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保障分析

    张乃月

    [摘 要] 本文针对当前阶段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公众参与渠道有待扩展、地方政府部门缺乏足够重视、有关保障制度不完善等,进行规范性的分析,并简单介绍了公众参与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必要性,如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足够动力、有效满足政府善治需求等等,提出提升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良好借鉴。

    [关键词] 公众参与 政府创新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志码:A

    新形势下,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所以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讲,要充分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对既有的政府管理机制进行完善与创新,进而更好地实现高效管理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基于此,本文深入探讨公众参与模式下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公众参与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公众参与,又常被人们称作公民参与和公共参与,是公民权利的有效运用,也是权力的再次分配。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当中,可以保证此项公共决策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通过采用公众参与模式,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加强公众参与,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足够动力。公众参与,能够有效集中广大社会群众的智慧,显著提高政府管理创新水平。社会管理的工作范围比较广,从宏观角度来分析,重点包含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与生态环境管理等内容,由于社会事务越来越多,若政府多方面管理各项琐碎事务,会影响社会管理质量。

    第二,公众参与,有效满足政府善治需求。公众参与优势较多,例如能够为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更多的意见与建议,帮助政府进一步了解民情,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既有的社会管理体系进行创新与优化。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政府的善治。通过加强公众参与,可以提升政府各项决策的合理性与规范性,由于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公众具备参与社会管理的优势,不仅可以滿足社会管理需求,而且能够显著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质量[1]。

    二、提升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分析

    1.公众参与渠道有待扩展

    在社会管理创新之中,为了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效果,需要为公众提供多个表达渠道。现阶段,公众参与渠道有待扩展,人民代表大会是重要的民意表达渠道,在实践过程当中,很多人大代表采取定点办公方式,公众要表达自身想法,需要花费较多的精力与时间。

    采用NGO非政府组织,可以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这种组织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它们不属于政府建制的一部分,也不直接受制于政府权威,但并不意味着非政府组织与政府或政治不发生任何关系。通过采用非政府组织,利用其自身的非营利性特征,可以显著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2.地方政府部门缺乏足够重视

    目前公众参与碎片化形式化或虚化现象严重,在部分区域,地方政府部门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缺乏重视,政府工作人员自身的“官本位”意识严重,认为公众属于被管理者,不宜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之中。部分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甚至会压制公众表达意愿。

    3.有关保障制度不完善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得知,公众能够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当中,但是结合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得知,因为相关保障制度存在较多缺陷,影响公众参与效果。比如,公众参与程序体系不完善,使公众参与得不到有效保障,公众的参与权限不明确问题突出[2]。

    (二)解决对策

    1.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政府创新管理的热情,相关部门要不断扩展公众参与渠道,可以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搭建网络平台,该平台具备匿名性特点,能够让公众更好的发表自身意见。由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公共空间越来越完善,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构建网络公共平台,可以有效满足公众的各项需求,保证政府管理创新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另外,政府相关部门要正确引导公众,有序地参与到网络社区探讨当中,提升网络参与平台的时效性与规范性。利用网络平台,可以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多的发言渠道。但是在此过程当中,因为网络具有虚拟性与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所以,针对一些非理性的网络舆论,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适当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的综合素养。

    (1)提高政府部门的回应性,促进公众和政府之间的良好互动。回应性指的是政府部门针对公众的诉求反应与回馈的程度,通过提升政府部门回应性,能够帮助政府相关部门更好地认识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价值[3]。

    (2)科学建设政府网站。通过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可以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

    (3)针对政府回应不力责任追究机制进行大力完善,回应公众诉求是政府的核心职能,若回应不及时,相关部门可以结合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分。

    2.地方政府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指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将常规的社会管理模式转变成参与治理模式,政府相关部门要转变自身的落后观念,遵守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全面认识到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举动。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主动性,主动和公众保持良好沟通与合作,明确公众参与内涵,并主动和公众互动,政府部门需要明确自身的社会管理主导地位,而公众则是重要的参与方。

    因为政府行政管理模式过于单一,起步较晚,在实际落实过程当中,存在很多不足,会降低公众的参与热情。因此,地方政府部门要结合公众提出的意见,对既有的政府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财务拨款模式,为社会组织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保证社会公众体系更加完善,真正达到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的目的[4]。

    3.全面完善有关保障制度

    在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期间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而公众参与范围的确定,则主要由政府部门的“觉悟”来定,使公众参与具有随意性特点。为了提升公众参与热情,强化社会管理创新质量,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既有的保障制度进行大力完善,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大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了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热情,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大力完善既有的信息公开制度,并明确不予公开的具体范围,及时修改《档案法》与《保密法》中的相关条例,进而更好地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5]。另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建立“全民共享、全民参与”的市民社会和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协调机制等。

    第二,完善听证制度。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适当扩大听证适用范围,进一步满足公众参与需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扩大听证范围,可以提高公眾的参与热情,更好地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第三,完善公众参与权利保障救济制度。在法律上确认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权之后,政府部门还要制定出完善的权利救济制度,进而保证公众的各项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三、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提升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进行全面介绍,例如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地方政府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全面完善有关保障制度等,可以保证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公众的参与热情。

    参考文献:

    [1]冯猛.地方政府创新何以持续?——以浦东新区基层社会治理变迁为线索[J].中国行政管理,2019(07):101-106.

    [2]汤淇皓,陈志广.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模式的可持续研究——基于“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案例(2011—2016)的QCA方法[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1):68-77,102.

    [3]王法硕.地方政府创新执行主体如何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效果?——一项基于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J].电子政务,2019(02):72-81.

    [4]戴祥玉.我国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主要差异与共性要素检视——基于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分析[J].长白学刊,2018(06):67-72.

    [5]吴昌杰.府际关系与中国政府创新扩散——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例[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8(04):7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