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专业技能教学“赛考融合”评价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崔蕾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开宗明义地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从类型教育的定位从发,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兴学治教成为必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仅要从加快办学格局、办学模式等方面的转变入手,还要加快调整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为建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打下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职业教育从办学格局、教学模式、教学评价、人才选拔等方面独具特色,成为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的教育类型。

    职业教育旨在为社会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实践能力较强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能型人才,而技能水平则是学生最为核心的竞争力。职业教育具有面向经济社会、面向市场的特点,这就使职业学校学生学习的内容和专业门类繁多且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中, 因而职校学生技能水平的评价一直是职业教育的难点问题。“一张卷子考到底”的方式虽然简单易操作,但是无法客观反映学生的技能水平,起不到评价考核应该达到的效果。人人参与技能考试的方式表面上看很好实施,但是在省、市级层面操作又颇具难度。

    为了更好地解决中职学生技能水平提升及评价问题,笔者结合郑州市多年来的实践探索,就中职生专业技能如何进行“赛考融合”提出几点思考。

    一、“赛考融合”概念的界定

    本文所谓的“赛”是指全员化技能大赛。它和我们平常所说的,面向少数人的国家、省、市三级技能大赛有所不同。全员化大赛面向全体学生,旨在促进全体学生成长、成才、发展,更能体现教育的公平性。“考”指全员化技能考核。考核方案依照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重在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立足人人过关。

    “赛”与“考”均面向全体学生。因此,“赛考融合”的关键在于内容的确定。如果两项活动对应的教学与考核内容可以很好地融合,那么活动的融合就水到渠成。学校依据教学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全员化大赛与技能考核方案。第一层级方案为:全员化技能大赛方案与技能考核内容完全重合,学生的全员化大赛成绩就是其技能考核成绩;第二层级方案为:技能考核方案内容包含于全员化技能大赛方案内容中,针对技能考核内容,学生取得的成绩为技能考核成绩;针对所有内容,学生获的成绩为全员化大赛成绩。

    二、学校是“赛考融合”評价的主阵地

    全员化技能大赛和全员化技能考核均面向全体学生,所以活动参与人员众多,专业门类繁杂,设施设备需求较大,活动组织难度很大,“赛考融合”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来进行组织实施。

    首先,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出自己的全员化大赛和技能考核实施方案。弱势专业可以采取第一层级的方式进行,强势专业可以采取第二层级的方式进行。无论哪一层级均可确保学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专业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从而守住中职人才培养质量的底线。

    其次,学校要依照方案确定的内容开展教学、训练、评价与竞赛等活动。评价方式可以是教学过程中知识、技能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可以是每学期、每学年结束后的综合性技能评价,也可以是过程性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混合式评价。“赛考”组织形式可以是全校集中进行,也可以是以专业或年级为单位进行。而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每位学生在二年级结束前都应该有一个综合性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最后,学校对学生考核得到的综合性技能成绩进行分类上报。按照85分以上为“A”级,70-84分之间为“B”级,60~69分之间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的标准进行归类,并将“C”级以上学生上报到市职业教研室以备市级统一抽测,备考市级全员化技能大赛。

    三、抽测取得“平衡分”,确立省、市技能考核等级

    由于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存在差异性,校级考核标准、评委判分标准不统一,这些因素会造成各学校上报的技能成绩无法客观反映学生真实的技能水平。市级、省级层面无法用这些数据进行职业教育质量分析评测,难以采用这些数据作为职教高考录取的参考或依据。

    如何将学校上报的不同标准下的技能考核成绩转换到统一标准下的分数呢?这就需要市、省两级通过抽测得到一个“平衡分”,将学校上报的成绩和“平衡分”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和等级确定规则,最终给出每位学生的市、省级技能考核等级。

    市级依据学校上报的技能考核成绩,按照每校每层级随机抽取若干名选手的标准组成全员化技能竞赛代表队,组织这些代表队参加市级的全员化技能大赛。竞赛结束后,按照层级对选手的成绩进行处理,得出每个层级选手的平均分,该平均分即为市级技能考核等级“平衡分”。

    随后,将选手所得市级技能大赛成绩与层级平均分进行比对,如果大于等于“A”级平均分则认定该选手市级考核成绩为“A”级,该校校级技能考核成绩大于等于该选手的学生市级技能考核等级也认定为“A”级。依次类推认定市级技能考核“B”和“C”等级学生。如果抽测选手的成绩低于“C”级的“平衡分”,则认定其技能考核不合格,校级技能考核成绩低于该选手的学生也确定为市级技能考核不合格,这些学生和校级考核中的“D”类学生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训练,参加补考,直到考核合格为止。

    市级将平衡后的学生考核等级结果上报省级,省级在每市每层级随机抽取若干学生组织省级全员化大赛。赛后通过与市级相同的方法进行平衡,确定每位学生的省级技能考核等级。通过市、省两级全员化大赛平衡,使得每个学生都有一个全省统一标准下的技能考核成绩。因为标准统一,所以能够客观反映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从各层次等级学生的占比情况可以定量分析出各学校、各地市的专业技能优秀、良好、合格率,从而全面掌握全省中职教育质量的详细情况。因为该数据能够客观、准确、科学地反映出学生的专业技能状况,所以可以用来作为职教高考录取学生的参考或依据。

    四、“赛考融合”的运行保障

    首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出台中职学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公共基础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与毕业证挂钩制度,确保竞赛活动能够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成为学校教学评价的规定动作。

    其次,“赛考融合”工作不仅前期的方案制订工作繁杂,后期操作更是难上加难。活动不仅涉及教务部门的教学安排,还需要班主任通力配合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实训设备及场地的维护调配工作,需要后勤部门做好保障,等等。因此,学校应当建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赛考融合”领导小组,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最后,建议省级业务部门建立中职生学业水平成绩管理平台。省级统筹建立平台,可有效解决各学校、各地市所建平台造成的不兼容、不互通问题,使得数据处理变得方便快捷,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节约资源。省级平台只需增设校级成绩管理、市级成绩管理的管理员权限即可实现三级管理功能。如此一来,既可为“赛考融合”活动按层级随机抽取学生提供技术支持,使得活动可以按照设计流程顺利进行,又可集中进行学业水平成绩管理,为毕业证书发放提供依据。此外,在“职教高考”制度成熟的时候,可以直接对接高考录取平台,为高职院校录取提供信息支持。

    五、“赛考融合”意义重大

    “赛考融合”作为一项中职教育评价改革,其意义重大。第一,中职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中职生的培养质量不仅直接决定我国初级技能人才的质量,还决定着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而他们是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核心力量。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做好“赛考融合”工作。第二,全员化技能考核作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核,是守住中職教育质量底线的保障,是“规定动作”;全员化大赛适当加入新技能、新要求,更符合职业教育职业性、实践性、动态变化性的规律,属于“自选动作”。“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考核与比赛有机融合,能够有效提升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第三,将考核以竞赛的形式进行,更能激发学生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特别是对于学习目标不够明确、学习愿望不够强烈、学习基础薄弱的中职生来说更有促进作用。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赛考融合”的方式解决了中职学校技能评价困难的问题,每个学生都有一个反映其技能掌握真实水平的“技能成绩”,那么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中高职衔接过程中,文化考试成绩加上“赛考融合”成绩,即为“文化知识+技能”考试成绩,可以为每一位学生打通升学通道提供公正、科学的依据。

    “赛考融合”技能评价模式探索才刚刚开始,作为新时代的职教人,我们不仅需要认真学习《方案》精神,更要落实《方案》要求,为构建我国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戮力前行。

    (本文系2019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重点项目“技能大赛全员化的发展规划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ZJA19104) (责编 ?张德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