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在档案管理中可行性应用的哲学透视
邢变变 杨晗
摘 要:《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在档案管理中不可行分析》一文的观点存在片面性、孤立性和静止性,本文对该文提出的现有档案管理环境制约了区块链技术发展、现阶段档案区块链单个模型可行性不高、现阶段宏观层面上存在诸多影响区块链档案应用建设推广的负面因素等认识分别进行了辩证性、全面性、矛盾性透视,最终认为现阶段在档案管理中应用区块链技术利大于弊,档案界应积极主动地去研究、实践。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档案管理;可行性
Abstract: Th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titled “Infeasibility Analysis:Block Chain Technology in Archive Management at Present Stage” is one-sidedness, isolation and stillness. This article has carried on the dialectics, the comprehensiveness, the contradictory perspective to the cognition proposed by “li wen” separately, such as the existing archive management environment has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the feasibility of a single model of archival blockchain is not high at the current stage, and there are many negative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construction and promotion of blockchain archive application at the current macro level. Finally,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application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in archives management at this stage has more advantages than disadvantages, and archival circles should actively study and practice.
Keywords: Blockchain Technology; File Management; Feasibility
《檔案管理》杂志2018年第5期刊发了李高峰、马国胜和胡国强三位作者所撰的《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在档案管理中不可行分析》一文(以下简称《李文》),文章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在档案管理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认为其与现阶段的档案管理机制相比显得超前且脱轨,再加上有诸多外因阻碍,因此三位作者认为,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在档案管理中无法全面应用。[1]《李文》在当前区块链热的背景下能够冷静思考档案管理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问题具有较大的启发价值,但是其观点显得过于绝对并有失偏颇。
1 现有档案管理环境制约区块链技术发展的辩证性透视
《李文》在“对现有档案管理环境制约区块链技术发展”的部分提出了五个论点,总结起来可归纳为三个问题:
首先,《李文》认为,目前“中心化数据库+分布式终端管理端”的档案管理模式与区块链技术不相容,制约了区块链“分布式记账”的开拓,由此造成区块链多数的工作成绩得不到有效确认。[2]从辩证的角度看,经过鉴定将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移交到档案馆(室),即以档案馆(室)作为档案管理的中心,由此形成的“中心化”档案管理模式有利于档案的集中保存,但是在这种模式之下,除了管理人员,其他人无法对档案的管理方式和封存状况进行监督,难免会发生篡改和删除等非法操作,而且也不便于用户随时随地查阅。除此之外,如果在一个组织、机构和系统中实行“中心化”管理,就会造成“信息孤岛”的问题。当前,越来越多的组织更加重视档案知识的挖掘和服务,“中心化”的档案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这意味着目前档案管理环境非均衡状态已经出现,随着这种状态的加剧,“中心化数据库+分布式终端管理端”的现有档案管理环境将被一种新的环境所取代,即利用区块链技术在系统内部形成一个分布式、受监督的档案管理网络,参与方和需求方均作为参与节点并保存完整的链上档案数据,如此就可以有效解决“信息孤岛”和“安全”问题。这种取代是一种辩证的否定,它既是对现有档案管理环境内在缺陷的克服,又是对档案管理中合理内核的保留,同时还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
其次,《李文》指出,档案具有保密的特点,与区块链实现档案“共享”的精神相背离。[3]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应根据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同类型的档案应用不同的模式来管理,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不可片面地一味“拿来”甚至是以偏概全地全盘否定。根据开发对象的不同,区块链可分为公共链、联盟链和私有链三种模式。其中,公共链是完全中心化的区块链,也就是系统上的任何参与节点都可以读写、验证链上的数据。从这一点看,其确与档案的“保密”特征相违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公共链之外,区块链还包括联盟链和私有链,这两种模式都是仅允许授权者查看和改写数据,分别适用于特定机构和中心机构的数据管理,这一特性恰与档案的“保密”特征契合。对于仍处于保密阶段的档案,我们可以利用私有链和联盟链模式来管理,仅允许授权者查看和修改档案数据,并不会使档案泄露。对于处于开放阶段的档案,可以引入公共链模式来管理。
最后,《李文》认为,由于对区块链的不信任和目前区块链应用水平滞后,档案管理者不愿积极研究应用区块链进行档案管理的问题。[4]“辩证否定观及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要求我们树立创新意识。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通过否定和肯定的辩证运动来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整个过程,经过否定之否定,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5]区块链技术历经10年发展,从基于程序算法的1.0数字现金时代(或称数字货币时代)发展到基于智能合约的2.0数字代币时代,再到基于实物资产数字化映射的3.0数字票证时代,其一直在不断完善、进步。2018年2月,人民日报出版了关于区块链的专题报道;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上指出区块链技术是中国科技强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科技力量;6月7日,中国央行宣布已经完成了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国内企业支票数字化系统工作,这些官方舆论的发声表明“区块链中国共识”已经形成。[6]在这样的背景下,档案管理者不能被现有的档案管理环境制约,要积极创新勇于尝试,应用区块链技术并结合档案管理特点进行探索,才能不被时代所淘汰。
2 现阶段档案区块链单个模型可行性不高的全面性透视
《李文》对《档案与建设》2017年12月刊发的《区块链技术对高校档案信息管理方式创新的可行性探究》(以下简称《张文》)一文中设想的部分模块进行分析,[7]得出“区块链档案管理单个模式可行性不高”的结论。笔者通过考察,认为《李文》对这些模块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一是《李文》指出《张文》中开发公开的高校学生档案身份认证模块存在泄露学生隐私的问题。[8]然而,《李文》作者并未读懂或者有意对《张文》进行了断章取义。在《张文》中,作者提出利用区块链非对称加密技术来增强高校档案信息用户的私密性并创建了“用户信息隐私模块”,虽然文中并未详细论述如何应用这个模块,但也能够看出作者考虑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学生隐私。并且,利用区块链进行学籍信息认证国外已有几例尝试,对学生隐私的保护也有相应的措施,比如,霍伯顿学校的数字学位证书项目,每位学生有其DSN(数字证书编号),相当于学生在区块链上的身份证,学生可将此数字编号放入简历中,[9]这样一来,只有档案所有者授权的用户可以凭此编号登录学籍信息区块链查看该学生的信息,对该学生证书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其他人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取查看学生信息的权利,因此学生的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
二是《李文》认为,高校档案的形成有其依法依规性,无需考虑信任问题,区块链中的溯源技术对此实无必要。[10]这种认识存在对当前高校档案管理系统过分信任的问题。2008年,鄂州大学2005级贸易专业学生的档案被丢弃,大部分学生去打印社做假档案;2010年,西安外国语大学给2007级毕业生造假档案,导致单位、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档案,大部分学生无法落户;同年,商丘科技职业学院被曝出学校修改学生档案助学生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2016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山东协和医院违规接收预科生,将部分学生学籍档案挂于河南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名下。可见,高校档案丢失、造假现象层出不穷,已给学生和用人单位造成很大问题。当下,高校并不能确保每一份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运用区块链中的时间戳技术是有必要的。运用此技术,若有人想要篡改学生档案,就需要修改前后数据区块的哈希值(对原始数据经过散列函数计算而得到的一组由数字和字母组合的字符串),成本不是一个人或一个高校承担得起的。
三是《李文》认为建设区块链高校档案管理应用会消耗大量资源。[11]这个说法具有片面性,作者没有及时了解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最新现状。宏观层面,2018年区块链产业进入3.0阶段,将带来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数字经济世界。2018年9月,区块链共识3.0研究院联合链塔智库BlockData共同编写了《区块链3.0蓝皮书》,其中提到区块链3.0主要解决区块链1.0和2.0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瓶颈。其中技术方面,区块链3.0将致力于攻克高并发、低能耗、并行分布式数据账本技术,大幅度提升交易速度。微观层面,贾大宇、信俊昌等人提出区块链的存储容量可扩展模型;[12]斯坦福大学的应用加密小组(ACG)提出了一种可以大幅降低区块链存储数据大小(约为十倍)的方法——Bulletproofs。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通过存储相应的哈希值来降低存储容量。随着科技发展,区块链存储容量将会逐渐扩大。
四是《李文》认为,高校档案用户群体不存在恶意破坏的主观因素,且现有的防护体系成熟,安全措施到位,因此档案基础设施防护模块实无必要建设。[13]此种认识存在对高校档案管理系统现状认识不全面问题。“高校档案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比如学籍档案信息、教师个人档案信息、学位论文、财政支出情况等各类敏感信息,具有一定保密性和利用限制性。”[14]据此,《李文》中“利用行为单纯,不存在恶意破坏主观因素”的说法过于片面。并且,随着档案信息化水平的提高,高校数字档案馆通过校园网为师生和社会提供查询、借阅等在线服务。而校园网是一个开放式网络,存在安全漏洞,极易受到病毒入侵和人为破坏。[15]一旦校园网防护体系被攻击,校园网上运行的档案系统不可避免地面臨安全风险。比如,2017年5月爆发的Wannacry勒索病毒,国内大量高校计算机信息被加密锁定。另外,高校电子档案主要存储在DVD光盘、硬盘、闪存、U盘等科技产品中,这些存储设备本身就存在使用年限和寿命等问题,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这些存储设备必然会遭到损坏,进而导致大量高校档案数据丢失。这些都说明高校档案管理系统依旧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记账”技术和容灾机制的高校档案系统在信息存储安全方面有更大的优势,系统中所有档案信息,被分布式地存储在各个节点中,相当于档案在不同设备中被备份了多份,就算某一节点被攻击篡改或不慎丢失损坏也不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笔者认为档案基础设施防护模块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3 现阶段宏观层面上影响区块链档案应用建设推广负面因素的矛盾性透视
首先是技术规则限制参与积极性问题。《李文》提到的权威国家档案机构具体是指各级综合档案馆,其日常工作就是接收、整理、鉴定、归档和销毁从小机构移交过来的档案。[16]如果运用了区块链技术,提前设定好准入权限和创建好“智能合约”,使得每个小机构均能够进入档案区块总链,独立自主地完成鉴定和移交工作,不需要权威档案机构参与也能够为信任背书,就会缓解工作压力。档案管理者的工作重心可以转移到档案数字化建设、档案编研、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等工作上来,从而可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而且,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档案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李文》中提到权威机构享有的垄断信息权益并不能给工作者带来实质的利益奖励,去除了传统中心地位,权威机构也不会有很大损失。因此,区块链技术规则并不能限制管理者参与区块链档案管理应用的积极性。
其次是行业技术规范欠缺问题。以“电子文件归档”为例,颁布于1999年的《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但是清华大学档案馆从1995年底就开展了电子文件归档工作;“1996年国家档案局科研所等单位提出关于‘电子文件归档方法研究课题,这是我国档案部门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电子文件归档问题进行立项研究”;[17]吉林省白城市档案馆自1997年开始在省直机关各立档单位开展电子文件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可见,新技术的应用先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没有颁布相关标准并不能阻碍现阶段区块链档案管理的研究和实践。
最后是法律监管缺失的问题。当前在区块链应用中最需要进行法律监管的是在区块链所支撑的加密货币中,由于交易的匿名性和无中介性,“加密货币成为洗钱、贩毒、贩卖人口以及贩卖军火等暗网交易(或称深网交易)的热门支付手段”。[18]而区块链档案管理更倾向于利用区块链技术做分布式记账处理,显然不会存在以上问题。在区块链档案管理中,需要用法律进行监管,但是现阶段没有法律监管并不能作为制约其推广的因素。
*本文系2018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电子文件单套制管理区块链技术应用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8-X-14)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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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来稿日期: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