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男性的非竞技性身体残损问题

    路云亭

    摘要:现代竞技学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人类自身的完美,在如此观念映照下的中国古代阉人现象则成了一种东方人无以逃避的巨大的观念性误区和现象性缺失。中国古代文化存在天然的缺陷,儒学并未阻止儒学文化体系内的强势集团对另外男性实施阉割行为。阉人现象一直与其他中国负面文化一道,组成了中国古代另类的发明系列。而被阉割或自愿阉割的男人又构成了一大群特异的东方族类。阉人现象诞生于中国的先秦时代,至唐朝始形成制度化,结束于清末。它的出现,集中体现了东方阴性人格的最大域限,阉人群体以暴力为动力核心的对抗性与顺从性的矛盾型人格内涵,以及具有奴隶宗教性质的特殊信念,都对中国男性的健康的人体观和类似于欧洲的优雅化的绅士气质是一种毁灭性打击。

    关键词:阉人;儒学缺陷;阴性人格;选奴制度;进化改良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2-0034-06

    竞技体育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反复不断地张扬了一种完美主义的内在力量。柏拉图说,一个最完美的人,一定是精通文学和竞技的人,世界上也只有这两种能力同时具备了,才可以称得上真正幸福的人。柏拉图身体力行,他本人即为古代奥运会两届摔跤冠军,他的阅历具有天然的说服力和动人的行为学感召价值。可见,西方古典哲学不仅和奥林匹克文化始终出于一种高度融合的状态,经典哲学家的对竞技体育的身体力行,更具有符号性和象征性意味,昭示出西方文化刚性的思想性意志和柔性的身体学意义的双重价值。然而,东方的体育文化和身体学价值观则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在中国古代,男权思想中的游戏规则圈定了许多不为人所知的文明盲点,其中最大的文化盲区就是长达数千年的阉人现象。阉人的出现不仅使中国的男权理想变成了一种畸形的权力怪物,也使得东方主义的男权内涵沾染上了令人惊诧的阴性张力。现代竞技学追求的是健康原则、快乐原则、竞争原则、公平原则及优雅原则,这种理想或精神在阉人文化中达到了反动的极致。当代新儒学倡导的所有原则并未曾阻止东方阉人文化的发生,恰恰相反,儒学鼓励和崇尚的等级制度正是阉人文化赖以生存的温床。整个古典时期,除却民俗传统的缘由外,强大的等级制所形成的宫廷内奴隶群需求性刺激,几乎是促成阉人现象产生的直接动力。当代中国人很好地理解到了风靡全球的奥林匹克精神的深远价值,而古老的东方主义在面临奥林匹克圣旗导引和圣火传递仪式强劲洗礼之时,揭示一种东方学的负面价值,显得更为及时而合理。

    1 阉人现象起源于东方化的风俗、等级制和战争行为

    阉人首先是一种身体缺失的人。中国的阉人有很多称呼,其称谓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以其生理特征而称。从生理上说,宦官是被阉割的男人,因而就有“阉人”、“奄人”、“腐人”、“腐夫”等称呼。男子去势曰阉,故有“阉人”之称。“阉”,本作“奄”,《周礼?天官冢宰》郑氏注:“奄,精气闭藏者,今谓之宦人。”后因奄人多承担看守宫门之类的职役,故“奄”加“门”而为“阉”。所以《说文解字》云:“阉,门竖也,宫中奄昏闭门者。”“腐人”则由腐刑而得名,又称“腐夫”。腐刑是古人对宫刑的另一种称呼。对于“腐”字,古人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人在遭受宫刑后身体常常腐臭不堪,所谓“宫刑,其创腐臭,故曰腐也”。再是比喻说法,指腐木不生实,所谓“腐,宫刑也。丈夫割势,不能复生子,如腐木不生实。”

    早先的阉人本不叫阉人,殷周之际,阉人被称为“寺人”。寺者,侍也。意为被阉了的人是专门服侍别人的人。《诗经?秦风?车邻》有诗:“未见君子,寺人之令。”《小雅?巷伯》也说:“寺人孟子,作为此诗。”把伺奉周幽王的孟子视为阉人。春秋之际,阉人仍被称作“寺人”。《孟子?万章》载:“于齐王侍人脊环。”这里即说,脊环是个专门侍侯期望的阉人。秦汉以后,在君主身边工作的阉人一律称作宦官,但宦官却非完全是阉人。《通典?职官九?内侍省》解释“宦官”如斯:“天文有宦者四星,在帝座之西。周官有宫正、宫伯、宫人、内宰、阍人、寺人。“宦”,指的是天上的星座之名。宦官绕帝星而不舍,犹如君主身边宠幸之人环绕帝王而不去一样,于是,天人合一,君主身边的人即被称为“宦”。《后汉书?宦者列传》记:“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他士。”可见,自东汉以后宦官才成为阉人的专用名词。阉人所以成为“宦官”,主要是中国古代是官本位社会所致。所谓官本位,指的是在本体制内,一切的职业,都以官的大小来衡量。大范围地称呼阉人、宦官为太监,始于明代。《明史?职官志》载朱元璋称帝后,废行省而设二十四衙门。分别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其中十二监的总头目统称为“太监”,由阉人宦官担任。以下分为少监、监丞等。明代的一般宦官尚无资格叫太监,只有十二监的首领才能称太监。太监是有一定品级俸禄的高级宦官。清代,十二监被废,宦官直属于内务府,但普通官吏、宫人害怕得罪宦官,把服侍皇帝和皇室成员的宦官尊称为“太监”。类似旧时代把所有当兵的都叫做“长官”、“老总”一样。道理相同,《水浒传》里也有将所有强梁、土匪一律称作“好汉”、“英雄”的习惯。清代的宦官和太监的概念已极为模糊。

    古代中国的阉割术渊源久远,殷商时的中国人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观念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多使用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方法。秦汉时期,中国的阉割术已相当完备,并开始注意到阉割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养护措施。施行阉割的场所叫“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载:“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大体来说,古代阉割术大致有两类四种,一类是动用刀具的切割之法。此类方法中的第一类是“尽去其势”,即用金属利刃之类的器具将包括阴茎和睾丸在内的男性生殖器完全割除。《旧唐书?安禄山传》曾记载一则阉割实例:“猪儿出契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黠慧。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由此可以看出,阉割过程非常残忍,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疼痛而长时间昏迷或死亡。当时的止血杀菌措施也极为简单,常用之法即“以灰火傅之”。第二种动用刀具的阉割术是用利刃剖开阴囊,剥出睾丸。用此法阉割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也可达到同样目的。这两种方法属于外科手术法。中医外科学不发达,其阉割术水平尚属低下,甚至很难说其技术是否超过了当时酷刑的操作水准。当然,在这样的技术条件限制下,仅在医学意义上说,被阉割者的基本权利也难以得到保障。

    第二类的阉割术则是不用刀具的渐行性手术。此类方法的第一类是“绳系法”。所谓绳系法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这样便不影响男童溺尿,其睾丸却因得不到供血供氧而停止发育,男童的生殖器会丧失功能。第二种渐行性手术即所谓的揉捏法。通常的做法是,男童幼小时,由精通此术者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幼童渐而适应后,再加大手力,渐渐加力到一定程度,将睾丸挤压揉搓,直到睾丸完全坏死。但是,绳系法和揉捏法都有后患。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当事人可避免授精,但仍有性欲,其淫乱宫廷的能力仍在。据说,这种阉人有的性能力反而更加耐久强劲。因为有此后患存在,所以,宫廷对此类人多不喜欢,皇宫需求的压力,迫使业内人士更普遍地对阉人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即将生殖器全部割除,不留隐患。值得一说的是,这两种手术充满了原始想象力与巫术性直观思维,在貌似不血腥的面纱下,隐藏有虐待性人格歧视的蛮野内涵。

    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较高。明代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精选了虏获的苗族幼童1565人,将他们阉割后准备悉数呈送朝廷。但由于手术和医疗技术条件简陋低劣,就在阮让开始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段时间,幼童疼死或感染死亡者达329人。以后,阮让又重新买进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继续呈送朝廷。阮让前后共计阉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近20%。依照现代医学的常识来看,如此大量而集中的死亡,和阉割手术失败以及手术后的并发症有关。阮让之所以选择苗族儿童阉割,原因很多,除却旧时代的种族歧视惯性原因外,亦和岭南一代流行的一种“贱生”观念有关。这种观念导致该地区长期流行阉割男童的传统。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的人妖现象,则依旧留存有此种古老风俗。

    历朝典籍对阉割手术的过程都有记载,但都失诸简略。清朝末年,一批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反倒对这种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兴趣,他们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亲身后提供出的回忆材料真实可靠。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有名的阉割世家,俗称“厂子”。一家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家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主持这种事情的都是朝廷认可的世传家族,有六品顶戴的待遇,俗称“刀子匠”。北京两家的阉割术各有绝招,但技艺不外传,只是父子相授,所以外界难知其详。为了复原这种细节,后来的文学家、文章家只好根据史料加以想象力,初步勾勒出阉割手术的状况。

    依据惯例,要求做阉割手术的家长往往带着他们十岁左右的幼童见到相关人士,这些人要反复考察大人的意愿,直到家长完全答应才决定施行。手术过程较为简单,儿童通常被人领进一间密不透气的地下室,腿悬大梁,身子略不平行,头微朝下。手术不使用麻醉药物,但是,手术师身旁各立两人,专门给小孩子讲故事,以分散儿童的注意力,权作精神麻醉药。手术师有特制的银制手术刀具,手术完毕后,手术师用白蜡油涂在冒血的伤口上,并在蜡油上撒些胡椒粉,以起止痛作用,再将一根细麦杆插入了儿童尿道,其导尿作用。以后数月,就要用它作为导尿的尿管。被阉割的小孩如果幸运地活下来的话,即可充当宫廷太监的候选人。整个清代皇室一直以此方法筛选家族奴隶,宫廷奴隶的市场化需求,客观上刺激了阉人行当的存在。

    2 阉人制度隐含中国古代权力社会的隐性游戏规则

    阉人并非中国独有。奴隶制时代,欧洲的希腊、罗马,非洲的埃及,欧亚地带的土耳其,其宫廷中都使用过阉人。但是,这些国家使用阉人的历史都很短暂,仅在欧洲,罗马帝国时代即消除了阉人制度。罗马帝国规定,国王没有阉割公民的权力,而各级领地主也只有驱使农奴劳役的权力,并没有杀死、阉割农奴的权力。中国人习惯上理解的诸如妻妾成群、子女如云、奴仆如潮、聚敛如山的生活,在古代西方国家领主那里很难见到。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文化虽深受中国文化影响,但日本在学习中国文化时,也很有选择性。鲁迅在《出了象牙之塔》后记中曾说:“他们的遣唐使似乎稍不同,别择得颇有些和他们异趣。所以日本虽然采取了中国的文明,刑法上却不用凌迟,宫廷中仍无太监,妇女们也终于不缠足。”[1]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种宗法家长制的封建社会。自西周大分封以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拥有对他所领辖土地上各种生命、物产的绝对支配权,包括对生活于这方王土上人类的阉割权。

    对男人进行阉割,最为盛行的是一种属于酷刑的刑罚。这种刑罚的惩戒优势极其明显。整个上古时代,战争带给战胜国的好处之一就是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奴隶资源。大量的俘虏为了保生,只好屈尊为奴。中古以后,原始战争的结束,原先的奴隶来源中断了,于是,用阉割手段来对付邦国内的犯人,就成了创造新奴隶的最佳途径。诸侯国的最高权力阶层早就发现,被阉割过的男人具有诸多管理学方面的优势,阉人失去了雄性激素来源后,性冲动消失殆尽,但是,阉人的头脑并没有受到物理性损伤,基本维持在健全水平,尤其保全了听命于人的功能。不仅如此,极权集团还发现,被阉割过的男人普遍个性弱化,具有较好的依附性和顺从性,保留了更多的主动完成主人指令的原始本能。而如此的崭新人类堪称有史以来最为理想或优质的奴仆。自幼被阉的男人,肌肉会迅速萎缩,皮下脂肪增厚,不长胡须,这类阉人以其为奴质量上乘而深受各国诸侯和后世皇家的喜爱。即便是成年后被阉割的阉人,胡须也会逐渐脱落,同时,其四肢的力量也不如正常男人,而且性欲微弱,甚至完全消退,难以秽乱宫廷家眷。清代《满文老档》卷四即载有皇帝对阉人作奴的看法:“凡尔诸贝勒家,所蓄奴厮宜乘幼时宫之,”“不然,如厮既长,往往与府中妇女私通,事觉必死,则姑息之爱,适以害之。”由此可见,默许民间自宫,也是唐以后中国帝王匠心独运、别出心裁地使用对统治术策的一个标志。阉人中阉割不净者,为奴的质量就稍差,但是,一般情况下,也能够进入王公贵族家庭,个别幸运者如明朝的王振,同样可以直入皇宫,直至操纵朝权。

    然而,除去了性器的男人并不等于就会变成真正的女人。美国医学家特纳?贝格纳尔在其《普通内分泌学》中曾认为:男子在青春期前阉割,阻止附性管、腺的功能分化,也阻止某些第二性特征的出现。喉头仍然是小的,声音是尖的,颜面及身躯上的毛都不出现,但头皮上丰富的头发并无变化。性欲经常处于抑止状态。临床文献指出,摘取睾丸的雄性的性欲可以长期保持。美国性学家卡利在《错误的性观念》一书中指出:如果一个男人在达到完全性成熟状态之后被阉割,那么,他的性欲还会持续好几年。如果他有相当的性经验时,则更是如此。然而,如果一个年轻人在成熟之前就被阉割,他就不会发展性欲,也无法具有性功能。阉割的时候越早,对性功能的影响就越激烈。

    进入宫廷为奴的阉人生活一向充满了神秘色彩,尤其是其残缺不全的性生活,常以民间笑话的方式流行于市井。事实也恰如此,阉人的性生活和家庭生活不同于常人。据《万历野获编?卷六?宦寺宣淫》载:“内中宫人鲜有无配偶者,而数十年来为盛。盖先朝尚属私期且讳其事。今则不然,唱随往返,如外人夫妇无异。”《万历野获编?内廷结好》载:“宫人与内宫既遇之后,或一人先亡,亦有终身不肯再配,如人间所称义节。其与为友者,多津津称美,为人道之。”仅从内宫的宫女和宦官的数量来说,两者大体相当。大多数宫女虽然名誉上是帝王的配偶,实际上终生不能为帝王所宠幸。于是,帝王的家奴与帝王剩余的配偶就经常搭成了临时配偶。宫女与宦官的临时性婚合叫“对食”。宫女称相好的太监为“菜户”,以宦官上班需到宫女房间热菜得名。

    需要指出,阉人由于生理上存在巨大缺陷,其心理状态毕竟和常人有别。从人类学角度说,这些人属于能够和正常人相处的特殊的族类,而其信仰和价值观则大多异于常人。尤其是阉人一旦获得权势后,其手中的重权往往会转移为发泄其变态心理的强大突破口,形成不可低估的社会破坏力。尤其是阉人大都有急欲找回自己的男人感觉的欲望,一旦得势,则会加倍张扬这种男权的优越感,以寻求久已失衡之后的相对的心理平衡。明代宦官权力较大,因此,宦官的变态性生活便远远超越了对食的层次,进入到无端强奸民女的阶段,严重者竟引发出重大政治事件。

    明朝景泰元年,镇守大同的右少监韦力戏弄一军官妻,女子坚拒不从。韦力转寻机杀死军官以泄愤。《万历野获编》记载了宦官娶妻纳妾事,并有嫖娼之习者。万历时广东税监李风乃阉人,在任内奸污民女,其中有名有姓者66人。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下,太监吴经等沿途强奸民女无数。宪宗时,云南镇守太监强奸少数民族土司之女。陈昌,万历时湖广税监,凶暴残忍,时常强霸民女。《明神宗实录》卷三百四十四载:大学士沈一贯等因得知陈奉霸女事,上奏朝廷道:“陈奉入楚,始而武昌一变,继之汉口、黄州、襄阳、武昌、宝庆、德安、湘潭等处,变经十起,几成大乱。”数万人围攻陈奉衙门,陈奉逃走,其爪牙十六人被狂怒群众投入江中。

    明朝宦官享有特殊社会地位,因此,其秽乱春宫现象和崇尚放荡的世族风气形成了风俗性的互动性影响力,合流而成一股较为放纵的社会风习。世风开放,难免波及文学与文化。仅在万历年间以后,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批淫秽小说问世了。继《金瓶梅》之后,《绣榻野史》、《如意君传》、《素娥篇》等,将男女房事和秘戏大法当成了空前的社会大发现。明代思想禁锢严刻,士人精神苦闷,风气颓废,是为淫秽小说产生的一个原因。宦官的秽乱朝野,追求变态性行为的满足,又是社会颓风产生的另类源头。

    终极意义上说,阉人现象的大量出现是一种皇家的原罪和社会文化的缺失,具体体现在王朝政治对普通人的不尊重,对人的存在权的极端蔑视。那么,皇家原罪的背后实际上隐藏有从未中断过的东方化文化危机。一旦权力的高层出现松动,整体的社会信仰即可能渗透入阉人集团的信仰元素,产生所谓部落性小群体信仰对大群体信仰的干预效果。换言之,皇权社会毁灭了部分男人的性器官,而缺失性器官的男人又因得权在手反过头来依照自己的处世哲学对皇家权威实施改造,并利用皇家权威的固有威力支配整个社会,这便极易毁灭常态社会的基本社会信仰体系,妨害遵循多数原则的健康社会有机体的正常运转。

    由阉人转化成的宦官,其危害还在于这些人个体化的病态心理。阉人们的病态心理一旦转化为权力性行为以后,就会成为社会公害。《西游记》第七十八回《比丘怜子遣阴神,金殿识魔谈道德》,曾写比丘国故事,涉及到阉人行为。

    驿丞道:“此国原是比丘国,近有民谣,改作小子城。三年前,有一老人,打扮做道人模样,携一小女子,年方一十六岁,其女形容娇俊,貌若观音。进宫与当今陛下;爱其色美,宠幸在宫,号为美后。近来把三宫娘娘,六院妃子,全无正眼相觑,不分昼夜,贪欢不已。如今弄得精神瘦倦,身体尪羸,饮食少进,命在须臾。太医院检尽良方,不能疗治。那进女子的道人,受我主诰封,称为国丈。国丈有海外秘方,甚能延寿。前者去十洲、三岛,采将药来,俱已完备。但只是药引子利害:单用一千一百一十一小儿的心肝,煎汤服药。服后有千年不老之功。这些鹅笼里的小儿,俱是选就的,养在里面。人家父母惧怕王法俱不敢啼哭,遂传播谣言,叫做小儿城。长老明早到朝,只去换关文,不得言此事。”言毕,抽身而退。唬得个长老骨软筋麻,止不住腮边泪落;忽失声叫道:“昏君,昏君!为你贪欢爱美,弄出病来,怎么屈伤这许多小儿性命!苦哉!苦哉!痛杀我也!”[2]

    《西游记》还写了即将受刑儿童被关在笼内的细节:“好大圣,捻着诀,念声咒语,摇身一变,变作一个蜜蜂儿,展开翅,飞近前边,钻进幔里观看。原来里面坐的是个小孩儿。再去第二家笼里看,也是个小孩儿。连看八九家,都是个小孩儿。却是男身,更无女子。有的坐在笼中玩耍,有的坐在里边啼哭;有的吃果子,有的或睡坐。行者看罢,现原身,回报唐僧道:‘那笼里是些小孩子,大者不满七岁,小者只有五岁,不知何故。三藏见说,疑思不定。”[3]明朝宦官之害,可见一斑。对此,已故学者吴组缃曾作过评述。

    举《西游记》为例,书中写的虽多是神怪奇幻的境界,但唐僧“八十一难”中遇到的所有魔怪、各种磨难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明代没有宰相,大臣地位很低;主要的政治权力落在太监手里。太监大多没有文化,只要权力与财物;而他们作为皇帝的代表,驻守全国各地,收税纳捐,权力极大。福建有个高寀,权倾一时。据他身边的卫生顾问说,吃一千个小孩脑子,就可以使他的生理恢复正常。吓得民间小孩心惊胆战,吴承恩在《西游记》中写要吃小儿心肝的“小子国”便不是没有根据的。[4]

    《万历野获编?卷六?内监对食》载:“近日福建税珰局高寀妄谋阳具再生,为术士所惑,窃买童男脑髓啖之,所杀穉儿无算,则又狠而愚矣。”由此可见,变态人格对常态社会具有潜在的破坏力。丧失健全机体的族类之所以有类似逆反人性的人格病症,正是源自那些失去了完整男人机体的阉人的灵魂。

    3 成熟东方阴性人格无法成为中国健康国民性标志

    阉人文化涉及到中国文化的诸多层面,得势的阉人在操纵皇室权力的过程中,客观上对中国国民的伦理学和行为学多有改造,其中包括了对传统礼法思想潜移默化的变更。

    中国古代与其说是以刑治国,不如说是以礼治国。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可谓是孔子对中国乃至亚洲儒教文化圈的至大贡献。春秋中叶,孔子发蒙于周公的尚“德”思想,设想出了更为普泛的“德”的观念——礼。礼的发现使得东方人的基本尊严得以保存与保护,也确立了东方人类从群氓状态走入了智类生物阶段的里程碑。此种世俗化的礼教本质上属于一种完善等级社会制度的内在精神经络,它牢牢地锁定了人类生活的各种秩序,以使人类群体不至于因为极偶然的争端、冲突而变得野蛮与血腥化,从而使人类的既有文明陷入毫无意义的结构性毁灭。

    礼的发明是一种美好的事物,且充满了群体性善意,有其积极的推动社会进步的非凡价值。但是,礼的文明体系发展到礼教高度的时候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从礼到教的飞跃,却是一种思想从社会伦理到宗教信仰的演变过程。普遍化的宗教信仰会相当程度地遮蔽掉礼的原始善意层面的价值观,正如许多流行的价值观一样,礼的高层形态和原初形态都充满了和谐、吉祥的意念,礼的非善意层面只存留于它操作的方式以及礼的变种方面。礼具有等级制度的内在要求,而且,礼不仅是抽象的说教,其强大的社会扩张能量要求每一个遵循礼法的人都必须具备动作学和行为学的细节性能力规格。具体而言,礼则要求每个单一社会中的具体人都遵守向地位高的人行礼的规则。在此意义上说,礼的规则已是一种全球性的社会习俗。对幼年的人类来说,尊重长者不仅是习俗,还是延续生存技巧的方法,但是,尊重长者却依然有违背人类本能的含义,也不完全属于人类的正常心理属性,至少不属于人类最基本的动物属性或原始本能。而有谋略地向权势人物所拥有的权力致敬或致谢,在人类学意义上讲具有合理性,却在自然进化论的领域内却违反了青年胜于老年的教条。因此,尊重长者的风习,更多体现在成年人的权力游戏规则内,而和进化论的法则多有悖逆。因为权力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具有天然的威慑力,被威慑的对象必须向权力臣服,否则权力就会自动消失。权力只所以是权力,权力以权力的方式存在,不仅具有其现实社会的合理性,还越来越显示出了其牢不可破的人类学和动物学的传统威力。

    权力的威慑作用,一方面强化了一种秩序,一方面也催化了另一种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屈从最高权力的诱惑力。这就是权力的魅力,也是权力最天然的秉性。但是,人也是信仰众生平等的动物,在此意义上来讲,一个人向权威的屈服,尤其是向权威剩余势力的无限度致敬就远离了进化论法则,从而丧失了社会性的常情常理。假如以现代平权理念来衡量,向类似皇权的极权势力的施行者无节制的致敬与行礼,便不可不视为人类的悲剧,且充满了反现代性精神。换言之,礼在犬儒主义者看来,是通向自由王国的捷径,但对中国传统士人而言,却呈现出不规则的演化痕迹。礼的行为脱离了原始的尊王敬老的宗法原则以后,就必然会出现人格的扭曲与畸变,产生人格的屈辱,催化人类的阴谋。礼行进到这个地步,已非孔子崇尚的原初性的圣洁之礼。古代别有用意者向阉人行“礼”,即是这样一种“礼”的新变种,这便是近代以来为人津津乐道的民间显学——厚黑学。厚黑学与阉宦现象同样具有文化同源性。

    众所周知,奥林匹克精神遵循的是进化论法则,或以进化论为根性的价值依据。若以进化论法则来阐释社会现象,人类社会属于权力社会。权力学的运行规律和人的本性要求,处于权力底层的人必须要向处于权力顶端的人屈从并致敬。人类社会的各个细节都在反复地演绎着这种过程,体现出权力文化的强大鼓动性,论证出权力文化的合理性,烘显出权力文明的非凡地位。无须解释,进入宫廷的阉人生存的最大优势即在于其始终处于权力旋涡的中心,自然,阉人们必须尽快精通附势与趋炎的行为学技术。附势趋炎之术在中国知识界里一直是个贬义词,为历朝历代打着正义力量招牌的知识阶层所批判和病诟,但是,信仰儒学道统的普通民众仍有进化论的信仰基因,他们依然保留有崇拜强权的心理需求,这其中的原因并不复杂。首先,权力的深层永远涉及到重大的利益,所以,为趋利避害,人多为此不惜性命。单一的竞争态势,决定了必然会出现忽视人格尊严规则的人时常战胜遵守此尊严规矩的人的现象,这就是古代经常见到了的小人胜过君子的范例。其次,正是趋炎附势的社会流俗,不断地阐释权力的本质属性,证明了权力现象所具备的特有的内涵与运作规则。仍以明朝的阉人为例,《明史?顾秉谦传》载:顾秉谦为人“庸劣无耻”,“曲奉忠贤,若奴役然。”李逊之《三朝野记?卷二?上》载:顾秉谦虽已年迈,为联络宦官魏忠贤,仍让他的儿子跪于魏忠贤脚下,自己捋其白须进言:“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须儿,故令稚子认孙。”让他的儿子给魏忠贤当孙子。魏忠贤见状,心花大放,“珰领之,时其子方乳臭,即授以尚宝司丞。”顾秉谦则因此由礼部尚书升入内阁首辅。《明史?阉党传序》载:“明代阉宦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张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至刘瑾窃权,焦芳以阁臣与之比,于是列卿争先献媚,而司礼之权居内阁上。迨神宗末年,讹言朋兴,群相敌雠,门户之争固结而不可解……庄烈帝之定逆案也,以其事付大学士韩等,因慨然太息曰‘忠贤不过一人耳,外廷诸臣附之,遂至于此,此罪何可胜诛。”谄媚之学和阿谀之道作为一种学问或学说风行朝野,则是明朝的创举。明代的礼法实际已蕴含有厚黑学说因素,堪称厚黑学的学理性先驱,而谄媚之学实际上是等级制的必然附属品,它和阉人现象以及阉人文化属于同源性的文化与社会学体系。

    明代宦官被人极度尊崇的现象始于王振。王振得势后,以残刻之态对待群臣,并以之为震慑属僚之法。初始阶段,臣僚不解其意,但很快就有人觉察到了王振的心理。兵部尚书徐晞给王振送礼,旋得王振重用。《古穰集》载:“初唯府部院寺大臣,以后百执事俱行之……被容接者,若登龙门。”此后,明王朝的宫廷和社会风气加速败坏。

    中国的首相制度曾经引起过西方人的积极评价和有限度效仿,而儒学体系引导下的完整的政治制度曾经是震动过包括朝鲜半岛和日本等东半球国家的东方政纲。此政治体系到了明朝却因阉人文化的介入而成色消减,一度被东方邻邦和近代欧洲学者奉为具有正确性和典范性的中国政体依然夹杂了不少阿谀学和厚黑学的成分。因此,由这种政体创生出的盛世梦想也在近代以后逐渐弱化。明朝中国进入了另外一种长达数百年的政治文化的机能休眠期,这种政治文化蜕变的第一特征是集团性社会交际规则的恶化;第二特征是平民礼俗的颓废化倾向严重;第三特征则是促使外在的更具有新鲜造血机能势力的崛起,如农民起义的发生。此三种现象都为另一种新生力量——满族的入主中原创造了条件。

    从生物学角度论述,地球是由万物构成的,其中尤以较高等级的生物群体为其最具主动性与积极性的主导成分。崇尚竞争是所有的动物的本能,而芸芸众生的竞争也各有其特别的规则。由竞争的本质决定,竞争本身无法摆脱盲目性。人类世界如此,动物王国也概莫例外。

    中国的等级制包含了诸如维护秩序、遵守规则、尊重长者的理念,无疑具有经典性和示范性,但是,其内含的尊重因素则充溢有相互矛盾的伦理学理念。阿谀之术在正直的士绅集团内部常是众矢之的,而在中国古代官场之内,此种处世哲学素为业内主流处事规则,众多政客常年钻研此术,并涌现出大量精通此道的高人,如此景观则无疑是儒学体系内在惰性作用的产物。民间儒学一再追求喜庆、吉祥、圆满、和气等价值观的同时,必然丧失部分诸如对抗、抗争、辩论、探险等人文要素。于是,在中国社会的社交圈子里,阿谀之术一旦使用得当,仍然充满了春风化雨、点铁成金般的无穷奥妙。应当说,阿谀之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呈现出一种非常活跃的积极的势态,一度承担过维护国家基本秩序的功能,当它以一种示范性和典型化的面目释放到社会领域后,即会出现社会和文化病态现象,侵蚀健康的君臣和臣僚关系。

    曾有学者论述过中国官场的女性化问题,如当今西方,上至总统,下至各行政级以及机关、公司,总裁们的秘书是清一色的异性,而中国的政界,每个部门的官员依然用同性秘书。这种行政性人员配置方式源自中国古代的幕僚制度,幕僚是不可能有异性参与的。客观地说,同性人员办公的优势也是明显的,它有效地回避了性骚扰问题,避免了流言蜚语的出现对行政带来的干扰,对净化办公环境和提高办公效率有益。但是,这种潜在规则的弊端也依稀可见,它无法避免如某些学者所说的东方式同性恋情结的滋生。其实,这种制度还和帝制时期的礼仪生活有关,并和旧有的权力制度一脉相承。东方管理学只有到了这个时刻,男人与男人的关系才出现了类似男人与女人的联结模式。学者刘晓波曾经批判过屈原的奴才本性,把他定位到了高级奴才兼妻妾的角色,认为屈原被楚怀王冷落,犹如妇人被她钟爱的男人遗弃,屈原曾以女性自居。《离骚》竟然列举出了数十种花草来自我标榜,这其中除却其自恋的情结外,还有所谓的政治性性别变更的惯性思维。中国古代一向难以处理好君臣关系的代表——君相关系,君强则相弱,相强则君庸,这种现象到了汉武帝时代才出现了模式化的解决途径。东方朔以戏子的性格类型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则为中国古代政权高层的君相关系奠定了一个君强相谑的另类存在模式,初步解决了古代社会君相关系极为敏感的关系学难题。而汉武帝和东方朔的互动关系,则构成了中国古代君臣关系非男女喻体的另类联结模式,并成为中国古代君臣关系的导向性和象征性寓体。

    权力和权威、竞争与反竞争的论题,首先反映的是人类社会久已有之的群体性竞争和集团性进化的主题。人类的本性是喜好竞争,而竞争是人性的恶,不管它是什么形式、何等规格的竞争,竞争行为始终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动力核心。更何况竞争本身还要加上利益的驱动以及干扰良性竞争的不规则杂音,这就更增加了竞争的多面性。明朝宫廷内部的权力竞争激烈,且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形态。大太监王振用谄媚技术击败了几乎是所有的竞争对手,获取了重大利益,但是,他本人也是在不断地收获竞争胜利果实的同时,走到了负面竞争的深渊。明朝官场的病态化是建立在吏治的整体松弛荒废的基础上的,假如没有王振的存在,也会出现类似的人物去继续维护其不尽合理却合情的竞争规则。

    从群体心理学角度看,一个人向另外的人的行礼,授礼者接受的是人类最直观刺激的快感来源。当权的权要见到行礼者都会获得极为感性化的高贵感,但是,当同级别的行礼次数达到一定数量时,同样会给授礼者带来感官疲劳。以王振为例,仅仅是普通的行贿和行礼已使他产生审美疲劳。王振不断地要求大臣在众目睽睽之下朝他叩头行礼,不仅是他心理的最迫切补偿需求,也是一种极大的灵魂裂变之后得以矫正的过程。在这种高端权力的诡异心理需求的驱使下,叩头行礼就成了王振时代的权术隐喻。然而,磕头行礼之俗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其回报丰厚。史载,给事中刘睿,“路遇王振,跪旁。”正是这种大大小小的给事中式的人人物,干扰了官僚文化的规则,提升了太监的身份。刘睿以叩头行礼得体,旋即升为户部侍郎,不久,迁户部尚书。《明史纪事本末?王振用事》载:王祐无须,则仪表堂堂。王振问王祐为何无须?王祐说:老爹没有,儿安敢有。王祐以此得势。工部侍郎王祐则以精通谄媚技术得到超量的价值回报。

    奉承和阿谀技术原本属于“礼“的内容,属于礼的较为实用性和世俗性的组成部分,但是,当神圣道德和崇高理念变成交际技术手段的时候,个人的价值观都会发生连锁性的撬动。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将变态的礼法视作常态的礼法以后,就会危害到整体的社会机能。极端时期,奉承术的成败,往往决定个人命运的成败和家族链环的盛衰,面对类似现实压迫,崇尚世俗为上的人往往会失去了思想的动力。于是,礼教在压制人们真实灵魂的同时,也蕴含有反击与报复主流文化的威力。厚黑学说演化到了这里,其核心便置换成了阿谀之术。人类阿谀之术产生的威力大大超越了动物世界同类同性个体之间的臣服和遵从极限,这种现象完全烘托出了集体的臣服力量,并会随时转化为一种更大的惰性化社会动能,并以社会经验的方式在人类的记忆空间传播。这是明清两朝中国官场的现状,也是中国人际关系的模式化悲剧,更是礼教观念进入成熟期后伦理学形态的新变种,还是阉人文化在帝制体系内变形成长的结果。

    数百年后,以鲁迅为代表的近代思想家都在竭力抨击这种奴隶的循环模式,而在当年,奴隶哲学却是一种社会时尚,甚至无人可以抵敌那种新生的阿谀之术的力量。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的各种谄媚性和阿谀性交际法术,从来以喜庆祥和、生机昂然的面貌呈现出来,隐含有崇尚吉祥、鼓励圆满的的内在文化述求。谄媚之学和阿谀之术的诞生和存在,说明了权力世界多姿多彩的内在活性,而阉人文化对中国阿谀之术只具有极端性催化和助力作用。中国明清两朝官场始终散发着由叩头行礼现象所凝固化的世俗气息,从此以后,中国人再也难以遏止这种以叩头行礼为代表的礼仪风潮,原先丰满多元的礼法社会,变成了单一的行礼社会。

    质而言之,东方文化有其固有的特质,这种特质同时决定了其关于人的价值定向。从总体文化精神上说,佛教对东方文化的影响甚大,佛教中贵生灵而贱人类的观念一直统治着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人的内在价值观。佛教中宝典国的大车国王三太子摩诃萨埵太子以躯体之血液喂养饥饿中的老虎的故事,成为佛教贱人类肉体存在意义的核心喻体。对肉体的轻贱态[LL]度不但是印度佛教的主流内涵,还对日本的神道教影响深远。近代以来的日本武士道轻贱生命的行为和信仰,都和佛教中泛东方化的轻贱生命信念密切相关。可以说,对健全体魄的相对蔑视,构成了东方文化特质的内涵。中国的少部分男人也在这种价值观驱使下,变成了中国最不健全的一种人型的生物。然而,阉人曾经是作为一种现象或风潮而出现的,类似当年缠足的女人。女人为了展示扭曲化和畸形化了的性魅力,不惜化健康的双脚为畸形的双脚,同样的道理,极端性信仰和观念支配下的男人将健康的人体转化为残缺的人体,两者都源于同样的文化根性,中国古代的阉人现象实为风俗传承、信仰流播和权力运作三重力量交互作用的产物。

    在中国的帝王看来,世界上必然需要有一部分男人丧失生殖力,以获得宫廷的绝对安全,赢得宫廷社会秩序的优化整合。人权理念引进中国之前,草民的生命毫无价值,而阉割术的存在,则说明了帝王权威的超级强大,草民和帝王在性权力竞争的过程中,是以丧失了生殖力为代价的,且以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性权力,而少数男性性权威缺失的现象,说明了在虐待性决斗的程序中,帝王的对立面获取了一场不战而胜的决斗。阉人文化实际上是垄断生殖力的延续,是帝王占尽天下女性特权的延续。于是就出现了这样帝王逻辑,与其占尽天下女子而不可能,不如从根本上剥夺掉天下若干男性生殖力。阉人现象,体现了中国帝制时期最为惊叹的性权力秩序的倾斜。

    阉人文化属于一种纯粹的东方化的风俗学和伦理学现象,它是寄生于儒学文化体制内的负面文化,其所包含的反现代性特征异常丰富。首先,阉人现象不仅不尊重基本的人权,还残暴地践踏人的器官完整权力;其次,阉人现象反对人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它的存在是建立在的人与人之间绝对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再次,阉人现象包括了两种阉割术,其一是强迫性阉割,其二是诱导性阉割。无论如何,这两种阉割术都旨在剥夺男性的生殖权,具有极端野蛮的原始特性。极权阶层利用超强权威残酷地阉割其他男人的生殖权力,都具有十足的反现代性特质,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

    当代奥林匹克理想所崇尚的各种理念,均和此类价值观背道而驰。西方奥林匹克精神并不排斥同性之间的直接对抗和竞争,甚至提倡残酷的竞技考验,这恰是西方奥林匹克精神的精髓和现代奥运会的审美精神之所在。换言之,奥林匹克精神包容公平竞争前提下的运动型损害行为,但是,那种非公平的精神和生理性虐待理念所导致的人与人之间残害性的人体器官割除现象,则成了反奥运精神的代表。显然,中国古代的阉人现象完全站到了奥运精神的反面,构成了东方性的内耗式和野蛮式同性排异的生存模式。它的存在,极大地掠夺了中国文化中内在的公平精神,一种生理性的野蛮原始的集权制约机制,便构成了东方文化难以派生出经典的公平竞技理念的缘由。

    参考文献:

    [1] 鲁迅.鲁迅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2] [3][明]吴承恩.西游记[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4] 吴组缃.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J]. 文史知识,199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