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广东”视野下广东省大众体育的发展
杨晓生
摘 要:在广东省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背景下,对广东省12座大中型城市的大众体育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结果发现广东省大众体育发展情况与“幸福广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包括大众体育场地供给状况难令人满意;区域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制约了大众体育的发展;大众的体育诉求难以实现。研究认为应通过逐步实现大众体育场馆的“共建共享”,积极消除广东省大众体育的地区和群体差异,加强广东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制度保障等措施,逐步实现幸福广东在大众体育领域的建设目标。
关 键 词:体育社会学;大众体育;幸福广东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1-0051-03
Development of mass spor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appy Guangdong”
YANG Xiao-sheng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06,China)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ccelerat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Construct Happy Guangdong” put forward by Guangdong province, the author investigated and studied the situation of development of mass sports in 12 large or medium citi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found that the situation of development of mass spor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fell somewhat short of the requirements of constructing “Happy Guangdong”, which included the followings: the condition of supply of mass sports playgrounds in Guangdong was unsatisfying;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culture and economy had restrained the development of mass sports; it was difficult for sports appeals of the masses to be realized. In the authors opinion, construction objectives of Happy Guangdong in the mass sports area should be gradually realized by taking measures such as gradually realizing “joint construction and sharing” of mass sports venues, actively eliminating region and group differences of mass spor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strengthening institutional assurance of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system in Guangdong province, etc.
Key words: sports sociology;mass sports;Happy Guangdong
2013年1月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首次提出“幸福广东”概念[1],广东省委、省政府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为“十二五”发展核心任务和行动指南。幸福广东最根本的是人的幸福。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客观指标中包括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消费和住房、公用设施、社会安全、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人居环境10大类指标。其中“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消费与住房”、“公用设施”、“社会服务”、“权益保障”等指标都与体育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联系。例如,医疗卫生和健康指标权重为10%,其2级指标中人均拥有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面积、城乡居民国民体质达标率、城乡居民平均休闲时间占各医疗卫生和健康指标权重的15%,这足以看出建设幸福广东的过程中,大众体育的开展将是影响医疗卫生和健康指标的重要因素。健康是民众幸福的基础,是社会进步与和谐的保障,而大众体育作为社会发展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象征[2]。因此,广东省大众体育发展需要以“幸福广东”为着眼点,从人的发展到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大众体育的功能,为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有力保障。
1 广东省大众体育发展现状与“幸福广东”建设差距
1.1 大众体育场地供给状况难令人满意
体育活动场所作为人们参与体育运动的物质保障,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根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调查结果分析,广东省标准体育场地占地面积180 515 249 m2,比第4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增加了88 010 768 m2,增长95%。人均标准体育场地面积增加了1.12 m2,年平均增长率为12%。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增加200元,每万人拥有的标准体育场地增加了1.1%,增长17%[3]。
然而,据资料分析,虽然体育场地数量总体有所增加、面积增大,但是从区域分布分来看广东省体育运动场地差异悬殊。珠三角地区、粤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参差不齐,珠三角体育场所数量多、质量好;而其他地区的运动场所少、破旧,多局限于生活周边的空地、自然资源或者商业广场等。珠三角地区9市,共有体育场地43 832个,占全省56%,平均每市有4 870个。粤东地区6市,共有体育场地11 236个,占全省14.4%,平均每市有1 872个。粤西4市,共有体育场地15 221个,占全省23.8%,平均每市有体育场地3 805个。粤北2市,有场地7 305个,占全省9.4%,平均3 652个[3]。珠三角区域体育场地占广东省总量的一半多,而平均每市拥有的体育场地数量是东西两翼每市的两倍以上。
显然,随着人民健身意识不断增强,有限的体育场地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的需要。根据调查,珠三角的珠海、肇庆和粤西的湛江3市中分别有52.6%、56.6%和49.5%的受调查者对锻炼场地需求感觉满意,满意比例高于不满意者,而其他城市受调查者认为当地体育场馆无法完全满足人们参与体育运动需求所占比例都比较高,其中最高者为珠三角的广州、佛山和粤东的汕头、粤北的韶关4市,分别达65.1%、64.7%、60%和59.9%表示不满意。这说明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人们对体育活动场都有强烈的需求,并且体育活动场所现状并不能满足人们进行体育锻炼的需求。
1.2 区域经济和文化现状制约了大众体育发展
大众体育作为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毋容置疑要受到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了不同区域大众体育发展的水平。体育消费是受可支配经济收入影响较为明显的指标之一,一定程度上反映区域经济对大众体育发展的影响。当前广东省人口中“不进行体育消费”的比例,远高于“会进行体育消费”和“不清楚”的比例,说明人们体育消费意愿不高。而其中尤以茂名和梅州两市人口不会进行付费体育的比例较高。从总体上看,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口体育消费意愿中的“不进行体育消费”比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这表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等因素制约了体育消费选择。
与此同时,大众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的产生、发展与整个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从文化类型上,广东省可以划分出广府文化、客家文化和潮汕文化三个明显的地域文化。在不同的地域文化影响下,广东各地的大众体育在表现形式、发展趋势上也不尽相同。实地调查结果,可以清晰说明区域文化发展的状况已经影响到了不同区域大众体育的发展模式和规模。
1.3 大众的体育诉求难以实现
广东省受访群众对于大型体育活动的支持率很高,超过被调查总人数的90%。原因在于民众认为大型体育活动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多乐趣”、“提高财政收入”、“增加城市知名度”,以及认为“大型体育活动的举办能有效的影响人们的体育行为和体育意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等。进一步的访谈可以发现民众对大型赛事的举办普遍赞成是由于他们认为希望通过赛事的举办,可以更好地带动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的发展,例如在大众体育场地设施、相关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得到优化和提升。
然而,调查同时显示有部分民众对于大型体育活动的举办持谨慎态度,认为大型体育赛事具备提升城市的形象,但是担心大型体育活动的举办给当地政府造成资金上的压力,操控不当会造成“劳民伤财”、“好心办坏事”。因为,近年来在广东举办过全运会、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多项大型赛事,可是广东省在为这些竞技体育赛事的做大量资金投入的同时,人们意识到大众体育资金投入比例的不对称,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大众体育设施的修建和维护,影响到了大众体育的群众参与和发展规模,大众体育诉求难以在现实中得到满足。
2 “幸福广东”建设中的大众体育发展举措
2.1 逐步实现大众体育场馆的“共建共享”
体育场馆设施的充分开发和利用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匮矛盾的关键举措[4]。作为建设“幸福广东”主要责任者的政府应当以实现大众体育场馆的“共建共享”来满足大众体育发展对于场馆设施的需求。从可持续使用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在政府主导下,整合社会多种力量来建设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上,政府应当采取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方式,即实行拨款扶持和大众有偿消费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从操作层面可以从参与群体的实际情况考虑场馆的地理规划,从群体的实际消费承受能力适度地设立免费活动时间,从民众的基本体育权利保障角度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等等。继而,逐步、有次序、分层次地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培养体育运动习惯和技能,以此促进大众体育发展,提升大众由体育活动带来的幸福感。
2.2 积极消除大众体育的地区和群体差异
社会人文环境指的是社会人文现象、文化传统、社会舆论和人口环境,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等,社会人文环境影响和制约着体育社会意识、体育价值观念[5]。广东全省由于幅员辽阔、海岸线长、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明显,以至于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发展不平衡。这表现在大众体育方面主要有人均体育场地设施、大众体育消费水平、大众体育参与程度等的区域差异。
2008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方针,力争到2012年,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再规划建设1~2个大型产业转移园;新增转移省农村劳动力600万人[6]。我们应当抓住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模式转变的契机和相应的政策支持,引导群众在余暇时间进行体育活动,提高人们参与体育和健身活动的意识,推动大众体育在广东的发展和普及。
就文化发展而言,虽然地域文化差异影响到了大众体育发展,但是如果能积极地加以引导和利用,湛江的跳水和龙舟运动、汕头的游泳运动、梅州的足球、潮汕休闲体育活动,以及以南拳为代表的民族传统体育、以舞狮和龙舟为代表的民俗体育都有可能转化为优势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大众体育项目,这将有利于消除大众体育发展的地区与群体差异。
2.3 加强广东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
在构建“幸福广东”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背景下,履行政府责任是广东省乃至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育、运动员权益保障、体育文化产品供应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平衡的问题[7],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要想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保障是基本要求。广东省提出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活动网络、组织网络、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实现锻炼有场地、活动有组织、健身有指导、体制有保障的基本要求,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全民健身精品的小康体育工程[8]。“体制有保障”的提出表明政府部门对于群众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度保障的清醒认识和热切关注。此外,如广东省针对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出区域体育协调发展工程等举措也是政府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制度建设的重要步骤。
伴随广东省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幸福广东”建设步伐的推进,大众体育因与社会个体的健康密切相关而倍受关注。为此,广东省应当在政府主导下逐步实现大众体育场馆设施的“共建共享”,抓住经济发展的政策契机并利用区域文化的优势来消除大众体育地域差异,积极推进广东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制度化建设,以此推动广东省大众体育的稳步发展,为“幸福广东”的成功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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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裴立新,李宗浩,董新光. 未来10年我国群众体育发展战略研究[J]. 中国体育科技,2002,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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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彦. 体育与环境[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0,17(4):18-19.
[6] 双转移. 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EB/OL]. http://baike.baidu.com/view/2105070.htm,2013-11-09.
[7] 易剑东. 中国体育公共服务研究[J]. 体育学刊,2012,19(2):1-10.
[8] 季芳. 广东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N]. 人民日报,2008-01-2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