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的背后:修复那“失温”的爱
李盼盼
在法庭上,作为法官的我,经常会遇到一些剑拔弩张、喋喋不休、诘责谩骂,把生活过成了一地鸡毛的当事人。看着他们在亲情里丢失了自我,在婚姻关系里迷失了方向,在遭遇不测后沉沦于过往,我不禁在想,法庭上那些以爱为名的闹剧什幺时候可以停止?在冰冷的法律关系背后,在纠纷产生的细枝末节之中,如何找回遗失的善良与勇气,怎样寻回打开幸福枷锁的钥匙?
为赡养老人,三兄弟起纠纷;处理婚姻危机,她拿出最大的善意;失去孩子的母亲,悲痛之下提起诉讼。3起关于亲情的案件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思考……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尤其是面对赡养老人的案子,亲情的遗失、利益的诱惑,让很多人忘了自己也有变老的那一天。
引起轩然大波的是赵老太的一张存款单,那是她在老伴去世之后,给自己留下的养老钱。赵老太有3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本应含饴弄孙,安享晚年,谁料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交给小女儿保管的10万元存款竟然不翼而飞。银行查询后发现,赵老太的存单曾经被挂失过,原来是有一次赵老太的三儿子在银行办事时,利用她不识字将存单挂失后,自己将钱取了出来。
第一次见到赵老太时,80多岁的她穿着一身旧衣服,又瘦又黑,浑身上下仅有的首饰是头上别着的一朵小线花,浑浊的眼中已经流不出泪了。她拉着我的法袍的袖子不肯松手,反反复复说:“法官,求求你帮帮我吧。”我拍拍她的手,安慰她:“先开庭看看情况吧。”
案件第一次开庭时,庭审的激烈程度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期。大儿子和二儿子作为赵老太的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三儿子坐在被告席上,3个儿子都已经是60多岁的人了,可吵架的气势一点都不输年轻人。在当事人的唾沫横飞里,仿佛家人比仇人更可恨,法槌声在歇斯底里的家长里短争吵中显得格外无力。我默默叹了一口气,这种纠纷,又是一场持久战。
庭审中,面对大儿子、二儿子的咄咄逼人和三儿子的振振有词,赵老太突然站起来,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哭着求三儿子把钱还给她。看到这种情况,三儿子就势往地上一躺打起滚来,还一边打滚一边哭诉。大儿子和二儿子见状,扑上来就要打三儿子,三儿媳在旁听席破口大骂……
失去理智的一家人,毫不顾忌自己身处法庭,要不是我提醒他们庭审正同步录音录像,全国人民都可以看见,这出闹剧不会停止。其实,不愿意将如此难堪的姿态示人,何尝不是因为心虚和理亏呢?
大儿子和二儿子态度强硬地要起诉自己的亲兄弟,他们言之凿凿地表示,“我们是为了母亲好,本来母亲不归我们照顾的,但是老三心眼太坏,竟敢偷走母亲的钱据为己有,我们要为母亲主持公道。”
“如果三儿子对母亲不好,你俩谁愿意把母亲接走?”面对这样的问题,大儿子和二儿子面面相觑,一言不发。另一边,三儿子据理力争,他认为自己是为了母亲好,按照兄弟姐妹的约定,母亲跟着他住,他是要为母亲养老送终的,他怕母亲的钱被不怀好意的人骗走,所以帮母亲保管着。
一纸诉状的背后是母子失和,更是兄弟阋墙。一场因赡养问题导致的“拉锯战”,岌岌可危的亲情,铺天盖地扑向年迈的母亲。
“为了母亲好。”这是3个儿子共同的说辞。明明掺杂了利益纠葛,偏偏以爱为名互相伤害着对方。对赵老太来说,手心手背都是肉,这场起诉何尝不是一种爱的裹挟?在法庭上,赵老太最后的尊严和无声的企求,是要儿女们以和为贵,这是一种亲情的呼唤,也是老人对儿女的爱的包容。
调解过程着实不易,好在最终大家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在最终调解的那一刻,赵老太依然拉着我的袖子不放手,老泪纵横,连声说谢谢,像一个受了委屈后又得到满足的孩子。幸好,我没有辜负赵老太的信任,帮她守住了晚年的幸福。
世间千万事,唯一不变的、最深沉的、毫无保留的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为人子女者,最终也会为人父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都会有老去的那一天。我们埋怨父母,只是因为他们老了,但是不要忘记,我们小的时候,谁不是站在父母的肩膀上看世界的呢。
在丈夫出轨、婚姻遭遇危机的案件里,大多数时候,场面都不是很好看。尤其是女方受害者,她们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抱怨自己为家庭做出了牺牲,同时也会对出轨丈夫痛恨得咬牙切齿。然而刘燕的案子,却颠覆了以往案件中女方当事人的做法。
刘燕是一个温婉善良的家庭妇女,丈夫事业有成,儿子可爱懂事。没想到,夫妻恩爱的背后,隐藏着赤裸裸的欺骗、背叛和伤害。刘燕的老公王春是做工程的,常年在外做生意,应酬之际认识了洗脚小妹赵红,两人在工地上做起了露水夫妻。几年时间,王春给赵红买了房和车,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俨然在外又置办了一个“小家”。
面对发妻,想起两人从零开始创立的家庭和事业,想起刘燕多年如一日为家庭的操劳,王春悔不当初,选择回归家庭。
开庭前,助理和我吐槽,王春这种“渣男”有什幺好的,既然出轨了就坚决分手。年轻人,眼里揉不得沙子,快意恩仇,遇到劈腿出轨,决不谈原谅。殊不知,中年人的世界,手不快刀也钝,多的是剪不断理还乱。
刘燕见到我时的第一句话是:“法官,他给她买房买车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请法庭判决予以返还,这是我的原则和底线。”刘燕语速不快,却斩钉截铁。我问刘燕,真的能够原谅王春吗?她说:“夫妻二十载,家里一直都是我照顾的,现在孩子已经成年了,父母也都老了,我相信王春只是一时糊涂。”江南女子一口吴侬软语,说话温柔,从刘燕的言语行动中能看出她平常也是一副好性情。面对即将破裂的家庭和夫妻之间破碎的爱,刘燕不弃善良,有着一种大女人的姿态,最终守护了婚姻和家庭。
可能是见多了糟糕的婚姻,如此云淡风轻的原谅很难让人相信,总觉得刘燕是在委曲求全。毕竟一个家庭主妇,想离婚谈何容易呢?
第二次开庭时,我试探着问刘燕肯不肯和赵红和解。刘燕却一反之前的温柔语气,坚持道:“所有的错误都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我不愿意,而是对方不值得,我相信法律会站在我这一边。”然而在法庭之外,刘燕却做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她一直在照顾丈夫与赵红所生的孩子。原来在上次开庭后,赵红就把孩子丢给王春不管了,而刘燕主动承担起了一个母亲的责任。
为什幺要照顾出轨丈夫的孩子?这种做法常人是难以理解的,可刘燕的回答让我十分惊讶,她说:“无论如何,孩子是无辜的。”刘燕声音不大,眉目之间尽是坦然。一个被丈夫背叛的女人,拿出了她最大的善意去对待出轨丈夫和情人的孩子,试问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如果刘燕执意要追求一个结果,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解除一段感情比较容易,但劝和一段婚姻却很难。情断转身,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没有用心经营,婚姻不免成了儿戏。刘燕对家庭的爱,对婚姻的真心付出,她的大度与善良,令人动容。
物欲横流,世态浮华中,婚姻浮浮沉沉,我们还能否坚守住爱?在刘燕身上,也许能找到这个答案。纵使命运不公,遭遇不堪,也要不舍温暖与纯良。余生,你选择的婚姻,请务必好好地用心经营。
孩子,是家庭快乐的源泉,也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从十月怀胎到呱呱坠地再到牙牙学语,孩子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父母的精心照料和悉心灌溉。但是,如果腹中的胎儿有先天性疾病隐患怎幺办?作为母亲,是选择坚持还是放弃?拿到李娟的案件时,我心里咚咚咚地敲起了小鼓。这是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由于小婴儿先天不足,翘首期盼的新生变成了一场结局已定的离别。
开庭前,我再三嘱咐书记员,将证据中的婴儿尸检照片用文件夹夹好,我不知道李娟之前有没有看过尸检报告,但至少开庭出示证据时不要再度刺激到她。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开庭前打了那幺多电话坚持要为孩子讨个说法的李娟,并没有到庭参加庭审。我意识到李娟不出庭的原因很可能是她内心深处无法面对自己在产检过程中的粗心大意和过失。
开完庭回到家,儿子迈着小肥腿跌跌撞撞地跑向我要我抱抱,怀里的身子小小软软的,散发着奶香,他一笑,我的心都要跟着融化了。如果李娟的孩子还在,和我儿子一样大,也会奶声奶气地喊妈妈了。我问老公,如果孩子产检时有先天缺陷,会怎幺选择?老公说,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这个权利应该交给母亲。而李娟失去的,正是选择的权利。
李娟在医院建卡产检后,就被查出风疹病毒抗体异常,复查后医院排除了李娟存在风疹病毒急性期感染的情形。李娟之后在产检时多次被发现胎儿侧脑室有略增宽的情况,医院告知李娟去做进一步检查,但李娟并没有去。悲剧从这一刻就已经注定。虽然医学会的鉴定报告中认定患方未遵医嘱而错过了进一步明确风疹病毒感染的机会,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是我知道,即使再多几份鉴定报告也说服不了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
诉讼中,我告诉李娟,我是一位法官,也是一位母亲,她的悲痛我能感同身受,同时我也告诉医院,我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位法官,裁判结果不会偏颇。这个案子,难的是情理法如何取得最大公约数,更难的是如何打开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心上的枷锁。
随着沟通不断深入,终于不再是李娟单方面地一遍遍诉说,我尝试着沟通,她终于不再排斥。有一天挂断电话时,我说:“你给孩子取的名字很好听啊,你们肯定很爱她。”李娟突然对我说:“谢谢你,李法官。”那一刻,我仿佛听见破茧的声音。
判决后,李娟打电话过来,电话那端先是长长的沉默,李娟的声音很轻,远远地飘过来:“李法官,如果不是我有风疹病毒,如果不是我选择了这家医院,如果我去做了进一步的检查,我的孩子就不会死。”我对李娟说:“世间种种,阴差阳错,母女缘分一场,尽心无悔便好。”
李娟案的判决书后来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但我想,这起案件于我而言最大的意义是帮助李娟卸除了心上的枷锁。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也是希望的寄托,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每一对父母最大的心愿。像李娟这类不当出生侵权纠纷,能够有一份公平公正的判决,就像是一束正义之光,给了他们逆风飞翔的动力和最大的勇气。
生活里会遇到许多种困难,有些只是小事情,如过眼云烟,也会有一些我们解不开的难题,使我们陷入困境。是把幸福的生活过得不幸,还是把不幸的生活变得幸福,很多时候都在一念之间。如何做到让家庭和家人重新黏合,让“失温”的家庭恢复爱的原动力,重新走向幸福生活?其实在法律之外,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勇气,不能让爱成为一种负担。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