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字构形与本义视角浅析汉字与家庭婚姻文化的联系

    曹菀洋 黄建滨

    

    摘要:我国从上古时期起即为宗族文化的社会。家庭、宗族在整个社会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家庭中,婚姻和后代繁衍是重中之重,这不仅体现在中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同时也体现在中国文化的瑰宝之一——汉字上。作为中国语言的载体,汉字所代表的意义并不只是传递语言信息和人际交流。它也是文化的载体。本文将从汉字构形与本义的视角探讨汉字与家庭婚姻观念的联系。

    关键词:家文化;婚礼文化;汉字构形

    中图分类号:H12;K8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0)12-0022-02

    在古代中国,无论是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还是后来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家族始终是最重要的社会构成之一。“家文化”渗透并影响着社会各个层面,不同语言的产生体现着不同社团的特性。语言大体是按民族来划分的,不同的文化背景出自于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语言同样也也蕴含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了解一门语言就一定要先了解其所反映的文化;了解文化必须先要对负载该文化的语言有一定的了解。因此语言与文化是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割的。据此,对我国文化的探究可以从汉字中窥见一斑。

    1 “家文化”下所影响的汉字

    1.1 “家文化”

    在探究“家文化”所影响下的汉字之前,我们先简略分析一下“家文化”的内涵。中国的“家文化”,从古延续至今,已经渗透到政治、经济、宗教、社团帮会等社会各个层面。“家”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单位和自然形态。远古时期是“家文化”形成的最早年代。由一开始远古时代的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母权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在一夫一妻制下,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低于男性。从此人类由群居制步入了一夫一妻制。在中国,在黄帝期间,黄帝打败了蚩尤,联合了多个不同部落,成立了部落联盟体系。“家”与“国家”的形成,使“家”既是社会的最小构成体,又成为是社会的基础,“国”是“家”的进一步扩大。“家天下”的体制,由黄帝统一规划,并制定了“家规、家训、家风”等一系列规则,最早的家文化体系已形成雏形[1]。“家”具有它自己的规则性:财产和妻子儿女作为个人财产合法私有;一定年龄的男女会进行婚配,进而形成夫妻的稳固关系。这样的稳固关系在受到保护的同时也受到了一定限制,还会对公共事务负责,例如参加一些氏族庆典仪式,为氏族间的战争纠纷出力出物等。在中国宏大浩瀚的历史中,“家文化”将中华文明、政治、礼仪、生活紧密地联系到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部分。

    1.2 “家文化”下的文字构形与本义

    “家”字在早期甲骨文写作(如图1),是个会意字。上面的是“宀”,也叫做“宝盖头”。本意为房屋。

    下面是“豕”。本意为猪。卜辞中关于“家”的记载不少,如“父庚父甲家”(《殷墟文字甲编》二七七九),这里的“家”指的都是居室。另外,“家”还可以用来表示地名和人名。

    按照过去的一般理解,甲骨文“家”字的本义,主要体现的是古代房屋结构,这个“家”是包括牲畜圈的,也就是说“家”是离不开牲畜的[2]。由最开始的猎人狩猎野猪到关在家中饲养,再到后来,人们专门为猪筑了猪圈饲养从而变成家畜。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猪就是私有财产的代表,蓄养生猪的地方就是我们祖先的“家”。

    “家”的字形彰显出了人与猪的不可分割性和生活状态。家,在古人看来很简单,就是一间房子,再加上几头猪。这一观念,其实正是农业社会初期的人对家的期待。从古代家庭演变的角度来说,猪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财富象征,一个家庭能否真正建立起来,关键是要看其是否具备相应的物质基础,而这个物质基础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猪[3]。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家”被赋予了更多涵义。古代的“家”和现代对应的意义还有“家室”之意。《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家室”。这里的“家室”指的就是古代男女通过特定的方式组建起来的家庭。那么“家室”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组建起来的呢?《说文解字》曰:“嫁,适人也。”“嫁”字是“家”的同源字,从女从家,意思就是女子到别人家帮助他们传宗接代,故为适人也。与“嫁”相对,《说文解字》曰“‘娶,取妇也。”“娶”字上为取下为女,这很好理解,即把女子“取”回家做妻子。一“娶”一“嫁”就成了“家”。在春秋战国时期,“家”可以指大夫的封底。“家”也可用来指当时各种学术流派,如儒家、道家、墨家、诸子百家等。后来“家”又用来指有专门学问或技能的人,如画家、书法家、天文学家、专家等。

    古汉语中,“家”字和“国”字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现代汉语把这二字结合起来,组成“国家”,表示一定范围内的人群共同体形式。其实,国与家,本身就是不可分割的。家是国的最小单位体,国是家的稳固集成。

    2 传统文化中婚礼文化与汉字的构形与本义

    “婚”字是后来才出现的文字,一开始并没有在甲骨文上显现出来。《说文·女部》:“礼,取(娶)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婚源于昏,何以如此?《说文解字约注》:“古娶妇必以昏时者,当时社会有劫掠妇女之风。必乘夜昏人定时取之,以避寇犯也。”[4]人类在进入父系社会后,抢婚的习俗一度出现,抢婚大多发生在黄昏[5]。所以婚在开始时曾叫“昏”,后加女字为“婚”。

    古代婚姻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意为女方接受了男方赠与的礼物。汉代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采,甲骨文从爪(覆手),从木,木上有果实。《说文·木部》:“采,捋取也。从木,从爪。”本义为摘取,引申为选取、选择,因此纳采,就是女方接受男方提亲。问名,《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就是说在结婚之前,会询问女方的名字,以便占卜吉凶。纳吉,《仪礼·士昏》:“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5]。意为男方占卜得到吉兆,便会通过媒妁告知女方,并也一同将男方的生辰八等信息告知女方。实际就是订婚的意思。纳征,《仪礼·士昏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通过这一礼婚约完全生效,即女方接受男方所赠与的礼物,婚姻关系正式形成。请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郑玄注:“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以上是说,男方会出于礼仪请女方定下结婚日期,这时女方便会婉拒表示应由男方做决定。然后通过媒妁确定日期,彼此告知。亲迎,《仪礼·士昏礼》:“期,初昏,……主人爵弁,纁裳缁袘。……至于门外。”就是到了婚期,新郎戴着爵弁,穿着黑色裙边的浅红色下裙,亲自到女方府上迎接新娘[6]。

    3 结语

    在华夏五千年的进程中,有许多珍贵的文化消失在浩瀚的星河中,但是汉字在不断的演变中得以一代代传承担下来,这说明汉字并不是单薄的,而是不断繁衍的,是中国文化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在过去相当一段长的时间里,汉字被掌握在統治者与少数知识分子中,广大人民群众并没有实际接触到它。到民国时期,汉字险些被废止。当时许多知名学者,如鲁迅等都认为汉字是迂腐的。为了提高普通民众的文化水平,简体字应运而生。虽然有一些字已经简化到难以分辨其原样,但是汉字中所蕴含的传统文化是难以轻易改变的。仅仅从本文中所介绍的几个汉字就能瞥见古代中国的传统习俗,窥见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汉字的作用可见一般。因此,我们实行简化汉字以寻求更加便捷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它们本身所蕴含的意义。这样才能更好地传承我们博大精深的文字文化和中华文明。

    参考文献

    [1]何九盈.汉字文化学[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

    [2]俞水生.汉字中的人文之美[M].上海:文汇出版社,2015.

    [3]王贵元.汉字与文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M].郑州:中州书画社,1983.

    [5]白振有.论汉字与古代礼仪文化[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4(6):91-96.

    [6]储小平.中国“家文化”泛化的机制与文化资本[J].学术研究,2003(11):15-19.

    (责编:王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