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税务成本控制分析及控制方法探究

    童丽平

    

    摘 要 制造业税务成本主要体现在企业应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这两个层面。在充分了解税收法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企业可以通过采取有效的策略控制企业税务成本,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企业总体成本输出。基于制造企业税务成本的控制需求,本文对制造企业税务成本的控制方法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实现税务成本的最低化。

    关键词 制造企业 税务成本 控制分析 控制方法

    降低企业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是每一个企业的终极目标,为此,各行各业都在根据自身特点不断改进现有机制,制定相关策略,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压迫成本,进行成本控制对制造企业来说更是重中之重。制造业控制成本的环节很多,除了采办购置环节、加工环节、销售环节成本的控制外,税务成本的控制也越来越被重视。制造企业在充分了解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制造企业的纳税特征,采取以税务成本最低的方式来经营企业。

    一、制造企业税务成本控制分析

    制造企业的税务成本支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所得税成本,二是企业的增值税成本。如果能有效控制这两部分税务成本的支出,就可以极大地减少企业总成本支出。以下重点从这两个方面的税务成本控制内容进行分析。

    (一)制造企业所得税成本控制

    一是对于制造企业来说,成本投入最大的部分就是生产运营的基础——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动辄成百上千万的成本通常在制造企业中具有非常高的占比,机械设备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税务成本优化也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税务成本支出[1]。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其中加速折旧法包含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税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制造企业在前期和后期纳税金额就会对应减少和增加,从而给制造企业税务成本控制提供了可能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有可调整空间的,如果税率不变,那么制造企业可以选择对企业成本控制有利的相对较短的折旧年限,从而使前期折旧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某企业购入一台机械设备作为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为4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假设该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和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相同)。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企业的年折旧额和抵减的所得税金额如表1。

    以上数据表明,不同的折旧方法下,企业负担的应纳税所得总额是相等的,但对每一年的折旧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来说,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结果均有所不同。采用加速折旧法,在最初几年的折旧额较大,应纳税所得额较小,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制造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与税务成本的高低也有密切联系。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收成本支出。例如,在市场经济发生波动、通货膨胀商品价格飞升时,制造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期末存货成本,大大提升本期销货成本,从而大幅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税务成本[2]。反之则亦然,如果市场经济出现通货紧缩,商品价格呈现下降态势,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降低期末存货成本,提升本期销售货物成本,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相关管理者应具备敏锐感知市场动态的能力,根据本行业市场经济的情况合理确定存货计价方式,有效控制企业税收成本支出,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三是研发费用在制造企业总成本中也占据了很大的比例,研发费用的税务成本控制也应被制造企业重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制造业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个政策优惠,配套做好研发项目备案、费用归集,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四是制造企业最终生产出的商品是要流向市场的,销售则成了企业运营的终端环节,也是关键阶段。制造企业应加强以终端销售环节为切入点,从企业销售收入方面分析如何控制税收成本。制造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货物销售收入,而通过推迟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可以有效实现税收成本控制,也是企业在销售阶段控制税收成本的重点。例如,企业在制定货物销售方式时,可以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推迟销售收入时间的同时达到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二)制造企业增值税成本控制分析

    一是制造企业销售环节的税务成本控制也很关键。销售活动是制造企业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企业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方式达到控制税务成本的目的。例如,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如果采用的是商业折扣方式,可按折扣后的实际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制造企业在销售环节中对税务成本的控制应当是合理合法的,要确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准确性。如果在销售过程中是直接收取货款的,不管货物是否已经发出,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的义务时间都应是拿到销售单据、客户获得提货凭证的时间。如果货物的销售形式是赊销,企业还需要承担相关比率的税务额度。如果制造企业能提前预估客户的付款时间,采用签订合同赊销的方式销售货物,能够推迟收入时间,从而推迟纳税时间,有效实现税务成本的控制。

    二是很多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是面向海外的,出口业务是企业的核心,面对这类企业,控制税务成本应根据企业特点制定合理方案。对于涉及出口业务的制造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实现税收成本控制。我国税法有相关规定,对于报关出口货物,除指定不能进行退税的货物外,可根据不同出口产品对应的退税率进行退税。制造企业在确保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达到控制税务成本的目的。

    二、制造企业税务成本控制的相关方法

    (一)充分合理利用我国新税法中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相关税法政策提到,生产制造企业中若有残疾职工,则按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制造企业可以根据这一规定,结合企业生产项目实际情况尽可能多地为残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增收,增加残疾人员在企业各运营环节的岗位设置,既有益于社会发展,又能为企业创造更多效益,减轻税收负担,同时还能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口碑和影响力,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严格把控企业资本结构,有效降低应税收入

    各地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当地制造企业一般都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大力扶持的同时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帮助。制作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优惠政策,如用相关政策性的银行贷款购入具有升值空间的资产,当购买的资产实现增值后不要转让,只要不转让,这些增值的资产,企业就无须缴纳相关税额。制造企业通过对外资本筹集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权益筹资,一种是负债筹资。企业无论通过哪种方式筹集资金,都需要给投资者相关比例的投资回报。我国税法政策明确指出,生产制造企业的股息红利支出是不能核算进企业成本的,但利息是可以计算在成本之内的,所以想要有效控制企业税收成本,制造企业应严格把控企业资本结构,对制造企业来说,通过负债方式筹措资金更有优势。

    (三)延迟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实现税务成本控制

    制造企业可以通过推迟应税所得收入确认时间,有效控制税务成本。而想要实现推迟应税所得,企业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加速折旧法,一种是快速折旧法[4]。虽然采取以上两种方法并不会降低企业应纳税金额,但在企业初始阶段,折旧额在成本费用计算的比例中占比配额大,应税所得额就相对较小,制造企業需缴纳税款的期限被合理推迟,企业可以在后期缴纳税款,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各年应缴纳的税款总现值。同时,制造企业还应对接近年底时间内产生的销售进账延迟收入确认时间,将本年度的销售收入推迟到下一年度确认,从而实现税务成本控制。

    (四)及时掌握制造行业收税优惠政策,控制企业增值税成本

    增值税成本支出占据了企业税务成本支出的很大部分,如何有效控制增值税成本支出是制造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制造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减少企业增值税成本,如在企业销售环节,应对货物销售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折扣额和销售额进行明确标记,商品如果有折扣,产生的折扣额需要在发票上体现折让,在减少销售额的同时降低税金缴纳。企业在销售环节应对销售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相关规定。制造企业也可以通过挂靠控制增值税成本。制造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努力创造条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享受国家对制造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实现合理控税,即为挂靠。制造企业要定期对财务部门人员进行税法政策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及时掌握行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便企业及时对税收成本控制策略作出调整。

    三、结语

    制造企业税务成本控制对企业控制总成本支出、降低企业税负具有重要意义。制造企业的税务成本主要涉及企业应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两个方面,所以制造企业应着重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成本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如严格把控企业资本结构,合理确认应税所得收入确认时间,控制企业增值税成本。制造企业还要学会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新税法中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时制定税务成本调控的最佳策略,实现企业最大程度的减负增收,为企业持久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邵颖.浅议制造企业税务成本控制分析及控制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123.

    [2] 陈丽学,刘劲松,经有明.基于“营改增”背景下的制造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J].全国流通经济,2020(10):189-190.

    [3] 殷亚男.全面推开“营改增”及其对会计与税务筹划影响探析[J].财会学习,2019(16):157-158.

    [4] 林志松.税务筹划在中小型制造类企业中的应用探析[J].现代企业文化,2018(36):28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