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合作模式的高职院校“定向式”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侯国强?王晓阳?娄祥?包晶艳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直接的教育类型,前途广阔、大有可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等现象都倒逼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加速发展。为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与速度,本文提出基于校企合作模式考虑的“定向式”人才培养模式,以满足企业、学校、学生的需求,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多方共赢。
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趋势。高职院校如何有效地进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将企业的实践平台和学校的理论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保证企业及学校利益的前提下,互惠共赢,才能有针对性地培养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等驱动下企业所需的定向应用型人才。
一、校企合作模式下的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供给侧改革转型的关键期。在中高端产业发展不充分、行业间岗位需求不均衡,以及新冠疫情等外部叠加因素的影响下,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不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高职院校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培养技术性人才、实用性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素质技术技能性人才。高职院校现阶段对人才的追求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层面,已经开始对学生全面发展进行探索对。目前高职院校培养出的学生往往达不到企业的实践要求,学生培养质量不达标,尤其是在学生的关键能力方面存在缺失。所谓关键能力是指一种通用的、可迁移的能力,它对劳动者的未来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然而学生的关键能力正是企业所需要的,而且它对学生的终身发展以及未来职业都具有重大意义的综合能力。因此,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相关政策、产业结构以及经济形态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可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以及企业的定向需求。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校企合作深度不够。据2016年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通过对华中、华南和华东等地区52所高职院校和86 家企业的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都与企业开展了校企合作。大部分的校企双方合作着眼于为学生的实践能力训练、教师业务素养提升,但是各高职院校之间发展并不平衡,校企合作的深度参差不齐,并且在课程资源开发、专业设置、参与学校高层管理配合等深层次合作交流方面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进行。
(二)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为适应当下新形势下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需求,众多高职院校积极主动争取与企业进行融合合作,为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训平台,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积极性整体高于企业。据对高职院校的调查发现,接近70%的高职院校反应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主要是想通过实习、实训方式得到廉价劳动力,对学生技术培训、教学改革等方面并不热衷,企业对于校企合作的参与性则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这也就造成校企合作发展意愿的不平衡,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当下的校企合作主要依赖于双方的意愿,其合作的计划、执行、检查、反馈、修订等仅建立在双方的合作协议约束上,校企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存在风险性,一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遇到需要解决的障碍或纠纷,没有有效的制度或部门指导解决问题,无法保障校企合作的长远发展规划。
就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校企双方合作的目标、价值观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原因挖掘,归纳主要原因如下:
1.双方目标相关度存在差距。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追求盈利,企业投入必要的资金、人力、物力来提供给消费者产品或服务的活动,是以获得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因此企业的本质导致它追求投入资源的有效性以及投入与产出的时效性。但对于高职院校来说,作为非盈利性组织,其最终目标是培养出高素质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以服务于社会。其自身属性决定了学校在投入与产出上无法用时效性来衡量,因为教育的产出即是育人的结果,无法用单一的利润指标来衡量其学校的价值。因此,高职院校与企业两者之间的目标存在差距,必然会影响校企合作的长期、有效的发展。
2.双方价值观相关度存在差距。当下校企双方合作过于单一,深度不够主要是双方价值观不同导致。2016年在“校企合作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有无帮助”的调查显示:90%多的高职院校认为校企合作模式有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在“校企合作对企业工作是否重要”的调查显示:仅有一半企业认为比较重要,而且数据还显示有4成企业没有开展过校企合作。校企双方之间认为的“有利”或“是否重要”,是建立在双方对其价值的判断上做出的评价,企业的价值观体现在企业经营的目标与企业文化中,高职院校的价值观则体现在学生与社会服务贡献的培养目标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缺乏深度合作因为它们价值观的相关度存在一定的差距。
3.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有关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而且相关扶持力度不够,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及扶持力度都将极大程度上影响校企合作的发展走向及效果。目前,我国关于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可操作性较差,当下国内相关法律仅有《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但这些法律作为一般性的法律,仅仅是对校企合作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不能对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进行具体指导。在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激励措施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推动与支持的落实力度不协调,使校企合作缺乏有力的保障与监督。若是要实现长期、有效、稳定的校企合作,就需要有健全、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力的扶持力度来为校企合作进行保驾护航。
三、“定向”人才培养模式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和求职的毕业生之间不能实现有效的对接成为制约高职院校及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了更好的实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无缝对接,让学生进入企业是人配其职,企业招來的员工是职得其人,高职院校应该就企业的定向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定向式人才培养既能将书本上理论知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实践操作相互融合,达到强化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及学生的竞争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全面发展的目标;同时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实践关键能力,已便于学生能快速适应企业的岗位要求;这种模式下企业、学校之间协同培养,有效实现三方共赢。
四、校企合作模式下的“定向”人才培养模式建构
就高职院校而言,要想推进校企合作的步伐除要求资源较为完备外,还要求高职院校具有培养高水平人才的能力,这也是吸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重要要素。因此,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应积极吸收并拓展资源,不断提升人才的培养质量,才能有效破解当下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一)培育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学生资源
第一,培育优秀的师资力量。主要指高职院校的管理团队及教师队伍。卓越的管理团队,要求领导者具备专业知识、发展远见、领导能力等综合素养,以保证团队具有科学的绩效制度、培训制度等。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在吸引更多骨干教师进入学校的前提下,加快学校内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积极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第二,加快优秀学生资源的培养。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的特色,打造特色专业,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学校声誉,拓宽生源渠道,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进入。此外,高职院校更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及发展方向进行课程建设、职业规划等活动,已保证学生利益诉求的实现。
(二)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校企合作的前提是双方共赢,就企业获“获利”而言,高职院校能培养出企业“定向”需求的高质量人才是企业“获利”的根本。因此高职院校应该主动变革,树立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实践中。这就需要高职院校积极面向市场的人才培养的目标,综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人才定向需求进行专业设置,以加强专业人才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根据企业岗位定向要求设置课程体系,在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实施上积极争取企业支持;另外要加快企业专业人员参与学生培养质量的考核与评估,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使得学生更加符合企业定向的职业要求。
(三)推动校企合作长久运行
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厘清企业的人才诉求,以推动校企合作长久发展。长久的校企合作需要制度的保障,院校应该建立责任体系及追查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求政府、行业、院校、企业等多方积极参与,明晰校企的义务与权力。追查机制主要用于对风险的规避及追查,能有效解决校企合作中的冲突问题。加强校企合作制度化的建设,保障校企合作的长久发展。
五、结语
校企合作模式下“定向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使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是能快速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能促进校企的深度融合发展,符合当下供给侧改革的各要素有效配置的要求,能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提高高职院校办学层次及内涵,更好的保障校企双方长期稳定合作。
(作者单位:1.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潍坊市经濟学校;3.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
课题: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下的人才培养研究”。课题编号:2019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