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

    张红宇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新时代“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层面的战略性、制度性安排,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具有革命性意义,必将为我国“三农”事业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

    乡村振兴是革命性变革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提出了不同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发展由量变到质变、由渐进性变革到革命性变革的历史必然,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必然,其根植于新时代的历史背景和一脉相承的理论指引,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清晰的战略定位,是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制度安排。

    一是体现了新时代对“三农”工作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一方面,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物质基础。我国综合国力迈上了新台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成为世界第一进出口贸易大国和外汇储备大国,世界第一工业制造业大国,粮食、肉类、水产品产出量世界第一,人均占有量超过世界人均水平,这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矛盾的突出表现,迫切需要调整战略导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是实现了习近平“三农”思想的创新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必须”的重要论述,通过强调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与国家强、美、富之间的关系,对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行了高度概括。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明确提出“三个不能”,明确了我们党坚持不忽视农业、不忘记农民、不淡漠农村的宗旨使命。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三个坚定不移”,在关键时期、标志性地点旗帜鲜明地宣誓了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政策目标。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七条道路”,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强调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从“七条道路”到“五个振兴”,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外延一脉相承、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完善,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着新时代“三农”工作理论。

    三是契合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节点。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了“两个阶段”的总体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定位、目标任务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在本世纪中叶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使命高度一致。从现阶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要取得重大进展,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乡村振兴要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因此,乡村振兴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关系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如期建成,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是确立了长期性系统性全方位的目标任务。乡村振兴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从目标任务上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凸顯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安排,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乡村发展上的具体化,它们各有侧重、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实施路径上看,走城乡融合、共同富裕、质量兴农、绿色发展、文化兴盛、乡村善治和中国特色减贫七条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需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可以说,乡村振兴的目标清晰、任务完整,囊括了农业农村全方位,不留死角。

    五是提出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革命性发展方案。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通过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工农、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但长期以来城乡二元体制机制根深蒂固,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滞后,特别是农村现代化跟不上城市现代化,一些农村地区出现青壮年人口锐减、基础设施衰败、发展后劲不足等迹象。乡村振兴战略的革命性,正是在于对长期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主导下农业农村农产品和劳动力供应功能的重新定位,由过去单一的农业现代化目标拓展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由关注农业向关注农民、农村全面伸延,赋予乡村与城镇平等的经济社会空间和平等的发展权利。其深远意义在于,通过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此为契机彻底解决中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机制矛盾,推动城乡、工农融合发展,走共同富裕之路。我们坚信,乡村振兴之日,应是城乡二元体制机制矛盾和问题清除之时,体现彻底性和革命性。

    乡村振兴开局前所未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写入党章总则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实践来看,乡村振兴顶层设计和制度供给不断加速,各地对乡村振兴的认识程度、推进程度和改革举措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乡村振兴开局总体呈现良好势头。

    一是明确行动纲领。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着眼问题导向,从七个方面深刻阐述了乡村振兴道路的内涵外延,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本质特征。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要在五个方面精准发力。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形成了今后五年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框架,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的體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文件,深刻阐明了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指明了乡村振兴的方向、路径和重点任务,明确了我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纲领。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乡村振兴是篇大文章,必须集结力量,合力推动乡村振兴伟大事业。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央决定组建农业农村部,并赋予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职能。农业农村部既是党的农村工作部门,也是政府组成部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职能整合和机构优化,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各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加强机构和人员安排,统筹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管理,优化配置资源、强化工作协调,为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理顺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广泛动员。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规模前所未有,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全部出席,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出席,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强动员令。各省(市、自治区)自觉向中央看齐,第一时间召开各种形式的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表、路线图。

    四是加强政策创设。2018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乡村振兴,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城乡融合发展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编制乡村振兴的地方规划和部门规划,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创设了一批乡村振兴政策举措。广东省拟安排上千亿投资,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用10年时间比较彻底解决省内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浙江省温州市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个十百千万”行动,要求聚焦打造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推进深化包括“最多跑一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内的农业农村十大领域改革;高标准打造100条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示范带;推动千亿社会资本下乡;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增1万元。

    乡村振兴的终极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要立足当前,制定阶段性目标;也要着眼长远,明确发展方向。归根结底来看,是要抓住乡村振兴的历史性机遇,在总结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在最关键的目标和问题上找突破口,致力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致力于实现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致力于强势农业、提高中国农业全球竞争力,体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革命性要求。

    一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关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关系,乡村振兴本质上是处理好新时代城乡关系,解决如何定位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性部署,如何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问题。我们过去经历过工业剥夺农业、城市剥夺农村的发展阶段,也正在实践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工农、城乡关系的平等发展,从根本上消除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机制矛盾,关键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要不断消除制约城乡劳动力等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由农村要素资源向城镇流动的单向趋势,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资源要素在更大时空分布及优化配置转变。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等财产权利,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深入推进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要构建完善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机制,加强城乡功能连接、深化城乡专业化分工,实现城乡共荣共存、互利互惠。要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包括农村教育、医疗救助、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实现无差别对待,实现城乡、工农均衡发展。

    二是实现共同富裕。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共同富裕。因此,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多渠道、多路径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提高、共同富裕。要大力实施农民收入增长行动,各地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创新手段,明确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任务要求。要继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分工分业、就业增收,减少务农劳动力,增加农业从业人员务农收入。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增加规模经营收益,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增加效益收入。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不断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时,聚焦精准扶贫,消除贫困现象,组织农民、带动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选择中,既要有历史耐心,但也要有阶段性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要求。

    三是打造强势农业。我国农业大而不强,与工业化的强势表现有明显差距。打造大国强势农业,既是乡村振兴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基础。要明确发展思路,以中国供给解决中国需求,以中国资源解决中国问题,走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我国农业最大的特征是多元化,这也是中国农业模式的内在本质规定。这种多元形成于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异,也根植于不同地区的农业资源禀赋,并由此决定了我国农业资源禀赋多元、产业结构多元、经营主体多元、支持政策多元,很难套用单一化的美国模式、日本模式等,必须塑造以多元化为基本特征的中国模式,塑造中国强势农业形象。要立足多元化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农业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技术密集乃至资本密集型农业生产。要立足多元化的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横向融合、纵向延伸,健全和完善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利益链,在保住总量稳定、确保粮食等基本农产品供给的同时,提高质量、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需求,将产业优势打造为竞争优势,极大限度提升中国农业竞争力。要立足多元化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形式的融合、开放、共享上找突破口,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在共享模式上总结中国特色、中国经验,通过托管、半托管等组织方式共享农业机械装备,极大限度提升跨区域机械化收割效率,在全球范围内创造中国样板。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经营形式的多元决定了中国农业政策供给的多元,要在坚持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财政、信贷保险、基础设施、市场营销方面的政策,以多元化的政策供给满足多元化主体的多元化诉求,支撑强势农业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