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电视法制节目的模式创新及主持人的语言特色

    摘要:要想促进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稳定发展,除了和主持人语言特色有关之外,还要做好电视法制节目模式创新工作。本文首先对电视法制节目基本内容进行概述,从语言个性化、语言逻辑化、语言生活化三个方面,对主持人语言特色进行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电视法制节目的模式创新方法。

    关键词:电视法制节目;模式创新;主持人;语言特色

    一、电视法制节目基本概述

    从目前情况来说,法制节目在运营发展中,已经脱离传统报道中的严肃形式,节目内容更加多样。在对节目类型划分时,可以将其划分为法律咨询节目、法制访谈节目、法制纪录节目等,根据不同节目类型,受众也会存在差异。现阶段,法制节目内容更加完善,可以从各个角度人手,实现法律对象解析,法制節目更注重对法制知识的讲解和普及,让群众能够强化法治意识,对基本法律内容有所了解。为了更好满足电视市场发展要求,法制节目也呈现出互动性特点,但是通常情况下,法制节目应该秉持其基本宗旨,根据受众不同需求选择对应传播路径。

    二、主持人语言特色分析

    (一)语言个性化。为了拉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在法制节目播报过程中,要求主持人做到语言个性化。针对节目主持人而言,经过专业培训,其在语言风格上存在差异。语言组织形式和表达方法都具有独特性,所形成的语言特色也富有个性化。其让群众在理解话语本身含义的同时,也能让人们直接感受主持人的综合素养和个性化特点。

    (二)语言逻辑化。语言逻辑也就是以说理见长,通常具有较强的逻辑性特点。根据主持掌握的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举重若轻地向群众解析事件发展过程和事件本质,要求主持人做到思维敏捷,能够充分展现出其思维逻辑化。

    (三)语言生活化。具有生活化特点的语言表达形式,能够在语言表达过程中展现出主持人的温文尔雅、和蔼可亲的语言特色。通常情况下在法制节目播报过程中,主持人不会将自己的智慧和才气外露,而是以一种平常的对话形式进行整个事件的表述和剖析,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氛围,让对话能够顺利进行。

    三、电视法制节目的模式创新方法

    (一)强化创新理念。在新形势背景下,要想实现电视法制节目模式改革创新,需要强化思想理念,明确法制节目自身价值,并将其生活化特点充分展现,宣扬群众对自身权利的维护。在电视法制节目模式创新过程中,需要明确群众自身需求,深入调查剖析,将一些违规违法的事件曝光,为群众普及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在此情况下,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强化创新理念,才能让电视法制节目模式得到创新改革。

    (二)秉持本质精神。在电视法制节目播报过程中,应该秉持本质精神,特别是要明确主持基本工作职责,把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当做核心目标,强化节目理念,给群众普及更多法律知识,报道一些真实法律事件。为了防止题材脱离实际,例如部分法制节目在录制中,播放一些和法律没有直接关联的内容,甚至一些低俗信息,如暴力、丑闻等,这些内容比较多,严重削减法制节目本质需求,同时也影响法律知识普及,导致节目效果不佳。所以需要把立法为本质,明确节目传播方向,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内容向群众播报,并且在新闻播报中,需要对其进行法律深层次剖析,让法制节目更加专业,促进法制节目更好发展。

    (三)创新传播途径。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已经在各个行业中普及使用,针对电视法制节目而言,需要对现有传播方法进行改革创新,不仅需要利用电视,也可以在网络媒体作用下开设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传递。现阶段,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普及,使得网络用户数量增加,所以,通过使用互联网平台,让电视法制节目传播方式更具多元化,获取理想的新闻传播效果。与此同时,在法制新闻播报中,通过采动画等方法,增加法制节目表达色彩,并对现场事件实时记录,避免血腥暴力等不良画面直接展现在群众面前。

    (四)展现人文关怀。为了实现电视法制节目模式创新,需要把人文关怀理念融入其中,充分展现出电视节目的道德水准,特别是部分严肃法律问题需要对其深入剖析,从道德及人文关怀等方面进行报道,让节目具有法律威严性,也能充分展现出入性色彩。针对世界背后故事,通过深入挖掘,从法律角度对冲突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以表达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让节目分析更加全面和深入。

    四、结语

    总而言之,电视法制节目需要结合时代发展,根据传统传播模式进行改革创新,并对节目内容加以优化,通过多种传播途径,充分展现节目人文关怀,让电视法制节目真正价值得到发挥。

    作者简介:

    刘梦源(2000.09-)女,汉,河南新郑人,河南大学欧亚国际学院2018级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