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的路径与保障机制研究 |
范文 | 李峰 赵怡虹 摘 要京津冀创新资源分布具有“中心—外围”的特征,尽管京津冀三地空间上紧邻,但中心地的创新资源却未有效辐射周边,而呈现孔雀向南飞的“异地转化效应” 。同时,缺乏先行先试政策与国家特殊体制支持,河北省经济发展的“政策洼地”劣势明显,降低河北吸收创新外溢的效率,并影响制造产业向高端价值链攀升。因此,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 是基于创新资源空间分布、产业梯度性与地区比较优势,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知识外溢、技术创新与区域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定位的试验与探索。文章分析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现状与面临不足,提出协同创新示范区应在功能定位、创新体系、空间组织、新经济形态四个方面进行前瞻性构建,在政策上建议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加强创新联盟、创新体制机制等举措,以保障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有效实施。 关键词协同创新示范区 ;产业转型 ;创新驱动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7)03-0063-05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中,“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与“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两个重要的整体定位。面对这一历史发展机遇,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以先行先试催生示范效应,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是实现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定位的体制与机制的探索与试验。河北省经济发展正处于传统工业的转型升级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以协同创新示范区作为桥头堡和发展极,把京津冀创新资源转变为推进示范区科学发展的生产力,尝试转变过去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打造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河北省、京津冀、全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示范与借鉴价值。 一、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现状与不足 1.京津冀三地所处工业化阶段不同,三地制度与政策具有差异,产业上的梯度性以及生产要素禀赋的互补性构成了三地协同创新的基础 从发展阶段来看,北京、天津、河北分别处于后工业化阶段、工业化后期阶段和工业化中期阶段,京津冀三地呈明显的梯度变化格局。北京的主要优势在于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天津制造业产业基础雄厚,形成了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优势主要在高端制造、研发转化。河北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我国重要的材料、能源基地,钢铁、水泥、玻璃等产能占全国重要份额,在资源型重工业方面有比较优势。相比京津而言,河北省具有较强的制造业基础,实体经济综合成本较低。2015年河北省第二产业占GDP比重高达48.3%,第三产业占GDP比重40.2%,反映河北省经济结构主要以制造业为主,工业化由低端化向高端化过渡,正处于前端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和处于后端的品牌培育的制造业转型阶段,这与京津在产业和技术层次上的梯度性以及生产要素禀赋的互补性构成了三地协同创新的基础。 随着京津冀三地产业分工深化和区际企业间知识传播、扩散速度加快,人员流动加速,促进三地创新参与者和相关者协同创新成为必然。但从三地创新政策比较来看,北京有中关村示范区,天津有自贸区和示范区,河北既无示范区和自贸区,也缺乏国家级战略性标志性平台,缺乏国家赋予的特殊体制机制和先行先试政策,如东部沿海率先发展、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原崛起等政策都不涉及河北,与京津相比处于“政策洼地”,难以有效对接国家科技资源和承接京津科技资源。因此,建立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探索区域创新的机制与模式,提高技术溢出程度,加速技术成果转化进程,对于促进京津冀区域分工与合作,优化京津冀产业布局以及创新产业链空间结构,进而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地方產业集群具有重要意义。 2.京津冀地区科技资源丰富密集,但科技资源共享不足,区际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融合不充分,影响科技创新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效应 京津冀地区作为继长三角、珠三角之后发展潜力巨大的经济增长极,是全国科技资源分布最密集的地区。京津冀地区集中了全国1/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超过2/3的两院院士,聚集了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代表的7个国家高新区和7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丰富密集的创新资源。2015年,北京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和技术市场成交额分别占全国的9.6%、5.95%、35.1%,天津、河北在这三方面的数据分别为3.49%、2.39%,3%、1.14%和5.5%、0.4%。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技术合同72 272项、成交额3 452.6亿元,只有3%的技术成果流向津冀两地,仅中关村每年流向“珠三角”的技术成果就超过津冀之和的1.5倍。这种创新资源分布的“中心—外围”模式表明,尽管京津冀空间紧邻,京津冀区域依然处于强核集聚阶段,对于河北及周边城市的扩散与辐射功能还未能有效发挥,而研发成果向南飞的“异地转化效应”无法促进京津冀整个区域分享技术外溢与规模效应,不利于实现区域之间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京津冀区域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与开放的不足,三地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融合不充分,影响了新一代制造产业创新以及科技创新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效应。以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例,北京是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研发创新中心,但京津冀电子信息制造业协作体系不完善,大量的研究专利在深圳、苏州等地转化,在津冀转化的较少。同时天津的电子产业发展的跨国企业嵌入性较强,津冀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高,造成京津冀电子信息产业整体缺乏交互性与协同性,使得该产业产业附加值不高、抗风险能力低、国际竞争力比较有限。 3.京津冀三地区之间行政性壁垒的阻碍性,虹吸效应较强,河北区域创新吸收能力弱,导致河北省高端要素资源和创新人才的流失效应 早在三十年前京津冀合作就已展开,但三地一体化发展长期滞后。究其原因,一方面,受地方利益保护思想的局限,京津冀配置资源的市场机制被追求地方利益的政府短期行为严重干扰,三地形成各自的市场分割和利益分割,不仅在自然资源(尤其是水资源)、劳动力、资金等传统要素方面,而且在技术、信息、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共享与流动的多重障碍,大大改变了区域之间的竞合关系与企业协作的格局。重要的是,北京资源过度集聚、但区际联系度弱化,对河北地区的虹吸效应,导致高端要素资源和创新人才流失,导致河北省创新能力与制造业升级的灯下黑效应,使得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等问题更加突出。 另一方面,河北省吸收创新与对接产业的能力限制,影响了区域间创新链、产业链有效衔接,也对河北省产业链延伸与产业优势向高端产业攀升的工业化技术—效率升级路径,产生了阻滞效应。2014年河北地均经济密度为1 565元/平方公里,仅为京津的1/8,人口在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仅有唐山市一个,城市群主要为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承接产业与吸收知识能力的短板,明显增加了资金、人才在区域间流动成本,也降低了企业在京津冀区域间转移的意愿。京津冀地区科技资源共享低效和供给效率不足的弊端,不利于科技资源区域优化配置和产业创新集聚,京津冀整个产业链无法进入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环节,降低了京津冀区域合作创新能力和整体产业竞争力。 4.京津冀协同创新的高层次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缺少协同创新与产业合作的机制与平台,无法形成具有针对性的三地协同创新导向的新型产业政策体系 尽管近30年来京津冀一体化的各种规划和设想出台较多,但在京津冀协同创新方面缺乏统一政策导向的强制性力量,三地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等市场深层次合作方面比较缺乏,进一步阻碍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协同创新,创新活动与科研转化不能对接,更不能互补、协作,无法形成较高的地区市场化程度和市场化水平,改善要素配置和要素质量的趋势不能强化,影响整个京津冀地区的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京津冀三地协同创新与产业合作机制与平台不完善,在创新政策协同、重大项目联合推进和一体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方面,合作发展协调机制与推进机制尚未建立,三地的技术交易巿场各成体系,科技金融制度存在地区壁垒,三地之间的创新资源与公共服务割裂,三地的科技资源相对分割与零散,还存在“孤岛”、“错轨”与“断崖”现象,未能使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服务链实现有效融合,不能形成科技成果协同创新、转化和共享的机制,降低了创新要素配置的效率,未形成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的路径 京津冀的协同创新示范区的建设需要创新思维、体制机制创新,突破京津冀协同发展瓶颈,释放发展潜能。通过多种途径消除各种创新要素流动的障碍和聚集创新资源,实现各种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引领京津冀区域产业转型与升级。 1.基于京津冀技术、产业梯度性与地区比较优势,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建设应着重高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环节,成为京津冀新知识与新技术扩散和交互的重要枢纽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战略利器,全球创新版图正在加速重构。依托于京津冀丰富的科技资源与中国的对外开放,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应打破三地行政区划界限,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及用户等多个参与者通过创新组织模式进行科技创新,着重高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环节,实现优势互补、技术推广、加速产业化。在更大范围实现创新资源的集聚和配置,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向创新驱动区域发展转化。示范区与北大、清华、南开等高校与各类研发机构共建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园与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成为创新产品和创新理念的重要检验场,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成果,培育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高端产品,打造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基地。 同时,建设开放型的示范区创新网络,应与京津冀三地区域分工、区际贸易、经济增长密切联系,加强科技创新与地区产业联系契合,例如在电子信息与通讯设备、生物医药、新型电源与电子材料产品、新能源等战略性产业领域,形成首都科技研发、津冀技术应用研究转化,在高端制造业的產业链和价值链协作对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层次,由创新驱动产业链攀升高端化,提高京津冀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示范区需要构建开放式的企业创新模式与区域创新体系,通过先行先试催生示范效应,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基地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化,创新资源可以在更大范围间进行配置与流转,制造业呈现出智能化、网络化以及产业融合和技术复合化、复杂化等特点,需要构建开放式的企业创新模式与区域创新体系,通过更有效时间和更低廉成本的跨区域的开放式创新,驱动京津冀创新发展。事实上,由于创新要素流动的障碍和聚集创新资源局限,封闭式创新使得不少中小企业可以利用的创新资源被闲置,为了适应多变的外部环境,企业整合内外创新资源,形成创新资源与创新信息的公开平台,突破过去专有独占的固有意识,将创新资源和市场开放,取得相互间的补偿性创新资源,其创新活动带来的经济与技术溢出效应更加明显,跨国公司IBM、思科、朗讯杜邦等企业已广泛使用。 当前,创新资源更加便利流通、创新产品更新周期日益缩短,创新范式从原来的单体式创新经过链条式创新演变到区域网状的协同创新形式。对整个京津冀区域而言,需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整个区域的开放式创新,实施科技资源和创业孵化体系开放共享工程,推动三地创新主体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进而获得更高收益和更强的竞争力。通过跨区域的获取知识、合作开发、合作专利申请,加强全球和跨区域创新资源整合,激活创新系统参与者与相关者的各类创新要素的动力,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强调知识产权的共享利用,促进企业产权的研发合作,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技术企业集群。 3.借重京津冀创新资源与合作项目,探索协同创新的平台与组织形式,再造京津冀科技创新的发展空间 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的建设,需要以重大工程与重大项目作为推进前沿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重要载体,加强科技信息交流,共建科技合作机制,通过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驱动,实现京津冀区域创新链、产业价值链在整个区域内实现闭合。在示范区内,借重京津与整合河北省优势创新资源与创新要素,引进资金、技术和新兴服务业态,以“科技新干线”、“科教共同体”等形式,形成引领京津冀协同创新与发展的“轴线”,一方面促进公共技术扩散和市场导向技术转移,产生积极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促进资本、人才、科技共同体发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型服务业的聚集,释放落地效应或放大辐射功能,促进辐射京津冀范围内产业相关联企业与支撑机构聚集,进而带动京津冀区域技术创新、资源重组、人才培养等,再造科技创新的发展空间。 4.推动工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科技创新,加强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成为辐射和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极 当今以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在工业制造的广泛应用,扩大了企业、产业和不同经济结构之间知识可交流的范围,深度改变工业生产组织方式,降低了国民经济的协调成本,促进经济的内生增长。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应以“互联网+制造”、“智能低碳循环”等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创新突破点,联合京津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实现核心技术与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突破,集聚创新要素转换发展方式,推动钢铁、汽车、石化、有色等基础制造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与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发挥中关村互联网、大数据产业领域优势,依托本地区传统制造业基础,强化和提升示范区区的科技能力,加强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技术、通信技术“嵌入”工业流程,在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新能源汽车研发应用、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微处理器、网络技术、控制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促使其由传统加工制造向价值链和产业链的高端延伸,实现对传统制造业的升级改造和新兴制造业产业的兴起,突破经济增长、福利改善与环境恶化并行的发展模式。 三、推进河北省实施协同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各種政策配套,随着创新资源的可获得性、生产要素互补性和协同流畅性,才能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协同发展。 1.建设创新型新兴城区,提升城市服务能级,为促进示范区科技创新涌现提供土壤 与工业化时代单点式科技创新不同,现代科技创新多以产业链式、平台式、生态式创新的形式出现。因此,应深度挖掘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的发展空间,依托保定新城、廊坊环首都新区等创新型新兴城区,加快发展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以及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同时,提升城市科技创新服务能级,推动形成“CBD+TBD”(商务中心区+科技商务服务区)、先进文化和良好生态及商务环境的新城市功能,完善创新生态体系,通过科技创新资源的引进和聚集,整合区域创新要素,强化区域创新合力,促进科技型企业的涌现,加快传统产业的高端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2.联合打造京津冀科技创新联盟,集聚与吸引创新型人才,激发示范区企业创新发展新动力 科技创新联盟是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企业与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有效途径。示范区需要借重和吸引北京优势资源,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探索建立推动成立产业、专业领域等多种形式联盟,通过联盟成员间的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同时,改变区域间“零和博弈”的竞争格局,健全跨区域人才流动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政策创新,着力引进和培养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家人才和创意家人才,激发示范区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动力。 3.加强“政—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多层次、多方面为示范区科技创新提供支撑 在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内,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新能源新材料工程、高端制造工程、生物医药等科技创新重大工程研究,促进产业创新或价值链在区域内或集群内转化为产业优势。打破既有的创新要素与创新资源行政分割的限制局面,以政府合作共建、企业合建、政校企合建、跨省市共建等方式,组织实施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系统化的技术创新工程,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 4.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保障科技创新有效实施 功能齐全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已成为有效实施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健全科技创新投资的制度体系,建立集聚化、市场化的服务机构,促进创新投资与技术提供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企业系统集成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率。同时,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化和网络化,建立汇集创业服务、技术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信息服务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电子商务模式和在线服务交易平台,提高科技创新服务效率。 5.推进科技创新的内在机制与体制创新,激发示范区科技创新的动力与活力 加强京津冀区域契约行政,通过区域规划、合作框架等促进示范区协同创新的合作意志、路径与目标。推进合作共赢、利益分享的发展机制,在培育创新体制、方式、政策等创新环境方面先行先试,突破原有技术标准不一、税收优惠等体制约束,降低区域交易成本,助推和带动区域间企业合作、要素流动、技术溢出,形成具有全球高端化和区域互补化的区域创新基地。建立有效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高京津冀科技资源转化的能力和水平,以科技创新驱动河北省经济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 臧学英,于明言. 京津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与合作[J]. 中国发展观察,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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