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土地执法监察的难点及对策

    史建军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违法土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出台了针对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15号令。之后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不断加大问责机制的落实,对违法违规用地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有效的控制了违法用地蔓延的趋势。但从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情况来看,执法机制没有理顺,困扰基层违法用地查处难的主要困难和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一)国土资源执法刚性不足。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法者在收到执法者的书面停工通知后,仍继续施工,基层土地管理者由于没有办法通过强制手段阻止,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多数基层法院有一个考核指标那就是“结案率”,受这个“结案率”影响,基层法院大多不情愿受理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这类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违法用地虽经查处,但真正执行到位却困难重重的状况,从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到走完程序至少要一月有余,这期间违法主体早已完成对土地占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起到真正的遏制作用。

    (二)地方经济发展与土地执法的矛盾。由于没有真正落实基层政府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导致基层政府往往热衷于上项目、争投资,当地政府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土地管理部门对涉及土地使用的项目先放行,边整改边施工,造成许多违法用地项目破坏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无法进行复耕。我们基层土地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来自地方保护与行政干预方面的阻力,造成了基层土地管理和执法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国土资源执法权威性不够。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缺乏权威性,工作人员没有强制执行权,使行政当事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认识不足,经常会遇到暴力抗法的事件,导致执法者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使得办案过程中执法受阻,部分人员存在办案畏惧心理或缺失办案尺度,对涉及关系复杂的案件畏首畏尾,不能依法办案。基层国土资源部门也开展了联合执法与公安、检察院、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合,借助这些执法部门的权威性,震慑违法当事人,但执法部门受警力限制,不可能每次执法都派员参加,即使参加,由于不是执法主体,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很常见,因此联合执法效果也很不理想。

    二、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政府主导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应自上而下出台政策,督促加快建立由各级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公安、检察、法院、住建、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切实调动基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能动性,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体制机制。并建议组建土地法庭,负责处理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快审快判,只有这样,当前土地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的局面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以全国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以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为标准,由当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对目前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力度。对那些影响较大的大案要案,集中力量一抓到底,从重处罚,避免来自地方保护和行政干扰等问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尝试通过电视、广播和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宣传把处置典型案件过程曝光于众,加重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表明政府坚决依法处置土地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态度,从而营造强大的土地执法威慑力提高土地执法的权威性。

    (三)适应改革需要,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各地在加强土地管理方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集体土地流转、土地分割、裁执分离等,国家应该尽快审定可行性,并列入法律条文,缓解土地执法难的问题。

    (四)走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路子,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将宣传和执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在执法中宣传,以宣传为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活动,增强宣传和执法的实效。创新执法和宣传形式,诸如与新闻媒体建立新闻直通车,召开社会各界参与的执法现场会,开通网络查处违法视频直播,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将举报、查处和反馈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向社会警示购买和使用违法土地上建筑物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领导和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用地和守土有责的意识,树立依法依规用地、科学合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