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实然与应然

    孙洪涛 颜亮 张强峰

    摘 要: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为导向,以参加教育部体卫艺司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为依托,结合问卷调查与专题访谈,审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场域中的家校合作,认为家校合作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处境的边缘化、实施的被动化、参与的消极化、主体的缺失化等实然现状。在剖析原因的基礎上提出制定家校合作的配套政策、树立家校合作的平等观念、增强家校合作的协同能力、强化家校合作的主体地位、尝试体育纳入高考的模式等应然对策。

    关 键 词:学生体质健康;家校合作;体育高考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8)06-0091-05

    Abstract: Guided by the requirements of Heath in China 2030 Planning Outline, based on participating in the work of testing and sampled examination of National Student Physical Health Standards, organized by the Department of Physical and Health Art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coupled with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special interview, the authors examined family and school cooperation in the domain of student physical health promotion, concluded that in terms of promoting student physical health, family and school cooperation has such realistic conditions as marginalized situation, passive implementation, negative participation, missing subject, etc. On the basis of dissecting the causes, the authors put forward such ideal measures as enacting family and school cooperation matching policies, establishing the concept of equality of family and school cooperation, enhancing the coordinating ability of family and school cooperation, intensifying the subject status of family and school cooperation, and trying to include physical education into the mode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Key words: student physical health;family and school cooperation;college entrance physical education examination

    我国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是指政府和社会部门运用行政或组织手段,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一起维护和促进学生健康的行为,主要包括体育活动保障和体质健康水平监测两个大方面[1]。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6年颁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我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是新时期体育工作者不得不思考的主要问题。

    家校合作是深化学校教育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但家校合作如何促进积极体质健康教育观念的形成,凸显它独特育人育体特性?家校合作以何种方式作为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突破口,彰显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合力?本研究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为导向,以参加体质测试抽查复核工作为依托,结合实地调研与专题访谈,就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实然现状及不足,提出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应然策略,以期为未来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参考,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提供实施策略。

    1 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实然现状

    家校合作是指学校教育者与家庭子女监护人共同承担学生成长的责任[2]。其内涵包括:家校合作是一种双向活动;家校合作的中心是学生;学校和家庭以学生未来发展为导向,共同研究,寻求互相配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3]。家校合作一方面为家长进行有效家庭教育提供方向性依据,家长可通过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参与决策、在家施教等实践,全面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成为学校教育的有力补充,弥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单方面存在的不足,使得家庭教育方式更科学,学校教育形式更灵活[4]。对学校体育工作而言,学校体育工作更需要家庭教育的支持与帮助。通过深入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江西等省区实地调研发现,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1 处境的边缘化

    长期以来,学校和家庭对于学生的关注主要在于学生主要科目的学习状况,特别是与升学有关的科目,因此家校合作也仅仅存在于与升学有关科目上,而就学生体质健康问题的合作,双方很少涉及,学生体质健康问题似乎难以成为家校合作中的主要议题。欧美高校在没有开设体育必修课的情况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依然较高,与他们自小养成的锻炼习惯不无关系。家庭教育在他们锻炼习惯的养成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学校也注重与家庭的合作,各种体育赛事借以家庭的支持得到广泛且高规格的开展。但我国学校对家庭教育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重视不够,通过对上述6省区中小学的抽样调查得知,只有20.5%的学校开展了家校合作;对于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课外体育活动安排等问题,仅有5.6%的学校会以家校合作的形式与家长寻求解决办法。一方面是学校没有充分认识和发挥家庭教育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家长也没有意识到促进子女体质健康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进而忽视学生的体育锻炼和体质健康水平。现如今,利用本属于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对学生施加繁重课业压力已成为当前教育的一种普遍现象,使得广大学生逐渐收敛起爱玩爱闹的天性,努力去迎合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期待与要求,锻炼身体成了奢望,身体活动的减少直接导致身体素质出现下降。

    1.2 实施的被动化

    从国外家校合作的实施情况来看,家庭已是家校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美国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案》《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等政策文件强调家庭父母的榜样作用对于孩子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性[5]。英国学校董事会由当地教育管理机构、校方代表、家长及学生代表和学校所在地的社会代表平均组成[6],同时家长参与子女体育活动的自觉性与积极性高。而且家庭实施的自觉性高,带孩子一起运动、一起现场观看体育赛事是很多美国普通家庭的常规活动,而在我国家庭参与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则处于被动化的局面。在调查中,家长对于体育教师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上表示满意的只占26.7%,对学校领导重视程度表示满意的只占23.8%,而体育教师对于家长的合作程度表示满意的只占16.4%。同时72.3%的体育教师认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至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是否提高,提高多少与他们的关系不大。80.5%的家长认为促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学校体育的主要工作职责,因此存在一些家长以工作忙、没时间等堂而皇之的借口不参加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项目和活动,但是对于子女文化课学习的家校合作,则是加码超量的完成,使得家庭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缺少应有的积极性,效果不好。此外,学校领导也无暇顾及不属于升学考试的科目,因此,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活动主要是以一种被动的形式開展,难以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1.3 参与的消极化

    运动有益健康,测量评价健康。因此,我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一方面通过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让学生身心得到锻炼,另一方面通过学生体质测试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指标,检验学生体育锻炼效果,双管齐下促进学生体质健康[7]。丹麦和瑞典推行“家校合作防止青少年久坐不动”的健康促进项目,给学生布置家庭体育作业,让家长督促并一起完成[8],这促进了家庭参与的积极性。而在我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实施中,由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理等方面制度的欠缺,所以学校、体育教师及家庭都害怕运动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实施存在着一些消极现象。体育锻炼中有些学生怕苦怕累、出工不出力,体育教师不敢严格批评、不敢严格要求,家长担心子女受伤、担心影响文化学习,学校和体育教师担心学生因运动伤害引发家长追责,因此一些有锻炼价值、运动强度较大的体育活动被叫停或取消;同时家长经常以没有时间为借口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即使偶尔参加,也是“人在体育运动场,心在文化课学习上”,对于学校体育教师偶尔布置的体育课后作业也是偷工减料地消极完成。还有些家长对子女的体质健康状况不闻不问,存在严重的功利主义思想,为了获得眼前的文化成绩,宁可舍弃孩子的长远健康,任其子女体质健康水平的弱化发展,而学校也没有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使得学校体育和家庭教育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效果并不理想。

    1.4 主体的缺失化

    家校合作不仅是学校与家长两方面的合作,更应该是学校、家长、学生3方面的共同合作。其中应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仅是文化课学习的主体地位,也应该是体质健康促进项目选择上的主体地位。但现实情况是在家校合作过程中一些学校和家庭偏离了这一原则,父母很少考虑孩子的意见与兴趣,大量文化课学习培训班填满了他们的休息时间;而学校体育中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整齐划一,体育教师为了完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较少顾及学生的兴趣、爱好及个体差异,导致部分学生“消化不良”,难以有效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受制于学校和家庭的强势地位,学生存在着“失语”的情况,主体地位难以体现。如标准制定者依据2002年版本《标准》及格人数较多,遂将2007年版本《标准》的及格标准由95%的基点调整至85%的基点[9],使得原本可以达标的学生面临着不及格的风险。这种外在客体施加的要求使得学生成为外向灌输的知识技术接收器,被动满足《标准》要求,学生成为凭借外力进行角色和成就评判的“伪主体”。

    2 对家校合作实然现状的追因

    2.1 制度欠缺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提出了诸多明确要求和规定,自建国以来陆续颁布了与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相关的政策法规有159份之多[10],远多于其他学科领域。这些政策法规的颁布赋予了学校体育充分的责任与使命,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忽视了家庭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中的重要作用,也未能制定出激发家庭与学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有效制度,对于家庭和学校如何合作没有明确规定,如学生体质健康的问题应占家校合作项目中的多少比重?以什么形式寻求家长的配合?可见,具体制度的缺乏严重影响了家校合作的成效,虽然有些学校设有学校家长联席会之类的机构,但其职能往往局限于传达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对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的教育目标并没有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11]。因此,家庭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与学校的合作流于形式。此外,由于运行机制不健全,一些学校并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去完善家校合作制度,建立双方工作成效的保障机制,即使面对学生体质健康下降而学校资源又捉襟见肘、力不从心时,仍然安于现状。

    2.2 多方漠视

    学校和家长对文化课成绩的过于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学生的体质健康。《纲要》提出人民健康要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上,正是针对在过去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过于关注经济效益,而或多或少忽视了健康建设,以及人民健康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而提出的。然而在学校中,学生体质健康还处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地位。从学校优先关注的层面来看,相较于“展现学校办学水平”的升学率,和“一触即发”“责任重大”的诸如运动猝死、运动伤害等安全事故带来的聚焦效应,学生体质下降这种“柔和缓慢”“无人担责”的“温水煮青蛙”问题似乎难以相提并论。尽管国家严格规定了中小学两课一操大课间的时间要求,但是实际了解到的是,13%左右的完全中学和中心小学、18%左右的初级中学和乡村小学尚未开设体育课。不少学校并没有严格按照‘7号文件部署学校体育工作,此外一些学校学生体质测试数据上报弄虚作假事件多次见诸于报端媒体[12]。学校自上而下的行径,在不同程度上出现教师消极应付、学生满不在乎的心态,影响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也使得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家长对于“能改变孩子命运”的文化课成绩关注度远远超过对体质健康的关注,很多家长宁可舍弃孩子身体锻炼的时间,也要文化课学习成绩的进步,课后补习、假期补课几乎占据了学生所有的课外时间。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双方就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进行家校合作就显得南辕北辙。

    2.3 协同缺乏

    一方面,学校对于家庭教育的支持作用缺乏信任。相比于家庭教育,学校有着专业化教育的自信与教好学生的威望,有着“桃李满天下”的成功案例,因而学校过度相信自身的专业能力能够解决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也过于相信自身解决学生体质健康问题的实力,出现学校“包打天下”单方面解决学生体质健康中出现的问题,忽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有些家庭对于学校提出支持健康促进的要求欠缺理解和配合,甚至担心体育运动会消耗和浪费学生的用于文化课学习的精力和时间,而与学校要求背道而驰。于是乎,学校千辛万苦地花费巨大精力让学生“跑”掉的肥肉,每逢寒暑假又以“胖三斤”的形式补了回来。此外,还有一些家长意识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性,但缺乏家校合作的知识、策略与技巧,同时自身体育素养不高,在体质健康促进项目的实施上就只能依附于学校,因此在合作过程中经常出现阻滞、延缓项目开展的现象,致使有效的家校合作项目难以达成预期目标,严重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时空。

    2.4 主体偏移

    学生应该是家校合作的中心,是家校连接在一起的纽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家校合作的最终目的,因此家校合作应遵循“把单纯从学校出发、要求家长配合的合作形式转变为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同时体质健康促进作为教育活动的一部分,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在缺乏内源动力的情况下,任何对学生的改变都是低效且短暂的。但是在现实中不管是学校单方面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还是家校合作的项目,都缺乏针对不同体质健康水平学生的精细化策略研究与最佳操作方式探索,使得制定的合作形式和内容很少顾及到学生的实际状况和接受能力,导致由学生主体决定的项目选择、标准设置、评价方式、适宜人群被外在社会客体的价值判断所替代。这种主体的偏移,使得外在客体变成事实主体,而学生则成为被动接受者[13]。由于我国教育长期以来形成的外在“填鸭式”的实施方式,学生也欠缺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来改善健康水平的勇气与意识,使得学生作为体质健康促进的主体缺少话语权,同时也没有积极地去争取话语权。

    3 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应然对策

    3.1 制定家校合作的配套政策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共建共享”为战略主题,“改革创新”为原则,提出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作为动力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学校层面也不例外,应该以“大健康”的发展理念统筹管理学校学生的体质健康促进工作,以开放的网络进行决策和实施,实现多层次、多部门和校内外的深度合作。根据目前现实情况,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首要任务是制定家校合作的配套政策。首先,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家长教育法》和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配套政策,以制度的形式让家长承担并履行子女体质健康促进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参与到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决策、实施和评价中去;其次,规范合作机制,使得决议的产生、家校的沟通、成绩的改善、意外的避免、伤害的保险做到有章可循;再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公示制度,以第三方负责进行测试和公示,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学校教育质量和家庭教育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奖惩机制。这样才能从学校层面建立起能够符合国家政策精神、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良好政策运行机制。

    3.2 树立家校合作平等的观念

    家长不是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局外人,而是学校教育的同盟军,让家长参与到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与要求。学校与家庭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学校要认真聆听家长的建议,尊重学生的意见,而不是单方面的行动与命令。教师应尊重家长的想法和呼声,因为家长来自不同行业,同时家长也最了解自己的子女。因此在家校合作中,首先,应明确在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和体质健康意识上,合格的家长与合格的教师同样重要,特别是在中小学阶段家长的作用更大,因此从均衡发展的角度应提升家长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其次,教师和家长应就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存在的问题,以相互尊重、平等的原则进行沟通与交流,围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的目标,达成共识观念与行为来肯定和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

    3.3 增强家校合作的协同能力

    虽然部分学校和家长逐渐开始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但双方存在着不合拍的情况,不能形成有效合力。因此需要增强家校合作的协同能力,改善学生的生活方式,养成体育锻炼习惯,为家校合作顺利实施做好铺垫,最终实现终身体育的目标。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同时要加大体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提升体育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家校合作服务;其次,学校应通过开展家长培训,设立“家长培训日”,将体质健康教育由校内延伸到校外,由学生延伸至家长,普及体质健康促进的知识和技能,扩充家长的知识储备,强化家长的法律意识、公德素养、责任义务;再次,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促使学校、家庭、学生和社会树立积极向上的体质健康观念,形成全社会都重视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通过增强学校和家庭的双向互动而更有效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也有利于学校、家庭在学生体育锻炼中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连贯性。

    3.4 强化家校合作的主体地位

    强化学生在体质健康促进中的主体地位。首先,应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促进既是国家的要求,更是自己的担当,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和负责任的态度投入到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決策制定和实施中去,也可编制《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手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年度计划》等。其次,保障学生参与的深度。在家校合作的体质健康促进内容的选择上,尊重学生在体质健康促进项目配置与实施中的诉求,根据不同身体体型、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类型学生,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达到提升体质与运动技能培养相结合、外部指导与自我领悟相结合,统筹兼顾不同水平学生需求因材施教;再次,充分发挥学生运动精英的组织动员、示范和影响作用。这部分学生体育活动参与积极性强、运动技能水平高、体质健康水平好,是学校体育活动的榜样力量,他们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是学生体育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核心人物。从体育课、体育俱乐部、体育协会、体育社团以及体育竞赛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全周期的体育教育及体育文化熏陶,使广大学生能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参与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共同治理”。

    3.5 尝试体育纳入高考的模式

    基础教育的各项考试实践证明,考试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随着体育纳入中学升学考试,父母对子女体育运动的支持得到显著提高,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子女的体育参与。经过初中体育升学考试及前期准备,学生具备初步体育技术技能,部分在小学阶段下降的体质指标得到有力提升,体育升学考试的实施对遏制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滑、促进家庭和学校的合作取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中学体育升学考试的实施也为体育纳入高考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在自主招生考试中加测体育的做法,得到教育部体卫艺司王登峰司长的赞赏,这意味着体育成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开始进入高考改革的评价体系中,未来体育与高考会联系得更加紧密。因此,今后可通过进一步完善体育中考制度,尝试将体育以更加公平合理的模式纳入高考,从而使得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不再只是学校体育单方面的责任与行动。为了不致于体育考试成绩影响高考升学率,学校领导也会非常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同时父母也会积极参与进来,最终形成学校领导、体育教师和学生家长都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氛围,共同保障学生体质的健康发展。

    在健康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对于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长期工作于体育教育第一线的教师倍感压力,同时也深感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本研究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要求,对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与剖析,重在体现家校合作未来的发展路径。基于家校合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不是目标和内容的小修小补,而是上述策略组成环形链条的聚合效应。通过以环式动态的、深入包容的、终身发展的普遍价值观为基础,在系统意义上的整体应对,从而为学生核心素养的整体发展增添系统、连贯的动力,形成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家校合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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