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分析
李天宇
摘要:近年来,吉林省在发展低碳经济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在工业降耗、能源节约和新型能源开发等方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率低、缺乏低碳技术研发和低碳发展制度机制不完整等,这些问题都在制约着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本文基于全国和吉林省2010-2014年的统计数据,从碳排放状况、能源消耗情况、发展低碳经济状况以及针对现状给予的建议对策四个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认为吉林省的碳排放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低碳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最后,从多个角度提出建议对策,通过合理调整发展政策,促进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
关键词:吉林省;碳排放;低碳经济
0绪论
作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经济快速增长的代价,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低碳经济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吉林省在向新型工业化转型的过程中,要把发展低碳经济放在首位,本章主要论述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学者对低碳经济问题研究的现状及本文结构的论述。
英国政府在2003年发布了《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这部能源白皮书第一次站在国家角度,表现了对发展低碳经济的肯定。近几年,国家积极号召发展低碳经济,各个省市也在为发展低碳经济上做出努力。吉林省作为我国最早实施建设生态地区的省份,近几年已取得了较大成果,但产业结构问题和能源缺失仍然是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因此,吉林省在向新型工业化转型的道路中,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解决面临的问题,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对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研究,其结果具有双重意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能广泛应用。在理论方面,通过对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一系列分析结果,可作为其他省份的参考,使得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在实践方面,通过综合分析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情况,对吉林省的各个转型产业做出指导分析,并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进行了述评,并简单地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探究意义。之后,介绍全国和吉林省有关碳排放的对比,以及比较分析全国和吉林省的能源消耗量,及不同行业的能源消耗量,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对比,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1吉林省碳排放和能源消耗量现状及全国和吉林省碳排放量
通过全国平均碳排放量和吉林省的碳排放量的对比,吉林省的碳排放量低于全国平均碳排放量,2010年、2011年吉林省的碳排放量处于上升阶段,随之,碳排放量减少,环境得到好转。
2全国和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对比
目前在国内,有两种指标体系衡量低碳经济发展水平,一种是通过层次分析法,将所选取的指标指数化,权重之后加总,得到总分高低排名,另一种是驱动力一状态响应模型。在判断一个国家是否达到低碳经济,不仅要考虑处于发展阶段,而且要考虑资源禀赋、技术水平和消费方式这三个方面成为核心指标。本文所构建衡量吉林省低碳经济水平的指数体系,是从四个层面出发:人均碳排放量、碳生产率、碳能源排放系数指标和绿化覆盖率。每个指标代表不同的含义,人均碳排放量指标衡量消费模式,碳生产率指标衡量低碳技术水平,碳能源系统排放指数衡量能源结构和效率以及资源禀赋,绿化覆盖率指标衡量城市绿化程度。
低碳发展指标含义和计算方法:
核心指标:人均碳排放(反映不同消费模式导致的人均碳排放水平差異)、碳生产率(衡量低碳技术水平)、碳能源排放系数(衡量资源禀赋、能源结构、能源效率等)、绿化覆盖率(衡量城市绿化程度)
计算方法:人均碳排放(碳排放总量/人口总量)、碳生产率(GDP/碳排放总量)、碳能源排放系数(碳排放总量/能源消费总量)、绿化覆盖率(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城市总用地面积)
2.1人均碳排放指标
碳消费水平是指从消费侧面来衡量一国人均碳需要和碳排放水平。根据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和单位GDP碳排放等相关的指标进行推算。对比全国的人均碳排放量,吉林省的人均碳排放量几乎与全国水平一样,达到近2吨/人。2014年吉林省的人均碳排放是2.05t,全国平均水平是1.95t,吉林省的人均碳排放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5倍。
2.2碳生产率指标评价
碳生产率是衡量低碳化的核心指标,把碳排放和GDP产出的关系表示出来,
碳生产率用GDP与碳排放的比值表示,考虑一个国家单位能源碳排放强度受到的阻力和潜力。2014年吉林省的碳生产率、全国碳生产率平均水平分别为为2.38万元/t碳、2.45万元/t碳,吉林省的碳生产率水平几乎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2.3碳能源排放系数
碳能源排放系数是指每一种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在燃烧和使用过程中,每一单位该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量。通过考察一国能源结构、零排放能源和森林覆盖率,分析碳资源禀赋及利用水平情况,有三大核心指标。零排放能源和森林覆盖率是实现低碳化的重要物质,零排放能源主要是指水力资源、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化石能源逐渐成为大多数国家的能源来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碳排放系统递减,在比较化石能源的结构性差异时,通常把单位能源消费的C02排放因子设定为测量指标。
吉林的零碳资源具有开发的潜力,2014年,吉林省的水资源总量为30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1111.9立方米/人,约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0.56倍,在水资源方面上,吉林省要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吉林省的生物资源也很丰富,核电、风能等新能源发展条件也较好,运用先进的科技技术,加大新型技术的研发和使用,大力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
从森林覆盖率指标上看,要求森林的覆盖率要高于全国各功能区规定的平均水平。2014年吉林省的森林覆盖率为35.8%,低于全国生态森林覆盖率4.4%,没有达到低碳经济发展水平。
2.4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评价
吉林省现阶段处于工业化发展的阶段,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另一方面对能源消耗也在不断地增长,碳排放量也在同比例地增长。根据2014年的相关数据分析,在人均碳排放、碳生产率、碳能源排放系数和绿化覆盖率四个指标上,得出吉林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对比情况。其中,人均碳排放、碳生产率和碳能源排放系数三个指标,吉林省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吉林省的第二产业比重较大,对化石能源消费的需求较高;吉林省的绿化覆盖率与全国平均绿化覆盖率有一定差距,加大对绿地面积的建设,对二氧化碳具有吸附作用,减少了空气中的碳排放量,同时对吉林省的城市绿化程度起到显著效果。
3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3.1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
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生态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增加新型支柱产业,把重心放在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建筑业和旅游业等新型重点产业上,升级改造新型重点产业会对吉林省的整体产业起到重大作用。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吉林省在煤炭和石油上的消耗量较多,针对这种现象,应做好减少碳排放措施,鼓励使用高效节能环保设备,支持具有资质的企业提供有关节能环保的整体解决方案。
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石油作为燃料的主要来源,煤的含碳量最高,石油次之,这也是碳排放量高的原因之一,而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水能等能源,均属于零碳能源,我省应大力开发这类能源的利用,从发展低碳角度出发,使用低碳和无碳的相关产品,这将会减少煤炭消费和减少石油进口依赖程度。
3.2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加快关键技术创新。发展低碳技术,提高能源效率,在解决能源和碳排放问题时,先进技术的开发,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技术的传播和运用非常重要。吉林省在低碳方面的相关技术水平不先进,相对比较落后,而且研发能力不足,这就需要加强技术合作,学习和借鉴发展低碳技术先进的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
加快关键技术应用。研发技术只是开始,运用技术才是关键。在向发达国家或者地区,学习和借鉴之后,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条件,把技术运用到减少碳排放的产业中,吉林省的能源利用率处于低下水平,在使用低碳化先进技术的同时,提高能源的效率可以实现能源安全和低碳排放的目标。
3.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绿色政府。中国政府提出过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2006年首次在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节能减排”的157项约束性指标,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提出,2020年中国单位GDP碳排放量的目标,要比2005年有所下降,降低40%~45%的碳强度。中央政府积极推行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吉林省要抓住发展低碳经济的机遇,发挥政府的职能,争取把吉林省建立成发展低碳经济的示范省份。
3.4低碳总动员,让低碳行动深入人心
在吉林省的低碳发展当中,不单单需要政府部门以及各个企业来作出相应的态度,这个城市的个体也应该为低碳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力量。具体方面来说,对使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进行大力的推广,正确形成低碳这种观念,让市民在每天的交通运输当中尽量采纳低碳或者无碳的生活方式,做到绿色出行,逐渐增强市民去进行低碳消费的思想,同时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出台一些关于低碳的一些政策以及條例,如针对消费者在购买有关低碳产品时,对消费者给予一定的消费税补贴或者减免一部分消费税,使得消费者多购买低碳产品。
3.5加强低碳城市建设,完善公共交通
吉林省的规划建设不完善,尤其是在公共交通方面,使得人们对于私家车的需求增加,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诸如:道路拥挤、空气污染严重、碳排放量增加等。吉林省对于省内交通应该进行大力发展,解决交通不方便、不发达这一现象,让市民做到绿色出行以达到低碳目的,可以使用节能型的公共汽车,同时放宽政策、加大对公共汽车路线的管理,使市民主动乘坐公共汽车,大力发展具有节能性的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等方便市民进行低碳出行的运输工具。同时,对高排放、高污染交通工具实施加收碳排放税、污染税等一系列措施,控制私家车的急剧增长。增加人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并且增加公交车的线路,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6加强低碳规定控制的严谨性,完善与保障低碳政策与制度的规定
对于省内,关于这一方面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一定要完善地落实下去,并且对于税收的多样性与针对性要积极实施,例如,对于环保的税收、对于低碳排放严重的税收、资源采用的税收等等,在法律法规方面要有建设性的规定,在这样的硬性规定下强制企业与市民的消费举动,让从前那种浪费式消费得到改变,相关部门应实时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良性的考评机制,省级相关方面有关领导应全面监管各个单位企业资源利用的情况,同时,建立绿色考评体系,由各级政府对企业有关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的完成情况进行测定。
4结论
本文通过对吉林省的碳排放现状、能源消耗情况以及低碳经济水平的分析,充分利用数据和图表,引用参数分析,并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得出吉林省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结论,其发展路程任重道远。
(一)能源消耗情况是从煤炭总量、石油总量和天然气消耗量角度进行分析,通过数据得出,吉林省能源消耗所占比例较小,第二产业成为消耗能源的主要来源。
(二)低碳经济水平是从人均碳排放量、碳生产率、碳能源排放系数指标和绿化覆盖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系数的比较,吉林省的低碳经济水平,低于全国平均低碳经济水平,但处于发展低碳经济的上升阶段,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针对吉林省低碳发展现状,要求政府、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发展低碳经济,全社会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为吉林省发展低碳经济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