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拿来主义〉教学实录及感言》有感

    邹燕妮

    日前,拜读了胡双全老师《〈拿来主义〉教学实录及感言》,现将读后的一些粗浅想法呈于读者,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方家、同仁尤其是胡双全老师批评指正。

    一、“促进生成”还是“阻碍生成”?

    生成性教学指的是在师生互动过程中,通过教育者对学生的需要和感兴趣的事物的价值判断,不断调整活动,以促进学生更加有效学习的教学发展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师生共同学习、共同建构世界以及对他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认识的过程。生成性课堂最大的特征是真正以学生为主体,把学生的自学当作教学的原动力,以学生的需要为大原则,根据学生的需求进行大变通,要与学生分享话语权,完全把课堂当作学堂。

    胡老师在“执教感言”中讲道:“没有好的教学设计,就不会有好的课堂生成……因此,课堂的生成,尤其是有价值的生成,宛如在一块沃土之上的种植,都是以精细的设计为前提的。”由此可知胡老师应该是重视课堂的生成或者他认为自己这节“精细设计”的课是有好的、有价值的生成。但笔者却认为胡老师这节课生成不多,甚至可以说这节下了功夫设计、雕琢的课反倒阻碍了课堂的生成。

    笔者以胡老师在带领学生完成“找出文章存在逻辑错误”(先不论教者的观点是否正确,后文论述)这一预设任务为例浅析之。

    课堂实录如下:

    师:接下去的问题,就值得大家深入思考了:这所“大宅子”是我们本来就有的,还是我们从别人那里“拿来”的呢?

    生(齐声):是我们本来就有的。

    师:既然是本来就有的,那属不属于“拿来”的东西?

    生(思考后齐声):当然不是。

    师:好了,这就引出另处一个问题来了……无论阐述说理,还是举例证明,文章前后所表达的基本思想应该是一致的;或者说,都应该围绕一个论点或一个话题来展开,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吧?那么,请大家再仔细研读本文,看看本文在论证结构上有无问题。

    (生研读课文,寻找问题,讨论交流。)

    师:发现问题没有?

    生:我觉得,文章中的这个例子,与前文阐述的“拿来主义”思想不一致。

    师:此话怎讲?

    生:前文阐述的‘拿来主义思想,是针对他人,也就是针对别国而言的,‘拿来的本是别人的东西,而不是自己的东西!而后文所举之例,是谈文化遗产继承的方法和态度问题。即使算是“拿来”的,也是拿自己的,与前文所提到的“‘送去之外,还得‘拿来”中的“拿来”的意思并不一样。因此,我觉得,这两个部分在论述的思想上是不太一致的。

    (生倾听,沉思。)

    师:他说得有道理吗?

    生(小声地):有些道理。

    师:既然大家认为有道理,那么,你们能否说说看,从论证的逻辑过程看,这篇文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生:应该是前后话题不一致吧?或者说,作者在举例论证时,转移了话题。

    师:大家同意这种说法吗?

    (生点头,表示赞同)

    师:根据刚才的分析和讨论,我们把《拿来主义》一文中论证问题的错误小结一下:第一,文中所述之例,主要是谈文化遗产如何继承的问题,它与“拿来”无关,因为“继承”不等于“拿来”。第二,“拿来主义”是针对“送去主义”而言的,既然有“送去”,就应该根据“礼尚往来”的原则,“去拿”!所以……应该说是“去拿主义”!因为“拿来”总觉得不够主动……而“去拿”则显得很主动……

    从实录中可以看出,这部分教学师生交流比较频繁;学生活动比较充分,有阅读、有思考、有讨论;重要的是在老师的引导下“圆满”完成了“发现了课文论证过程中出现问题”这一预设任务。初看还不错,但仔细一琢磨就不难发现此处教学的问题——课堂是按“固化预设”(将预设理解为前置的、最佳的、唯一的、确立的、刚性的计划或安排)推进,是典型的“预设再现”或“教案剧演出”类型的课。

    课堂上,教者的提问“很策略”,可以说是为了证明“文章存在的逻辑错误”而“精心设计的”。首先看第一个问题,该问题是教者在完成“对待文化遗产应有什么态度”的教学后主动提出的,无论是从题干中的“接下去的问题,就值得大家深入思考了”这十几个字来看,还是从“这所‘大宅子是我们本来就有的,还是我们从别人那里“拿来”的呢?”这一选择问句的句式来看,均有很强的倾向性,实则已间接表明了教者的观点即“‘大宅子是我们本来就有的”。再看第二个问题,“既然是本来就有的,那属不属于‘拿来的东西?”此问的前半句已明确告诉学生“大宅子”是本来就有的,再问“属不属于‘拿来的东西”。学生的回答可想而知,肯定是教者期望的“是我们本来就有的”“当然不是”,笔者认为即便学生阅读文本,也会“顺势”这样回答的。

    纵观该部分实录甚至是整课实录,学生始终自觉地“配合着”老师,回答着老师想要的答案,证明着老师预设的观点(阅读体验)。可以说,整堂课体现的是教师的意志,而学习的主体——学生始终鲜有质疑,始终未越“雷池”半步。

    其实,上述学习过程應该有很好的“课堂生成”出现。例如:当学生指出第8自然段中谈及的“文化遗产”是“自己的”(本国的)与前文阐述的“拿来主义”的对象——“外国文化”是不同概念这一问题时,便是“生成”的好时机,因为此刻一方面发言的学生指出了本文的一个疑难点(在学界颇有争议);另一方面其他学生出现了“沉思”——肯定有不同意见。假如此时让全体同学对该生提出的“有价值”的观点进行充分地思考、讨论、争辩,相信肯定会有“美丽的风景”生成。遗憾的是教者对此处的“发言”和“沉思”却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当听到学生的回答与自己的预设——“有问题”不谋而合时,为了尽快出现“预设答案”,继续用“他说的有道理吗?”“既然大家认为有道理……”等有倾向性的提问推进教学。在得到同学们的肯定答复后,教者“顺势”总结了本文论证中的两处所谓的“错误”。至此学生终于被“准确无误”引入彀中,实事求是地讲,这样的课与传统“灌输型”课堂无异,不但制约了“生成”,而且有碍于学生能力提升、思维发展亦不利于创新精神的培养。

    那么“生成性课堂”是什么样的呢?笔者想起了李仁甫老师的《〈拿来主义〉课堂实录》,整堂课虽然也是以问题的层出来推进课堂教学,但问题却不是教者提前预设的,而是完全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提出的。课上,学生提出的七个问题一方面让师生、生生的思维不断地进行碰撞;另一方面又不断地生成新的问题,不断促进了新的教学起点出现。纵观实录,整节课一直处在动态生成状态。这样的课应该说是生成性教学的上乘之作。

    二、“教出新意”还是“理解有误”?

    胡老师在“执教感言”中说到“《拿来主义》是篇老课文……对于这样一篇不算难解的文章,如何教出新意……是执教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十分赞同胡老师“旧文新教”的一理念,也支持从多角度、多维度解读文本,但前提是必须要确保理解无误。若“为赋新词强说愁”,为了“标新”而故意“立异”甚至不惜误读那就有点儿不太合适了。

    例如:胡老师认为鲁迅先生的论证结构出现了问题。同时他还提出应把“拿来主义”改成“去拿主义”等,笔者认为这都值得商榷。

    胡老师认为“‘大宅子是我们本来就有的,不需要从别人那里‘拿来”,笔者对此有不同意见。因为关于“大宅子”来源,鲁迅先生列举四种情况“骗”“抢”“继承”“换”,但无论“穷青年”是通过哪种途径获得的宅子,都证明“大宅子”原本不是他的,而非胡老师们所说的“‘大宅子是我们本来就有的。”再则联系上下文或从作者表达意图也不难看出,这里鲁迅先生的本意不在于追究“大宅子”的具体来源,而在于强调这“宅子”于这青年而言是外来品。

    此外,胡老师还认为“文中所述之例,主要是谈文化遗产如何继承的问题,它与‘拿来无关,因为‘继承不等于‘拿来”,对此笔者也不敢苟同。因为,从词面上讲“继承”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继承”虽不等于“拿来”,但它暗含“拿来”,也就是说凡“继承”必要经过“拿来”这一过程,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即便“不继承”也是一种“拿来”无非是“否定的拿来”。至于“文化遗产如何继承问题”更与“拿来”有关,甚至是息息相关。一则“文化遗产如何继承问题”谈的仍是“继承”问题,肯定与“拿来”有关;再则本文谈的就是文化遗产(有说外国文化遗产或兼而有之)继承的问题,对此鲁迅先生的观点十分明确应该“拿来”即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占有,挑选)。

    至于将“拿来主义”改成“去拿主义”更没有必要了,首先“拿来”与“送去”是一对反义词,对仗工整。其次“拿来”本身就有主动的意思。从课文开头部分来看,正是因为作者不满“送去主义”“送来(“抛给”)主义”,才提出了“拿来”即主动去拿的观点;课文第7自然段又明确提出了“自己去拿”的观点,再次体现了“拿来”的主体性和主动性;第8自然段也有相关表述,“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这里可以看出作者不仅主张主动“拿”,甚至主张不计后果“用强力取”“占有”。再则“去拿”一词过多强调“去”这一动作,而对于结果则强调较少,显然与作者写作意图不符。而“拿来”一词不仅能够体现“主动”而且还有强调结果(来)之意。综上所述,“拿来”优于“去拿”。

    三、“锦上添花”还是“画蛇添足”?

    胡老师在“执教感言”中还讲到,学习这节课要“让学生真正认识到‘拿来主义在当下的价值和作用,只有讲好这个问题,我们才能正确地认识鲁迅和鲁迅精神”。因此他在课堂行将结束时提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我们该如何继承并发扬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做一个真正的拿来主义者呢”?对此笔者是十分赞同的,因为“鲁迅是‘正在进行式的思想家、文学家,他是活在当下中国的”。遗憾的是胡老师草草结束上述问题后,却把教学拓展至“自创主义”,并提出了“我们不仅需要‘拿来主义更需要自主创新,大力实行‘自创主义”的观点。笔者对此处、此时进行“自主创新”的拓展教学深表不解(对倡导“自主创新”本身是大力支持的),并认为此刻提出“自创主义”无论是对学生认识、理解“拿来主义”的当下意义,还是对认识、感受鲁迅思想的伟大性、深刻性均无益处甚至起到了负面作用。

    笔者认为,应把关于“自创主义”部分教学删去。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我们该如何继承并发扬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做一个真正的拿来主义者呢?”这一问题让学生深入研讨一番即可。

    [作者通联:北京师范大学海口市附属学校]

    从课程建设的角度看,提高课程标准对整本书阅读的影响力,有以下四种途径:一是区分课程形态,二是规定阅读篇目的范围,三是明确阅读方法,四是评估阅读结果。以目前的课程建设状况,第一种已经做了,比如高中规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对精读和略读也有不同要求;第二种规定阅读的篇目,只能说做了一部分。我們知道,我国古代的科举制是给学生划定阅读范围,而不是仅列出参考书;第三种是阅读方法上对课堂讲读式加以限制,这一条只能是建议;第四是整本书阅读与考试挂钩,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阅读导向的作用。一个有可比性的例子是,同样一份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教师对字词掌握的要求、对背诵篇目的要求不仅不敢怠慢,往往还会自觉加码,这是因为掌握字词和背诵都是硬性指标,与考试相关度高。而整本书的阅读则属于软指标,与考试基本上无关。那么,适当提高整本书阅读指标的硬度,就是改革的思路之一。最近几年,福建、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语文高考就有过成功的尝试,即在高考试卷中加入文学名著和文化典籍阅读的题目,虽然只有10多分,但坚持数年以后,据说已经对学校中名著阅读状况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当然,这些试卷中关于名著的考试内容,还是以知识或细节记忆为主,今后可尝试在二者的深入融合上做文章。

    ——郑桂华《整本书阅读:应为和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