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牧草种子经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杨丽华
摘要:对当前双柏县牧草种子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牧草种子经营;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01-0049-01
云南省双柏县草食畜牧业在市场经济带动下、通过各级政府在政策、技术、资金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养殖示范的推动下,全县草食畜牧业迅猛发展,牛羊存栏达到历史最高峰,养殖效益显著。种草养畜技术也得到了推广和运用,近几年牧草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牧草品种逐年增多,对促进草食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牧草种子经营管理监督体制不健全,存在牧草种子供给秩序混乱,销售劣质、过期、假牧草种子时有发生,影响了牧草的产量和畜牧业的效益。笔者多年来从事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对牧草种子经营存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和思考,并提出对策与同行商榷。
1 双柏县牧草种植的现状
通过县畜牧科技推广部门多年项目试验示范和筛选,科学选育了适合不同海拔气候种植的牧草品种,总结出了栽培技术要点,试验成功的优质牧草有:特高宽叶型一年生黑麦草、先锋高丹草、热研四号王草、多年生黑麦草、鸭茅、白喜草、苇状羊茅、紫花苜蓿、白三叶、红三叶、圭亚那柱花草、光叶紫花苕,墨西哥玉米草等优质牧草。2014年,全县全年累计种植人工牧草850 hm2(其中:一年生牧草353 hm2,多年生牧草497 hm2),截至2014年底,全县人工牧草种植面积达2 788 hm2。随着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项目实施,牧草种植在面积和牧草种子所需量逐年增加。
2 双柏县牧草种子经营存的问题
(1)行政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办理涉及畜牧局、工商局、税务局,目前在证照行政审批经及依法经营上没有形成联动机制,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
(2)牧草种子在市场经营中不规范,多数经营户无证经营,现状是乡镇畜牧站、化肥农药店、兽药店、饲料店、农作物种子店、农村小商店及集镇小商贩都在经营销售草种,草种进货渠道混杂,存在杂乱差现象,一些假冒、劣质、过期草种进入市场,农户分不清优劣而随意购买种植,草种质量难保证。
(3)养殖户对牧草种植技术懂的不多。牧草种植是一项新技术,要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海拔高度、饲养畜种,养殖方式等选择不同的牧草品种,经营者缺少必要的生产性能综合测试、养殖示范、栽培技术、生产利用技术,牧草种子适应性等方面的生产技术知识,部分商户随意引进没在本地试验种植成功的牧草品种,不懂牧草种植季节和栽培管理技术,有些适应性差,产量低的劣杂种子被农户种植,使牧草产量和质量难以提高。
3 对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规定,严格经营审批程序,达到规定条件要求的给予办理《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实现依法审批合法经营的目标。
(2)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县牧草品种的经营开展调研和梳理,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及种草养畜的情况综合写出规范牧草种子经营的措施方案,供政府参考,为政府强化草种经营监督提供决依据。
(3)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全县经营草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登记,集中进行政策法规学习,使经营者实现诚信守法经营,保证草种供应质量,实现互惠共赢。
(4)畜牧科技推广部门对各种牧草品种进行严格的引种试验和区域试验,收集大量的试验数据,选择出适合不同季节和气候海拔种植的优质牧草品种,测定饲喂利用效果,推行科学合理饲料搭配综合利用技术,总结出栽培管理技术材料,定期为经营户、种植户提供牧草良种信息,从而保证优良草种推广普及率提高,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发挥种草养畜效益。
(5)强化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建立牧草营销规章制度,明确经营者权利和义务,承诺诚信守法,规范商业行为,对违规销售劣质,过期、假冒牧草种子行为从严查处,规范市场秩序,保证农户能购到优质牧草种子。
总之,牧草种子的品质关系着牧草产量和草食家畜的养殖效益。种草养畜、草畜配套技术的实施,在推动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山地草食畜牧业的发展中至关重要,只有县级各职能部门协调合作,齐抓共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督管理,营造牧草子经营的良好氛围,从而为草食畜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