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法学实践教学方法研究
李孟娣
摘要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加大实践性教学比重。模拟法庭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参与社会活动是在实践中长期摸索出来并得到检验的有益方法,应当在教学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我们应当加强教学法改革研究,不断深化法学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关键词实践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案例
高职法律专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等法律专业实用性人才,“实用性”和“职业性”应是学校培养的重点。但很多学校都只注重对学生知识的灌输,却忽略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绝大多数法学院、系的专科教育没有明确的培养方向。特别是在教学过程中,尚未形成自身的特色,而成为同专业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没有充分体现出法律专科教育的目标特色。这与社会所需的法律实用型人才是严重脱节的,也造成了许多法律专科学生面临着学无所用的尴尬局面。能否为社会培养合格法律人才,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教学方法的选择。
一、举办模拟法庭,并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模拟法庭一直是各高校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之一,在模拟法庭上,由学生组成审判庭,担任原告、被告、代理人等,通过法庭质证、调查、辩论,深入探寻案情,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参与者对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其效果是课堂教学无法比拟的。然而实践中模拟法庭教学中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首先,欠缺相关的制度,缺乏对模拟法庭教学的统一安排。很多学校没有将模拟法庭写入教学计划,不是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只是作为临时开展的课余活动。其次,教师主导地位体现不够,指导不到位。模拟法庭教学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学生呼声很高,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教师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教师的指导不到位。正是由于这几方面的原因,使得模拟法庭处于一个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上可不上的尴尬境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当采取如下几方面的措施来加强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第一,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设计,安排确定的学时、进度,这样才能保证模拟法庭教学的实际落实。
这就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相关的课程建设。课程具体内容的安排要与本学期所开设的其他课程相衔接,有针对性地开设民事、刑事、行政类模拟法庭教学,充分体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同时提高。时间的安排上要放到二年级下学期年和三年级,因为模拟法庭教学要求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只有等到学生接触到法学基础的课程之后,再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这样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课程建设中要有独立的教学大纲,明确本门课程的性质,内容、特点、教学对象等内容,建立对教师的评价制度和学生的课程考核体系。要制定相应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使课程有步骤地按计划进行,避免流于形式。
第二,建设功能、设备齐全的模拟法庭实验室。
法庭实验室的建设是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开展的基础与前提。实验室首先要够规模,保证有足够大的空间进行活动。实验室的设备要全面,且符合实践的发展与需要,除要具有法庭应有的审判设备外,一些先进的设备与仪器应当具有,如电脑、多媒体、投影仪、录放机等,充分保证教学的需要。力争把模拟法庭建设成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专业教室,这样既节省了教室,同时也使教学与实际演练一体化,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三,要建立固定的、合格的教师队伍。
实践教学对教师能力的要求更高。指导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需要有综合的素质,既要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又要有实践经验:既有对法律知识有一个系统的理解与掌握,又要学有专长:既要掌握理论的前沿知识,又要了解实际办理案件的情况。教师队伍的建设要重视实践能力的水平,要给教师充足的时间保证,让教师有机会接触社会司法实践。只有教师的实践水平提高了,才能够去指导学生,才能更好的发挥模拟法庭的作用。
二、运用案例教学法,把法学专业知识讲活。
现在,教师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情况不能说没有,但不是很理想。我们理解的案例教学一般是指举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定,以增强学生的理解能力。严格说来,这不应称为案例教学,而是“举例说明”。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系统的教学方法,它是通过一个案例,让学生运用法律综合知识,通过对该案的全面分析,学会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法相比,法学案例式教学法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法学教学仍囿于“灌输”式的讲授,学生理解和运用能力得不到培养和锻炼。法学教学实行案例式教学法,则将改变传统教学中单独由教师唱主角,学生被动接受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师在讲课过程中适时地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启发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使学生开动脑筋,认真思考,获得答案。因为任何一个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都不是单一的,可能关系到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或诉讼法学等,要把一个案例分析好,必须运用多方面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在实践中遇到类似这样的案件就知道该如何解决起到了举一反三的作用。
总之,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我们不断更新我们的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性教学。除了模拟法庭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参加社会活动外,实践中还有很多教学方法值得借鉴,如法律诊所教育、网站辅助教学方法、模拟立法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备课法等都是法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作为高校教师,一方面要广泛借鉴他人的科学教学方法;另一方面,也要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和研究新的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让实践性教学出实效,才能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