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治疆的教育文化政策研究
[摘要]新疆建省初期和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如建义塾、办学堂、派留学。在内外交困,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历史背景下,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新疆教育文化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对新疆的稳定和教育文化现代化产生了积极影响。
[关键词]清末;治疆政策;教育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18)01—0102—03
[作者简介]彭敏,女,新疆师范大学政管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18世纪中期,乾隆皇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新疆,将天山南北纳入管辖范围。为解决随军的满汉子女入学问题,清王朝在伊犁、镇西(巴里坤)、迪化(烏鲁木齐)等各城设立义塾,聘请教习授课讲学、兼习骑射。1864年,库车农民起义,战乱很快波及全疆,教育设施和教育体系遭到严重破坏,“全疆糜烂,学宫城池荡然无存,其中完善之区,应诵如故者惟镇西一城而已。”[1]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省。面对破坏殆尽的教育体系,统领新疆事务的左宗棠上奏朝廷,建议在新疆兴办义塾教育。清政府采纳左宗棠的建议,实施积极的教育文化政策,逐步加强对新疆教育文化领域的影响和控制。20世纪初,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清政府在教育文化领域推行积极的改革,以期继续维持其在新疆的封建统治。清政府在新疆实施的一系列革新教育文化体系的政策,虽然其根本出发点是维护清王朝的腐朽统治,但客观上,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新疆教育文化的恢复和发展,对新疆的稳定和教育文化现代化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建省初期,广设义塾
义塾,又称义学,一种免费学校,资金来源为地方公益金或私人筹资。从学者都是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义学教育内容主要是识字写字、读书、作文、学算等,常用的课本有《三字经》《百家姓》《孝经》《小学》《六经》等。义学具有伦理教化的功能,是清政府进行思想统治的重要途径。清代义学最早兴起于乾隆年间,经过乾隆、嘉庆及道光前期的发展,成为新疆北部的主要官办教育形式。
1876年,左宗棠收复除伊犁以外的新疆大部分地区,他十分重视新疆的战略地位,认为“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2]为了恢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左宗棠及新疆第一任巡抚刘锦棠将恢复和推广儒家教育摆在新疆善后工作的首位。左宗棠奏请朝廷广设义塾,在新疆各族学童中普及初级教育,传播儒家思想文化。在《办理新疆善后事宜折》中,他说:“新疆勘定已久,而汉回彼此扦格不入,官民隔阂,政令难施,一切条教均借回目传宣,壅蔽特甚。将欲化彼殊俗同我华风,非分建义塾,令回童读书识字,通晓语言不可。”[3]充分说明在新疆这样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推广义塾教育和传播儒家文化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和现实意义。
由于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差异,以及地理环境的限制,在少数民族中推广义塾教育面临极大的困难,生源极度紧张。如新疆境内的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学童六七岁时,便送他们到寺庙习诵经书;哈萨克族和塔吉克族等游牧民族,信奉伊斯兰教,学童进入宗教经文学校,只诵读《古兰经》;回族居民多半来自关内诸省,当小孩到十三四岁时便令他们找活谋生。彼时,清政府内外交困,财政资源捉襟见肘,于新疆义塾教育支持甚微。虽然困难重重,但在左宗棠及刘锦棠等边疆重臣的密切关注与大力推动下,义塾教育在新疆得到了较快速的发展。义塾学堂在全疆各地纷纷建立起来,不下30余处,除了乌鲁木齐、哈密和巴里坤等汉族聚集的地区,吐鲁番、乌苏、精河、拜城、焉耆、沙雅等地亦有设置。义塾教师的待遇颇丰,“礼聘教习,月馈束修六七十金”。[4]课程安排上,儒家经典《千字文》《百家姓》《孝经》《小学》《六经》等为必修课,由教习教授学童学习。为激发少数民族上义塾的积极性,清政府采取了一些激励措施。如对于维吾尔族学童,当时规定,每年在各府、厅、州、县考试一次,及格者给予生童和监生顶戴的奖励,成年后允许充当头目,无论是否出任头目,经过道一级复试合格者,准予更换五品以下顶戴。直到清末“新政”,后继的封疆大吏们基本都继承并沿用了这些理念及政策。广设义塾,推广儒家文化,清政府的目的十分明确,即培养一批懂汉语文、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地方基层少数民族官员,以维护清王朝的统治。
二、“新政”时期,开办学堂
“近代中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危机,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与数量提出了很高的需求,冲击着以科举制度为核心,由官学、私学和书院制度共同构成的传统教育制度”。[5]20世纪初,清王朝统治面临深重的内外危机。1901年1月29日清廷发布新政诏旨,宣布“新政”。同年3月,清廷成立政务处,筹划推行“新政”。鉴于落后腐朽的“四书五经”教育和科举考试制度已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陋制,许多有识之士提出改革教育制度和教学内容。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在这部近代中国最早的教育法令中,“清政府督饬各省推广新式学堂,掀开了清末学校教育政策实施的序幕”。[6]1905年,清廷正式宣布废除科举制度,各省设提学使、劝学所,各省各级兴办学堂。同时,将兴办学校教育的成绩,列入督办学务的各级官吏的政绩考核范围。
“新政”得到了时任新疆巡抚联魁、伊犁将军长庚的积极响应,他们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奏请清廷“应酌量缓急,择要施行”。1906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提学使、劝学所,由提学使负责全疆教育事宜。杜彤被任命为第一任提学使,他提出新疆教育文化政策的三项原则:“第一,求普不求多;第二,学务用人,厚薪不兼差;第三,以次渐进,不惑于种人难于见功之说。”[7]在清王朝统治者的支持及新疆地方重臣的推动下,新疆的学堂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开办起来。1907年,新疆各地的劝学所已达33处,总董29名,劝学员101人。[8]这时期新疆开办的学堂主要有四类:普通学堂、实业学堂、师范学堂、专业学堂。
普通学堂。各种形式的汉语学堂均属于普通学堂,其数量最多。学生主要学习读经讲经、算术、国文、地理、历史等课程。初等汉语小学堂和高等汉语小学堂属于小学教育,学制9年;中学堂属于中学教育,学制5年;高等学堂属于高等教育,学制也是5年。大学堂亦称分科大学,“以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9]清政府为推广汉学学堂,还设立了官立官话讲习所。
实业学堂。“数量较少,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教习”。[10]实业学堂分初等、中等、高等三类。这一时期,初等学堂在新疆最为普遍,学制2—3年。实业学堂所设的学习内容往往与当地的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如吐鲁番产棉丰富,当地设立了官立艺徒学堂设纺织学堂;叶城盛产桑叶,当地设立了官立初等农业学堂设桑蚕学堂;伊犁、塔尔巴哈台等皮毛丰富,当地设立了官立艺徒学堂设织毛制革学堂;盛产矿物的塔城、拜城等地,在当地设立的官立艺徒学堂设矿务学堂。此外,结合当地农林生产情况,在各地设立试验场和讲习所。
师范学堂。清政府认为师范是教育的根基,即“教育之母”。新疆在省立中学堂设立师范馆,学生学习一年后被派往各地充任教习。随着各级学堂的设立,新疆各地师资缺乏,为解决这一问题,清政府又在省城的小学里附设师范学堂,学生学习一年之后参加考核,合格者被派往各地充任教师。考虑新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语言文化差异,清政府专门设立一所维吾尔族师范学堂,招收南疆的维吾尔族学生。对从事教育的少数民族教师,从各方面给予礼遇,使他们拥有特殊的荣誉,从而专心一意地从事教育工作。
专业学堂。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以及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注意到少数民族的专门教育。如1907年伊犁将军长庚为满族和锡伯族等族子弟专门设置了武备学堂;蒙古族郡王帕勤培与各蒙古王公在省城迪化为蒙古族子弟设置文学堂;焉耆知府张锐在焉耆设立蒙古小学;塔城参赞大臣为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的子弟分别设立学堂。此外,哈密、吐鲁番、库车等地的王公也纷纷为本地的维吾尔族子弟办民族学校。
三、“新政”时期,派遣留学生
18世纪,沙俄帝国主义竭力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大肆发开新疆市场,在新疆设领事馆和自由贸易圈。19世纪中叶,俄国到新疆的主要陆路商路已十分发达,大量俄国人来到新疆从事商贸活动。伊犁、塔城等边境城市与俄国临近,是中俄通商贸易的集中区域,商贸及交涉事务非常频繁。这些地区需要大量熟悉俄国事务、通晓俄文的专业人才,而这类人才在当时十分匮乏。借助“新政”的有利时机,伊犁将军马亮决定挑选一些优秀学童,前往俄国深造学习。
1903年6月6日,伊犁将军马亮上奏清政府,请求派遣学生前往俄国留学,每次选派10人左右,以3年为学习期限。清政府同意了马亮的请求,并在当年挑选了幼童10名,满蒙大学生2名,派佐领伊勒噶春管领,由索伦营领队大臣志锐带赴俄国阿拉木图幼童学堂学习。为保证后续赴俄留学生的人才储备,伊犁将军马亮创立了养正学堂,挑选满、蒙子弟40人,入堂学习。留学政策得到了部分开明少数民族官员的支持和参与。锡伯营领队大臣、副都统色布西贤从新老满营中选拔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首批留俄学生。为保证留学教育的质量,色布西贤还委派索伦营的巴图沁、锡伯营的萨拉春随行照料留俄学生的起居。这些留学生大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分别于1909年与1914年学成回国,成为外交或教育等专业领域的佼佼者,他们或担任驻苏领事,或致力于教育或者翻译工作。
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行省,实行与内地省份一致的行政管理体制。此时,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清政府内外交困,边疆危机深重。为了维持统治,解决边疆危机,清政府不得不在新疆展开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由消极应付转为积极面对。教育文化领域的改革,如广泛设立义塾、办学堂、派留学等,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疆教育文化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增进了民族的交流和融合。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说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具有历史进步性。但这些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显现出明显的弊端和不足,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究其原因,腐朽堕落的清政府已日落西山,面对深重的边疆危机,其统治已难以为继。随着清王朝统治的结束,这些改革措施也一并退出了历史舞台。
參考文献:
[1][7]袁大化,王树楠.新疆图志(卷三十八)·学校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十)[M].光绪十六年刻本,76.
[3]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办理新疆善后事宜折(卷三十六)[M].上海:上海书店,1986:8806.
[4]李寰.新疆研究——文化(下卷)[M].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中心,2003(5):281—283.
[5]吴洪成,李占萍.清末学校教育政策研究述论[J].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8,28(6):26.
[6]李占萍.清末学校教育政策研究[D]河北:河北大学,2009.
[8]陈启天.中国近代教育史[M].台北:台北中华书局,1969.
[9]《奏定学堂章程·全国学堂总要》,光绪二十九年,第一节.
[10]赵云田.清末新政期间新疆文化教育的发展[J].西域研究,2002(4):48.
责任编辑: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