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与跨界:广播节目形态的传承与创新
张晋升+李新欣
【摘要】媒体融合既是面向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平台的迁移过程,也是传播内容和传播模式的价值再造过程。这一过程为广播节目形态的理念、内容生产、传播方式以及传播关系创新都带来了可能性空间。广播节目形态如何在“不变与变”中求胜,如何在融合与跨界中寻求突破,如何以多维度思考、多手段制作、多平台营销实现节目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是广播节目形态实现新跨越的关键。
【关键词】媒体融合 广播节目形态 广播剧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识码】A
作为一种传统的广播节目形态,广播剧在传播平台单一、传播渠道匮乏的时代,不仅成为一种普及率极高的传播形式,也为广播节目的创新提供了一种技术与市场优势互补的典范。但是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广播生态无论是内容的生产、形态的变革、终端的搭建以及用户关系的开发都体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广播剧如何做好传承与创新成为广播电台内容变革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广播剧传播形态的“不变”与“变”
(一)广播剧传播形态的“不变”
广播剧是以音频为传播载体,以音乐、音响等技术手段,以配音演员多元化的声音叙事塑造人物形象、反映人物命运、呈现故事冲突的艺术形式。具体来说,“广播”指的是主要的传播媒介;“剧”指的是戏剧。所谓戏剧,是指由人物、语言、动作、舞蹈、音乐和场景等元素综合到一起以形成一个完整叙事的舞台表演艺术。作为一种特有的艺术形式,广播剧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以声音形式来建构叙事
广播剧的脚本大多来自于文学作品的改编,创作者将文学作品中情节丰富、线索复杂的文字符号转化成广播剧中富有感染力的声音符号,需要经历一系列解码—编码的创作历程。在一个完整的叙事当中,文字有着叙事、描写、抒情、说明、议论等不同的职能和作用。因此,在转换成声音符号进行广播剧的创作时,需要多种声音形态来建构叙事,使得情节丰富、完整,赋予听众想象的空间。
在广播剧的多种声音形态中,演播者自身的声音是最基本的,也是叙事的核心元素。除此之外,音乐作为叙事的铺垫和烘托,音响作为还原场景和渲染细节的辅助手段,在建构叙事中同样必不可少。好的音乐及音响效果可以為烘托情节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只有当演播者的声音与音乐、环境音响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够将演播内容诉诸听众的听觉和想象力,在戏剧的场景和画面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够形成极强的感染力。
需要注意的是,与其他戏剧形式如话剧、歌剧、音乐剧甚至电视剧不同,广播剧的主体由音色鲜明的话剧演员和配音演员构成,其叙事带有鲜明的语言艺术表演的特色和个性化的特征。从传播效果上讲,广播剧追求的是题材要有吸引力、声音要有感染力、表演要有想象力。广播剧缺少可以帮助建构情节的视觉表现形式,单凭听觉来理解一个叙事,对于受众来说看似是一个单调且费力的过程。但实际上,正是因为广播剧可运用的形式较为单一,创作者不得不对声音的质量精益求精,经过艺术加工后的声音演播携带着大量的画面信息,可以激发受众的想象力,这也是广播剧的魅力所在。
2.以声音媒介为播出载体
早期的广播剧一般采用磁带录播或制作成CD出版,但主要的播出平台还是广播电台。生活当中的声音媒介有很多,从最早的留声机、收音机、随身听、到如今因新媒体技术发展而不断兴起的个人电脑(PC)端和移动终端的线上平台、客户端等,都可以成为传播声音的媒介。换言之,新媒体的发展使得广播剧的播出平台大大扩展,但播出平台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无论是传统的广播电台还是如今较为普及的喜马拉雅FM、蜻蜓.fm等线上平台,转变的只是收听的途径,声音传播的本质没有改变。
传播载体的本质没有发生改变,就意味着广播剧的创作道路、戏剧特点和艺术内涵基本不变。当前广播剧的衰落与新媒体的冲击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相反,分众传播可以使得广播剧的创作方式更加多样、艺术风格更具特色、传播途径更加精准,也使其更具有传播效力。回顾广播剧的发展历程,广播剧一直是党和政府进行新闻宣传、建设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文艺形式之一,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二泉映月》《南宫玲霞》《序幕刚刚拉开》等作品的问世掀起了广播剧的一个创作和收听的高潮。到20世纪90年代,电视的普及给广播剧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分流了广播剧的受众,但是由于两者传播平台的差异,广播剧始终没有和电视媒体实现很好的融合。
(二)广播剧传播形态的“变”
作为广播媒体重要的传播形式,广播剧在广播节目生产制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共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都将广播剧列为其中的奖项,广播剧拥有其独特的艺术价值、市场价值和受众基础。当然也要看到,在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广播剧的传播生态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1.广播剧的创作主体从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
传统的广播剧,从剧本改编、配音演员的选择以及音响合成等都有着明确的专业分工,故事的主角基本是专业的话剧演员或配音演员担当,后期制作也由专业团队完成,这种经由广播电台播出的“我说你听的方式”构成了传统广播剧从传者到受众的单向传播模式。但在新媒体时代,传播渠道的拓展使得受众对媒体产品的选择权增多,广播剧的单向传播变成了受众与创作主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广播剧的内容和形式的主导权开始由“传播者为中心”向“以受众为中心”倾斜,反映到广播剧创作上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广播剧的表演主体从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这是因为互联网应用的普及降低了广播剧传播的门槛,一方面每个人都拥有传播的渠道,并且有机会参与到广播剧的创作中;另一方面,广播剧的制作已不是一种专业技能,影视制作软件的便利化使得普通人都可以利用习得的技术进行广播剧的生产与传播。
2.广播剧的传统受众向网络用户转变
传统的广播剧受众是相对固定的,其最主要的受众就是有着长期收听广播习惯的听众。而且听众在传播流程中的角色是被动的,只能在电台规定的播放时间、频率里进行收听,收听时长和片段的选择也完全由电台决定,自主性较低。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的信息消费有着相当大的自主性和主动权。在互联网的资源平台上,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选择收听自己喜欢的节目内容,并且可以在同一时间对不同的广播剧进行非线性的切换。也正因为这样的传播优势,一批符合网络用户收听习惯的新的广播剧形态应运而生,比如微广播剧、类型广播剧、IP(版权)广播剧等。
3.广播剧的传播平台从传统媒体向垂直音视频网站和社交媒体转变
垂直音视频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的兴起,使得广播剧的传播渠道从电台这一传统的播出平台向多样化的播出平台转变,渠道多样化带来的是传播的分众化、精准化和差异化。在这样的态势下,广播剧不再只是经由广播电台传递的一种文艺节目,而是可以跨界与其他媒介进行融合的全媒体艺术形态。广播剧的跨界,一方面体现在广播剧可以在电台、音视频网站、社交媒体、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跨界传播;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广播剧的创作题材来源更加多元,除了专业的广播剧作家创作的脚本之外,来自生活当中的真实事件、网络上流行的虚构与非虚构故事资源、其他艺术形式的叙事改编等都可以成为广播剧的题材来源。与广播剧跨界传播相对应的,就是广播剧与其他媒介和艺术形式的融合,既体现在广播剧的创作主体和创作手段开始借鉴其他的艺术形式,更体现在新形态的广播剧融合了更多的用户群体,这些都使得融合态势下的广播剧重新凸显了其应有的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
二、广播剧纪实作品《太平洋大逃杀》案例分析
《太平洋大逃杀》是由蜻蜓.fm、乐视影业和时尚传媒联合出品的根据真实事件而改编的广播剧,也是国内首个由新闻深度报道而改编的广播剧。2016年10月21日,该剧试听会亮相乌镇戏剧节受到好评,广播剧全集于2016年11月5日正式上线以后,创造了广播剧网络点击浏览多年未见的盛况。广播剧《太平洋大逃杀》在内容创作、艺术呈现和跨界推广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有几点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
(一)内容创作上注重用户体验设计
《太平洋大逃杀》以记者的特稿为事实依据,在此基础上又邀请曾为电视剧《铁齿铜牙纪晓岚》编剧的史航对其叙事情节和叙事结构进行重新整合。一定程度上讲,广播剧《太平洋大逃杀》本身就提供了一个体现生死主题和戏剧冲突的悲情故事,极易造成用户先入为主的感知印象。《太平洋大逃杀》讲述的是山东荣成市鑫发水产公司的大洋鱿钓船鲁荣渔2682号2010年12月出海前往秘鲁、智利海域钓鱿,此后渔船失去踪迹,最后只剩11名船员生还。该渔船在出海八个月后被中国渔政船拖带回港。历时近两年的侦办和审理后,11名生存船员被判杀害22名同伴,其中6人被判处死刑。其中的一名船员赵木成,因卷入杀戮事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年后刑满释放的赵木成接受记者的采访,还原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除了故事本身的吸引力,剧本在内容创作上还要考虑到该剧主要是通过客户端平台推送,大部分听众是手机移动端用户。因此剧本的内容编排和章节设置都要符合互联网传播UP2U(User Planning to User)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情节要符合用户收听习惯,呈现“短、平、快”的特点。广播剧全集共分为六個章节:征兆、杀人鱿鱼、嗜血鲨、借刀杀人、梅杜萨之筏以及未完的结局,每集15~22分钟。每一集都会呈现出新的矛盾和冲突,使得情节环环相扣、高潮迭起,叙事结构上极为精致,同时又符合网络碎片化收听的特点,情节推进不陷于冗长。这样的情节编排与传统广播剧层层递进、逐步渲染的风格有很大区别。
(二)多重的叙事视角和多样的表现手法
叙事视角是指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特定角度。对于传统的广播剧来讲,叙事视角一般只有一个,主人公的第一视角或是旁白转述的第三视角。而在《太平洋大逃杀》中,记者、故事亲历者赵木成以及第三视角的旁白讲述均在剧中得到呈现。同一个故事,从不同的视角去讲述,会呈现出不同的效果,加上旁敲侧击的细节的相互印证,让整个叙事具有很强的代入感。比如亲历者赵木成的讲述主要为听众还原了故事发生的真实情景,记者的讲述则是偏重于对情景的解读和分析,旁白转述在气氛渲染和情节交代上则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多重视角的叙事,可以在有限的节目容量里为听众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使得广播剧在编排结构上更加符合用户体验。
在表现手法上,除了王学兵、张译、张杰、姜广涛、芒来、罗兵等专业演员的演播之外,该剧还独具匠心地增加了记者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的访谈对话环节,深入分析故事中人物的复杂心理和事件缘由。剧中的记者与教授不是由演员扮演的,而是来自现实生活中具有真实身份的个体,这使得该剧在探讨人性这个话题时更具深度和说服力。在演播的语态上,既有专业演员戏剧化的演播语态,也有非专业演员真实的生活语态,两种语态的相互结合,使得剧中人物的情感变化真实自然,让听众产生身临其境的体验。
(三)多平台融合制作和跨界联合推广
《太平洋大逃杀》的故事本身就是一个热点新闻,在广播剧未推出之前就已经在网络及各大社交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太平洋大逃杀·亲历者自述》这篇特稿由Esquire特稿实验室推出,到乐视影业竞标获得版权并着手开发不同文本形式的产品,再到与蜻蜓.fm平台合作率先推出广播剧,这本身就是一个跨界合作的过程。可以说,《太平洋大逃杀》这部广播剧从孕育到出生都是不同平台跨界合作的结果。跨界合作使得该部广播剧未播先红,积累了大量潜在的受众资源,最后落地的推广平台蜻蜓.fm又在新兴的网络广播平台中拥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市场号召力,能够带动其他社交媒体进一步转发,实现二次融合。成功的跨界合作必然带来产品与多种平台的融合,从广播剧《太平洋大逃杀》的推广过程中可以发现,广播剧的跨界与融合不是简单的“跨”与“融”,不是简单地将已有的广播剧直接投放到不同的平台上,而是要将跨界合作贯穿到广播剧的剧本创作、生产制作与营销推广的完整过程中。
三、《太平洋大逃杀》对于广播节目形态创新的启示
广播节目形态的变革有着多方面的现实因素,而媒体融合是直接影响传播要素作用方式的主要动因。所以广播节目形态的创新与其说是基于节目形态自身的变革,不如说是因应当下传播格局、传播方式变革的一场自我革命。因此,广播剧《太平洋大逃杀》的现实价值不仅仅在于单一个案的传播效应,对广播节目形态的创新同样具有示范性的启示。
第一,坚持内容为王,努力发掘好故事。好故事依然是广播节目的核心竞争力,传统广播剧的故事常来自文学作品的改编,而《太平洋大逃杀》来源于真实的新闻事件,属于非虚构作品,这一特点能够更好地激发听众的关注兴趣。同时,好故事在其传播的过程当中能凭借其本身的新奇性和海量用户的关注度,达成向IP转化的市场效应,在满足游戏、广播剧、电影、动漫等衍生产品开发需要的基础上,为优质IP创造了价值延伸的可能性。
第二,坚持用户为要,不断满足市场日益变化增长的消费需求。具体来说,就是要在节目的创作理念、选题策划、内容生产、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等方面,关注用户兴趣、提供用户体验、体现用户价值,最大限度地开发用户资源、提升目标用户忠诚度,不能自谈自唱、自娱自乐。
第三,坚持技术为先,以各种手段强化传播的针对性和专业化。从广播剧的制作来看,在技术手段的应用上可以借鉴大数据分析的手法,从既有的用户数据库中梳理分析用户的节目消费习惯,以用户的消费偏好来选择脚本和演员,从而取得可预期的市场效应和社会效应。2013年美剧《纸牌屋》的热播可以说是这方面成功的样本。对广播节目来说首先要建立自己的听众数据库,把用户资源转变为一种市场效应。此外,在专业化生产方面,要把纪实性叙事、场景化再现和艺术化创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节目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第四,坚持融合与跨界,以多维度思考、多手段制作、多平台营销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既要考虑节目内容的不可替代性,也要考虑用户对选题内容的需求动机;既要借鉴传统广播剧生产多年的经验模式,也要探求多种介质跨界整合的可能性路径;既要利用传统广播渠道的优势,也要积极参与互动平台的搭建,同时利用市场热点和话题进行网络营销。总之,广播节目形态只有因时而变、顺势而为,才能在媒体融合的大潮中完成新的跨越。
(作者张晋升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新欣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本文编辑:饶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