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休闲利用不宜否定

    王茂跃

    摘? 要:关于对档案休闲利用的质疑,本文认为美国国家档案馆的《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法案》等最珍贵的档案并不是休闲利用的个案,而是经典个案;档案的本质特性、档案的凭证价值与档案的休闲利用并不对立;档案的休闲利用属于档案的普遍利用,体现的是档案的情感价值和情感作用。档案的情感价值和情感作用属于档案的一般价值和一般作用,与档案的凭证价值和凭证作用并不矛盾。

    关键词:档案;休闲利用;凭证价值;情感价值;情感作用

    2000年第14届国际档案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主报告《档案在休闲社会中的作用》“对档案休闲利用服务展开集中研讨”,被我国档案界认为“是国际档案界形成休闲利用观的起点”。[1]但刘东斌、吴雁平两位同志撰写了《对“档案休闲”利用的质疑——以美国国家档案馆为例》[2](以下简称《质疑》)一文,对档案的休闲利用提出质疑,认为吸引上百万公众参观美国国家档案馆的《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法案》“是个个案”“个案不能代表全部,个性不能代表普遍性”“档案的本质特性决定档案没有休闲的‘基因”“档案的凭证价值亦决定档案没有休闲的‘基因”“所谓的档案休闲就是一个‘噱头,已经远离档案记忆备忘的本质”。笔者认为,《质疑》的这些认识是值得探讨的。

    1 参观美国国家档案馆的《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法案》是休闲利用的个案吗?

    《质疑》以美国国家档案馆为例对档案休闲利用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认为吸引上百万公众参观的是“美国《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法案》等最珍贵的文件”,“就‘上百万人被吸引前来参观来说,并不能让人体会到‘大众休闲档案的意味,因为‘参观并不等于‘休闲档案,这里就姑且将‘参观等同于‘休闲”。既然“参观”档案并不等于“休闲”档案,那么就不宜姑且将“参观”等同于“休闲”,就不宜将参观档案的人数作为档案休闲利用的人数,就不宜以美国国家档案馆为例对档案的休闲利用进行质疑。既然《质疑》将“参观”档案认可为“休闲”档案,那么无异于承认了档案是可以休闲利用的。

    但《质疑》又认为“个案是不能代表全部的,而个案得出的结论,只是个性而不是普遍性。对于‘档案休闲的个案来说,是不能得出普遍性的规律的”。即使美国国家档案馆的《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法案》是个个案,那么也否定不了档案具有休闲利用的性质,毕竟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如果能够证实国外除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普遍存在着档案休闲利用的实践,如果我国也有档案休闲利用的实践,那么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档案的休闲利用是一种普遍性的规律。

    其实,国外档案馆档案休闲利用较为普遍。“在国外档案馆的馆藏中,与个人有关的资料相对较多,如教会文件、私人手稿、出生记录、去世记录、婚姻记录、族谱记录、移民资料、土地买卖契约。这些档案是利用者经常查阅利用的对象,占整个查阅数50%以上。丰富的馆藏是休闲利用的基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均依托丰富馆藏开展休闲利用服务实践,成效明显。”[3]“在墨西哥,到档案馆参观的中小学生说:‘老师说,我们教科书的故事都来自这里,我们是来印证一下的。”[4]“就目前而言,休闲利用只是在一些发达国家得到了初步有效的开展,以法国、西班牙等西欧国家,美国及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代表。”[5]就我国而言,“档案休闲利用服务的实现形式由于方式单一,缺乏一定的互动性、娱乐性,大多以图片展览、阅读式的服务为主,主题大都注重档案学术专业性功能”,尽管“整体吸引力较差,休闲利用氛围较薄弱”,[6]但不能因此而否认我国档案休闲利用的实践。国内外这类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

    可见,美国国家档案馆的《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法案》并不是档案休闲利用的一个个案。如果称为个案的话,可以说是档案休闲利用最为经典的一个个案。

    2 档案的本质特性决定了档案利用得越少越好以及档案没有休闲的“基因”吗?

    《质疑》对中外档案定义的历史作了简要的梳理,“可以看到‘保存备查的功能在档案定义中是一脉相承、一以贯之,这都说明档案是为‘保存备查而存在的。‘保存备查是什么,‘保存备查的实质是记忆备忘,可以说记忆备忘是档案的本质,档案是记忆备忘的工具”。这一认识是无可争议的。但由此而延伸出来的认识就值得推敲了:“记忆备忘的工具说明档案是‘备用品,并不是常用品。”“档案的这种‘保存备查的‘备用品特征就决定了利用得越少越好,而且这种利用大都是被動地被利用。并且决定了档案根本就没有休闲的‘基因。”

    《质疑》的观点很明确,“对于档案这种‘备用品来说,‘备用就是不是常用,用也是偶尔用”。意思是,档案保存备查都是不常用或偶尔用,就是利用得越少越好,更不用说档案的休闲利用了。

    这一认识的不足在于,将档案的保存备查简单地理解为不常用或偶尔用,就是利用得越少越好。为了增加说服力,《质疑》引用了学者的说法作为论据:“正如有的学者说的那样:‘养档千日,用在一朝。显然,‘养档千日,用在一朝重心在‘养档上,也就是档案的‘备上。‘养档千日,用在一朝表明档案馆档案是不经常被利用的。”这里的引用是片面的,该学者完整的表述是这样的:“事实上,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因其数量大,再加上工作上的原因,有许多有价值的档案尚未被利用,其价值还未得到实现。常言说,‘养军千日,用在一时,我们也可以说,‘养档千日,用在一朝,许多有价值的档案有待人们去挖掘,等待人们去利用。”[7]由此可见,“养档千日,用在一朝”的重心不在“养档”上,也不在档案的“备”上,而是在“档案有待人们去挖掘,等待人们去利用”上。

    不可否认,我们可以将档案理解为“保存备查”的“备用品”,但这一特点并不是决定了利用得越少越好。“宏观而言,档案容纳包含了天文、地理、历史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微观而言,档案记述了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特定实践,具有大量原始的、具体的、丰富的、详细的宝贵资料。因此,档案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8]档案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决定了档案需要保存下来以备查考利用。我们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将档案保存起来的最终目的却是利用得越少越好,这是解释不通的。档案利用得越少越好绝不是我们保存档案的目的和动力。很多国家对档案进行立法,以法律形式确保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我国的《档案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档案工作的目的是“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自然包括档案的休闲利用。

    档案利用得越少越好这一认识,究其根源,与我国历史上的长期以来的“重藏轻用”观念有关。“在我国,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档案的开发利用较以前取得了一定进步。可是,在具体进行档案利用时,还是对档案的保密性进行了过分的强调,档案部门‘重保管,轻利用、过分重视档案保密性的传统使得档案和档案工作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档案部门被确定为‘保密重地,这使得普通人对档案利用望而却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利用档案的需要,人们决不会、也不敢跨进档案馆的大门,更谈不上到档案馆参观‘休闲了。”[9]

    就国外而言,如“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认为,若是档案不能被人们广泛利用,那么这些档案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活力。因此,只有对档案进行广泛而大量的利用,才能够体现出档案存在的作用,才能让档案管理人员体现出其自身工作的价值”[10]。美国之所以“历来强调以用为主”,是由于“档案是国家财产的一部分,因而也就意味着它属于全体人民,应让人民无条件地加以利用”[11]。

    可见,依据档案的本质特性是“保存备查”的“备用品”,从而得出档案利用得越少越好、档案没有休闲“基因”的结论,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3 档案的凭证价值决定了档案没有休闲的“基因”吗?

    《质疑》认为:“档案正是以其具有凭证价值而立足于文献之林。”“档案凭证价值最大的特点就是用少,即利用得越少越好。”“而且,其利用一般也就是一次足矣,没必要反复利用。”这些认识乍一看没有问题,仔细分析却值得推敲。档案的凭证价值的确没有必要反复利用,但档案的价值只有凭证价值吗?档案的凭证价值与档案的休闲利用是对立的吗?是水火不相容的吗?

    其实,《质疑》也认为:“对于档案价值来说,有着多种多样的形态,或者说其价值是多元的,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档案最主要和最核心的价值是凭证价值。”不可否认,档案最主要和最核心的价值是凭证价值,但既然档案价值是多元的,档案除了凭证价值外,还有参考价值。档案的利用除了在工作中可作为依据外,还可以作为工作参考,还可以作为学术利用以及其他利用。档案的利用不可能具有唯一性,仅仅具有凭证价值。

    我们通常理解的档案利用,是指“为研究或解决问题而使用档案,机关和组织以及公民为某一个具体问题,使用档案馆或档案室保存的档案”[12]。但现实中也存在不为研究或解决问题而使用档案的情况。根据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数据,2017—2018年度,全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举办档案展览6362个,接待参观者1033.7万人次”[13]。目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总数达到473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新时期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普遍设立档案展览厅,参观者通过浏览档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档案成为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档案的这种利用形式,没有任何物质的成果,只是满足人们的某种精神要求。”[15]诸如参观美国国家档案馆的《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法案》、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就与研究或解决问题的档案利用无关,这就属于档案的休闲利用。

    档案最主要和最核心的价值是凭证价值,这是无疑的。但毕竟档案的价值具有多元性,“档案价值多元性,是指一种特定的档案具有多方面的功用”“这是因为档案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有多方面的联系。”[16]我们不能因为档案最主要和最核心的价值是凭证价值、最主要和核心的作用是凭证作用,就否定档案具有一般价值和一般作用。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一切其他作用实际上都是从这种最本质的作用在结合实际的用途中派生出来的”[17]。

    4 档案休闲利用不宜否定的原因

    4.1从档案的价值和作用角度看,档案休闲利用体现档案的情感价值和情感作用。《质疑》认为,档案价值是多元的,但档案最主要和最核心的价值是凭证价值。其实,档案的价值可分为主要(或核心)价值和次要(或一般)价值,合理的划分则是将档案的价值分为基本价值和一般价值。档案的凭证价值是基本价值,档案的参考价值则是一般价值。档案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主要是从工作角度去认识的。同样,从档案作用角度,可以分为档案的基本作用和一般作用。很显然,档案的休闲利用体现的就是档案的一般价值和一般作用。

    目前,我国档案界已经对档案情感价值和情感作用进行了探讨。“档案在未来休闲社会中或满足人们研究历史的学术需要,或满足人们猎奇休闲的文化需要,或满足人们追溯过去寻根探源的情感需要,如此等等,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18]

    档案学者丁海斌等主编的《档案学概论》认为,档案的基本作用除了凭证作用和參考作用外,还有情感作用。“档案作为原始记录还寄托着人类的情感。……我们不论以什么目的去查阅档案,当我们面对它时,总会有一定的情感反应。这些情感反应包括:神秘的、崇敬的,回味的、回忆的,美感的、欣赏的,悲伤的、厌恶的,喜悦的、兴奋的,等等。”并把“档案的情感价值分为期待性情感和感受性情感。档案利用者多表现为期待性情感,档案展览的参观者多表现为感受性情感”[19]。由此,参观档案之类的档案休闲利用便有了非常合理的解释:它体现的是档案的情感价值和情感作用,属于档案的一般价值和一般作用。

    4.2从档案利用角度看,档案的休闲利用属于档案的普遍利用。1980年召开的第9届国际档案大会,“在深入研讨了各国档案利用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把档案利用划分为学术利用、实际利用和普遍利用三种类型”[20]。档案的学术利用、实际利用字面意思非常清楚,简单说就是为学术研究、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利用档案。很显然,这两种档案利用与档案的休闲利用无关。有人把档案的普遍利用解释为“就是向广大的公民开放档案。其特点是:①利用目的是查找资料;②利用者多是不熟悉档案馆的普通公民”[21]。按照这种理解,档案的普遍利用依然与档案的休闲利用无关。其实,这种解释有望文生义之嫌。档案的普遍利用就是指到档案馆查找资料吗?不熟悉档案馆的普通公民的利用才是普遍利用吗?对档案普遍利用也有较为合理的理解,即:“档案利用类型。档案馆向普通公民提供的一种主动服务。能促使档案文化资源为更多的公民所用,并宣传档案和提高档案馆的知名度。主要形式有档案博物馆、档案展览、教育活动、出版活动等。”[22]“普遍利用还可以从档案馆的角度出发,为教育人民,提高人民对档案工作的认识以及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目的普及式的利用,可以通过档案展览、档案博物馆、报告会、宣传媒介、出版物等多种形式来进行。”[23]“普遍利用的用户对象大多数是普通民众,他们的利用目的多种多样,包括了解知识、满足兴趣甚至休闲。”[24]既然档案的普遍利用包括档案展览等形式,那么档案的休闲利用则无疑属于档案的普遍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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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来稿日期: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