案兼职管理人员通过网络查询,检索到所需要的档案内容后向保管该档案的档案馆索取,随后出具打印文件并盖上印章才能作为办事的凭据”[8]。通过对该论述进行分析可以看到,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其实是在整理、保管档案信息资源基础上进行的利用服务工作。这也正是对《质疑》一文认为的档案馆提供基础性服务、担任档案价值转递平台的印证。

    3 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地位与作用

    关于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及其作用,我们已经在《质疑》一文中从理论推导、范式分析、模型论证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现在主要针对《商榷》一文指出的,“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主体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这一传统观点的颠覆,且这种颠覆在目前阶段并无实践基础”和“由此看来,‘长尾理论其实并不适用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领域的,即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领域不可能出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现象”[9],两个观点进行辩证。

    关于第一个观点,我们认为“目前并无实践基础”并不代表在实践基础具备的情况下,用户不能够发挥主体地位的作用,更不能将“目前并无实践基础”作为否定理论探讨的依据。导致“目前并无实践基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档案开放利用制度和相关政策的限制、档案信息资源组织程度和呈现形式的滞后等。正如《商榷》一文指出的,“从档案信息资源的拥有量上来看,只有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手中才能掌握大量、系统和源源不断的档案信息资源”[10]。拥有资源和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利用资源不是同一问题,沈志华从俄罗斯大量收集、翻译、整理和使用解密档案,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11]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用户获取相关档案信息资源的方式逐渐多样化,这将有助于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主体地位的实现。

    关于第二个观点,我们认为《商榷》一文的观点过于武断。“长尾理论”在信息生产领域同样适用,如维基百科条目的创立便是基于愿意为这部百科全书做出任何贡献的任何人,以各自的认识和需求为基础共同编辑修改的结果,条目的质量也在不断争论与完善中逐渐提高,而维基百科运作的基础也不外乎维基平台、用户参与和信息资源三个基本要素,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生产管理机构 [12] 。自由、开放的在线百科全书也是知识社会条件下用户参与、大众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的生动诠释[13]。档案信息资源作为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用户参照维基百科的有益经验,在完善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平台和充足的档案信息资源支撑下,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发挥主体地位也并非不可能。考虑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特殊性,固然不能完全否认《商榷》一文认为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领域不可能出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现象”,但不能以此为依据消极地对待社会发展给档案馆带来的机遇,更不能据此确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用户会对馆藏档案蕴含的巨大信息财富无动于衷。

    4 档案馆与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相互关系

    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与用户从事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活动,均是围绕档案信息资源展开的。而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与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关系也表现为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关系。

    《档案法》第八条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条内容的落脚点均是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过程中,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所处的基础性地位和进行的一般形式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为用户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和进行高级形式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了前提条件和资源基础。同时,用户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直接体现出现实的社会需求,实现和扩大了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也以此种形式肯定了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价值。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将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和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地位划分为基础性地位和主体性地位,既不是为了区分谁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更重要,也不是为了对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的默默付出进行否定,而是为了理清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各主体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从而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档案价值的实现和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倾注感情的档案事业的发展。

    5 总结

    根据当前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社会发展提供的机遇,我们认为,为进一步强化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基础性地位,突出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5.1 树立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与用户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共同体的观念。档案信息资源价值的实现是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和用户共同努力的结果,没有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的基础性工作也就难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聚合和优化,缺少用户的开发利用和在一定范围与不同形式的价值实现,更难以将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2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开放档案的利用管理制度。做到开放档案利用管理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防止出现在政府部门已经公开的信息在档案部门不予开放利用的情况,从而满足用户对档案信息资源利用的实效性要求。

    5.3 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利用提供便利。这里的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指非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和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鉴定和开放利用。在非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过程中,应考虑到当前用户的应用习惯和主流的信息检索技术,方便用户检索利用;在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鉴定和开放利用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信息集合的丰饶度和关联度。

    5.4 注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平台的规模化、体系化、便利化建设。针对当前不同省区、不同类型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建设中存在的相互独立、各自建设的状况,可先通过网站链接的形式将不同的信息服务平台关联起来,并逐渐向不同档案馆共同建设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3][6][8][9][10]严永官.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与陈忠海、常大伟商榷[J].档案管理,2015(06):17~19.

    [2][4][5]陈忠海,常大伟.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质疑——兼论用户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的主体地位[J].档案管理,2015(02):4~7.

    [7]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EB/OL].[2016-01-06].http://www.saac.gov.cn/xxgk/node_1605.htm.

    [11]沈志华:俄罗斯解密档案,解了多少中苏之谜?[EB/OL].(2015-12-30)[2016-01-06]. http://www.danganj.net/bbs/redirect.php?tid=61079&goto=lastpost#lastpost.

    [12]维基百科[EB/OL].[2016-01-06].https://zh.wikipedia.org/.

    [13]百度百科.维基百科[EB/OL].[2016-01-06].http://baike.baidu.com/view/12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