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美术作品的“微形态”传播

    邵美珍

    摘要:对美术作品加以宣传的方法和渠道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售卖或赠送;第二,通过建筑物或者公共场所加以展示,让人们知晓并流传;第三,通过传媒将其进行发表;第四,将其通过展览的形式加以呈现。除了第三种方式之外,其他几种方式从古至今一直都在沿用着,当今社会对美术作品的传播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传媒发表。本文就新媒体语境下美术作品的“微形态”传播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新媒体;美术作品;“微形态”;传播

    一、传播载体

    想要迎合大众的阅读习惯,就需要不断地进行自我改变,包括杂志期刊、报纸等媒体,将传统的纸质传媒向移动客户端进行转变。美术作品最初的形式、传播途径等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传统的美术作品通过这些“微型态”的传播,对其存在、传播以及接受等各方面的方式进行了改变,使其传播方式能够吸引更多的人。

    此外,美术作品以抽象的或图片等具体的形式加以呈现,通过这种展现的方式,在对其内在美进行审视的过程中需要将视觉停留,同时仔细品味。相比这种传统的传播方式来说,电影、电视等动态的影视,能够更好地对美术作品加以传播。

    二、时代进步性

    (一)使美术作品更加亲民化

    使美术作品与民众之间的距离能够得到拉近。每一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话对网络上的“微形态”美术作品发表各种评论,并且这个过程不需要通过专家的审核,使传统艺术家对艺术作品的垄断进行了打破。通过网络对其进行转发下载以及传播,即使是业余的美术爱好者所发表的个人评论,也能够被大家大范围地加以流传。由于没有接受过专业化的理论方面的美术教育,因此,这些来自群众而非专家的美术评论,大多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性流露,能够表现出内心的真实情感,对传统美术评论体系方法论加以打破,使美术能够具有亲民性。

    (二)多样化展现形式

    能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加以呈现,“微形态”传播可以将美术作品以单一化、组合化或者图文化的形式加以呈现,人们可以复制这些展现方式,随后在自己的微博、微信上重新发布,美术作品的审美意义经过这些转发后会发生改变,通过复制技术还有可能会对复制后的美术作品加以创新。

    大量的美术原创作品通过这种“微形态”的美术传播方式,可以反复地加以复制传播,将面向大众公共传播的价值取向对其进行赋予,而其在艺术传媒中以文本的形式加以传播的文本,是美术复制品的全新的身份。

    三、传播的消解性

    美术作品的主体在“微形态”的传播过程中以一种虚拟的方式存在,通过采集、处理等工作对美术作品进行二次加工。观众看到的并不是原来具象的美术作品,而是虚拟影像呈现出来的美术作品,美术作品的本源通过这种“微形态”能够得到消解。

    人们通过大批量的复制转播这些美术“微形态”作品及其评论,使传统美术馆展览作品带给人们的美术的崇高感以及高雅性得到了消解。点赞与评论等方式对传统美术作品的审美方式进行了取代,美术作品的创作者通过美术作品的“微传播”带来的互动,能够对自己创作的作品进行消费,对身份的局限性进行打破。还可以从投资、收藏等知识方面对美术作品加以介绍并通过“微形态”的传播方式使美术市场的相关知识能够得到普及,以此来使美术交易市场以及文化产业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四、生态环境构建

    为美术传播构建和谐文明的公共文化空间,将私人的美术作品通过微博、微信等微平台,向公共领域进行传播。微博、微信等媒体在以“微形态”的方式对美术作品加以传播的过程中,起到了物质载体的作用,使美术作品成为了公共文化产品。

    另外,美术作品与公共空间之间的桥梁,通过微信、微博等微平台得到了构建,实现了对美术作品的公共传播。美术作品的传播价值,通过公共场域空间的构建,能够呈现在大众传媒媒体面前,呈现出了更加民主化的审美。

    五、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微形态”的传播方式,可以实现跨语境、大范围、远距离地对美术作品的传播,使对美术作品进行传播的平台得到了延生,美术界的各种活动、展览会以及新作品等通过对微博、微信的利用,能夠得到及时有效的传播,使传播的范围与层次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因此值得大力传播。⑩

    (作者单位: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