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同求异,方可创新

    李云飞 杨蒙

    中图分类号 K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21)02-0003-06

    采访时间:2020年11月

    采访地点:暨南大学

    采访记录及文字整理:暨南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杨蒙

    问:李老师您好!很高兴您能接受此次访谈。请问,您是如何走上历史研习这条道路的?可以跟我们分享您的求学经历吗?

    答:跟大多数历史学者不一样,我不是通过高考录取和院校专业填报这条途径走上历史研习之路的。我出生在晋东南的一个小山村,是典型的山里娃。1990年,我从乡镇初中毕业之后,没有报考县城的高中,而是报考了沁县师范学校,即设在县城的一所中等师范学校。当时初中优秀毕业生报考中等师范学校或其他中等专科学校的现象很普遍,甚至可以说这是绝大多数乡镇中学优秀初中毕业生的首选。在沁县师范学校,虽然课程内容相对轻松,课外社团活动丰富多彩,但是我从二年级开始逐渐产生了一点隐忧,萌生了一丝理想。昔日初中的一些同学在升入高中后正为大学梦想而奋力拼搏,我感觉到自己不能等着去乡村小学教书。比我高两三届的中师生中,也有极个别人通过自学和参加高考,进入大专学习;或者以中师保送生的方式,通过高考之外的途径,进入山西师范大学学习。这在我心中燃起了理想之火。

    最重要的是,我当时遇到了一位好老师的点拨和熏陶。他名叫刘绪昌,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山东省郓城县张营乡小民屯村人。我至今记得这个地名,因为写过很多信。他的数学天赋和数学思维深深吸引了我。他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师德师风更令我们全班至今敬佩不已。20世纪50年代他就在北京大学数学系学习,只是因身体原因无奈休学,而后又因其他原因未再复学,遗憾没有拿到北京大学的毕业证。后来他成为当地县城中学的民办教师,到80年代才被招聘到我们晋东南小县城的师范学校,成为一名公办教师。在中师读书期间,我常常借交作业的机会去他家,听他讲数学的历史和数学家们的故事,也为他的命运多舛和不幸际遇而扼腕叹息。他总是以“文革”期间一些有志青年默默准备和等待高考的恢复为例,提醒和鼓励我应该看得更长远些,加强学习,特别是课外自学,争取将来有机会接受更好、更高的教育。他还给我讲过一些北京大学的故事,不过我只是默默地听着,最多只有羡慕,谈不上向往,因为那时的我根本没有任何“向往”北京大学的条件。不过,刘老师在我心中种下了一粒种子,是改变我命运的恩师。

    1993年在我毕业前,沁县师范学校得到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可以选派两名保送生到山西师范大学学习,毕业后定向回中師,补充短缺的师资。沁县师范学校那时缺政治和历史教师,当年就通过两轮选拔考试,一轮在沁县师范学校内举行,另一轮在临汾,由山西师范大学组织,从两百多名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了两名进入山西师范大学读书。非常非常幸运,我成为其中的一名。而且,由于我中师时在图书馆借书看过一点有关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书,相比于政治,对历史的兴趣更浓一点,就报了其中的历史专业。就这样,一个喜欢数理化的我,成为一名历史学本科生。能读大学,就已经是上苍开恩了,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喜欢历史!

    进入山西师范大学后,我和其他中师保送生一样,因为中师不学英语,初中学的英语也忘得差不多了,所以把比较多的精力用在英语学习上,以便赶得上从高中考上来的同学。一学年下来,我成了班里第一个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人,一个学期后又第一个通过六级考试。这点小小的进步培养起了我学习外语的信心和热情。也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我本科毕业前报考了南开大学世界古代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并在1997年9月幸运地成为南开大学历史学系王敦书先生的学生。就这样,我算是踏上了研习世界史的道路。

    问:王敦书先生是我们国内世界古代史的名家之一,曾经担任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会世界古代史专业委员会的理事长。师从王敦书先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能否谈谈您对王先生的印象?

    能够跟随王先生学习古希腊罗马史,是开心而幸运的。王先生家学渊源深厚,国学功底扎实,外语极为出色。他讲课热情澎湃,绘声绘色,妙语连珠,中西名言佳句信手拈来,互解互证,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特别是他在课堂上对司马迁和希罗多德的比较分析,至今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把我领入了希腊罗马史的学习乐园。不过,我自己一方面文史基础不够扎实,另一方面还喜欢打篮球,因此没少受王先生的批评。正是先生的批评,才没有让我放松学业。

    在南开大学除了王先生之外,还有一批老师对我影响很大。比如教授我们专业外语的黎国彬先生。他每次都是一字一句地仔细修改我们的翻译作业,给我们树立严谨学风的典范。那时,南开大学历史学系的世界古代中世纪史教研室在主楼西北侧的小平房有一间教研室,那里有王先生和其他老师复印的很多外文图书资料。平常我们几个硕士生就在那里一起看书学习、谈天说地。教研室的陈志强老师、哈全安老师和王以欣老师经常在课后光临,与我们几位硕士生聊天攀谈。现在想来,这甚至是比上课还有效的“小灶”“大餐”。

    问:我了解到,您的硕士毕业论文讨论的是古罗马农业奴隶制的问题。您是出于什么考虑选择这一论题的?

    答:奴隶制曾经是我们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的热点问题。奴隶制问题,关乎古希腊罗马的社会性质,而其消亡则与古典时代的终结和欧洲的封建化过程密切相关,因此老一辈史学家围绕奴隶制的兴起、比重、影响和衰落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不过,到20世纪90年代,相关讨论已经降温,甚至冷落下来。我选择学习古罗马的奴隶制,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罗马史就是一部战争史,罗马共和国就是一部战争机器,这对喜欢军事史的我特别有吸引力。另一方面,我来自农村,对农业问题比较感兴趣,而罗马农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发达的奴隶制庄园经济。虽然这篇硕士论文在文献使用、观点提炼方面都有不少欠缺,但在撰写这篇论文的过程中,我对自由民、奴隶、隶农、农奴等概念及其相关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问:从南开大学毕业之后,您考入北京大学跟随马克垚老师攻读欧洲中世纪史的博士学位。从古罗马史转向欧洲中世纪史,时空跨度还是不小的,您是怎样考虑的?

    答:当时,我决定报考北京大学,的确是经过了一番考虑的。一方面,我当时做出这个选择,并不意味着放弃思考罗马的奴隶制。恰恰相反,我在学习和思考罗马帝国晚期奴隶制衰落的原因时,已经逐渐感觉到应该从奴隶、隶农、农奴、佃农、自由民等多种劳动力的并存互补和互动消长中加以解释,而不同类型劳动力的并存消长正是罗马帝国晚期和中世纪早期的重要特征。北京大学马克垚老师的名著《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核心内容就在于阐释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因此,我报考马老师的博士生,最初是想延长考察的时段,把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和中世纪早期的隶农制、农奴制等问题关联起来探讨。

    另一方面,这一选择也与前述刘绪昌老师对我的影响有关。我在中师阶段就受到刘老师的影响,对北京大学有了朦朦胧胧的认识和虚无缥缈的幻象。在快要从南开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才有了报考北京大学的机会。我考入北京大学读博的时候,用北京大学的信纸给刘老师写了报喜的信。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他在回信中谈到自己泪落信纸的激动心情。我本来应该是一名乡村小学教师,竟然能够实现刘老师对我的栽培和寄托,最终进入刘老师魂牵梦萦的北京大学,把他抱憾的梦想变成现实。若不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有无神论支撑,我大概会相信这是命运。

    问:您和刘老师的师生情谊,真可谓一段佳话。马克垚老师是国内世界中世纪史的著名学者和资深专家,您能否谈谈跟马老师学习是怎样一种体验?

    答:我2000年考入北京大學的时候,马老师68岁,这是他最后一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我很幸运地赶上了马老师培养博士生的末班车,成为他的关门弟子。那时,我主要的课程已经是由朱孝远、彭小瑜和黄春高几位老师讲授了。不过,马老师给我上一门“中西古代社会比较研究”课程,主要是布置国外重要论著的相关章节。待我阅读完相关论著之后,每两周到马老师家里汇报一次,听马老师点评并导读下一次的内容。大概形成了一种习惯,读博的3年,马先生的家就是教室,学习则是自主式的“小灶”,即我根据自己的研习兴趣,结合先生推荐的书目,自主读书,每隔两周左右到先生家里汇报,或者有时与谢丰斋和蔺志强两位师兄一起去汇报。由于学术史的素养不足,我每每读到一些“新”观点就兴奋不已地打电话给先生,急于展示自己的读书收益。先生总是先耐心听完我的汇报,然后给我过热的头脑降降温,因为那些“新”观点绝大多数属于老观点或老观点的翻新,少数有新意的观点也往往剑走偏锋,难以服人。马先生以深厚的学术功底给我泼的一盆盆冷水,是我不断加强自己学术史修养、逐渐提高自己学术鉴别力的营养剂。除了传授治学的方法外,马先生还以他宽厚的胸怀、平和的性格、高远的境界给了我示范,让我终身受益。他很少批评学生,最多只是温和的提醒或委婉的劝导。所以,做马老师的学生,最深的印象就是,必须学会从马老师温和委婉的话语中参悟出严厉的批评来,然后积极改进。马老师这种看似“自由放任”的培养方式,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有利于树立我们晚辈学子的信心和自主探索的精神,对我现在培养研究生的方式也有不小的影响。

    问:您2003年从北京大学毕业时博士论文的题目是“13世纪英格兰领主经济研究”,到2014年该成果才在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名为《中古英国庄园制度和乡村社会研究》。能否谈谈您对这一成果不断修改提高的历程以及它的主要贡献?

    答:我的博士论文主要研究的是13世纪英格兰的领地经济,具体来说就是领地管理的方式(出租还是自营)、庄园管理组织(总管、管家、庄头等)、庄园的劳动力构成及其变化(临时雇工、长工和农奴劳役)、领主自营地农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庄园法庭的运作、庄园与村社的关系、领主在庄园的收入、消费和投资等问题。论文在史料挖掘和利用上,倒是做了一些工作,还算是扎实。但是,在毕业答辩的时候,答辩委员会的刘新成老师、黄春高老师等都提出,我对领主经济的理论概括和解释还不够。2003年毕业并应聘到暨南大学文学院历史学系工作以后,我就按照答辩委员会的建议,加强了自己的理论学习,好好看了一些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的论著,对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有关奴隶制、农奴制等强迫劳动制度的理论观点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辨析,对博士论文进行了一些理论提升。在此基础上,我也发表了一些学术论文。这里给你举三个例子吧。

    第一个例子是发表于《历史研究》2007年第6期的论文,文章名是《分歧、焦点与出路:农奴制的政治经济学》。在分析各家理论观点之后,我提出应该将世界历史上各个国家或地区农奴制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观点加以解释。

    第二个例子是发表于《世界历史》2007年第5期的论文,文章名是《中世纪英格兰农奴制探微——以黑死病前的劳役限定和折算为视角》。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在英国经济史中,随着地租形态从农奴的劳役地租到佃农的货币地租转变,农奴逐渐摆脱不自由的身份,地位上升,这是农奴制瓦解和雇佣劳动制度产生的前提。不过,农奴劳役的限定和货币折算在经济上是不是一定对农奴有利?我在英格兰黑死病前的一个庄园的账簿中发现,情况要更复杂。对劳役折算方法、折算价格、不同季节和不同户等劳役的折算比率的统计分析表明,劳役折算主要是对领主有利,对占有土地较多的上层农户有利,对其他农户则意味着更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经济强制(货币地租)很多时候比超经济强制(劳役地租)更严酷。这一结论,应该说有利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超经济强制学说。

    第三个例子是发表于《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的论文,文章名是《理论运用的时代错位——杜能的经济圈境理论与中世纪英格兰领主经济》。国外学界近来有一种“商业化派”,他们利用现代经济学的概念和理论,尤其是约翰·海因里希·冯·杜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ünen,1783—1850年)的“经济圈境理论”,来解释中世纪英格兰经济中的商品化现象,对商品化程度的评价呈现越来越高的趋势。该派学者有个核心的观点或者说逻辑,即越是靠近城市,商品化程度越高。但是,我发现中世纪领主经济与此存在悖论:在靠近城市的庄园上,领主直接消费农畜产品,因此商品化程度低;在远离城市的偏僻庄园上,领主很少光临,而是安排将农畜产品卖掉,将其货币收入送交城中府邸。在这里,冯·杜能的理论假设就与历史事实脱节了。那么,究竟是理论错了,还是历史事实错了?我挖掘了这一悖论背后的根源:中世纪英格兰领主经济不符合冯·杜能经济圈境理论隐含的前提条件,因此将该理论用于英格兰领主经济存在时代错乱。这提醒我们,在利用现代经济学理论解释古代经济的时候,应当保持审慎态度。

    上述理论思考,是我在博士毕业论文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听取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不断学习相关理论的结果。我把这些成果增补到2003年的博士论文中,在2014年才作为专著出版。这是我的第一本专著,也是我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专著。我的一点体会是,博士毕业论文只是博士生短时间内集中学习的阶段性成果,不一定要急着出版,而是应该不急不躁,花时间打磨和提高。

    问:您在中世纪英格兰经济史领域的这些成果都相当扎实,很有创见,而且学界对您的这些成果有了相当程度的认可。但是,您现在主要的研究方向是加洛林帝国史,尤其是该帝国的政治史和政治制度史。您为何改变原有的研究领域,跨越时空,从英格兰转向欧洲大陆,从13世纪提前到9世纪?

    答:这一转变对我来说的确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

    在毕业后修改博士论文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在国内从事中世纪经济史研究面临的困境和瓶颈。拿中世纪英格兰的经济史来说,史料是相当分散、零碎的,大多是一个领地、一个主教区、一所修道院甚至是个别庄园的账簿、地产调查清册、法庭卷宗,一个村庄的村规民约等。研究方法主要是对这些史料的统计分析。研究的趋势,尤其是英国学术界的研究趋势,是越来越微观化,这是分散零碎的史料决定的。要想做得扎实,就必须下沉到某个庄园、某个村庄,或者至少是某个领主地产这样的层面,这就必然是微观或个案的研究。但是,我们作为他们视野中的外国人,研究英格兰中世纪某个郡下的某个百户区、某个百户区下的某个庄园或村庄,其学理意义何在?它对于我们理解历史和中西文明比较互鉴的价值是什么?过于微观和碎片化的研究,很容易丧失宏观的视野和理论的意义,窥斑而不见豹,见木而不知林,这种研究具有明显的弊病。但是,我们如果不做微观的研究,又很难做宏观的概括,或者说,在宏观概括的时候就只能摘引国外学者的研究论著和统计数据,为己所用,最多只是举个史料中的例子作为佐证。这种研究虽然对国内民众理解欧洲中世纪史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很难与国外学界接轨,很难得到国外学界的认同。实际上,我自己的研究,除了上述有关劳役折算、领主经济商品化等问题的论文外,其他的研究内容也存在这里说的困境和弊病。这困扰了我很长时间,让我彷徨、徘徊,犹豫是不是要把这种经济史研究作为我终生的事业。

    促使我改变研究方向的另一原因是,拉丁语学习的进步、对核心史料的收集和对研究方向的摸索。从博士毕业的时候起,彭小瑜和李隆國老师就提醒我,应该继续加强拉丁语学习。尤其是彭老师,在2003年底的一次电话中提醒我,如果不学好拉丁语,未来,甚至是在5年到10年内,就会被新一代年轻学者挤出第一方阵。在彭老师的劝导下,我开始在后来的几年中自学拉丁语,在2005—2006年又每星期去中山大学哲学系,跟随梅谦利老师学习拉丁语。两三年下来,我感觉取得了一点进步。随后,我首先想到的是研究中世纪英格兰的法制史。我在研习庄园制度的时候,曾经考察过庄园法庭,而庄园法庭是中世纪英格兰司法体系中的一部分,因此转向学习法制史,我有点基础。中世纪英格兰留下了各种法庭的大量卷宗,史料比较丰富。再者,国内法学界从事英国普通法研究的学者,总体来说更侧重法理的阐发,因此我们历史学领域的学者介入法制史研究,还能发挥我们在史料利用方面的优势。基于这样的考量,我2008年和我的师兄蔺志强一起,申请并获批了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世纪英格兰的王权与地方社会治理”。为了完成这一项目,我大费周折,推荐暨南大学图书馆购买了英国塞尔登学会(Seldon Society)出版的全套120多种法制史文献。利用这些文献,我对13世纪英格兰的巡回法庭做了一些考察,也发表了两篇文章,即《从高效到超载:中世纪英格兰巡回法庭的兴衰》(《世界历史》2012年第4期)和《中世纪英格兰巡回法庭的运作机制探析》(《暨南学报》2012年第7期)。

    不过,促使我转向加洛林帝国史研究的直接原因是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在剑桥大学历史系访学期间对查理曼《庄园敕令》的探究。那一年中,我花费了大概2/3的宝贵时间,上了4门拉丁语课程,以进一步提高阅读拉丁文献的能力。同时,为了比较中世纪盛期英格兰的庄园制度与欧洲大陆庄园制度的异同,我开始研读8世纪末期查理曼发布的《庄园敕令》。这一探究后来形成一篇文章《查理曼〈庄园敕令〉探析》,发表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世界古代史教研室主编的《多元视角下的封建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上。注释和探析这一著名的法令,需要结合年代记、传记、封赐状书等其他文献,这促使我扩大阅读面。很快,我就被加洛林王朝留下来的各种文献吸引住了。这种吸引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这一时期大量的文献都没有英译文,更不用说中译文了,这恰恰能够体现出学习拉丁语的好处。其二,我们有关欧洲中世纪史的许多核心概念和论题,比如封建化、封君封臣制度、加洛林文艺复兴等,都是从中世纪早期欧洲大陆的历史发展中总结出来的。但是,在齐思和、朱寰、马克垚等老一辈学者之后,研究欧洲中世纪早期史的学者很少。这一时期很多重要文献,比如年代记、法律法令、传记、封赐状书,除陈文海、李隆国等少数几位学者外,很少有人研究。其三,国内从事欧洲中世纪史研究的学者,包括我自己,主要集中在研究英国中世纪史,而且集中在研究英国中世纪盛期和晚期以及向近代早期的转型问题上。这更凸显了研究中世纪早期(大约公元500—1000年)欧洲大陆历史的重要性。

    基于这些考虑,我实际从2010年在剑桥访学期间就逐渐转到了对加洛林王朝史的研究。在回国之后,一边整理和阅读访学期间收集的文献资料,一边自学法语和德语,因为法德两国学者在加洛林王朝史研究上有大量的论著,是我们无法绕开的。随着语言学习和文献阅读的逐渐拓展,我的研习就慢慢从中世纪盛期的英国史转到了中世纪早期欧洲大陆的历史。为了推动国内学界对这一领域的重视和研究,我于2013年11月23—24日举办了“史料研读与学术梳理:欧洲中世纪早期史学术研讨会”。会议取这个名称,是因为推进欧洲中世纪早期史的研究,当务之急在于仔细研读核心史料,系统梳理国外学界的学术成果。可喜的是,事实上很多同辈学人都注意到了国内欧洲中世纪史领域上述发展不均衡的状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中世纪早期欧洲大陆的历史,着实令人欣慰。

    问:您在转向中世纪早期史研究之后,已经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了两篇文章。您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两篇文章?

    答:关于欧洲中世纪从早期向盛期的转变,或者说关于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有一种影响比较大的观点,称为“封建革命”论,认为封建社会是从加洛林帝国解体和维京人侵扰的混乱、动荡和剧变中产生的。与此针锋相对,另外一些学者主张封建社会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可以称之为“封建渐变”论。还有的学者认为,有关暴力现象、农奴制、武士、私人法庭等的描述体现了文本的主要写作者——教会人士的末世观念,暴力泛滥只是一种文本现象,而非真实的社会现实。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封建表象”论。我在《自愿委身与十一世纪法国底层社会的依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0期)的论文中梳理了相关的争论,并结合11世纪圣马丁修道院保留下来的有关其奴仆的文书,对这些争论做了辨析。圣马丁修道院的文书表明,奴仆的数量和自由民委身的现象的确在增加,农奴制在扩张,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封建革命”论的描述。但是,表达虔诚的宗教情感、占有修道院的房产或土地、嫁娶修道院的奴仆等构成了自由人委身为奴的主要原因。随着修道院精神感召力的增强,民众为灵魂救赎向修道院捐赠土地。地产日增的修道院需要更多的依附者提供劳力,而土地等资产的增加也日益强烈地吸引着普通农户的归附。因此,奴仆增加主要不是修道院暴力强制的结果,而与地权的流转关系更密切。“封建革命”论所说的暴力泛滥难以成立。“封建渐变”论虽然合理地否定了“封建革命”论所说的农奴制发展的突变性,但他们主要依据的是工匠、管家等实际地位较高的奴仆,因此高估了奴仆委身的“自愿”性质。此外,以圣马丁修道院文书中的信息来判断,冈绍夫狭义的封建主义概念无法涵盖整个社会的依附关系,而布洛赫虽然重视农奴对领主的委身,但是他认为这种下层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本质上不同于上层社会的封君封臣关系,则言过其实。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圣伯丁修道院的丰富文书来检验有关封建革命的宏观理论和冈绍夫、布洛赫等史学名家的论断。

    你说的另一篇文章《钦差巡察与查理曼的帝国治理》是有关查理曼统治时期所确立的钦差巡察制度的(《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查理曼在缔造了加洛林帝国之后,在治理该帝国的过程中,把派遣钦差巡察各地作为一项主要的制度。但是,国外学界最近几十年从不同视角否定或低估钦差巡察制度的重要性。有的学者从时間上加以限定,强调钦差巡察是公元800年查理曼加冕称帝的结果;有的学者从空间上加以限定,强调钦差巡察仅施行于法兰克王国的核心地区;有的学者从钦差的人选上加以限定,强调钦差多为其巡察区内的显贵;还有的学者从功能上加以限定,强调地方显贵在担任钦差中的获益。针对这种趋势,我利用查理曼发布的相关条令、年代记、信函等史料,讨论了钦差巡察制度的确立过程和原因、钦差的选任、巡察的运作和功能等问题。据史料来看,钦差巡察拓展到了帝国核心区之外的分王国和边疆区;地方显贵和宫廷仆从都是钦差的重要来源;虽然钦差们很少严惩伯爵等地方显贵,但巡察无疑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控,强化了地方显贵的义务,纠正了一些显贵的失职、渎职行为。我还详细考察了两则个案,具体展现了钦差纠正边疆弊病和解决地方冲突的实例。可以说,查理曼的钦差巡察制度是疆土大幅扩张、亲自巡行减少、帝国趋于和平三种因素叠加作用的必然结果。这也体现了大国治理中巡察制度的普遍性和必要性。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在转向研习加洛林王朝史之后,首先想到讨论钦差巡察问题,实际也是受以前研究英格兰巡回法庭的影响。

    问:世界史的研究领域中,外国学者因语言隔阂小、史料获取方便、史学理论相对成熟,相关问题研究往往先行一步,导致中国学者在进行相关问题研究的学术创新上颇具挑战。请您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谈一谈在论题创新和论文写作上的心得和门径。

    这个问题很大,很多史学名家已有专门论述。我作为一个中青年学者,还在不断摸索和学习中,对治学还没有什么方法论的总结和思考。不过,我可以谈三点体会,跟大家分享。

    第一,要扎扎实实研读和挖掘史料。史料读得多了,理解得深了,文章才能落到实处。我那篇有关英格兰劳役折算的文章,核心内容是对一个庄园文字叙述式劳役账的直接统计。我对“封建革命”论的检验,也主要是以奴仆委身的具体文书展开的。理论辨析只有立足史料,立足于自己对史料的研读和挖掘,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国外学者的研究论断和统计结果,才能有一点说服力较强的独立阐释,避免被国外已有的研究牵着鼻子走。

    第二,要坚持“存同求异”的原则。别人已经阐释的观点,特别是学界已有共识的东西,最多作为背景简单提及就行,是为“存同”。文章的重点和核心,一定要围绕着与已有认识不同的观点来展开,是为“求异”。只有在观点和观点、史实和观点的相异之处,才能挖掘出新意来。梳理学术论著的时候,一定要对学者们存在分歧、争论不休的地方高度敏感,要努力抓住分歧的焦点,思考分歧的根源,探求破解之道。在研读史料的时候,一定要对史料与现代学者理论观点不相符合的地方高度敏感。以确凿无疑的史料去检验、修正或发展已有的理论观点,解决史料与理论之间的悖论,是有效的创新法宝。比如,前边我们谈到的,按照冯·杜能的模型,离城市越近,商品化程度应该越高,但是领主地产越是靠近城市,农畜产品直接消费的比率反而越高,商品化更低。这就是一个事实和理论之间的悖论。化解这种悖论,很可能就会有创新:要么是对史实有新的解释,要么是对理论有新的修正。

    第三,文章初稿写出来之后,要有“放一放”“养一养”的耐心和武侠小说中周伯通左手右手互搏的自我批判之心。文稿写出来,难免有细节错漏或史料短缺。“放一放”“养一养”之后,随着阅读文献的拓展,作者往往能够自己发现文章的错漏,或者找到急缺的史料,这样就可以使文章更加可靠。另外,文稿写出来后,一定要转换思维,站在读者的立场上,对“作者”挑刺、质疑、批评。经过这个左手右手互搏、自我批判、自我修正的过程,文章质量会有很大提升。一篇好的文章,作者在发表5年、10年之后重读它,依然会有“孤芳自赏”的、美滋滋的感觉。这大概也就是治学的乐趣和幸福所在。

    感谢您接受访谈!

    【责任编辑:王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