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非法集资风险防范

    刘秀远++曾祥春

    一直以来,非法集资等民间融资风险为广大群众熟知,曾经的“麦式骗局”、温州民间“台会”等,都是“庞氏骗局”的资金盘诈骗,给广大民众带来了数以亿计的资金损失。本文通过揭示吸资模式风险,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主要风险揭示

    通过初步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低风险、低投入、高回报的宣传极具诱惑性,这种类似非法集资和传销的方式,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投资者被高额利益诱惑,失去理性判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是以成功案例做引,通过熟人介绍,不断发展下线,传染性强。三是高利趋动,想尽办法组织资金全力以赴。四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铤而走险在所难免。骗局大白于天下后,追讨债务无门的投资者失去理智,可能会采取各种极端的手段来挽回损失,这将给家庭、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强预警,早干预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广大受众开阔视野,明了天下时事。然而普通受众并没有那么高的侦别和认识能力,从混乱无序的信息中筛选正面信息,心智不成熟者常在网络中迷失方向。因此建议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加强网络信息检疫,提高网络信息的真实性。

    加强宣传教育,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建议各部门加强对广大受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社区群众的宣传,利用典型案例,讲解非法集资特点,给自身带来的危害等,切实提高广大受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及防范意识。

    各部门特别是金融行业,要严格内部管理,约束员工行为。1.严禁系统内人员直接参与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2.加强员工异常行為排查。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认真排查和管理“九种人”。3.要切断员工利益输送管道,做好风险隔离。4.加大员工职业操守教育。金融机构应通过与员工签订“禁止参与民间融资活动承诺书”、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培养和提升员工防范民间融资风险意识。5.强化人事管理。对参与非法集资的金融从业人员,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涉及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行为排查,不得把此类人员安排到重点岗位上去。6.划定红线,从严问责。对未主动申报、不停止非法集资等行为的员工,一经查实,金融机构应按照规定,一律顶格问责,严肃处理;对酿成风险事件的,要对各级管理层责任人从严问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一律移交到司法机关;对隐瞒不报、拖延不处、违规不究和问责不到位的,严格对相关人员、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作者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