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省织金县穿青人婚俗文化的对比研究和保护发展 |
范文 | 毛海琳+陈懿然+魏雪娇+向军+李振强 [摘要]穿青人拥有着其独特的风俗文化,在婚俗方面尤为显著。尽管不在55个少数民族之列,然而其与少数民族一样,为中国文化的发展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穿青人文化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大背景下,穿青人文化的识别与保护面对许多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穿青人;婚俗;民族文化对比;民族识别;文化保护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56 穿青人,一个神秘又古老的群体。中华民族55個少数民族中找不到它的名字,然而穿青人却拥有着不同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特殊民族自我认同群体心理。历史上,穿青人这个名称官方记载最早出现于乾隆年间的《威宁州志》;在民国时期的《镇宁县志》中,穿青人第一次作为该县的一个独立民族被记载。穿青人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毕节市、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等六个市(州)所属的二十多个县(市、区),根据2000年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穿青人人口数量六十七万人,其中大部分居住在毕节市的织金县和纳雍县,已分别超过二十万人。关于穿青人的来历,目前学术界比较认同的说法是穿青人本是明朝随军征伐逃亡到贵州黔东南的汉人将士,在与当地少数民族的交流和通婚中逐渐被当地人同化而形成独特而鲜明的本族群特色。穿青人从形成之初就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其民俗文化受当地少数民族如彝族、瑶族、苗族、白族等影响较大,也同时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而产生流变。在1986年《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办公室会议纪要》、2003年公安部118号文件《关于对贵州省革家人和穿青人居民身份证民族项目内容填写问题的批复》、2015年《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第19条、2015年《贵州省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22条等政策文件中,穿青人已被当成独立的群体在第一代、第二代身份证上以“青”“青族”或“穿青人”来对待。作为一个未识别待定民族,穿青人的习俗有其鲜明的特色,尤其以婚俗文化更为突出。由于长期受不同民族文化相互影响,其婚俗文化也是不同民族之间交流之后的结果。本文作者以此为出发点,深入贵州省穿青人聚居的织金县进行田野调查,对比穿青人婚俗文化与当地其他少数民族的婚俗文化,探究穿青人的文化特色,以便其民族识别以及民族文化的发展和保护。 1穿青人婚俗文化与当地其他民族婚俗文化的交流对比长期以来,在贵州省织金县聚居了包括彝族、苗族、白族、布依族、仡佬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到4802%,而穿青人与这些少数民族及汉族长期大杂居、小聚居,在文化上与其他民族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影响,也潜移默化地改变着,这在婚俗文化上更能突出显示。 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上,穿青人有“异族不婚”的传统,不与其他民族通婚。这是因为穿青人作为一个“移民”族群,在最开始的时候以血缘姓氏为纽带联结,出于族群自我保护的需要,在陌生的环境里面只能进行小范围的婚姻选择,即选择同姓血缘关系的亲戚结婚,也就是近亲结婚,有“娘舅家说姑妈家,姑妈家说娘舅家”一说,即姑表联姻。在对居处地环境已经适应后,方才放下警惕,尝试与外界发生联系,于是开始和邻近的同族联姻,同时也意识到同性近亲结婚的危害,而越来越多地选择同族联姻。这是一种扩大本族血缘范围的策略,目的是为了结成强大的同盟体以保护自身。异族不婚的传统在贵州其他少数民族中是很寻常的,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婚姻严格遵循民族内婚、血统外婚和等级婚配的原则,讲求门当户对,如彝族、苗族、布依族等,而白族和穿青人一样都有姑表联姻的习俗。 穿青人适龄青年常常唱歌,在对山歌中找寻自己理想的配偶。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歌声,求偶也不例外,年轻的小伙子和小姑娘们常用对歌的方式寻觅意中人,用歌声表达爱意,他们的婚姻虽受父母包办,但大部分的青年都可以自由恋爱。苗族、布依族、白族等也多为能歌善舞的民族,常以“对歌”的形式找寻意中人,这都与贵州地区多山的地理特征有密切的联系。不同的是,彝族和布依族的青年男女只有恋爱自由,没有结婚自由。 通过对歌了解并合意后穿青男女定亲后互相赠送的礼物称为“丢把凭”。这个习俗周围的苗族、布依族、彝族等也有,男女双方相约见面,互相赠送礼物,以定终身。穿青姑娘送给男方的礼物通常是花裤带和草鞋。裤带的两头绣有花纹,还缀着流苏;草鞋则是用稻草芯作鞋耳,上面编织着花纹,名曰“桂花耳草鞋”。在整个婚嫁过程中,男方是不单独送女方任何礼物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穿青人汉化的痕迹。 穿青人很重视“八字”,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都要通过“八字”来看双方是否合得来,同样地,仫佬族婚前也需要看“八字”,而彝族、苗族和白族却不讲究“八字”,彝族青年男女只需父母同意即可缔结婚姻。 穿青人缔结婚姻,要历经说亲、“发八字”、接亲、“点礼”、拜天地、“坐床”、闹婚等环节,每个环节均有穿青人独特的文化烙印。说亲是男女双方互有爱意之后,男方要请一位媒人到女方家里表达欲结喜缘的期望,女方同意这门婚事之后,要吃“欢喜酒”,摆酒席宴请媒人。“发八字”是男方准备好彩礼(通常为足够多的新布匹和衣服),请一位“押礼先生”和“阴阳先生”到女方家,“阴阳先生”测算男女双方八字是否合适,并且择出一个适合婚嫁的吉日。“点礼”在新郎把新娘接到男方家之后,由男方家专门的一位先生清点接亲队伍带过来的陪嫁物品。“坐床”是新郎新娘在拜完天地、入洞房之时,先请童男童女坐在新床上讨个吉利,谓之“坐床”。女方亲戚中年龄较大的而且命好的女性长辈要来“铺床”、挂蚊帐、安放箱柜。在穿青婚俗文化中,穿青人特有的五显神信仰是他们的一种标志。在穿青人祖先的谱书上这样记载:穿青人本是明代将士,在争权征战打了败仗后途经一座庙,看到有五尊菩萨立在那里,之后他们才能来到贵州避难并安定下来成为穿青人。所以穿青人祖先一直认为是山庙里的五尊菩萨显灵保佑了他们安然定居,于是尊称这五座菩萨为五显菩萨。每年五显菩萨生日即九月二十八日,穿青人都要到大街上赶庙会,庆祝五显菩萨的生日,可见其在穿青人心目中的重要性。穿青人结婚时“发八字”“发亲”、拜天地等皆要祭拜五显菩萨。在婚礼过程中庆五显神坛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拜天地之前,要先在“五显菩萨”前摆一张桌子,上面放一个斗状的装满五谷的筒子和一只装满米的碗,还要将一把雨伞捆在木棍上,再把称、尺子、剪刀挂在伞上,还要五个盛满酒的碗,然后对着这些物品庆拜。而其他民族如彝族有着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他们在提亲、接亲的时候都要敬拜祖先,祈求保佑,彝族婚礼的整个过程都是与火塘有联系,足以体现对火神的崇拜;苗族等少数民族也有敬仰的自然之物。 穿青人的婚仪还有几个重要的环节,是“闹亲”和“哭嫁”。“闹亲”指穿青人在婚礼当天,新郎家的人来新娘家接亲,新娘家的人会找各种理由为难接亲的人,故意准备干冷的饭菜招待,娘家人还要向新郎家的人说一些粗鲁的言语来为难,新娘也会边哭边闹,新郎家不能轻易接到新娘。“哭嫁”指穿青女子会在出嫁前啼哭以示自己舍不得离开娘家,通常从婚礼前半个月就开始哭,准新娘在熟人来访时就会哭泣,内容多为“别人走了有人留啊,姐姐走了没人留啊”等,越临近婚礼举办的日期哭诉的时间越长,一般长达半个小时左右。“哭嫁”还必须要有自己的亲人在场。这是女方不舍得嫁人以及娘家不舍得女儿离开自己家的表现。与之类似,西南地区的彝族、布依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在婚礼举行之前有“文聘武夺”“哭啼成婚”的传统,这也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的一种风俗特征,具体形式是大演三天“抢亲戏”,以新郎弟为首领到女方家去抢亲。女方家事先备好几盆凉水,待男方接亲队伍一进门就把凉水往接亲人身上泼,即使寒冬腊月也不例外,等接亲人坐在火炉边烤衣服时,女方家的年轻姑娘就会突然冲出来往接亲人脸上抹灰来取笑他们。接着,男方和女方要各派出几名大汉在事先搭好的草棚上摔跤角力,只有男方赢了才有资格把女方接走。之后新娘就开始哭泣,边哭边唱大意为离开家乡离开父母的词句。这些捉弄男方、哭啼成婚的习俗,同样都是女方家庭表达对女儿嫁人的不舍以及新娘对离开亲人离开娘家的不舍。但苗族则没有“哭嫁”的习惯。 穿青人本为明朝汉族南征将士与当地土族的后代,其风俗习惯有着汉文化的痕迹,“回门”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回门是汉族传统婚俗,指女子出嫁后首次回娘家探亲,新婚夫妇一般在新婚的第三天后回岳父母家。在长期的多民族聚居中,汉族这一习俗影响到许多少数民族的婚俗传统,也在不同的各民族中发生了改变。穿青人婚礼后的回门也通常在新婚之后的第三天進行,但回门时间较长,会持续一个月,且一个月内不能劳动和随意走动。彝族、白族、布依族、土家族等民族的回门时间也或多或少有所不同。而穿青人还有一个特别的回门婚俗叫作“井边回门”,以在男方家的井边绕圈一周代表已经回门一个月,以此尽快投入农事生产活动,这是其他民族所不具备的。在穿青人结婚的过程中有“坐床”的这个说法,汉族也有,但是各自的内涵是不一样的,汉族的“坐床”即所谓的“坐床喜”,就是民间说的洞房花烛之夜就怀孕的意思。 2穿青人的民族识别 从穿青人婚俗和其他民族婚俗的对比中能够发现,穿青人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有十分明显的差异,具有较强的独特性。穿青人对本族的文化有着很强烈的认同感,认为本族有独特的民族历史和民族文化。在进行田野调查时,当被问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否愿意采取传统穿青人的婚礼习俗结婚时,有超过60%的年轻人表示愿意。对于婚礼上服装的选择,也有超过一半的人表示愿意在婚礼上使用穿青人的传统民族服装。这些现象都表明,即使是到了现代在各种文明的冲击下,穿青人依旧对本民族的文化十分眷恋。但这并不能改变穿青人文化正逐渐走向衰亡的现象。由于穿青人长期与汉族、彝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杂居,在发展过程中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穿青人的婚俗观念和婚俗文化受现代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很大,更多趋向于简约化和现代化,有些特色的婚俗甚至渐趋消亡。以婚俗为例,不难窥见,传统穿青人文化影响正在被削弱,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迫在眉睫。而穿青人作为一个有争议的民族,要保护其民族文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它的民族识别问题。 从1953年开始,民族学工作者就根据国家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民族学理论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到1987年,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基本完成,我国的民族划定也成定局。在国家划定的55个少数民族中,没有穿青人。但几十年以来,穿青人不断上访和申请,并取得一定成果。在贵州省下发的《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9号文件中,政府明确指示在当地穿青、蔡家等人群的民族成分问题“没有明确解决之前,先维持现状,即:凡已经按少数民族对待的仍按少数民族对待,填写民族成分时原来怎么填写仍然怎么填写”。所以直到2015年,穿青人身份证上的民族信息仍然是穿青人,但是他们并不能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各项优惠帮助政策。到达走访地点的时候,本组调查人员发现,织金县正在建立彝族自治区,当地穿青人都收到了政府的通知前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变更自己的民族成分。至于变更为哪个民族,政府并没有硬性规定,只是建议改为彝族。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中写到“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开展未定族称公民民族成分认定工作。”政府给更改民族成分设定了一个日期,超过更改日期还没有变更民族成分的穿青人会自动变更为汉族。很多穿青人都认为反正会变更民族成分,改为其他少数民族更能享受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所以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变更民族成分。但在对待国家对穿青人的民族的识别问题上,穿青人也表现出了对本民族的强烈认同感,他们坚持不懈持续上访,才使得穿青人能够在身份证上保留穿青人这一民族成分。然而作为一个未被识别的民族,很多人对穿青人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不仅国家政策没有惠及他们,很多学者的研究也忽略了他们,这使得本来就因为没有自己的文字而面临传承困难的穿青文化遇到了更大的挑战。 3穿青人的民族保护 文化的传承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持,还需要其他各个方面的配合。穿青人的文化大多是通过口口相传得以保留的,这使得如今的穿青人文化在原有的基础上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很多有特色的传统习俗甚至已经消失。在文化发展与传播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的时代,穿青人文化仅靠口头传承显然是不够的,何况穿青人聚居地的经济、教育水平有限,大部分穿青人文化水平有限或者忙于谋生,只有少数穿青文化工作者在保护和传承穿青文化。穿青人大多生活在山区,交通闭塞,对外的信息交流缓慢,所以穿青人的文化很少为人所知,传播范围狭小,这给穿青人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也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穿青人的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要更好地保护穿青人的文化,首先,要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发展穿青人聚居地的经济,提高穿青人的生活水平,着力提高穿青人聚居地的教育水平,提高穿青人的整体文化水平。其次,要大力发展穿青人聚居地文化产业,以文化产业的繁荣来提高穿青人文化的知名度,从而带动整个穿青人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最后,要鼓励和支持对穿青人文化的学术研究,相关专业学者也要积极投身于研究,以科学和专业的方法保护和传承穿青人文化。 由此可见,穿青人的婚仪风俗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烙印,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受到现代化的冲击而对婚俗产生扬弃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社会,也在长期的民族杂居和聚居中不由自主地受到当地少数民族和汉族文化的影响而产生流变,而现如今社会对穿青人文化研究不多、成果较少,探究和传扬穿青人特有的婚俗文化是对其文化的一种保护,是对其民族识别的一种参考,也有利于研究与穿青人杂居的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及其发展。 参考文献: [1]左邦莉穿青族婚丧文化探析[J].文学教育(上),2015(12) [2]李裕林穿青文化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08 [3]杨然穿青人问题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6 [4]周成勋穿青人民族认同问题研究[D].贵阳:贵州民族大学,201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贵州省织金县穿青人婚俗的田野调查和研究”(项目编号:CCX15030)相关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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