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公益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完善思考

    边宝奇

    摘 要 城投公司是许多城市的重要企业,主要是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的融资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融资,且承担着地方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资产投入与建设工作。目前城投公司通常掌握着当地城市大量的公益性资产,尽管多数无法直接产生效益,但是关系到当地城市的民生发展。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问题,城投公司面临极为严峻的经营环境,必须积极进行转型升级,盘活营利性资产,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上述一系列工作均需要高质量的会计核算作为保障,因此城投公司需要完善与规范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工作。本文分析城投公司会计处理实践操作,提出在公益性資产会计处理过程中遭遇的问题,总结城投公司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的具体优化策略,为城投公司的后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关键词 城投公司 公益性资产 会计处理

    一、城投公司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主要内容

    城投公司隶属于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其在建立初期就是为了通过融资完成当地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民生工程,一方面充分发挥出杠杆作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并且为当地城市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另一方面充分运用融资的功能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有效促进各项基础设施以及民生工程的建设。当下绝大多数城投公司并不是以盈利作为目的,具有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企业,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在城市建设发展上提供更多的资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在此背景下,城投公司往往拥有大量的公益性资产,比如道路、公园、桥梁等,此类资产一般无法为城投公司直接产生经济利润,与会计学中的资产定义标准有所差异,因此此类资产在会计处理中也被称为公益性资产。城投公司只有提升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水平,才能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表,为城投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正确的借鉴资料。

    二、城投公司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存在主要问题

    (一)公益性资产缺乏严格的报废流程

    城投公司的某些公益性资产在报废过程中过于随意,并没有严格的报废流程可以参考。在实践中,账上存在的资产已经报废与拆除,但是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却没有进行相应的销账,比如老旧房屋以及老旧设施拆除重建等公益性资产翻修等业务,账上存在资产,然而实际资产早就已经完成拆除,导致账实不相符。

    (二)后续支出会计处理过于随意

    城投公司的公益性资产在进行更换、大修等操作时会计处理不规范,过于随意。比如某城投公司在2018年修建某基础设施,2019年该城市对该道路进行大力的翻修以及改造,财务人员没有及时掌握替换下来的资产价值材料,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两次施工分别视作两项资产完成会计处理,对账上资产直接进行简单的相加,导致与实际资产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竣工公益性资产未及时按照规定进行结转

    公益性资产尽管多数无法为城投公司带来收益,但是城投公司却一直将公益性资产长期挂账在在建工程或者开发成本科目中,也没有进行存货或者固定资产的结转,同时无法及时根据要求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最后就会导致该公益性资产一直保持原有价值,账目不能真实反馈城投公司的公益性资产价值。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城投公司没有根据相应的规范要求落实,为满足融资需要,将资产账面价值做大做强,在报表上能够获得较高的资产总额,为融资赢得先机。

    (四)政府划拨的公益性资产欠缺入账依据

    城投公司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因此政府对城投公司有一定的扶持。比如政府会将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对于此类公益性资产,城投公司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是不进行账务处理,同时也不会在财务报表上反映出该资产的具体价值;第二是根据融资时土地抵押的评估价值,将其借记为无形资产,贷记为资本公积进行会计账务处理。从本质上看,城投公司并没有对政府划拨的土地取得实际控制权,仅仅只是作为贷款抵押而划拨来的抵押物,上述两种会计处理方式都不科学。

    (五)公益性资产初始会计计量不精确

    城投公司在最初对公益性资产进行计量时没有严格根据企业的资产形式完成整个计量工作,公益性资产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建设周期长、建设资金规模大,甚至在公益性资产完成建设后交付都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而整个漫长时间中支付的资产价格也不会是百分百,导致账上资产仅仅只是核算已经支付的部分价格,未支付的工程款与某些配套费用如监理、检测等费用均没有入账,等到支付工程款再入账时,公益性资产已经投入使用几年,与实际价值存在差异。例如某城投公司在2018年修建的公路在2019年才开始投入使用,但是在2019年都没有交付最后的资金。多样化的影响因素导致公益性资产完成支付的周期变长,时间上的差异引起了公益性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

    (六)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公益性资产初始确认不规范

    公益性项目在具体开展过程中,财政部门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运用,由本级政府资金与上级专项资金共同形成的资金一般是通过财政部门付款给施工单位。某些城投公司在具体操作中将建设项目拆分为多个子项目,根据不同的子项目进行财政资金的拨付,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对于另外资金不足的部分,就需要由城投公司通过融资途径进行解决,一个小区资产多头支付、多处入账,各单位均挂账于在建工程科目,导致资产不实;同时这也给后续的资产管理带来极大的阻碍,后续的公益性资产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的困难。

    三、城投公司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的完善建议

    (一)落实公益性资产后续管理

    城投公司公益性资产建设竣工后,通常都会在城投公司的在建工程上挂账,财政不会及时通过预算资金进行回购,部分城投公司为使财务报表数据满足融资的需求,就会将其列为总资产,然而实际上城投公司的资产变现能力极弱。因此城投公司不能只关注公益性资产建设及挂账,还需要在完成建设后及时交付给对应的单位进行运用管理,然后在实际的会计处理中根据实际管理权属转移,由相关单位对该公益性资产后续的会计处理进行计量。

    (二)公益性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规范化

    城投公司需要将公益性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规范化,不能在后续支出时进行过于随意的管理;至少每个会计周期需要对公益性资产进行年度盘点与核查,针对已经拆除或者报废的公益性资产应该及时将账面价值消除,且对已经折旧的固定资产要重新评估价值;对于已经替换、更新的公益性资产,要与工程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结合工程量清单重新核定公益性资产价值,力争做到账实相符。

    (三)构建公益性资产折旧机制

    城投公司必须构建且落实公益性资产折旧机制,结合公益性资产的特征对资产使用周期进行相应的分类,根据不同公益性资产的使用周期确定折旧年限。比如桥梁与道路等没有固定使用年限的,应该根据土地使用权年限确定折旧年限;而公园、绿化等,则通过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进行计提折旧。公益性资产由于扩建、翻修等而将使用年限延期的,需要重新对公益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确定。

    (四)建立划拨形成的公益性资产备查账制度

    政府划拨的以抵押为目的的土地在进行资产计量时,可以通过备查账登记为主,不应使用为融资抵押而评估的金额做账;由于土地使用权并不是由城投公司直接掌控,也能够由城投公司出让与转让,所以可以建立备查账制度,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说明,一旦被用于公益性资产中,及时在台账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公益性资产初始入账规则统一化

    城投公司在对公益性资产进行计量时,应该根据企业资产方式进行初始计量;也就是当交付投入运用时需要以合同作为基础,与工程部门进行联合计算,确定公益性资产的入账价值。

    (六)规范不同资金源头的公益性资产初始确认

    针对不同资金源头的公益性资产,需要从最初就改变多头拨付的情形,将财政拨付的资金统一交由城投公司设立的专项账户进行统筹管理,直接规范不同资金源头的公益性资产初始确认。而且该方法还可以使公益性资产会计核算过程更加简易化,提升會计处理效率,为城投公司公益性资产会计处理质量的提升提供保障。

    (作者单位为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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