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编辑如何正确运用“歌曲”与“乐曲”概念
欧阳申
摘要:在文艺编排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歌”“曲”不分或将所有音乐作品统称为“歌曲”的现象。“歌”与“曲”不分,不仅仅是名词概念的含混,也是其对艺术作品格洞差异的无视,否认艺术欣赏的层次、规模与程度,已经触及到国民文化艺术欣赏水准的底线。
关键词:文艺编辑;歌曲;乐曲
一、不足之处
在音乐学科中,“歌”与“曲”概念是严格的。一般来说,“歌”专指声乐或声乐作品,“曲”专指器乐或器乐作品。声乐是靠人類自身的器官发声,其作品(歌曲)除了具备音乐的基本要素(节奏、旋律、音色等)之外,还因为其歌词具有文学元素,因此属于“半音乐”而非“纯音乐”。器乐与声乐不同,并非来自人类的原始状态,是人类为模仿自然界的声音而创造出来的工具,如小提琴、钢琴等。人类之所以在声乐之外发明了器乐,主要是为了弥补人声的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音域狭窄
无论男声或女声,有效音域很难突破两个八度。而一般的乐器,能够轻而易举地突破这个界限。“乐器之王”的钢琴,其音域更可达到近八个八度。这种音域是由一种乐器的同一个音色来完成,而非不同音色的“接力赛”,因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旋律线条的连贯、流畅与完整。音域的拓宽,无疑更加丰富了音乐的表现能力。
(二)内容单调
人声需要借助“歌词”来演唱,而歌词不是音乐,属于文学范畴。音乐中添加了文学的元素,尽管有助于理解歌曲,但减弱了旋律固有的内在美,压缩了音乐意境的想象空间。相对于更高级、更复杂的艺术,人声在内容上失去了优势。
(三)缺乏和声
和声是现代音乐最具特色的要素。没有和声的“单音”只能是原生态的声音,并不能上升为艺术标准上的音乐。人声最大的缺憾,便是不能同时发出两个以上的声音(即和声),也无法在更宽的音域以多种音色自由地进行和声切换。如此缺憾,只能靠各种器乐来予以弥补。
(四)音色单一
尽管声乐表演中按音域、角色、表现力来分有女高音、次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抒情女(男)高音、花腔女高音、戏剧女(男)高音、阉人歌手(男唱女声、男性女高音)、童声等,但不难发现,林林总总的称呼之下,其实无外乎“男声”与“女声”两大类别,相比交响乐团器乐演奏的吹、拉、弹、敲,音色上要单一得多。
二、合理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我们发现声乐与器乐在音乐的表现形式上有很大不同。在文艺编排的实践中,如何准确地将其归类,笔者提出几条建议:
(一)牢记一个原则
牢记一个原则,即“歌曲”非但不是音乐的全部,只是音乐中的极小部分,更大部分是“乐曲”,切忌将所有的音乐不加区分地称作“歌曲”。
(二)细化音乐概念
凡涉及到音乐作品的表述,尽量不用“音乐”的大概念,应尽可能地将其细化。比如乐曲,可分为:乐队合奏→交响乐→协奏曲→奏鸣曲→独奏(具体到某种乐器)等。再比如歌曲,在区分男女声或混声的基础上,可分为:合唱→齐唱→重唱→独唱等。如果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不能将其准确地细化,至少也要准确给出“乐曲”或“歌曲”的概念。
(三)遇到较为复杂的声乐与器乐混杂的作品,一般以声乐的面貌出现,如女高音独唱乐队伴奏,称作“女高音独唱”即可。但声乐与器乐比重相当时,则应同时提及,如合唱团与交响乐团混合表演,可称为“合唱与乐队”。
三、结语
总之,文艺编辑在编排音乐稿件时,应当适度考虑到音乐艺术的特殊属性,切忌统而化之地将凡是旋律性的东西皆称音乐,甚至一律称作歌曲。文艺编辑要加强自身艺术修养,尤其是音乐知识的学习,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为民造福。
(作者单位:湖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