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视阈下的社区警务研究
关键词 风险社会 社区警务 风险认知 风险治理?
作者简介:马帅,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治安学。
中图分类号:D6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078一、引言
美国社会学者丹尼尔·贝尔提出社会的发展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后工业化时代人类将引来产业结构的重新调整,传统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在社会创造的价值将逐步降低,以知识型和教育型服务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将兴起,并随着后工业化的发展比重逐步抬升。[1]这一进程中,传统的社会架构、生产生活方式必将被摧毁,社会冲突动荡不断出现。早在2015年,中国第三产业产值已达GDP的51%,因此中国已具备后工业化时代的指标 。
“后工业化时代”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代,同样是风险社会的时代,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防止“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党和国家在面对难以预测、暗潮涌动的风险社会时,政策方向一致指向了风险防范和化解,那么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前提在哪儿?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似乎能找到一些解答。根据我国国情,认识透析“风险社会”的本质和特征后方能设计出具体的风险防控和化解措施。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具体操作点和落脚点又在哪儿?在基层。对于公安队伍来说,风险防控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在基层基础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浙江诸暨“枫桥经验”就是有效化解风险的尝试。二、 风险社会理论
1986年,贝克的《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刊发,同年4月,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泄露事故,也许是历史的偶然,贝克书中描述的“风险社会”突然真实的来临,并迅速给学术界带了了重大思想撞击。贝克基于对工业化的反思和批判的立场,重新审视高度发达的“繁荣盛世的工业化社会”,他指出:作为概念而提出的“风险社会”,是指出现的一个阶段,在在这个阶段里,由工业化本身所产生的“风险”开始对工业化社会造成威胁。此后,学者和民众逐渐开始反思工业化,以“风险社会”的理论视角认指知社会、自然资源、科学技术之间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
贝克对于风险社会的认知阐述上,他认为风险社会是对当前人类所处的一种时代特征描绘,而非历史阶段的划分,不是某一国家或者某一具体行业社会领域发展的具体阶段,是全球化效应加速的背景下作为个体的每一个人都要面临的,它不区分国家,边界或者特定领域。不能讲某个国家是风险社会,或者发生社会动荡的某国家就是风险社会,因为在风险社会,看似和平稳定的社会所面临的风险同政局动荡的国家面临的风险都是一样的,即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平等主义者”。三、社区警务与风险社会的耦合
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面对日益增长的犯罪,提出了“社区警务”模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称这次警务模式为社区警务革命,并从警务哲学的角度进行阐述。这是一次“返璞归真”重回“更夫”时代的警务改革,重拾了1829年罗伯特·比尔“建警十二原则”中的警队理念,回归百余年年英国泰兴时代的警务哲学。[2]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是对现代化的反思,是站在人类历史进程的大视野下来看思考社会的进步和风险的出现,社区警务则是从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角度,对现有的警察运行模式和警务理念进行反思最终做出的治理模式变革。二者几乎在同一时期出现,社区警务是一种社会问题的治理方式,风险社会理论则在于对社会失范的反思和认识。从逻辑顺序的先后来看,一般先有安全问题和风险问题的出现,然后有学者的思考和认识的过程,最后抽象并升华出理论认识,社区警务模式与风险社会理论相伴而生。社区警务模式出现后,世界各地的警察治理方式遍地开花,不断创新,但不难发现社区警务与风险社会理论在多方面相互影响,互相契合。
(一) 风险认知视角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工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产物,是由人类改造自然过程中创造的各种制度、科学技术以及相应的现代文化产生的风险,即人类所创造的文明以及由文明带来的不确定的风险。从该角度来看,现代化过程中人类一方面为自己所创造的现代技术和文明而沾沾自喜,熟不知文明也有“自生”的风险。因此贝克阐述风险社会的风险特征时,风险具有“人为”性,这种“人为”性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人类自己的发明创造给自己带来了风险,这些发明创造既包括科学技术和制度设计,也包括人类自己采取的行为和做出的决定;另一方面,人类的行为不仅创造出自然界中不存在的风险,而且使自然界中已经存在着的风险更加具有危害性。“人为”的表现就在于现代科技的發展使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从陆地到海洋,从地表到地下,从地球到太空无一不留下人类的脚印,人类干预自然从而拓展生存空间的能力成倍增长,由此也导致了生态危机、社会危机和人的危机,例如核战争的可能性、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地球变暖、普遍沙漠化、大城市人口爆炸式増长、金融危机、互联网大数据风险、人工智能伦理道德问题等。
在社区警务模式建立之初,警察学者和实务界首先对犯罪根源进行了大讨论,威胁社区安全的犯罪根源到底在哪儿?结论认为犯罪来源于社会,每一位社会人都是潜在的犯罪行为人。基于犯罪根源的认识,先后出现多种犯罪治理的理论尝试,CPTED理论、破窗理论、“零容忍”等理论相继在治理犯罪的探索上大展身手。[3]
风险社会理论认为风险是来自社会的各种制度、科学技术以及相应的现代文化,即社会的“自生”性或者“人为”性。社区警务在认识警察工作的“风险”(违法犯罪行为)认为:犯罪源于社会,每一位社会人都是潜在的犯罪行为人。如此来看,在认识风险上,风险社会和社区警务共同将风险指向社会,指向了社会中的个体,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不能逃脱“风险”,而其自身又是风险的自带体和制造者。
(二)风险治理视角
风险社会的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难以预测,风险带来的危害后果与波及范围同样难以计算,风险该如何治理?根据上文的阐述,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源于人类文明的“自生”性或者“人为”性,那么在风险治理是当从“自生”性风险的本体——制度、技术和文明人手,认识风险发生机制,防范由制度、技术和文明带来的风险。滕尼斯在《Community and Society》中提出了“社区”一词,他对社区要素总结时提出了人口、地域、文化维系力三要素,他认为社区是由一定的人口在地域范围内共同工作、居住和生活的文化共同体。由此,工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政府管理制度、司法制度、行业制度,以及工业技术和互联网等行业性技术,这些政府机关或者司法部门以及各行各业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都可称之为“社区”。倘若单纯就技术或者制度存在的风险入手治理,操作困难较大,但从这些制度载体的单位社区、技术载体的行业社区入手,对社区进行风险治理,风险防范化解,不妨是一条好的路径选择。因此,就当下风险治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来看,风险治理的最具操作性路径在社区。
社区警务在基于犯罪根源认识的基础上,开始探索犯罪治理的出路,并提出以社区为阵地,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治理理念。不再单一的强调打击犯罪职能,深刻认识到犯罪根源于社会,应从社会治理角度,有效预防犯罪的根源入手,标本兼治,重视预防犯罪。因此社区警务模式下,将城市和农村中的各个地域、单位、居民区都化为社区,以社区为阵地,对社区的人、企业、场所、机关单位和团体有效管理,防范风险化解风险。
在风险治理上,风险社会和社区警务共同将风险治理的出路指向了社区。以社区为阵地,以生活在社区中的自然人人和组织为基本单元,通过认识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以达到风险防范和治理的目的。
综上,风险社会和社区警务在风险认识和风险治理上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依托社区这一基础连接点相融为一体。在风险认识上,社区警务运作需要以认风险社会清为前提。在风险治理上,风险社会要依托社区警务进行有效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四、我国社区警务模式的风险防范构建
各指标表明我国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风险社会”中的风险特征正在逐步凸显,武汉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出现、SARS爆发、恐怖主义、金融p2p爆雷、互联网个人数据泄露、网络媒体平台带来的舆情风险,涉众型群体事件等等,现代技术和现代化制度带来了风险,公安队伍如何通过社区警务模式有效的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最大化的做到降低风险产生的破坏后果,适当的预警和监测是需要深入探索和研究的。[4]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和风险特征,以及风险社会与社区警务之间的耦合,从风险认识层面和风险治理层面共同探索或许是个尝试的方向。
(一) 基于认知视角的构建
贝克在风险治理方面,他倡導人们应当具备“风险意识启蒙”,强调有意识的认识风险并具备风险意识能力的重要性。在风险认识方面,民众普遍表现出以下特征:一是风险的理性意识程度不够;二是风险的忧患意识不足。人们似乎认为,中国现在所面对的风险都是可以解决的,只是现在出于经济发展的原因暂时未能着手治理而己,忧患意识淡薄;三是风险的责任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对可能导致风险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指对应对风险的具体过程和措施负责。
社区警务在风险认识构建方面,一是强化风险的理性认识,加大社区民众的风险认识和宣传。二是提升风险的忧患意识,从治安宣传、防诈骗等工作入手,强化公众的忧患意识,树立风险就在身边的理念。三是风险责任意识,人人都是风险体,但人人都是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的主力军。四是在风险意识提升的引领主体来看,政府或者政府的执行者最有能力也最有资源来引领风险意识的提升,社区民警担当起提升民众风险意识的引领角色。
(二) 基于风险治理操作的构建
社区警务以社区为基本单元,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风险社会的治理若要简单从技术制度层面进行,操作性太差,而基于社区这一基本单元进行可行性操作,则治理实施的可行性将大大提升,社区和社区警务模式最终成为风险治理得以操作的战斗堡垒。在当前公安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新风险上,社区警务建设以其灵活性和地域特色性,应对风险变化,进行风险治理。风险治理可从以下方面操作:
1. 夯实社区人口管理,动态采集人口信息
风险社会理论认为“人”是风险的载体,是风险的源泉也是风险的承受体。社区警务通过管理人(个体)来管理整个社区,掌握了个体的信息,就掌握了个体的风险点,掌握了社区人口的相关信息,利用公安思维对风险理论进行有效分析,就能找出风险所在。社区警务对人口的信息采集通过“一标三实”建模标准地址,将社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信息立体动态呈现,以达到巩固防控体系的基础。
2. 行业场所管理
社区警务工作,一方面是管理社区人口,另一方面是对辖区开设的行业场所进行管理,如旅馆、开锁公司、KTV、典当业等。这些场所的风险点在于:一是违法犯罪行为和黄赌毒藏污纳垢之地;二是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伤亡较大的火灾事故往往在这些场所高发;三是场所中人员复杂,流动人口量大,纠纷摩擦多,监管难度大。社区警务在场所风险治理上,首先是场所信息的收集,依靠互联网信息平台将娱乐场所业主、从业人员、保安员等纳入信息范畴,通过微信群、QQ群等信息化手段统一管理,及时在群内通报治安动态、法律法规等,提高治安情报掌控能力。其次,明确责任分级管控。“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场所负责人作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对其场所的治安风险进行考核,开展按月星级评定,实行定期评比、动态升降的分级管控措施。此外,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行业场所作为市场主体,接受工商、税务、环境等多家行政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相互沟通,联合执法,防止各类场所逃避监管,达到场所管理风险降低的目的。
3.矛盾纠纷调节
社区警务的一项职责为掌握辖区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社区容易发生的邻里纠纷、噪音扰民、夫妻矛盾家庭暴力,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都是风险点,如宁夏由离婚和彩礼引发的恶性杀人案件就频频发生。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往往会带来家庭不和睦、工作不顺利,甚至演变为仇视社会仇视政府,最终导致严重的报复行为。矛盾纠纷在治理中虽耗费警力资源较大,但该项工作我们要不打折扣的完成,必须做扎实。当前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枫桥经验”的理念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实践意义,依靠德治与法治传统伦理的力量,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既做到了矛盾解决的及时性,也阻断了矛盾积压和发酵升级的路径。各个社区根据辖区情况的个性,提炼完善“枫桥经验”的精髓,创新枫桥经验,将矛盾解决到萌芽状态。
4.风险防范宣传
深入社区,做好风险防范宣传,针对不同社区内的不同人群有针对的对风险点进行宣传,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害。针对居民投资消费方面,重点防范非法集资、网络金融P2P风险,社区警务可以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社区就当前高发的非法集资案件,网络金融P2P投资血本无归的事件向社区居民多宣传,防止发生涉众案件带来的上访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在老年人风险防范方面,当前指向了老年人的电信诈骗、过度宣传的保健品推销购买,非法教会组织等,社区民警通过辖区的居委会、治保会对老年人进行亲情关怀,宣传类似的违法犯罪手段,降低风险发生的频次。针对在校园学生中高发的“套路贷”,社区民警进校园,向学生讲述“套路贷”的危害和犯罪手段,保护学生的合法群益,防止学生陷入“套路贷”的圈套。针对冲撞幼儿园,砍杀小学生的问题,通过设置校园门口的硬隔离带,分上学、放学阶段交通疏导管制,保护学生安全,防止冲撞等意外风险。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的公安专项活动,也是一场风险防范的斗争。通过扫黑除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势力,从源头上扫清黑恶势力。社区警务广泛收集各种黑恶势力的线索,有头绪的开展行动,治理社区净化社会环境,最终达到风险治理的目的。社区民警明确黑恶势力的十二个方面,发动群众、向群众宣传专项活动,鼓励、奖励提供线索的群众,打赢这场人民战争。黑恶势力是基层治理的风险,黑恶行为首先是違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其次黑恶行为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长期盘踞和存在的黑恶行为,一定程度都有保护伞的存在。从政府形象来看,民众会认为黑恶行为与政府勾结在一起,直接影响到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影响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再次,黑恶势力在基层政权中,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对基层政权的把控,在农村“霸选”“贿选”“骗选”等插手破坏选举,侵占村集体财产行为,某种程度是政治安全风险。因此从扫黑除恶的行动来构建风险治理,体现了对治理社会安全风险、舆情状况风险、以及国家政治风险防范的重要作用。五、展望
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经验”开始推广,1986年《风险社会》出版发行,对于矛盾的解决、风险防范与风险化解,人类一直在探索的路上。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文化领域的风险、政治领域的风险以及金融风险给社会带来了莫大的困扰。公安队伍作为抵御风险、治理风险的斗士,不断的探索警务改革,问题警务模式,情报导向警务模式,反恐警务,第三方警务,民意警务等,其中社区警务以其独特魅力在风险治理中崭露头角。社区警务扎根于社区,重视问题和风险的预防,不断传承枫桥经验的内涵和精髓,在风险社会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风险社会是现代化过程中的阶段特征,当前对风险社会认知也只是在人类认知的一个深度或者广度的尝试,在未来的风险认知的过程中仍需在一个大的历史观下,站在现代化的视角进行不断探索,不断反思现代性和现代文明。风险社会与社区警务只是警察工作在风险防范的探索,更多的需要经济制度、社会制度领域的多层次探索,不论是宏观视角或是微观视角。
参考文献:
[1]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王大伟.欧美警察科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3]张兆端.关于社区警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理论学刊,2004(2):123-125.
[4]姜子敬.转型期中国风险社会的政府治理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