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内价值链分工视角下贸易收益分配文献综述

    师军利+张纪

    摘要:产品内价值链分工视角下双边贸易收益分配原理基础的研究,遵循了国际贸易收益理论的演变思路,从宏观的国家间,到中观的产业间,再到微观的产品内,视角逐渐缩小,研究不断深入。但仍以传统理论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为基石,结合贸易实际,拓展新领域,运用新方法,更好地解释产品内分工。全球价值链环节利益分配分析,主要从各链条增值进程、链条主导者在整体链条中对链条协调的控制程度和利益分配重新构建方面研究。在产品内分工模式这种更新的贸易生产背景下,贸易程序更为纷繁。贸易收益渠道多样化、贸易利益分配隐秘化。

    关键词:产品内价值链分工;贸易收益分配;比较优势;规模经济

    1产品内分工价值链的利益分布

    迈克尔·波特1985年最早研究了产品内分工价值链条上不同贸易收益分布,其含义是各国贸易商品中包括的该国生产资源回报也就是附加值(addedvalue),表现了当前这种贸易环境中经贸的本质。他指出,在公司价值链条中,仅产品价值链上战略环节才可能创造更多附加值。1999年格里芬指出这种贸易分工的两类方式即生产者驱动方式、采购者驱动方式。前者的主要制造者多为实力强大的国际跨国公司,由其投入巨额资本引导消费,贸易附加值大,位于核心环节,普遍存在制造领域;而在后者的产品内价值链中,通常拥有知名品牌优势、国际强大营销网络的大型跨国公司采取全球采购,组织跨越国界的产品流通网络。Kaplinsky(2000)认为制造过程分布零散并未带来利益零散分布。Kaplinsky(2001)认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借助技术、品牌等竞争力控制高附加值价值链环节,然而对于较落后经济体企业,其被安置在低效的加工制造链条,从而产生两类国家产品内分工价值链条不合理利润配置。在国内,施正荣(1992)也提出了形象的“微笑曲线”,认为商品价值链环节表现了组装、制造环节的附加值低,而上游的研发和下游营销、品牌等附加值较高的特点。2009年唐海燕和张会清强调价值链条两端是价值增值高的链环,居中链环价值增值最低。2005年田文指出在供应链中拥有主动权、绝对支配权的链环由科技先进的经济体控制,从而处于价值、利润分配中的绝对垄断地位,获得了更高的产品内分工收益。2008年张纪基于实证分析,认为在由跨国公司控制的产品内价值链分工下,两端链环多为发达经济体,其把中间价值增值低链环梯度转让至落后经济体。价值链分工使先进经济体的国际性企业在利益分配中居于主导位置,利益丰厚;而发展中国家本土公司则因为居于从属的地位而获益微薄。2009年唐慧和林玲指出我国国内公司在两国经贸中获得的贸易收益低的根本因素是由于其处于产品价值链的中间链环,产品增值低。蒲华林、张捷(2010)指出我国零配件贸易不平衡与单位进出口零配件价值比值低说明中国仍位于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和全球价值链生产网络的边缘。杨细珍(2011)以古诺模型研究得出位于战略价值核心环节的大多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产品内分工下获取的经贸收益高于居于第二价值的环节的发展中国家。

    从以上国际价值链条贸易收益分布研究看,对国际价值链条各个环节资源控制程度决定了其各个环节增值的程度,从而决定了贸易利益大小的程度,而全球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增值程度又由各个环节的资源的稀缺程度决定,研发、营销等高端环节资源稀缺,因此要素报酬高,增值程度高,贸易利益大,反之亦然。而资源的稀缺程度又与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相联系,可见,全球价值链环节的利益大小仍与比较优势密不可分,是由比较优势衍生出来的。

    2产品内分工价值链的利益来源

    1990年Jones and Kierzkowski强调比较优势、规模报酬促进了企业制造工序的分离。2004年卢锋认为当今新贸易生产方式收益源于比较优势、规模经济这两大基础。Jacobides M、Winter S(2005)指出价值链分工由价值链环节的布局的差异化能力确定,公司主导产品内分工上下游公司的能力是获得产品增值的关键。Jones、Kierzkowski(2001a,2001b)指出各國生产要素禀赋和产出方式同实际分工间的互相作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价值链对于不娴熟人力资源收益的作用。Kohler(2003)则指出收入的分配状况由国内生产阶段的资源要素密集度确定。2005年曹明福指出,价值链条收益源泉除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外,控制产品内分工价值链链条的国际跨国公司还获取了产品内分工交换中的贸易倾斜定价权利。2006年张纪认为市场组织结构决定了价值链各环节获得的收益。朱廷珺和胡安亚(2010)认为工序贸易为工序层面贸易,其基础为规模经济、产品异质性,其利益来源为规模经济、产品多样化。

    可以看出产品内分工价值链条的收益源泉:比较优势、规模经济、价值链布局的能力差异化、要素禀赋、产出方式与实际贸易生产间的相互作用、要素密集度、产品内分工交换中的贸易倾斜定价权利、市场组织结构、产品多样化。与以往的传统贸易理论所提到的比较优势、规模经济以外,又结合产品内分工的现实,在对传统贸易理论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扩展研究,使之更符合国家贸易的现实情况。

    3价值链分工的收益分配

    从客观市场角度看产品内分工价值链的收益分配。宋玉华和朱思敏(2008)认为产品内分工层次提升有益于我国有关行业提高贸易竞争力,获取动态利益。张二震和安礼伟(2009)指出跨国公司成为全球的生产网络主导者,使非核心价值链环节转到东道国,降低了成本,重点发展核心的竞争力。1997年和1999年Arndt指出贸易利益分配将由融入到价值链分工的经济体和产业性质决定。2001年Deardorff将分割式生产到李嘉图模型与赫一俄模型当中。若分割离散化生产将对一国出口产品的贸易定价不会有影响,则本国产品产出必会增长;若分割离散化生产对出口产品的贸易定价造成不利影响,则该国产出将会减少,福利恶化enderson(2002)指出价值链条研究模型显示了其内部构成方式和管理方式怎样造成资产增值能力的不均衡分布。以上分析均从国际贸易市场角度,较为客观公正地分析了产品内分工与贸易利益分配的关系,体现了产品内价值链分工对贸易利益分配的客观规律和对国际资源配置的积极合理的作用。还有学者提出了贸易利益分配基准,为计量贸易收益提供了客观依据。曾铮提供了贸易利益分配测量新基准:贸易附加值,即使用一个国家对于它国贸易附加值波动测量其对他国相比较经贸收益实际变动状况。2005年方勇、张二震将相同商品在各个流程上的产品内分工称为“要素分工”,指出其界限是生产要素,以要素所有权作为基础来测定贸易收益更加有效。2004年张二震认为“要素分工”收益不仅有贸易收益,还有直接投入资本利益,并且存在利益扩大的效应。张幼文(2002)指出贸易利益分配遵从一国投放资源要素的收入,要素收入高低又遵从资源稀有、匮缺程度大小。以上贸易利益分配标准均关注短期静态贸易利益,没有考虑长期动态贸易利益,如国家经济发展利益、产业结构升级、国内就业或未来的政治利益。世界一体化条件下贸易收益分析更为复杂,特别是贸易加工、外包作为国际贸易重要构成部分,国际贸易收益分析不但看各类贸易额,而且还要看其中结构,如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服务贸易、贸易商品结构、转口贸易、技术限制和产业战略调整等;不但看到贸易额,如产品内分工收益,升级收益及技术收益;而且还要看到生产者福利,如消费者福利、通货膨胀、劳动报酬及生活环境等。所以,要能真正反映贸易利益分配,要从世界总体战略和产品内价值链分工视角下,全面、真实、准确地衡量贸易短期与长期贸易收益。

    从主观角度看产品内价值链分工的收益分配。贸易收益分配遭到国际大企业人为严重干涉。2004年张二震指出要素分工增加了贸易收益总额,而且促使贸易利益分配复杂化。国际跨国公司在利益配置中居于主动地位,相对而言,落后国家的本土公司则在利益配置中居于被动地位,而且国际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更进一步夺取发展中国家分工和贸易收益。曹福明、李树民(2005)指出国际大型企业利用价格倾斜,增加本企业和本国国贸易收益,严重破坏了国际贸易利益分配的自发调节机理,造成贸易收益严重不合理配置。Gomory R E,Baumol w J(2003)指出国际大型企业控制整个价值链,虽实现了资源配置专门化、制造能最优化,但却隐藏了贸易收益分配的矛盾,伤害了其他贸易伙伴利益和整体的国民福利。Kaplinsky指出主导企业对于产品内价值链分工的控制力凭借于其控制的优势要素的核心竞争力(设计、研发、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等),先进与落后相比,在产品内价值链分工中的利益分配极不合理。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贸易利益的分配受到转移价格、价格倾斜、利益分配的冲突、无形竞争力的严重干扰,扭曲了国家贸易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打破了贸易利益分配的公正合理的格局,阻碍了全球经济良性循环。以上研究为我们探寻较为公正合理的贸易利益机制开拓了新路径、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