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思想对现代教育的启示

    秦思

    摘要:《老子》中存在着许多值得现代教育借鉴的思想,本文将从教育的最高准则、教育的终极目的和教育的态度方法来阐述老子思想中的道德观、自然观和“无为”“不言”对现代教育的启示。意在通过老子哲学对现代教育进行回视和反思,并揭示《老子》中所隐含的教育思想。

    关键词:老子;现代教育;启示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5-0085-03

    老子的哲学思想中存在着许多教育的智慧,对现代教育有着深刻的启迪。本文将抽取其中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意在探讨老子思想在现代教育中值得深思和借鉴的现实意义。

    一、 教育的最高准则——道、德

    “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在本体论意义上,道具有宗主性、恒存性与先在性;在宇宙论的意义上,道始万物又终万物。由此我们可以将“道”理解成一个笼罩氤氲在天地万物之间,以一种无形、无声、无为的姿态贯穿于天地万物之中,并且统领万物、维持万物运转的一种形而上的存在。如此说来,“道”似乎很飘渺,很难把握,那么又如何将“道”这个概念落到实处,作为育人的最高原则呢?

    《老子王弼注》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人与道之间,虽然隔了地与天这两层关系,然而归根结底还是“人法道”——王弼注此句:“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由此一步步推究上去,就可以得出,人的最高掌管在于道,人法地的过程也就是法道的过程。因此在人本教育中,最根本的原则应是遵道而行,真正好的教育应是重视体道、悟道。人如果能对“道”有很好的遵循和体悟,则其言谈举止、为人处世都可以看作是对“道”的一种实践,这就把潜存的无形的“道”通过一种有生命的方式呈现出来,也就符合了儒家所讲的“人能弘道”( 《论语 卫灵公》:“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就如此通过人而得以彰显。

    道,即自然之道。我们可以将“道”理解为一种自然规律。如白天人要劳作,到了夜晚,太阳落山了,人就要休息,这是符合天道自然的一种作息规律,按照这个规律而行,人才能够保持身体的健康和精力的旺盛。反观我们的现代教育,在考试制度的压力之下,往往用繁重的课业逼迫学生熬夜加班复习,或是强加给学生他们天生并不擅长、并不感兴趣的种种事物,再或者施加一些妨碍其心理健康的管束和捆绑其自然天性的规矩。这都是逆道而行的做法,都背离了教育的本心。而所谓遵道而行的教育,是顺应人的自然发展,在人自然成长的基础上加以疏导,在孩子不同的成长阶段为他们准备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而不是以一种焦急的心态和竞争的好胜心将教育作为一个赛跑,强行加以灌输。只有遵循自然之道,教育才能树立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因此要将“道”作为教育的最高准则。

    在老子思想中,与“道”关系最密切的概念是“德”,《老子王弼注》五十一章:“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蓄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 “德”作为“道”的下一级的概念,是“道”化生万物过程中的最初产物,是蓄养万物、使万物得其形、成其质的决定力量。在“德”这个概念之内还有具体的上下之区分:“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老子王弼注》三十八章)“上德”是接近于“道”的一种境界,不着意、不作为,是一种形而上的、不同于寻常伦理的概念。而“下德”则是一般观念上的德行,包括仁、义、礼、智等需要人们用行动去为之,去实践的质量。而之所以要区分上下,并不是为了推崇“上德”而摒弃“下德”,而是在这样的对照中突出在实践“下德”的过程中要以“上德”为根据,为最高准则,才不至于在追求上进的道路上迷失。而德育所具体要做的,就是在“上德”,也就是“道”的统领下,教会人仁、义、礼、智的种种德行和道理。

    中国人对于道德,对于外在“天道”与内在“良心”的看重自古以来就处在一种信仰的层次上,在漫长的历史中起着重要的精神作用。即使是在传统文化受到现代文明强烈冲击的今天,这种道德观依然支撑着人们为人处世的底线。近些年来兴起的“国学热”更是将传统的德育推到了风口浪尖。钱文忠在坐客中央电视台的访谈时曾表示:在当代中国的现实社会中,用传统道德文化教育出来的孩子,是要吃亏的。这句话不得不引起深刻的反思:现代德育究竟应走向何方?在儒家所倡导的忠厚仁义在复杂的现代社会的具体实践中碰壁、受挫,甚至面临崩塌时,就需要道家的思想来将这种愤懑、疑虑与失落化掉,用“上德”来解救“下德”,同时也用“上德”来约束“下德”,使“下德”不至于在现实中偏离轨道沦为“不德”。这就是老子思想对现代德育的启示与重大意义所在。

    二、 教育的终极目的——复归自然

    在人生观方面,老子思想中人的最高境界是复归于自然。老子讲“道法自然”(《老子王弼注》第二十五章),这里的“自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不以自己主观意志去作为,而是遇物而顺应,不奔波劳碌,不向外追逐。同时也不刻意地坚守克制,而是随水而流,随风而飘,事来则顺应,顺其自然。老子经常将这种状态比作赤子或婴孩,如“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王弼注》第五十五章)“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王弼注》第二十八章)有高深修养境界的人就如同赤子和婴孩一般,王弼注曰:“赤子,无欲无求,不犯众物。”,“婴儿不用智,而合自然之智。”婴儿之所以能达到这种境界是因为其没有欲求之心,对外物不加利用,不为世俗功利和荣辱所污染,处于一种无知无识的本真状态。在今天,人们经常使用的词汇“赤子之心”,实际上也体现着这个道理,意即某人拥有一颗纯洁的,道德高尚的心,能够“以天下之心为心”( 《老子王弼注》第二十八章批注七:“大制者,以天下之心为心,故无割也。”)。

    然而想要使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达到这种不受污染的“赤子之心”,归于自然的状态,显然是不容易的。对此,老子给出的方法是“绝圣弃智”、“绝仁弃义” (《老子王弼注》第十九章),如果将此言的意义理解成老子具有“愚民”和“反智”的思想,那么如果教育要借鉴老子的思想,似乎只得以“不教育”为教育,反对学生学习知识,如此才能达到无知无欲的境界。这样显然是不现实也不应该的,同时也是对老子思想的一种不全面的误解。老子此言的启示在于:教育在传授智慧的同时,应避免对智慧的执迷,夸大知识的效用;在传授仁义的同时,应消除人们心中追名逐利的心态,避免仁义之名成为一种追逐的目的。试看当今社会上许多高智商、高能力的投机者,他们将知识作为帮助自己达成某种不良利益的手段。同时又有太多的人将“树德之名”当做目的,其目标表面上是“德”本身,而实际上是“德”能带来的那个“名”。如若如此,那么教育非但不是育人,反而是害人了。

    由此,老子思想并非对仁、义、礼、智的存有层上的否定,而是作用层的否定,其宗旨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道”与“自然”。正如上文中所讲的“上德”与“下德”的关系,老子否定的只是不符合“上德”的“下德”。修德是进道的阶梯,教育的终极目的还是在于“道”,也就是使人复归于自然。

    除了道德教育之外,知识教育同样不可或缺。《老子王弼注》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对于这句话有两种理解,其一是将其看作因果关系,即“为学日益”会导致“为道日损”;另一种理解是将其看作并列关系,即“为学日益”的同时“为道日损”。如果按照第一种理解,那么如果想要维护“道”,就必须摒弃“学”,因为“为学”是对“为道”的一种伤害,知识的累积会造成人心的转移和思虑的繁杂,也就不利于体悟和弘扬“道”。而第二种理解则并不是指“为学”与“为道”相冲突,而是讲了互不干扰的两个方面:学习以不断增加和积累为特征,而悟道以不断减损为特征,增加的是知识,而减损的是欲望,这是全然不同的两种动作,两个过程。在现代教育中,如果遵照第一种理解,则就又陷入了上文提到过的“反智”的怪圈,因此不妨按照第二种理解。老子思想的启示在于:不要试图通过增长知识来提高道德境界,因为“为学”与“为道”是相互分离的。许多教育机构、教育者容易犯一个错误,那就是:认为增长知识过后,人就自然而能成为一个修养高、有道德、精神境界高的人了。这是对知识的作用的一种夸大和误解,老子在此敲响警钟——知识教育永远无法代替德育。

    为道、修德是将自身与宇宙之道合二为一的过程,而为学是以自身与知识之间的二元并立为基础,通过主体,也就是人自身,对知识这个客体的把握来实现。如果想通过学习知识去提高道德精神境界,只能使目的与方法相背离,越是向外寻找,向前迈步,就离自身越远,离“道”越远。[2]以上,说明了知识对于道德既没有阻碍作用,也没有增进作用。由此才引发人们去思考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之间的平衡该如何去掌握,而不是为了道德而否定知识,更不会为了知识而迷失了道德。如此可见,“归于自然”这一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不会因为对知识的传授而受到阻碍的,这也就打消了在现代科学兴起,人类大脑逐渐被知识填充的时代里人们无法拥有“赤子之心”的疑虑。

    三、 教育的态度和方法——无为、不言

    在确立了教育的终极目的之后,又该通过什么样的方法,采取什么样的教育态度才能达成呢?

    首先,老子思想提供了一种平等的观念。“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王弼注》第五章)这里的“不仁”并不是“仁”的反面,而是代表着一种无私之爱,即不显爱,不偏爱,一视同仁,因此外在体现即是“不仁”,然而其实质是一种“大仁”。现代社会中,教育平等的体现不是在于实行“常态分班”(学校在新生刚入学时,以随机方式将新生分配到各班级中,不以成绩、智力测验的差异分班)还是“能力分班”( 依据成绩、智力测验的差异分班),而在于教育者对待学生是否是一视同仁的态度,是否将其当做一个个平等的生命个体来看待。如果不是,那么即使是在“常态分班”中也照样会出现偏私的现象,体现了对一个人的“爱”,则变相造成了对其他人的不平等。因此真正的平等绝不只是体现在制度上的,关键还是在于教育者个人的修为。而实现这种一视同仁的教育的方式,则在于“无为”。只有当一个人无为的时候,才不会显示出任何的偏私,表面上看,“无为”即是无所作为,然而在教育中,“无为”往往能达到“无不为”的效果。

    这种“无不为”是怎样通过“无为”来实现的呢?“道”是以一种无为的、不干涉、不把持的姿态在化生万物,让万物自然生长,这是一种“不生之生”,就如同一个默默的旁观者,观看着万物的生息而不言语、不插足。然而如果没有这个旁观者的存在,万物也就不复存在。这种无为的生才是最高的道德: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载,是谓玄德。”(《老子王弼注》第十章)同样,作为一个教育者的最高的“德”之体现也在于“无为”的态度,这种态度除了能够实现平等、一视同仁之外,还能成就教育的自由。如果教育的最高准则是遵道而行,目的在于让人顺其自然地发展,那么教育者的主观干涉和强制要求显然是会背道而驰的。反观现代教育的困境,人们经常抱怨现行体制下教育培养不出有创造力的人才,何不反省一下教育者自身,是否太过“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所做的都是有益于学生的,认为自己付出的越多,效益就会越大,因此不断地干涉学生的学习过程,认为“有所为”才是教育之道。殊不知,这样无异于揠苗助长。

    如果说制度是一种外在约束,是一个定数的话,那么教育者就是这个制度中的变量。制度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它决定着现代教育的大致走向,比如考试制度的实行就意味着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得到学历的提升,学校制度的确立就规范着学生的学习模式及行为规范,也就意味着要在“学校——老师——学生”这样一个关系链条下接受教育。所以,老师无疑是这个固定的制度框架下对学生产生直接影响,灵活度最高的一环。当老师采取一种“无为”的教学态度,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观察每一个学生的自然发展时,他就能发现存在在每个人身上的不同特质,也能更敏锐地发掘每个人的天分所在。在此基础上加以顺其自然的疏导,就不会造成“千人一面”,如同零件加工厂一样的教育效果。因此,一个教育者要先在态度上肯定自己的“无为”,不要时时刻刻去“为”一些自以为然的事情,在此基础之上,采用“不言之教”。

    教育为什么要“不言”呢?老子开宗明义即说明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王弼注》第一章)语言并不是万能的,它永远说不尽“道”,“道”的“恍惚”、“混沌”之特性决定了它“不可道”,因此要通过“不言”体道、悟道,一旦说出口,便不再是“道”本身。“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王弼注》第二章)陈鼓应批注“不言之教”为“不轻易发号施令,只是身体力行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3]叶梦德的《老子解》认为“号令教戒,无非言也。”认为“不言之教”是“无号令教戒的教育”。河上公注《老子》将“不言之教”解为“以身师导之”。总的来看,“不言之教”可包括两个方面——不发号施令和身教。

    在现代教育中,现代许多对教育模式新的尝试事实上都带有“不言”的精神,如现在逐渐兴起的“翻转课堂”,教师的角色从讲台上退了下来,不再是说教灌输式的教育,而以学生为主体,给学生更多的发挥空间。这种“不言之教”便是“无为”的教学态度在方法上的体现。教育上的“无为”也可类比政治上的“无为而治”,《老子王弼注》第十七章讲到统治者的几层境界:“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这也可看作是学生对待老师的几层不同的感受。老子思想在引导着教师从被学生抱怨、畏惧、亲近、称赞向“知有之”的最高境界过渡,从而达到“行不言之教”、“无为而无不为”的效果,使学生实现自然的发展。

    以上探讨了在老子思想的指导下,现代教育发展的方向——以“道”与“德”为最高准则,重视德育,以“无为”的教学态度,采用“不言”的教育方式,以实现自然发展为目的,培养人的“赤子之心”。老子思想对现代教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值得从中汲取的养分,启发着现代人去思考传统文化价值与现代文明在教育中的有效结合。

    参考文献:

    [1]刘峻杉.连接“道”与“人”的桥梁——老子天德观思 想与其德育价值[J].教育学报,2012,(1).

    [2]于述胜.道家智慧的现代启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

    [3]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