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广播舆论监督报道的内容分析
管永超
【摘要】在国内新闻报道中,存在着农村话语权偏弱、报道内容形式偏模式化与农村舆论监督乏力等问题。本文认为对农广播的舆论监督报道所涉及的核心报道内容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农村制度化改革、促进基层党委政府积极作为、帮助农民提升自身监督能力等。
【关键词】对农广播 新闻纵横 舆论监督 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G220 【文献标识码】A
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会聚焦“三农”,可见“三农”问题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涉及“三农”方面的宣传与监督,记者的报道要具备全局观。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①在对农报道中,舆论监督报道的社会价值很大,但目前尚有很多发展空间。
1955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开办《对农村广播》节目,历经60多年的发展,全国众多对农广播频率和电视栏目发展起来。在目前的新农村建设中,亟须发挥这些媒体的力量,树立农民的主体参与地位,构建民主集中的话语平衡机制,促进农民话语体系的回归。②对于广播来说,部分省市台对农广播的运营实践相对扎实,对农村新闻的报道十分丰富,农业生产情况、农民群众的风貌都有所呈现,但针对农村话语权问题的关注还是相对较少。究其原因,这与报道难度有关,也与广播记者没有完全走进田间地头,抓住“三农”问题的核心,成为农民的“好帮手”“贴心人”有关。农民话语权偏弱、报道内容形式呈模式化与农村舆论监督乏力等现象,成为当前我国“三农”报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③笔者走访过很多村庄,以对农舆论监督的核心报道为例进行内容分析。
一、涉农监督要促进农村“信访不信法”习惯的革除
中国是一个讲人情的国家,农村更是一个“熟人社会”。农民与熟人打交道,讲究的是信任,基本没有合同观念。在对农广播的舆论监督中,碰到最多的是农民普遍“信访不信法”,法律意识淡薄。笔者在2015年7月关注过一个农民追讨粮款的新闻事件,涉及安徽省定远县上千个农户。这起事件中,很多农户明明是将粮食卖给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拿到的票据却是一家民营米厂开出的欠条收据。在执行国家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的过程中,中储粮和米厂是租仓合作关系,中储粮基层库点的监管失责,导致米厂挪用上千万粮款。而大多数农民不了解国家“保护价收购”的相关政策,手中又没有卖粮给中储粮的相关凭证,导致他们明知道中储粮违规,却没有任何证据追讨粮款,导致对这一事件舆论监督的介入十分困难。
农民经济权利意识淡薄,通常表现为仅满足于获取最低层面的直接经济利益,而自愿放弃较高层面的可能产生间接经济利益的经济权利。④当前农村以老弱人士居多,一般不会把粮食卖到粮站,因为路途远、质量要求高,还有折斤现象,他们要么就近卖给米厂,要么卖给粮食经纪人。大多数卖粮农户合同意识淡薄,即使粮食经纪人赊账先拉走粮食,也大多连一张卖粮收据都没有。
2015年7月,中央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连续报道安徽定远县农户卖粮款被挪用这一事件,深入剖析了其背后存在的制度漏洞:农户卖粮款结算及时兑付难、真正得到最低收购价保护难、粮食收购主力军监管难的现实困境。报道播发后,引起较大反响,一千多名农户最终拿到了粮款。当年12月,国家粮食局还出台《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避了粮款兑付的源头风险。农民“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有着深层根源。司法环境的改善可以促进基层群众法制意识的觉醒,并应成为舆论监督报道的持续性关注目标。
二、涉农监督应促进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极作为
对农广播监督报道涉及的往往是农民普遍关心的、触及其切身利益的问题。当下我国农村社会治理面临诸多困难,诸如少数基层政权“悬浮”、公共服务缺失、土地权益性纠纷增加、群体性事件多发等问题。⑤广播语言通俗易懂,现场还原力强,传播效果好,在农村影响力也比较大,广播媒体可以在农村社会发挥更大作用,监督和推进基层政府部门的工作,未来可以形成更多的良性互动。
2016年6月,笔者调查采访过一起安徽省五河县假种子事件:湖北一家种子公司在安徽省五河县等地销售未经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贴牌”种子,忽悠农民订购。根据当地农业部门统计,五河县已有90个村的农户购买了稻种,涉及1100多户,共计1.3万多斤。种子质量涉及粮食安全,为何从假种子的生产、销售到播种,没有主管部门及时制止呢?记者调查发现,从部分村委会的负责人到基层政府官员,都对这一“问题稻种”态度暧昧,即使农业部要求当地农委查办,个别官员仍有变通之道,消极作为:只是收缴这些种子,未进行销毁和进一步调查;相关部门应在问题一披露时就及时介入,在假种子未播种前及时提醒,但有关部门却未主动作为。
农村基层政府机构都是建构在广大农村乡里乡亲的氛围之上,受“重人情”的影响深远。它们既是解决问题的执行部门,也是各方“乡情”关注的重点。当地村民介绍,假种子在当地的營销颇有策略,利用 “买种子送洗化用品”等手段,获得不少村民好感。营销人员也会分区域公关乡镇、村委干部,而这些营销人员多是种子公司雇佣的当地人,“乡情”做媒,营销多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中国之声的报道播发后,农业部、安徽省农业厅有关部门再次督办此事,当地才有了实质行动。对于广播媒体的舆论监督而言,有必要通过媒体持续、有序和正能量的关注,推进和促进基层政府工作的规范、公平和透明。
三、涉农监督重在提升农民自身的监督力量
土地整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为提高农田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手段,广播舆论监督也应将其作为重点关注的内容。“农民的贫困虽然体现在诸多方面,但权利贫困无疑是其中最为突出的部分。在政治权利方面,权利贫困的主要表现是农民缺少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决策活动的话语权和参与权。农民在村民委员会的参与度普遍不高,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很难得到有效表达。”⑥河南省安阳县辛村乡有一个投资千万的近万亩土地整理项目,投入使用不到三年便成了摆设,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更是大面积被损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曾对记者表示,由于专用资金和专人管护难以落实,整理过的土地项目确实存在难以长期发挥作用的弊病。土地整理项目规模大、投资大,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效果究竟如何,应该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实际上,农户在工程前期参与度较低,监督力量不够。
2013年10月25日中国之声 《新闻纵横》播出的 《南阳镇平耕地一夜“蒸发” 征地三年社保承诺仍未兑现》中,南张庄7组一位村民谈到:“补偿方案他们事后才看到,征地就像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情。有一天晚上,村干部突然拿着钱送到家里来,才知道自家的责任田被征走了。”从这中间可以看到,村民委员会形同虚设。根据2011年在全国17个省30个村庄的实际调查,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存在诸多被虚置和异化的地方,较为突出的如政治冷漠、无人关注村庄管理、公共生活式微;集体财产分配或决策易演化为宗族、派系斗争;普遍存在村民选举贿选、形式化等现象。广播媒体舆论监督应该发挥先导作用,对于农村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应以不同的节目样态、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间段在电台多个栏目和频率进行积极的报道并进行案例分析,这对于助力中央政府相关农村工作的推进和体察基层实际情况,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能够更好地发挥主流媒体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
四、对农广播舆论监督的思考
近年来,网络新媒体舆论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而广播开展舆论监督却存在报道逐渐弱化、内容原创性缺失、思想深度不够、节目形态缺乏创新等问题。中国传媒大学陈卫星教授认为:“传媒权力不仅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社会资源的分配状况,也可以通过影响调整社会资源生产、流通规则的法律和政策,来影响社会关系的格局,从而反过来重塑社会结构。”⑦广播舆论监督用好了,能进一步增强广播媒体的影响力、公信力和权威性;能针砭时弊、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一)重视舆论监督在农村的价值
农村、农民是国家惠民政策传达的“最后一公里”,尽管信息社会已如此发达,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和外界的信息联系还是不对称的,中央级媒体有时候很难及时到基层去解决农民的问题。如果农民个体的利益受损,往往呈现出深层次的制度问题,所以农村的任何问题都不容忽视。目前,媒体普遍追逐于消费能力趋向,侧重对城市人群的传播,对农的基层宣传力量极为薄弱。对农广播首先应尽快落实“村村通”,让广播声音切实、便捷地传播到农村的千家万户;其次,内容方面要更有贴近性,可以与地方对农村广播合作,对不同的问题有针对地、分主题地进行关注;最后,扩大农民通讯员的队伍,提高农民队伍的自我维权意识。
(二)发挥基层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目前,广播电台的舆论监督节目仅有热线投诉是不够的。必须以“深”取胜、以“深”夺人。调查性报道作为深度报道的形式之一,能将原来被遮蔽的或被误解的社会真相呈现在公众眼前,构建公众话语平台,从而提高社会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现在,基层媒体(县级、市级)的新闻舆论引导能力薄弱是不容忽视的事实,这不仅影响基层媒体的生死存亡,更影响到国家政策能否走完“最后一公里”,只有加强基层媒体的传播影响力,才能补上基层群众的信息盲区。而基层媒体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赖顶层设计的制度完善,及对人才引进等各种政策予以倾斜。中央级媒体也应思索建立一种合作机制,可以与基层媒体形成传播合力,发挥积极作用。
(三)注重輿论监督的效果
媒体联动应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常态化合作方式。广播舆论监督必须树立新的运作理念,在报道的过程中积极和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致力于推动问题解决的方案,舆论监督报道应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相结合,构建起多部门联动的舆论场。只有这样,舆论监督效果才会发挥得更大。而节目播出后的跟踪反馈、督促落实也十分重要。
各地省台、市台和当地纪委联合创办的《政风行风热线》等广播问政节目曾经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经过多年运营,不少地方的节目风格、样态已有些陈旧,舆论监督效果不明显。地方电台可以尝试通过节目改版、内容创新等方式,创办一些贴民生、接地气的热线节目。
五、结语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农村改革,广播可发挥的空间还很大,涉农广播舆论监督只有帮助农民改变“信访不信法”的旧习惯,督促基层政府部门主动作为,提升农民自身的监督力量,才会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作用。
注释
①陈力丹:《“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学习习近平同志“2·19”讲话》,《新闻与写作》,2017年第1期。
②南楠:《对农广播电视传播中农民话语的回归》,《青年记者》,2017年第3期(下)。
③李均德:《社会转型背景下“三农”报道研究》,武汉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④赵万一:《中国农民权利的制度重构及其实现途径》,《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
⑤刘同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转型——以农民权利为视角》,《法学》,2013年第9期。
⑥洪朝辉:《论社会权利的“贫困”——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的根源与治理路径》,《当代中国研究》,2002 年第 4 期。
⑦ 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95页。
(本文编辑:肖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