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责任导引“内容创新”
中国已拥有全球最活跃的数字化投资和创业生态系统,这是麦肯锡全球研究院2017年的一份报告中的论断。与这样的“创业生态系统”相匹配的,应是更健全的“責任生态系统”。因为互联网的平台效应,现在已不再仅仅是“文责自负”,刊发的平台、传播的渠道,都要为内容担上一份责任。
细化制度与规则、强化监督管理,是责任落地的第一步。“快播案”的审判,让人们更加清醒地意识到,所谓技术中立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而在对违规违法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直播短视频平台的一系列清理整顿实践中,平台的审核管理责任也被更好地制度化了。与此同时,树立内容创新的行业标杆同样重要,主流价值应该成为旗帜,主流媒体应该成为榜样。
网络空间存在“尖叫效应”,哗众取宠的内容容易引起围观,但做有意义的“爆款”,才应是每一个内容提供者的追求。以“有意思”的方式生产“有意义”的内容,以“有态度”的方式传播“有热度”的信息,才能构建健康活跃的新媒体内容生态,用丰富多样、积极健康的产品,满足人民的文化需求、为公众的美好生活添彩。
(本报评论部文,摘自《人民日报》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