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中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数量庞大的中小微食品企业,其在丰富百姓餐桌、解决就业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为企业家创造了可观的财富。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家在收获财富时不慎锒铛入狱,给自身事业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为了帮助企业家们提高刑事法律的风险防范意识,现将食品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几种常见刑事犯罪解析如下。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哪些行为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哪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生产目的不是营利,则不构成此罪。如自家腌制的咸菜、屠宰的鸡鸭、烹制的饭菜,以及自家配置的偏方等,虽然这些食品经过加工制作而成,但制造者的目的不是为了销售盈利,因此并不会扰乱市场经济。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额不足5万元的不构成此罪。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其他犯罪标准进行处罚,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等。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比定其他罪名处罚更重时,则定此罪名。

    什么人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般多为单位犯罪,但个人无证照经营伪劣产品也可以构成此罪。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这两种行为都可构成此罪,换言之,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就会构成犯罪,因此犯罪者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销售商家。此外,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如销售者并不知晓生产者有假冒欺诈的行为,则销售者不构成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

    该罪的量刑幅度较大,可以判处一个月拘役,也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①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銷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②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③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④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首先,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如制酒时添加工业酒精制成食用酒、在汽水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色素,甚至在牛奶中加入石灰水等。

    其次,行为人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即不能食用的原料。如使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在牛奶中掺入石灰水,在香油中掺入柴油,用工业盐酸制造酱油等等。如果行为人掺入的是食品原料,尽管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毒性和危害,但并不构成本罪,如掺入酸败的油脂、变质的水果等。在处罚时,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其他罪,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进行论处。

    什么人可以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构成该罪的主要是食品生产者与销售者,即使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虽有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为,但不是在自身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也不构成本罪。如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罪行论处。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①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②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③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哪些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首先,需有生产、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食品行为,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食品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②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③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④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⑤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其次,还应当达到“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程度: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造成轻度残疾或中度残疾的;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严重功能障碍的;造成1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什么人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故意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都可构成本罪。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提供生产技术或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提供广告等宣传手段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专家介绍:

    刘志鑫,食品专业律师,现任广东耀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方食品药品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食安(深圳)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兼首席研究员,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讲师。刘志鑫于兰州大学政治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西安交通大学药学专业在读。他专注于食品药品领域的专业法律业务研究,现为香港知名品牌衍生集团等多家食品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系本刊“法律视角”栏目特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