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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机制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
范文

    [摘 要]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在改变了人们的社会方式同时也改变着传统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利润,使普惠金融得以实现,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文章阐述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比较优势,阐述它在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普惠金融的同时也存在风险。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实体经济;监管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1.016

    熊彼特(创新理论鼻祖)提出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不仅是价格競争,新技术、新产品出现对经济发展和市场运行有着颠覆性影响。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金融模式创新不断出现。人们的经济和生活领域也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都进入小额存款领域。虚拟的电子货币(比特币等)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在国内,专家学者主要从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服务的覆盖率等方面提出互联网金融的优点。提出要在互联网时代发展如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p2p网络贷款新的金融模式。国外因为金融环境发育比较成熟,法律法规比较规范。我国由于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萌芽阶段,在规模、品种、法律法规以及信用方面和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第三届普惠金融论坛于2016年举行,主要讨论新金融如何自我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等热点问题。随着市场的繁荣,它与传统银行相比有金融品种的多元化和交易场所的在线化优势,依托互联网随时随地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也出现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它在推进普惠金融、提高金融体系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 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界定及其模式

    2015年出台的有关文件认为传统金融机构有网上银行创新和电子商务的技术创新。非金融机构有P2P、众筹网络投资平台、电商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组成,是运用互联网来实现金融的销售渠道管理、借贷业务管理、客户信息管理等工作。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 2005 年以前。就是帮助银行“把业务搬到网上”;二是 2005 年后,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P2P网络贷款的出现;三是 2013年,互联网金融进入爆发式发展的新阶段,监管问题成了专家和学者关注的问题。

    2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比较分析

    互联网金融解决了资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大大降低成本,使客户多样化,推动传统金融改革,满足了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问题是传统金融的一种重要补充。

    第一,传统的金融机构主要由银行、基金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构成,分别对应着资金存储借贷、金融产品的买卖和保险产品的投资。互联网金融有模式灵活多样的特点,多维度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选择可以满足用户基于自身风险偏好与收益要求,配置多样化的投资方案。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实现产品、资金和信息流的协调发展。

    第二,互联网金融能减少企业的审批时间、使行政审批等外部成本降低,使得小微企业的交易成本降低,提升盈利空间。与大型企业相比,这些客户所需的贷款品种多样化,贷款额度较小,传统金融的交易成本就会很高。互联网金融建立在云计算 、大数据等方面的技术使得交易成本大大地降低了。

    第三,互联网金融拓宽了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过去这些企业只能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或民间借贷的方式来筹集资金,随着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模式的出现,这些客户可以通过众筹、P2P、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理财等普惠金融模式来筹集资金。

    第四,互联网金融在客户贷款信息审核、个人信用审核、贷款发放、贷后监测等方面也比较便捷高效。它与传统金融融合互补。降低了贷款的门槛,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也使得社会的闲置资金融入互联网金融进行投资理财。增加了投资的回报率,拓宽了业务范围。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

    第五,民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业主的各种个性化融资需求得到实现。这些企业由于所在的区域不同,所在的行业不同,所处的生产经营的周期不同,所需的资金的数量和占用时间也有所不同。这样它们所需要的融资也就存在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由于网络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放款,回收和结算便捷,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和选择金融服务,大大提高了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选择范围。实现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投融资要求。

    3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正改变着企业的运作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对我国的金融体制和经济结构也有深刻的影响。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中,国有大型经济占较大的比重,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占比较小,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提供就业、活跃市场、GDP 增长和社会稳定等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商业银行贷款程序复杂,申请条件严格,它的服务区域会受到制约,经济欠发达地区网点较少,为了降低风险服务群体大部分都是有实力的国有企业。落后地区的客户和小微企业得到传统金融的支持在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就很小,融资难已经成为阻碍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抑制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通过模式的创新,降低门槛,支付结算便利等有力帮助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有效地进行投资融资和消费。它是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其创新主要表现在支付结算便利,将传统金融由线下转为线上,给客户提供方便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减少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同时也扩展了业务区域和业务范围。众筹融资、电商小贷、P2P 网贷平台可以满足传统金融所服务不到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融资要求。通过网络可以记录下来用户的有关交易、信用等信息数据,储存在数据库。可以建立一整套的企业和个人征信标准体系。由于传统银行的服务受到网点和资金风险控制的约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只要有理财需求,企业、组织和个人随时随地都能购买自己需要的金融产品和进行必要的金融业务操作,接受金融有效服务。同时吸收民间资本,使得存量资金进入理财业务。新的便捷的理财类创新应用,使得那些没有理财渠道和没有达到理财门槛的低收入人群的资金都可以进入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已经渗透农业、房地产业、汽车和消费行业。互联网金融为了发展更好的市场空间,在理财产品上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及更低的理财门槛,提升了消费者的财产收益,也间接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承担很重要的角色。

    4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监管措施

    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来说是重大的创新活动。传统金融具有资源丰富和风险控制管理经验丰富的特点,随着股权众筹、P2P网贷、余额宝、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的出现,互联网金融对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筹融资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但是近幾年也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股票、非法集资诈骗等,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了控制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安全,加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有效监管。

    第一,借鉴国外的经验:美国对互联网金融有着完善的监管法律和法规,欧洲主要实现功能监管模式,各个行业也有规范的法规,英国将P2P纳入众筹融资范畴,相继出台了一些法规规范众筹行业行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可以根据自身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出台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和法规。

    第二,加强互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在硬件上要加大投入,保证网络运行的安全,软件上要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的保密和整个互联网环境的安全。网络的安全牵涉互联网金融所服务的消费者群体的实际利益。包括资金安全、交易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必须严格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并进行有效的监管,出台有关法律和法规制约非法盗窃互联网金融数据用于非法创收,这些行为应予以严惩。做到有法可依。

    第三,对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和P2P网贷进行监管: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股权众筹和P2P网贷的机构的行为,使它们纳入正常的法律轨道,规范操作,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其经营合法化。

    第四,对互联网金融的股东、管理者和消费者就进行监管:对股东管理者制定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管好互联网金融的机构,优化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环境,使得公平、有效地进行合法的交易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第五,加强信息披露和行业自律,加快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金融监管: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改变过去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传统模式。执行许可证制度,强制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披露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使其在市场监管、社会治理、信用风险防范和普惠金融方面广泛应用。使得信用服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协同发展,在部门间失信惩戒,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检测等方面进行合作。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守信失信红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打造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为社会、企业和投融资的消费者提供便捷公平公正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在借鉴国外的经验基础上,要大力支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在新时代背景下,搭建一个集政府、互联网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参加的平台,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奖惩实施效果,政府要出台适合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实行行业自律,鼓励其成立行业协会,内部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监管准则。对投融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查询、信用分析和信用咨询服务,只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惩戒措施才能帮助互联网金融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才能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才能扬长避短为社会上各种类型的资产投资、融资、证券和保险业务等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实现金融支付和结算,为普惠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促进实体经济的腾飞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胡剑波,丁子格.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4(8).

    [2]程泽萍.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问题之研究——以支付宝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6(1).

    [3] 黎来芳,牛尊.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及监管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7(1).

    [4]谭天文,陆楠.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的对比分析[J].中国市场,2013(46).

    [作者简介] 陈雅英(1966—),女,汉族,福建长乐人,任职于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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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