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干部诚信对优化营商环境内涵与意义

    王勇俊

    我国经济发展步入转型期,多元主体矛盾日益凸显,诚信问题也日益突出,信用体系建设也被政府纳入工作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领导干部由于其自身地位和诚信建设显得极为必要。营商环境的优化更需要良好的政治环境做支撑。本文从党纪国法的制度规定、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至上的维护和社会舆论环境外部影响三方面强调地方领导干部诚信建设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阐述其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服务型政府构建的价值意蕴。

    营商环境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事组织或经营行为的各种境况和条件,已成为中国政府治理的关注焦点和地方政府竞争的重要场域,其伴随企业整个经营活动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不仅对企业本身,而且对一国(地区)经济发展都至关重要。作为营商环境的建构和维护的主体,由于地方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领导权力对于政府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极大地影响,其权力还能通过权力链条扩散至外部营商环境,对营商环境产生深刻影响。作为营商环境的另一主体的企业,出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考虑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企业经营者需要诚信的政治环境来尽可能降低经营所需的非生产性成本。因而,地方干部政务诚信建设对于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环境下的要求,笔者从中总结出领导干部诚信建设的内涵和价值意蕴所在。

    一、领导干部诚信与营商环境优化关系的内涵

    (一)领导干部诚信是党纪国法的规定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诚信对于经济发展影响重大,基于这种考虑,我国建立的从党纪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一整套制度约束来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期间提出“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由此可见,诚信与党纪联系在一起,党纪是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的需要遵守的重要行为准则,违反党的规矩和纪律就是对党的失信。对于领导干部诚信,我国出台的法律法规也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规定,领导干部就职仪式上需要对宪法进行宣誓,对国家根本大法的进行庄重、严肃的诚信许诺,诚信因此上升到违背宪法精神和要求的新高度。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就强调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领导干部选任原则,德行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升或处分的标准之一,而诚实守信又是良好的德行操守的应有之义。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同样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经济领域诚信作为。党纪国法建立对地方领导干部诚信的制度约束达到促进地方经济有序发展的目的。

    (二)领导干部诚信是人民利益至上的要求

    领导干部掌握国家法律和法规赋予公权力,而公权力从其源头上则是来源于人民群众,所以公权力必须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权力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必然要求。我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民有所呼,官有所应,领导干部诚信用权即是对民众让渡权力的反馈,是坚持群众路线的表现。人民是国家和政府的根本立场,政府的一切行为均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地方领导干部不诚信,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也损害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不可磨灭贡献的地方的企业家的利益。地方企业家同样作为人民群众的一分子,他们的合理利益诉求也应得到地方政府的满足和实现,而现实中存在的极少数领导干部兑现许诺给企业落户优惠政策方面的拖延、出尔反尔的不良现象严重损害了企业家群体的利益并造成企业家对地方公权力的不信任和排斥心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重塑我国领导干部在人民大众心中的可靠印象,敦促领导干部的诚信用權自然是营商环境优化的应有之义。

    (三)领导干部诚信是社会舆论的重点关注对象

    在新时代,我国网络信息化的迅速发展,自媒体、大众媒介的兴起,网络自身的信息放大效应,领导干部诚信信息能更大程度地跨越空间和时间进行传播,这对我国领导干部的诚信建设和维持提出更大的挑战。一些领导干部诚信缺失行为经过一些论坛、社交网站、微博、社交网站以及手机微信等方式的广泛传播,受到了网络围观和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关注。这些少量负面的信息因为舆论的放大效应会败坏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甚至我国政府整体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滋生人民群众对地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影响地方政府政策的贯彻实施,消减人民群众对我国政府政务活动的支持力度,甚至形成官民离心的态势,进而蔓延至地方经济领域,阻碍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形势。由于领导干部是公知人物,加之我国传统的官本位文化的深刻影响,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个人综合素质的要求自然更高、更严格、更全面。在现今的信息化高速发展和普及程度高的社会,人民群众评判政府整体的诚信与否,既取决于互联网络信息传播上对于全国各地政府领导干部的诚信状况,同样也受影响于空间距离上离自己最近的所在行政辖区的县级、市级、省级领导干部的诚信状况。因此,在网络信息化时代,领导干部诚信状况要能经得起社会舆论的考验,就需要重视网络舆论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既要在网络等媒介上树立诚实可靠的的政府领导人员良好形象,更要在实际工作中诚信务实,社会舆论是把双刃剑,地方领导干部诚信的形象还能促进所在区域的招商引资,带动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社会舆论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其正负面效应。

    二、领导干部诚信建设对于营商环境优化的价值意蕴

    (一)有利于加快转变地方经济的发展方式

    现阶段,我国政府正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表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根据地方政府竞争理论,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地方政府在地方发展如何选择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在地方资源配置上拥有较大的配置权力,地方领导干部又因首长负责制的制度规定而享有相当高的行政权力,因而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创造性作用的发挥则主要依靠地方领导干部权力的合法合规有序行使。地方信用经济的建设也需要地方领导干部以身作则遵守党纪规定、国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兑现经济优惠政策承诺,形成集聚效应,促进地方信用资源配置能力的提升,积极推动地方信用经济的建设,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

    (二)有助于构建地方领导干部与企业家间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优化营商环境中地方领导干部和企业家沟通的保障。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提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然而,在地方官商实际交往中,由于种种原因,官商关系通常表现为官强商弱的态势,易造成弱势一方利益的损失,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经过利益得失的计算会选择其他地区落户,这对于地方实现营商环境优化而达到吸引企业落户的目的十分不利。为此,在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背景下,形成地方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之间亲清的政商关系就显得十分必要。首先,强调地方领导干部诚信有助于在法治的监督和制约下促进权力的规范行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使得公权力成为经济发展前进的推力。其次,地方领导干部讲诚信,身正不怕影子斜,其自身就能坦荡真诚的与企业家交流沟通,卸下心理上的包袱和负担,更能真干事、干实事,切实地解决企业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最后,形成良好的地方经济链式反应,即企业家经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利润得到增长,进而扩大产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得当地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将显著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间,地方领導干部和企业家之间形成的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将最终产生一个双赢的结果。

    (三)有利于构建服务型政府以促进营商环境的治理能力现代化

    地方领导干部诚信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规范性要求和必然体现。服务型政府是以“治吏”为逻辑起点, 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塑造行政活动的服务意识、完善政务人员的服务行为都统筹在政府诚信的理念之中。首先,地方领导干部对规章制度的诚信契合了营商环境优化中法治化的要求,地方的政务活动在法治轨道中进行,权力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有序行使,这有助于提升地方政府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的法治化水平和能力。其次,地方领导干部诚信建设有助于自身形成诚信的行政价值观并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相融,实现对政务活动的有效调节,从精神意识层面保证对地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治理效果之善。最后,地方领导干部诚信的行为具有带动效应,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在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的影响下,上行下效,在政府各部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以契合上级的要求和表率,践行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基金: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01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