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下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研究
薛琴
摘要:网络谣言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加强治理。本文结合大量案例,阐述了网络谣言的内涵,网络谣言的类别,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一套治理对策。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网络谣言;防范;治理
一、谣言与网络谣言的内涵
关于谣言的定义,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美国学者彼得逊和盖斯特在《谣言与舆论》一文中指出:“谣言是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法国学者卡普费雷认为:“谣言就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这两个定义都强调谣言具有未经证实与私下流传的特点。首先,谣言是一种未经证实的信息,未经證实的原因有可能是信息本身无法证实,也可能个人或组织没有能力去证实,甚至有可能是人们不想去证实。但是未经证实的信息并非完全是捏造或虚假的信息,即谣言也可能是真实的。至于“私下流传”,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谣言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普通谣言,它在传播方式上已经告别“私下”,而是能利用新媒体技术在大众面前“大摇大摆”“登堂入室”。因此,网络谣言可定义为:通过网络传播的未经官方证实的或已经被官方辟谣的信息。360百科上将网络谣言定义为“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二、网络谣言的类型
(一)政治谣言
当某些重大事件发生后,国内外的敌对分子、分裂分子为颠覆国家政权,会在此基础上做足文章,散布谣言,从而引发政局失稳和社会动荡,因此,国家必须对捏造事实,随意散布政治谣言者依法严处。
(二)食品安全类谣言
据统计,在各种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类谣言占45%。目前食品安全类谣言已成泛滥之势,成为网络造谣、传谣的重灾区。2019年年初,曾经有一篇关于《央视曝光17种剧毒食品名单》的文章在某微信公众号发布后,引发网民们广泛关注,从“避孕药黄瓜”到“纯人工鸡蛋”,从“掺老鼠肉的猪肉”到“咖啡致癌”,这些谣言一次次撞击着人们的神经,误导消费者,损害行业的发展,影响了国家的食品安全声誉。
(三)安全事故类谣言
当某些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有些网民采用移花接木、无中生有、夸大事实等手段在网络上散布安全事故类谣言,造成社会恐慌。例如,2018年7月,河南濮阳县中石化加油站附近发生爆炸,网传事故因顾客手机扫码引起,事故中有“四人崩死”,随后一段时长8秒的事故现场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经查证,此说法为谣言,造谣者被行政拘留。濮阳政府紧急辟谣,发布公告称事故原因是该加油站在污水管道施工过程中,造成城市天然气管道破裂,导致天然气泄漏发生闪爆,与加油站正常生产经营无关,且此事故有5人受伤,并及时送往医院就医,无人员死亡。
(四)自然灾害类谣言
在发生自然灾害一小段时期内,行为人编造灾情,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此时,如果权威部门不及时透明的公布准确信息,就会造成谣言蔓延,引起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带来严重的社会恐慌,甚至会造成经济损失。例如曾经轰动全国的“山西地震”的谣言传播后,人们不畏严寒涌上街头,出现了从深夜0点到清晨6点集体“等地震”的壮观场景。今年8月中旬,在我国东南沿海,“利奇马”超强台风强势登陆,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事件,当台风经过山东时,网传“今晚七点会将地面井盖全部打开,以便排水”的消息在东营、淄博、烟台、潍坊等地被广泛传播,引发网民们的质疑和恐慌。事发后,各地官方紧急辟谣,称这是虚假消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五)有关名人的谣言
名人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会备受众人瞩目,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在网络上散布虚构的事实来损害名人们的名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一直以来有关知名人士的谣言可谓层出不穷,例如基辛格被传去世,刘欢被传病危,特鲁多是菲德尔·卡斯特罗的儿子等。前段时间有关邓亚萍在众人面前向一位外国老人下跪的图片曾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不少消息称“邓亚萍跪在外国神父面前忏悔”,并对她进行激烈抨击。其实这是十年前邓亚萍参加剑桥大学毕业典礼时拍下的照片,图为当时学院领导给她授予学位证书时的场景。
三、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一)信息的失真与信息的缺失
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共卫生事件频发,造成了人们心理上的不安全感,进而出现不满、猜忌等负面情绪,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再加上科学知识的匮乏,心存迷信,让谣言有了可趁之机。有人甚至打着“普及科学知识”的名号,传播散布谣言。尤其是老年人,由于缺乏对互联网新技术的认识,法律意识淡薄,防范网络风险的能力普遍薄弱,更容易成为网络谣言的受害者。2018年6月,在全国老龄办宣传部和公安部刑侦局的指导下,腾讯公司和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联合发布的《画像网络新移民 关爱银发上网族——》表明,网络谣言是中老年网民群体遭遇比例最高的风险之一,占比66.2%。
(二)权威部门发布信息不及时
有研究表明,在新媒体时代下,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比真相快近六倍,其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信息管理的滞后性。如果权威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发布真相,就会造成人们的盲目猜测,提供了网络谣言的传播机会。因此,为消除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必须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
(三)利益群体的作用
商业利益的驱动,是谣言滋生的经济动因。有些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在网上散布谣言以吸引公众眼球。网络水军和网络推手制造谣言,也加快了谣言的扩散,绑架了网民的意见。例如,2016年一篇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曽刷爆朋友圈。后被证实这是一次公众号和企业的联合炒作。此外,还有一些西方敌对势力通过制造谣言、散布谣言,不断加紧对我国的文化渗透,达到分化和分裂的目的。
四、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
新媒体时代下我们要建立以政府管制、媒体监督、个人自律的多重治理主体结构,施以法律法规、技术防范等综合治理手段,才能改善网络舆情环境,治理网络谣言。
(一)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
为抑制谣言的传播,应从源頭抓起,加强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但有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低。例如2013年9月,两高公布的《网络诽谤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但在对网络谣言的治理规定上,过于抽象,导致侦查机关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面临较为困难的举证责任,不能将法律真正落到实处。
(二)权威部门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
重大突发事件极易孕育网络谣言,权威部门应该设置一套完善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预警机制,对每一种可能的情况都有及时有效的应对方案,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信息发布,让网络谣言无可趁之机。
(三)行业内的监督自律
新媒体时代下,主流媒体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在遏制网络谣言方面作用重大。为减少网络谣言的传播,媒体要加强自身的行业监督自律和媒体从业人员自律,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在信息发布前进行严格的审核,不要为了吸引眼球而发布不实信息。媒体从业人员也要遵守职业道德,对于虚假的信息及时屏蔽。
(四)加强辟谣平台建设
2018年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正式上线,构建了对网络谣言“联动发现、联动处理、联动辟谣”的工作模式,这是治理网络谣言,打造清朗网络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由于刚投入使用不久,智能化程度还不高,功能上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五)增强个人抵制网络谣言的意识
著名传播学者克罗斯曾提出: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可见,公众的批判能力对谣言产生了重要影响,公众应主动提升自身的媒体素养,增强求证意识,对网络信息应该持批判态度,努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五、结语
近几年,我国在网络谣言治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信在权威部门、媒体、公众三方全力配合下,疏堵并重,一定会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
[基金项目: 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D20164202):“互联网+”环境下网络虚拟社会秩序管控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