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街区制背景下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融合问题研究
李艳艳
【摘要】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面临着工作与居住两大核心问题,其中居住融合是其实现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开放街区制作为一种建筑规划,其中包含了开放性等特征,这种规划的推行和实施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融合。
【关键词】开放街区制;农村流动人口;居住融合
一、居住融合:农村流动人口城市化的重要内容
农村流动人口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自90年代开始,农村流动人口呈现出家庭流动的形态,且这一趋势不断扩大。从而使得居住选择及其对于农村流动人口的影响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居住对于农村流动人口而言是个体及家庭在城市生活的延伸,也是农村人口社会融合及实现城市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在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居住融合是实现其自身及家庭城市化的重要因素。
首先,居住融合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融合。居住空间的选择包含了流动人口对于空间以及生活环境的选择,同时居住选择也暗含着农村流动人口的工作收入、地点、生活环境等具体情况。但这些要素并不是简单地加总就构可以成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及选择,因为空间只有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相结合是才构成真实的社会存在,才会对人产生影响。只有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农村流动人口与所在地居民不断地互动与交流,才能实现居住的融合,进而最终实现对于城市生活的融合。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居住融合的实质应是社会关系的融合。这种社会关系是建立在以空间聚合及成员互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一种简单的商品关系。这种居住上的融合是一种社群结构化的结果是一种创造出来的某种“共融性。”①这种源于社会关系的共融性可以进一步在社会成员的互动中演进为一种信任、互惠关系。
其次,居住融合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融合。对于农村流动人口而言,城市之所以有别于农村在于城市由于人口密度及异质性所形成的生活方式的差异。特殊的社会关系带来了新的生活方式。人口的密集性以及异质性使得城市流动人口所面临的日常交互网络从亲缘首属关系变为以职业次属关系的转变,人际间的交往距离增大。同时,城市中高度的社会分工使得城市居民生活的依赖性加强,在交互中形成的术语以及衍生的习惯也是农村流动人口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这种术语及其衍生出的生活习惯便成为生活方式融入的重要环节,在实际中表现为他们需要从衣着到饮食乃至观念等方面做出改变,闲暇的支配方式做出改变,以及日常交往方式做出改变。这种改变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接受城乡差别,并朝着城市化成活方式转变的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依托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发挥作用,因此,可以说居住上的融合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融合。
再次,居住融合是一种城市归属感的融合。居住融合不仅仅是一种物理形态的分布上的融合,更是一种社会心理层面的融合,它是外界的居住环境作用于人而产生的一种心理层面的认识,而这种心理层面的认识又会反过来进一步影响人的行为。那么对于农村流动人口而言城市归属感是指该群体对于所居住及工作的地域以及周边人群的一种认同和依恋的感觉。居住上的融合比工作场所更能影响农村流动人口的城市归属感形成。农村流动进入城市,除去经济改善的诉求外,在心理层面也存在着对于城市生活的认同,通过居住与交往改变原有的生活模式,也有强烈地成为“城市人”的心理诉求。在居住层面,他们可以与城镇居民进行互动,并在交往中有效的改变自己的心理定位,形成对于城市的认同与融合,因此,可以说居住融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城市归属感的融合。
二、开放街区:农村流动人口居住融合的重要推动力量
从开放街区制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来看,开放街区制是西方社会对城市空间规划不断反思的结果。开放街区制反对城市的功能分区,提出尊重生活本质,尊重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讲求城市结构的多重性、功能的复合型,允许适当的高密度和功能混合理念。②开放街区有如下特征:第一,开放街区并不是要拆除已有的小区边界,是在强调单体建筑的独立性的同时不打破街道的整理性和连续性。街区有自己的入口,入口内部依旧是可以给居住成员带来安全感和归属感的居住空间。第二,开放街区下强调建筑自身的个性与多样性,在街区规划中能相互配合、共同合作,在既定条件下可以营造出共生的居住环境。第三,开放街区制强调将建筑物的“墙壁边界”,对于城市交通及便捷性有更大的关注,城市的街区越小,道路网络就越密集,路线的多样性会增加城市的公共性。第四,开放街区制追求街道建筑设置的异质性、混杂性,那么也就意味着更大的包容性,开放街区会增加城市的包容性,也是顺应人口日益流动及融合的趋势。
开放街区制会成为农村流动人口居住融合的主要推动力。原因如下:
首先,开放街区制度中对于异质性及混杂性的追求,不仅增大了城市的包容性,同时也为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融合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开放街区并不是拆除居住小区的边界,而是通过入口等设施的建设增加区域内部的便捷性、道路网络的密集性。对于我国城市而言,现在的居住已经日益呈现出阶层化的趋势,封闭化的小区成为社会成员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标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农村流动人口只能选择条件及区位比较差的小区进行居住,这种居住的格局不利于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融合,也由于居住的层级性使得农村流动人口依旧居于城市边缘,习得的生活方式及交往方式依旧处于城市的边缘,不利于自我定位及城市归属感的形成。开放街区制中对于异质性和混杂性的追求,一方面强调建筑物自身的功能性,个体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抑制居住层级化的趋势,农村流动人口在这样的趋势之下可以更好的实现居住上的融合,打破原有的差异性认识,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进而产生城市归属感。
其次,开放街区制中对于墙壁边界的消解,不仅能够便捷交通,同时也消解了居住边界能更好的增强农村流动人口对于城市的了解与认识,进而从思维、生活方式等角度促进其融合。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对于城市较为陌生感,这恰恰是这种陌生感成为其居住融入的心理障碍。现有格局下,封闭的住宅小区已经小区周边的配套环境,对农村流动人口熟悉的认识城市及城市生活制造了一定的障碍。那么,开放街区制中对于居住壁垒的消解,在便捷交通的同时,也使得农村流动人口能更好地了解城市的生活、城市的交通以及城市的区位特征。对于城市的充分了解,可以增强农村流动人口对于城市的认同感以及归属感,从生活角度促进其有当地居民的融合。
三、构建以融合为诉求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策略
目前对于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主要是依托暂住证制度,这种制度是一种防御性的管理制度体系,并未关注到农村流动人口居住融合的质量。开放街区制及其相对的思维方式是对于农村流动人口居住融合质量的关注,也是实现有效的居住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托开放街区制度的相关理念,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促进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融合,实现对其有效的居住管理。
首先,以开放街区制理念为指导,为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融合塑造制度性的接纳环境。开放街区制体现了一种区位上的开放态度及理念,而这种理念也是我们在农村流动人口居住融合中应秉持的理念。由此,不仅是区位上,在相关的制度接纳环境上也要进行同步的转变。对于农村流动人口而言,只强调区位开放,但制度不能同时开放的话,其依旧只是城市生活的过客,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因此,依托开放街区制,在制度方面也进行管理制度的优化,包括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等,通过制度理念及制度优化向农村流动人口提供平等化和制度化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使农村流动人口能与城市的制度体系相融合,进一步促进其社会融合,实现对其有效的居住管理。其次,以开放街区制的规划为基础,提升农村流动人口社会组织化程度,通过居住提高其获得社会支持的能力。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需要在城市中建立自己的社会交往关系以及网络,但业已形成的一些差别使其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开放街区制的诉求可以进一步打破其交往的壁垒,随其发展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交往关系网络也会不断的扩展,在交往中强化自身的权益观念,进而依托社区或者街区职能部门,加强其组织化程度。对于农村流动人口而言,适当的组织化程度可以使其自我管理及争取社会支持的能力,开放街区可以打破城市居民与农村流动人口之间的交往壁垒,促进其依托社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实现自己的权利诉求。再次,以开放街区制的管理为构架,通过社区平台促进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与居住融合。街区制的管理构架是以信息的共享作为发展基础的,在开放街区制逐渐消除居住壁垒的条件下,通过邻里之间的互助,鼓励形成一种具有开放精神的管理文化,通过原有社区异质性特点,不断实现管理的社区平台间信息的共享。进而实现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精准化服务,同时在农村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中,鼓励其参与到社区服务与社区文化活动中来,从居住及其环境的角度促进其融合,通过这种活动的参与可以加速农村流动人口构建自己在城市中的社会关系网络,并通过这种融合培养其对于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注释
①德雷克·格利高里 约翰·厄里 编,谢礼圣 吕增奎 等译:《社会关系与空间结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1年10月版,第44页。
②于泳,黎志涛:《“开放街区”规划理念及其对中国城市住宅建设的启示》,《规划师》,2006年第2期,第101-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