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完善再就业培训制度的思考 |
范文 | 康艳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国内的失业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已经全面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应的政策,提升我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水平,确保再就业率的不断提升。但是我国的现行再就业培训制度中仍旧存在一些相应的问题,导致我国的再就业培训情况并不乐观,很多再就业培训并没有对提升再就业率有较为明显的作用。从根本上来说,只有全面提升培训立法的水平,对于其中的培训和管理进行严格的控制,才能够实现再就业培训制度水平的不断提升。 [关键词]失业人员;培训机构;再就业培训;保障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5.134 1 我国再就业培训现状 我国的经济发展目前正处在转型发展时期,而且经济的发展速度很快,因此对于很多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2016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0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2016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全国农民工总量28171万人,比上年增长1.5%。其中,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增长0.3%;本地农民工11237万人,增长3.4%。通过我国2016年全国就业人员以及失业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我国面临较为严峻的再就业问题。我国目前的再就业培训制度正在努力地完善中,需要社会各方的努力和支持,另外需要采取与之有关的相应办法和措施。通过全面提升再就业培训的水平,实现我国再就业率的全面提升。 2 再就业培训存在的问题 2.1 再就业培训法律不够系统规范 从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再就业培训法律来看,很多法律出台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早,有的法律甚至是针对于改革前的相应方法和措施,因此我国目前的再就业培训立法体系并不是十分得完善。我国一直以来对于再就业十分重视,因此在我国的《宪法》和《劳动法》中就有很多关于再就业培训的内容和相应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两种法律没有对再就业的相应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虽然提及了再就业中的相应问题,在进行实际操作的时候,缺乏相应的可操作程序。 2.2 培训缺乏竞争和管理机制不健全 通过对我国目前的再就业培训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国内的再就业培训机构一般都是政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中间并没有相应的竞争。再加上管理标准并不统一,很多地区之间存在培训管理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我国的很多再就业培训不但出现了严重的教育资源浪费问题,还导致培训教育无法达到国家的相应要求和标准。目前我国的管理机构中存在很多相应的下属培训机构,甚至有的私营培训机构根据自身的经费和管理体制要求,进行培训和管理的时候,不注重管理和培训的效果,进而导致培训的质量水平偏低。 2.3 培训专业设置不符合市场需求 我国目前的再就业培训并没有较为专业科学的培训标准,很多再就业培训课程并没有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有的再就业培训单位由于自身就业管理信息较为滞后,再加上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导致出现了严重的盲目培训问题。我国目前的国内培训市场并不是完全符合要求,导致很多培训资源没有充分地利用,很多课程中所设计的相应问题过于生活化,无法达到对失业者培训后再就业的要求。因此在进行培训的时候,需要根据市场的要求,提升培训资源的使用水平,确保我国的失业人员能够得到较为正确有用的培训。 2.4 培训方式简单,培训层次偏低 通过对我国的失业人员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失业人员年龄跨度一般都比较大,很多失业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偏低,导致对很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能力有限。因此在进行培训的时候,需要首先对较为复杂的人员进行分析,确保将不同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分类。目前我国的再就业培训所采用的是统一培训的原则,这导致培训的课程过于单一,其中的培训方法和培训时间比较被动,课程本身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很多失业人员在经过培训后没有获得较为良好的技能,无法满足再就业的社会要求。再加上技术培训仅仅注重技术,没有对失业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道德培训,导致很多失业人员虽然具有相应的技术,但是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甚至面临再次失业。 2.5 培训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从我国目前的培训机制来看,其中没有较为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导致很多失业人员在进行培训的时候,并没有较高的积极性。在进行日常培训的时候,经常出现培训人员出勤率偏低,沟通起来比较困难的问题。再加上失业人员一般自身的家庭负担比较重,各种原因导致自身无法按时参加培训。有的培训机构在进行证明表填写的时候,出现了填写不真实、无法和相应培训人员联系的现象,导致培训人员并没有真的按时参加培训。 3 再就业培训的改革建议 3.1 加强再就业培训立法 为了全面提升我國再就业培训的水平,需要首先进行再就业相关法律的健全。对于再就业培训的相关法律,需要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健全。合适的时候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应培训立法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颁布适合于再就业培训的专门法律。通过法律的颁布,实现再就业培训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并将其逐步运用到实际的再就业培训变革中。 3.2 引入竞争加强管理,实行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对于我国目前的培训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的再就业培训需要提升竞争水平,加强全面管理力度。通过引入相应的竞争机制,能够实现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并确保培训水平的不断提升。各级相应管理服务培训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监督管理的检查,确保对培训中问题的真实解决。 3.3 面向失业人员,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服务 为了全面提升培训的水平,需要将系统面向失业人员进行开放,并以此实现系统的培训服务。对于培训机构来说,需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的培训课程。对于不同文化程度的培训对象,要进行不同劳动水平的培训,并据此开展符合培训人员自身需求的课程,实现培训人员对于相应技术和知识的快速掌握。另外在进行培训的时候,不但需要进行技术和知识培训,还需要进行观念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 3.4 结合培训加强职业介绍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 为了全面提升培训人员培训和职业之间的相互衔接,需要首先以政府给予的就业渠道入手,不断开展各种形式的再就业服务。对于失业人员,鼓励进行灵活就业,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服务。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联动作用,实现企业单位的长效用工机制,切实收集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根据就业服务信息化要求,为失业人员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 3.5 建立失业人员和培训机构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不同的失业人员,要利用政府提供的相应社区保障,根据培训机构的相应培训数据,进行失业人员自身技术水平的认知。通过这样的管理,能够实现对优秀培训人员的优先就业权,提升所有培训人员的学习动力。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培训人员的培训积极性,根据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应管理办法,实现对培训机构的控制,全面提升对失业培训人员的培训水平,确保所有的培训机构培训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4 结 论 为了全面提升我国再就业率,需要以不断完善国内现有再就业培训机制为基础,通过提升再就业系统工程的发展速度,实现对我国再就业率的提升。通过分析得知,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以及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只有确保国内社会经济的稳定性,才能够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崔永梅.试论增强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6(7). [2]张春昕.关于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几点建议[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9). [3]刘慧频.完善我国再就业培训保障机制的若干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 [4]郑丽清.职业培训立法的现状与展望[J].职业技术教育,2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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