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纵向运动能否跳跃
杨秀茹+桑毓域
摘 要:本文针对吴品才教授的专著《文件纵横运动论》第五章第四节中有关“文件纵向运动”是否会有文件跳跃的相关论述,进行了评述和分析。从文件现行价值的理解、参考价值的发挥和口述档案的实质三个方面论述出结论,认为文件运动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存在跳跃现象。
关键词:文件纵向运动;文件跳跃;现行价值;参考价值;口述档案
文件是伴随着社会活动的开展而直接产生的,是真实的历史记录。一般来说,文件会经过设计制作形成阶段、现行阶段、暂存阶段、历史阶段的运动。何嘉荪教授认为这只是文件运动的一般规律,在特殊情况下,文件会跳过其中的某一个或多个阶段,直接进入下一个阶段,并将其称为“文件运动的跳跃形式”。吴品才教授则将文件运动分为文件的横向运动与纵向运动,并认为文件纵向的四阶段运动是普遍的规律,不存在何教授所说的特殊现象。如果文件一经制作形成未发挥现行作用就作为历史记录,是绝对不可能的,否则便是捏造档案。然而笔者认为,吴品才教授在专著《文件纵横运动论》第五章第四节中的相关论述是值得商榷的,下面进行一一分析。
1 文件的现行价值是文件内容的现行价值
何嘉荪教授在《论文件运动的特殊形式》中举例“如《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在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的常委会、全体委员会、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中,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应短期保存”。[1]何教授认为,这些文件由于对今后的工作具有参考价值,跳过第二阶段直接进入了第三阶段,作为档案暂为保存。
吴教授认为,文件形成后,会经历现行期、半现行期和非现行期的顺序和过渡,而在我国只有处于后两个时期的文件才能称之为档案,也就是说必须具备了“社会实践活动真实的历史记录”的本质属性,才可成为档案,这一属性也必然是在现行文件发挥完现行作用后才获得的。“文件一经制作形成如果未经现行期或现行期未终结,那么该文件就永远不是其形成活动真实的历史记录,也就永远不可能是档案。”[2]因而他认为,何教授所举例的材料,如果能推动最后文本的通过,就发挥了现行作用,便可成为档案,反之则不能。
何嘉荪教授还继续推举出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会议录音、光盘等,与会后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决议、纪要、公报等不同,前者未经现行使用便进入第三阶段。对此观点,吴教授列举出一个案例加以反驳,即人民大学1999年对某门课的所有授课老师进行录音,其中一位老师以录音影响授课为由予以拒绝。在吴教授看来,录音对该项活动的开展所产生的推动和制约作用,正是其发挥现行价值的表现。
令我们费解的是,何教授在自己的这本著作中前些部分提到,“所谓‘现行价值,也即‘现行作用,或称‘依据作用,就是一份文件为了完成或达到其为之形成的目标而具有的法律或行政的效力或力量”。很显然,我们不会为了文件而产生文件。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是为了完成某项活动的目标而形成的。因而文件的现行期是完成内容规定的任务的阶段,现行价值主要指的是文件内容的现行价值。而吴教授在反驳何教授的论述时,却过多地针对文件的形成活动,而不是文件内容所针对的活动,这与他在前文有关现行价值的解说,已经自相矛盾。
从这一角度出发,会议讨论未通过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会议录音、光盘这类文件或特殊载体资料,都没有参与到该会议所讨论针对的那项社会活动的后续开展之中,没有在该社会活动中加以执行,也就明显地没有现行价值。然而,它们作为整个社会活动进程某一阶段所产生的文件,也是真实的历史记录,因而应作为档案保存。
2 参考价值也是档案的一个重要价值
仍然针对上文的举例,吴品才教授还从另外一个角度加以驳斥。他在专著中写道:“判断文件所处运动阶段并不是根据文件所在地点,而是依据文件所能呈现的价值类型,由于它们只具有参考价值,根本不能发挥出档案应有的价值,因此,本质上它们并不是真实的历史记录,即它们其实并不是档案,只是资料而已,所以在此同样没有发生文件纵向运动的跳跃现象。难道暂存于档案部门的就一定是档案吗?”[3]
首先,吴教授将“参照物”找错,参照该会议的开展和会议所讨论的整个活动,那些未通过的材料和未公开印发的文件,仍具有原始记录性,可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
其次,档案因具有原始记录性可发挥凭证作用,因具有历史性可发挥参考作用。参考价值同样是档案的一个重要价值,它可为后人在开展类似活动时提供借鉴、吸取经验、帮助决策等等。虽然我们保存档案在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了利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档案都会全部地在利用中发挥出这两项作用,甚至有些档案的利用率极低,然而一旦利用便可发挥重要价值,比如军事国防档案。有些档案可能在利用中主要发挥凭证价值,有些可能主要发挥参考价值,但不能因此就否认它是档案。正如虽然房屋的主要功能是居住,但不能因为有些房屋被作为参观景点(如名人故居)或无人居住,我们就可以说它不再是房屋。能否成为档案,并不是由其价值决定的,而是由是否具有档案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3 口述档案不可能与历史完全相同
吴品才教授认为,记录和贮存社会实践活动历史情形的方式很多,除了在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之外,活动参与当事人也能存贮和反映许多情形,人脑便是这种存贮的特殊载体。因而,他虽认同口述档案不具有原生性,却认为“所谓‘口述档案实质是档案‘复制件……而档案复制件的前身则不言自明,因此,简单地认为‘口述档案没有前身,一经形成就是档案,从而得出文件纵向运动存在跳跃现象,这显然是不妥的”。[4]
既然用到“档案复制件”这种提法,那必然应该有相应的“档案原件”,也即吴教授所指的“档案复制件的前身”。很显然,他认为这个“前身”就是口述人在脑中所存贮的关于口述事件的历史情形。
我们不能否认人脑可以作为存储的特殊载体,但它的特殊性之一便是具有主观性。任何人在经历社会实践时,都会带有自己的主观感受,也不可能记忆当时方方面面的所有细节,所留存下的记忆也有可能会在之后的生活经历之中产生新的感受。因而,同一历史事件,选择不同的口述人,就可能有不同角度的记录,比如抗战中的共产党和日本士兵。所以,虽然口述人亲身经历了该事件,但带有主观感受的口述人的记忆,又怎能具有原生性?此外,大多数情况下,口述人都是在口述活动的组织者所选取的口述主题、问题引导等等背景下去口述的,这就无可避免也带有一定程度的口述活动组织者的主观性。因此,“口述史采访内容是特别重要的,它应当被认真地加以准备和鉴别,可以对所涉及的主题作对比论述”。[5]口述档案不可能与真实的历史完全一致,只是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收集的最近似真实历史的档案,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前身”,一经形成就跳跃进第四阶段。正如何嘉荪教授所言:“即使是‘口述史档案也仍然是由史实调查的文件转化而来的,但它们的确切含义却是‘补述历史事件过程的文件转化而来的、真实反映‘补述历史事件过程的档案。只不过它们也能反映业已逝去的历史事件,并且由于是‘补述历史事件过程的档案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可信度,故而也可以被认作是‘业已逝去的历史事件的‘档案。”[6]
然至此,吴教授又反驳指出,口述档案只能作为“业已逝去的历史事件”的档案,不能作为“补述历史事件过程”的档案。原因在于从形成目的来看,口述档案针对的是“业已逝去的历史事件”,与“补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参照物不同,不可强拉在一起谈论。这样的辩解难免有点牵强,既然口述档案针对补述活动具有原生性,为什么不能是该活动的档案呢?正因为针对的是不同活动作为参照物,才会既是“原生性的档案”,又是因最接近历史事件而具有一定程度可信度的“非原生性的档案”。正如杂志社出版的杂志,作为样本保留的对于杂志社出版活动而言是档案,而对于销售商却不是档案一样。
综上所述,吴品才教授的“文件纵向运动论”有一些自相矛盾的论述,并不能否认文件跳跃运动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