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薛琬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型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农民也转型为现代化、智能化,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新话题,为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生产经营作为一种职业,以互联网+、5G、智能机器人等新型技术为依托,能够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与经营的从业者。然而现实中当代大学生不愿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面临着成长教育经历、社会认知、职业发展、政策待遇等种种困境,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多方在教育改革、舆论引导、政策完善等方面找到科学的对策,破解困境,增强大学生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的积极性和更多可能性。

    一、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的困境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2017年年初,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截止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两千多万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大学生是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力量,然而现实中,大多数的大学生希望去大中城市从事所谓“高大上”的职业,不愿意选择农村,不愿意成为新型职業农民。造成当代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困境在于:

    (一)成长教育经历困境

    从成长环境而言,在城市出生长大的大学生对于农村生活和农民职业相对陌生,有新鲜感但缺乏归属感,在了解农村需要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良好发展前景的情况下,也很难做出选择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的决定。相当大比例的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更加珍惜跳出“农门”的不易,在职业选择时更加希望可以使自己以及自己的下一代离开农村、摆脱贫困的生活。

    从教育背景而言,由于市场就业的影响,近年来各高校在专业设置上市场导向越来越明显 ,如从一本到三本及高职的各类高等院校几乎都设置了工商管理专业 , 而涉农专业逐渐萎缩,大学生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在量上无法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在对为数不多的涉农专业大学生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教育质量也有待提高。教育上可以从智能化和新型农业技术开发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随着国家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的发展,农业需要和新型技术进行融合,打造更具有质量体系的农业。

    (二)社会认知困境

    从社会视角来看,农民往往被认为是底层工作者,具有固定的社会属性,农民往往付出劳动力大,但获得收益较少,其社会认可度与职业价值很难达到应有的需求。而对于需要进行职业选择的当代大学生来说,这种社会偏见压力让其不去选择从事,尤其是农村中大部门人的偏见和短见,在他们眼中,上过大学就应当在大城市打拼,就应该干大事业,而农民这种非正式职业,不是大学生该从事的,这种错误的理念严重限制了新型职业农民在大学生心中的地位。

    从农村发展认知而言,一般说来, 如果社会、政府、学校能给大学生创造更多地接触当农村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机会,让其了解当代农村的发展建设,了解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机遇,让其体验当代农村的魅力,则大学生选择新型职业农民作为职业的比例也会提升。但是许多现在的大学生对当代农村的认知程度相当低, 他们脑海中的农村还是自给自足、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小农形象,对现代农业、新型职业农民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不了解,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其职业选择。

    (三)职业发展困境

    从农村工作环境而言,与在城市就业相比较,农村的基础设施环境、农村的人居环境较为落后,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影响其工作效率、能力发挥及工作情绪。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农民素质也是农村工作环境的一个软条件。现阶段,由于农村的教育等环境资源的限制,农民素质相对较低,在工作过程中,沟通交流,事件处理解决的效率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在大学生职业选择过程中,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将要面临的工作环境问题也可能令其却步。

    从长期发展规划而言,大学生刚刚毕业在事业、生活、家庭方面会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在选择职业时,对其成家立业、甚至是下一代的生活教育都会有所评估。当前农村的科教文卫 、交通住宿等条件相对较差,也成为大学生选择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一个重要的制约条件。

    (四)政策待遇困境

    在高校扩招之后,“自主择业”成为高校毕业生必然的选择,为了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政府出台了很多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激励政策。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更是出现了各大中城市争相“抢人”的激烈场面,各个城市的“人才战略”给大学毕业生的开出极为优厚、极具诱惑的落户条件,争取优秀的大学生毕业后留在当地,为当地的城市建设贡献力量。然而针对农村建设的大学生激励政策相对较少,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尤其在社会保障方面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城乡差距明显,极大制约大学生选择农村就业创业或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此外,与城市相比,农村的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明显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的热情。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工商登记、税收减免、资金扶持、政策优待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部分基层政府对政策执行不彻底,敷衍塞责,无法提供有效的便利,抑制了大学生毕业后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的积极性。

    二、针对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困境的相应对策

    基于以上研究分析, 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的行为决策较多的受到自身成长环境、受教育经历、社会认知、国家政策待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只有社会、高校、政府以及大学生自身共同发力,才能积极破解当代大学生在职业选择中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困境。本文将从培养高素质农业人才、社会舆论导向和相关制度完善等角度去分析新型职业农民困境的对策。

    (一)高校应整合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农业人才。

    破解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困境,首先是要从大学生的培养开始调整,应全面改革培养模式,新增现代化农业相关专业,教育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观,在国家发展到当今地步,农业也是一种高级别职业,大学生从事新型职业农民,是为社会最出的最大贡献,且比较适应当前的局势。大学应当从顶层设计进行改革,提供辅助支持的水利、电力、机械、交通、通讯技术和设施等专业,与现代农村建设和发展相关的村镇规划、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等的学科,使掌握了这些专门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大学毕业生能全方位地服务农村。另外应加强地区定向联合培养机制,不断拓宽招生渠道和就业渠道,加强农村实践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起他们参与农村建设的实践能力。

    (二)政府通过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将农民作为一种职业看待。

    社会、政府、学校等多方面多途径加强宣传,改变传统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改变传统以来对农民的错误偏见,提高全社会对大学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理解與认同,加大宣传力度,使大学生认识到在农村同样有施展自己才华的一片天地,积极营造大学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良好舆论环境,激发大学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潜在意愿。在我国,一直以来,农民具有先天的弱势性,很多大学生学有成就后愿意留在大城市,等发展成功了再衣锦返乡,把农民作为一种新型职业,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一件难事。这就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和舆论的引导,可以从环境改善、工资待遇以及离职后福利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大学生毕业返乡,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另外,政府应当树立典型,通过新型媒体报道大学生返乡就业的英勇事迹,正向传递这种价值理念和生存法则,让大学生感受到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光荣和荣誉。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也是基础产业,农民在我国社会经济中起举足轻重作用,没有农民和农业对我国经济的贡献,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不会那么迅速。随着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农业需要进行改革升级,需要更多具有知识水平的大学生来进行创新,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已经刻不容缓,政府应当加快步伐。

    (三)加快完善大学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制度。

    制度先行,没有实质性的制度作为保障,很难使大学生愿意入职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所以,应打造良好的政策支持平台,构建完善的大学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体系。首先,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大学生入职农业的相关制度进行系统设计,在土地、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政府服务体系,真正为大学生营造一个宽松有利的政策环境;其次,保障入职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大学生的最低薪金待遇持平或高于社会的平均利润,加快制定和完善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下一代教育等社会保障机制,使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大学生有一个可预期的发展空间,得到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优惠,解除大学生的后顾之忧,从而调动大学生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最后,可以在基础设施和社会环境上进行完善,构建全新的新型职业农民工作体制和环境,打造环境优美的办公环境和住宿条件,从医疗卫生、基础教育、交通便利等视角出发,给予新型职业农民一定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加快完善大学生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制度。

    三、结语

    新型职业农民是当前的热点话题,鼓励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可以推进农村农业改革,提高农业农民的现代化水平,解决“三农”问题。从“量”与“质”上提高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效果;从而破解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种种困境,使更多的大学生加入乡村振兴队伍中来,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本文分析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的困境,并针对大学生选择从事新型职业农民的困境提出相应对策,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