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三个高职教育文件解读

    苏科 袁潇 仇大勇

    【摘要】2011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职成[2011]6号、教职成[2011]9号、教职成[2011]12号三个高职教育文件。这三个文件是在我国高职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之后,为了适应社会经济改革和提升高职教育质量的背景下提出来的。这三个文件明确了高职院校依靠政府主导和行业指导的办学机制与理念,要求高职院校将工作重心转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上来,提升品质内涵与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全面学习、理解教职成3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应明确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提升办学品质内涵、构建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关键词】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办学内涵;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4)11—0055—03

    高职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在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不仅社会存在对高职教育的认可度不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有待深化等一般性的问题,近几年还出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高职教育办学机制不灵活、职业教育体系不完善、高职院校没有办出特色、高职教育吸引力不足、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强等。为建立与社会经济、区域产业紧密联系的职业教育体系,创新高职教育与行业紧密联系的体制机制,教育部于2011年先后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三个高职教育文件。

    一、三个文件的主要内容教职成6号文件、9号文件、12号文件都是在我国高职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之后,为了适应社会经济改革的背景和提升高职教育的质量提出来的。这三个文件明确了高职院校依靠政府主导和行业指导的办学机制与理念,要求高职院校将工作重心转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上来,提升品质内涵与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教职成6号文件主要明确了“行业”在高职院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高职院校办学机制问题。2006年教育部提出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此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成为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方向。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强化行业的指导,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上升,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低于“985”高校,高于“211”高校和其他本科院校,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主力军”。尽管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理念已形成,但在实际工作中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行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导向、教学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凸显出来。因此,“加强行业指导”仍然是高职院校努力的方向,这不仅应体现在高职院校的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和就业实习中,更应该体现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高职院校应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规范专业设置管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提高学生对行业企业的适应性与敏感性。

    教职成9号文件可以看作是对职业教育发展体系一次宏观的展望,即“到2020年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机衔接、灵活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解决三大难题:一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合理定位和科学布局;二是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在招生入学制度、培养目标、课程资源、专业设置、教师流动、评价制度、行业指导、集团化办学等领域的衔接机制;三是构建职业教育的继续教育通道,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向普通教育联通的机制体制,使高职职业教育从“断头教育”向“终身教育”过渡。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环节中,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贯通整个体系的重要环节,探索与中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制度、完善高端职业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等值得思考。教职成9号文件从“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专业教学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评价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政府职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赋予了职业教育的新内涵与发展方向,旨在构建灵活、联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教职成12号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高职教育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而制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12号文件的出台是在回顾高职教育发展四十年的辉煌历程,总结部分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有益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确定了以提升高职教育特色内涵、创新体制机制的改革方向。相对于教职成6号文件和9号文件,教职成12号文件的内容显得更为丰富,从宏观上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与合作办学、政府统筹的发展方针,从微观上阐明了教育教学、顶岗实习、专业管理机制、评价机制、师资建设等以提升高职教育品质内涵与特色的管理机制和运行制度。具体包括服务经济转型,明确高职教育发展方向;加强政府统筹,建立行业对接协作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多元办学模式;改革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八项内容。教职成12号文件的出台意味着高职院校今后的工作重心从内涵建设逐渐走向体制机制创新,而依靠的途径是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二、三个文件的主要精神

    当前,我国的高职教育已进入了以机制体制创新和以特色立校的关键时期,全面学习、理解教职成3个文件的主要精神显得迫切重要。在今后的十年时间内,高职教育将进入实质性的调整期,这种调整意味着少数高职院校将升格为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或组成具有特色的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高职教育集团,也有一部分高职院校将面临重大的改革。要理解教职成3个文件的主要精神,需要把握当前高职教育发展的轨迹和规律,将高职院校置身于国家政策、就业环境和大的经济环境下进行考量。我们认为,教职成3个文件的主要精神有以下几点。

    1.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是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从2000年开始,我国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明确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向和目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仍然是“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三个文件明确了我国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三点要求,一是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二是掌握实践层面的基本技能;三是具备完整的人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011年教职成6号文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是着力提升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的能力”;教职成9号文件的阐述为“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并第一次提到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突出了高职教育在职业教育结构中的引领作用;教职成12号文件除了“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表述,还特别指出三种具体的人才培养类型,即“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深入认识,不断明晰人才培养规格、层次与结构,越来越比较具体化。今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中国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职业教育的定位是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劳动者”,这更加生动地塑造了高职教育未来人才培养的具体形象,说明国家以社会发展和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不断调整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突出高职人才培养的引领性、灵活性和针对性。

    2.提升办学品质内涵

    教职成9号文件都强调了高职院校应以内涵建设为着力点,以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和创新体制为重点,提升办学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职教育。当前,高职院校的发展已进入到“精耕细作”的调整阶段,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品质内涵一方面要强化高职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类型差别,更重要的则是提升教育质量、创造品牌特色,避免高职院校同质化倾向的蔓延。高职院校应树立以提升质量内涵为核心的发展观,一是要构建质量标准框架;二是要构建质量保障框架。构建高职院校质量标准框架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整合课程资源、开发适宜的教材、革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着力推进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在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的深度对接;二要坚持以技能创新为核心,推进人才培养的评价模式改革,以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职业资格为考核指标,促进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标准有机衔接,推广“双证书”制度,探索高职学生技能水平评价与行业企业的互通互认。构建高职院校质量保障框架应以二级学院为主体形成教育质量评价年会制度,由分管教学的校长牵头,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组织,以教务管理部门为主体,以二级学院、系为基层,各个部门责成教学质量督导人员督导和评价,并形成诊断结果与对策建议,形成高职院校教育质量持久的保障机制。

    3.构建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的长效机制

    教职成6号文件主要明确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多管齐下的办学机制。高职院校深化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促进行业企业的指导与深度参与是推动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一是在政府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成立区域性或地方性的行业企业联合会、指导委员会、协会联盟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等各个部门联动参与合作的优势,推进这些中介组织在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在技术创新、技术合作、专业管理、科研成果转化、人员交流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构建多部门综合协调、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的高职教育管理机制;二是要成立以行业企业为标准的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使高职院校的专业需求预测、人才培养规格、教育教学内容、人才评价体系有明确的参照体系,提升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与话语权,通过集团化办学模式,将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的资源整合共享,促进了产业链有机衔接;三是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利用自身的教育教学资源与科研优势,为行业企业在技术合作、产品研发、员工再培训等方面提供咨询与服务,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与行业企业合作的持久生命力。

    4.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高职院校之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而这种资源的竞争或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又与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直接相关,因此,高职院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高职院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高职院校应以完善招生入学制度、学校管理制度、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为重点进行改革。高职院校应继续实行“高考招生、单独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单招、五年一贯制招生、综合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高技能人才的招生”等高职院校招生方式,形成政府统筹管理、学校多元化录取、学生自主选择、社会有效监督的招生入学制度。高职院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一是制定适合自身特色的高职院校章程,使高职院校的内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巩固公办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高职院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是强化高职院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促进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分离与配合,提升学术权力的地位,构建以学术为中心的高职院校内部评价机制;四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民主会”、“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对学校的决策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健全“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主要有基于“产业园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共建技术研究中心模式”、“集团化主导下得双师团队共建模式”、“校企共建二级学院模式”、“校企共建学生工作室模式”。健全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运行机制,校企合作既是一种具有公益性的办学行为,也是一种具有投资性的经济活动,因此,深化校企合作必然要以市场机制为根本机制。高职院校首先应明晰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利与义务;其次是健全校企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再次是将市场的竞争、供求、风险等要素纳入校企合作的管理机制,形成校企合作相互融合、促进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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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