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分析
张燮
[摘 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通信技术的日益发达,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活动也趋于活跃。利用转让定价的方式来转移利润、节约成本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导致国际上税收混乱。为了有效控制此类现象,我国税务机关建立了一套专门的转让定价管理体系,以此来解决税务混乱的问题。
[关键词] 跨国公司 转让定价 税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志码:A
跨国公司在国家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上起着桥梁的重要作用,跨国公司的业务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为了保证公司利润最大化,大部分公司都采用转让定价的方法,这导致部分国家应该征收的税收大大减少。为了保证税收的稳定和控制避税行为,我国颁布并实施了相应的转让定价法律法规,在吸取他国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套具有本国特色的转让定价管理体系。
一、我国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上的不足之处
(一)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1.内容缺失,不够完善
税务机关对于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方式、方法规定较为宽松,没有较为详尽的要求,这就让很多公司有了可乘之机,利用这一漏洞进行不合理方式的转让定价操作。纳税人是纳税的主体,税务机关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纳税人的纳税报告和相关举证,而且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落实,以免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作为遏制国际逃税一大助手的预约定价,仍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在一些具体方面还有欠缺,这都是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内容的缺失之处。
2.避税行为的惩处力度较弱
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中,对通过转让定价税务审计查处的税款和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没有要求缴纳罚款,这就造成了跨国公司对这一方面的重视度不高,对于转让定价的法律法规关注程度较低。而且没有惩罚措施很难管住避税、逃税的行为,由于法规中相关规定的缺失,让许多漏网之鱼有了可乘之机。
(二)相关机构建设不完善
我国的涉外税务管理机构整体上较为松散,没有完整的由内至外、由中心到地方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数量不足会造成对部分地方、城市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力度不足,收集信息的时间滞后,最终导致反避税工作难以进行[1]。
(三)工作人员素质水平不高,人才匮乏
审查、调节转让定价是一项具有极强技术性的工作,因此对于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要求更高,工作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懂得如何进行经济分析与可比性分析等,因而一般都交由经济分析师、会计师、法律顾问和审计师等具有专业化知识的人才来进行。在我国,由于不够重视反避税工作,对口培育专项人才的高校也较少,而且此行业前景与金融业、会计业等热门行业相比较鲜为人知,人才很大程度上都流向热门行业,真正留在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方面工作的仍是少数。难度高、重视度低使专职人员的数量供少于求,难以保证转让定价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实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外在环境差
很多人都认为反避税工作的开展会对我国引进外资和对外开放产生影响,使外商的投资主动性减弱,对经济和就业产生消极的影响[2] 。这一观点让反避税工作不为社会所重视,甚至使地方政府削减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投入支持力度。
二、提高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有关转让定价的法律法规
1.完善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
对转让定价的规定要尽可能详细,让各种方法的使用不再是无规定的,而是要将使用的范围、条件及需要注意的地方,甚至是其优、缺点都以明确的条文形式制定下来,对于需要计算的内容,要通过摸索与借鉴确定一个最为适合的计算公式,增强其可操作性。同时,规则的制定不能没有强制力来约束,政府要积极配合税务管理部门,以行政手段制约转让定价,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3]。
2.完善预约定价制度
预约定价制度能够有效遏制因转让定价而带来的避税、漏税行为,可以让纳税人的纳税过程更加方便,也可以缩减转让定价税收的核算审查成本。预约定价在大多数国家都已实行,其发展已经趋于成熟,因此在这一方面,我国可积极向其他国家借鉴,通过对比来弥补本国预约定价制度存在的不足,通过确定预约定价的原则、完善法律法规的宗旨、缩减其所需要的时间和增强对纳税人商业秘密的保护等,从而制定出更为完善的预约定价规则。
3.加大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企业税收的时间及数额计算方法要有一个完整的规范,一旦发现避税、漏税行为,政府可以在税收的基础上加收部分利息,并根据跨国公司避税的多少来计算利息的数额。同时,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避税所涉及的范围极广,因此在对其转让定价行为进行处罚时要借助相关部门与机构,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与工商、金融部门进行合作,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实施全方位的制裁,甚至对于一些性质恶劣导致税收流失严重的企业,可以找新闻媒体曝光,形成舆论压力,迫使该企业调整转让定价方面的规定。
(二)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转变人们就业观念
专业人才的明显匮乏使管理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机构的运行常常出现或大或小的问题。因此,国家要加强对人才的重视程度,增加对该专业人才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改革,补充适合的人才数量。与此同时,传统观念对于税务管理机关招聘人才也有一定的约束,很多人对于跨国公司定价转让的税务管理并不了解,觉得其需要的专业技能非常高,在就业选择时产生怯懦,更偏于企业内部的会计师及分析师等。这就需要借助当今在社会上发挥重要作用的新闻媒体,在广大宣传平台上进行大力宣传,展现该行业的魅力,改变人们的就业观念,吸引优秀专业人才,為涉外税务管理机构注入新鲜血液与活力,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以防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在机构内部也要专设培训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时培训,增加其专业职能,提升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水平。
(三)强化转让定价二次调整管理
部分跨国公司利用我国对于转让定价的初次调整不进行相应的处罚的制度缺陷安排税收活动,以此削弱转让定价进行反避税的效果。这一情况的出现迫使国家税务总局尽早制定并颁布一项针对转让定价二次调整的法规,制定会计处理原则来确定企业的转让定价,规定企业税收的应收与应付期限、货币种类与利息支付,降低企业自动进行的转让定价调整、二次调整引起的法律性双重征税,刺激企业进行自主调整,减少税务机关的反避税监管成本。
(四)健全信息资料库的建设
我国对纳税人的交易统计与监督系统的建设较为薄弱,一直以来都依靠海关、商务部门及驻外使领馆等收集国内外市场的价格资料,未能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间信息共享制度,也因此得到的信息不全且滞后,这就为反避税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少阻碍。尽管国内外税收情况交换网络在逐步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缺陷与漏洞。我国要参考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引用高科技信息处理技术加强信息资料库的建设,为反避税提供坚实的基础与支持。
三、结语
随着出口与进口贸易量的不断增加,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带来的税收风险也日渐放大,税务管理部门的改革已迫在眉睫。税务部门通过采取完善有关转让定价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机构、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转变人们就业观念、强化转让定价二次调整管理和健全信息资料库的建设等具体措施,才能更好地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以避税的行为进行约束,弥补因此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让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更加健康稳定,同时促进国家间的经济贸易交流。
参考文献:
[1]李永峰.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风险规避措施分析[J].财会学习,2017(17):10-12.
[2]曲军,安光胜.准确定位税务顾问与税务咨询服务防范执业风险[J].注册税务师,2017(1):65-66.
[3]何浩.浅议国有跨国公司全球司库管理的发展前景[J].当代会计,2019(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