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网约车监管的“伦敦模式”对济南市出租车行业发展的启示
范文

    吕鹏+赵伟+王萌+孙焕焕

    [摘 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模式的快速发展,“网约车”这个新名词渐渐地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网约车这一行业的发展壮大,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的出行需求。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监管不到位、乘客隐私信息泄露、无法真实地审核信息等问题。文章在对网约车监管的“伦敦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后,结合山东省济南市出租车行业发展的现状,多个角度总结济南市出租车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对比“伦敦模式”,对济南市的出租车行业提出科学化的建议,以此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网约车;伦敦模式;济南市出租车行业;启示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2.077

    1 引 言

    近几年,如何对网约车进行监管是交通管理部门和专家一致探讨的问题。网约车的兴起,一方面转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的出行需求,是社会成熟发展的表现。而另一方面,网约车的出现极大地冲击了原有的出租车行业,不便于政府监管,引起了全国各界的广泛关注。2016年我国首次颁布政策对网约车进行监管,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将灰色地带的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的合理经营范畴。基于此,济南市对于网约车该如何进一步监管,“伦敦模式”下对济南市的出租车行业有何启示是本课题讨论的重点。

    2 “伦敦模式”网约车的模式及发展启示

    2.1 “伦敦模式”的网约车模式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网约车在伦敦发展迅速,注册用户和网约车数量均呈明显递增趋势。伦敦政府对网约车监管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秘诀在于“政府监管平台,而平台监管司机”。

    2.1.1 平台、司机、车辆的准入门槛高

    伦敦合法的出租车分三种,黑色出租车、迷你出租车和网约车。黑色出租车是伦敦最主要的出租车。迷你出租车是私家车,是私家车主加盟出租车公司,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税款费用,迷你出租车的价格通常比黑色出租車便宜30%。而网约车则是通过软件预约车辆,价格便宜,方便快捷。英国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平台、司机和车辆需符合相应的标准后方可颁发营运执照,准入门槛高,且伦敦市设置了相应的监管机构予以监督。

    2.1.2 对司机审查标准高

    伦敦市对于申请出租车司机的标准较高,对于网约车司机,必须取得“网约车司机驾照”后,方可运营。例如,司机必须满足21岁,驾龄高于3年,无道路违法记录和犯罪记录等。这种高标准的司机要求,不仅保障了乘客人身的安全性,规范了司机驾驶行为,更保障出租车市场的有效运作。

    2.2 “伦敦模式”下的监管启示

    2.2.1 网约车不纳入出租车的监管范围

    网约车司机申请的是专门的网约车驾照,而不是出租车驾照,申请的条件也与出租车不同。例如网约车司机佩戴专门的徽章,不得使用“出租车”等字眼进行宣传等。伦敦政府不限制网约车的数量,只要符合标准,任何公司均可申请执照,不纳入车辆限制。

    2.2.2 政府监管平台,而平台监管司机

    “伦敦模式”对我国最大的启示就是从上至下,逐级监督。伦敦市设置专职人员对网约车平台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平台公司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司机车辆信息是否准确,车辆是否按期购买保险等。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保障了乘客的安全性。

    3 济南市出租车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济南市出租车行业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6年底,济南市出租车共8976辆,包含个体经营数量165余量。济南市的个体经营的出租车较少,占运营总出租车辆的1.8%左右。发展规模见下表。

    近几年,济南市的出租车行业发展现状,既是出租车行业效率提升的结果,也是政府打破行业规制,不断完善市场发展模式的结果。然而,随着经济整体的下滑,济南市出租车出现运营成本不断上升、收益不断下降的趋势。以2016年为例,济南市出租车运量为0.6亿人,运营收入约为5.5亿元,每车日均营业额429元。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归纳后发现,司机每车日均收入均有所下降,网约车的增多、黑车的不良竞争和城市交通拥堵是造成上述结果的主要因素。因此,对济南市的出租车行业进行整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3.2 济南市出租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2.1 政府控制车辆数量制度不够科学,市场秩序有待整治

    目前,济南市交管局通过控制出租车经营权的方式,从而达到控制出租车数量的目的。由于政府部门的严格制度,导致车辆达到“供不应求”的状态。出租车公司为争取市场份额,以此向市政府“寻租”,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成本,这个运营成本顺其自然地转嫁到出租车司机上,损害了司机的利益,出租车行业更加不稳定。

    3.2.2 “黑车”泛滥,扰乱市场秩序

    “黑车”凭借运营成本低廉、获利空间大,挤占市场份额,导致合法的出租车司机生存困难,存在社会不公现象。除此之外,“黑车”司机驾驶技术无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问题存在隐患,影响社会的稳定性;“黑车”司机经营涉嫌偷税逃税,使国家利益蒙受损失。

    3.2.3 部分司机服务质量差,监管力度不够

    服务质量较差是济南市出租车行业的一大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济南市火车站、高校门口、机场及各大旅游景点都存在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拼客收费高等现象,服务态度恶劣。济南市为维护乘客权益,曾实行电话投诉机制,但是成效甚微,一方面是乘客放弃投诉;另一方面乘客对处理结果不满。济南市政府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租车行业较为混乱。

    3.2.4 行业价格规制不够合理,易产生利益纠纷

    济南市出租车行业的价格规制包括,运价机制和司机与公司之间收费规制的两个方面。高运价水平和司机难以负担的“份子钱”是目前价格规制现存的严重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起,济南市有2000辆左右的出租车换新,例如,大众朗逸和帝豪的排量差别较小,但是承包费却相差400元左右,一些司机强烈反对这一措施,甚至逐渐退出出租车行业。个别的出租车公司甚至随意侵占司机的利益,变相提高“份子钱”,对司机随意罚款,易引发利益纠纷。

    4 基于“伦敦模式”下,济南市出租车的发展启示

    4.1 政府制定政策监管出租车

    2016年7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出台《暂行办法》监管网约车,该办法涵盖了管辖部门、监管标准及内容,但相关细则有待考量。济南市政府应依照地方实际情况,尽快完善相关细则。例如,市场准入标准、价格规制标准、服务质量标准、违规处罚标准等。制定细则后应加大执行力度,为整治出租车行业提供法律依据。

    4.2 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车辆、司机的准入门槛

    政府应加大力度监管网约车以及出租车。济南市政府与出租车公司签订完合同后,要及时跟进,对合同内容进行监管,掌握和调控出租车数量及运价。采用车辆数量控制价格的方式,权衡市场容量,使出租车数量处于一个市场平衡点。

    4.3 对网约车司机进行强化版审查

    基于“伦敦模式”,济南市政府可借鉴其成功经验,对网约车司机进行强化版审查。例如,严格控制网约车司机的申请条件,例如:申请年龄、具备3年以上的驾龄;要求司机从事正当行业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对合格的司机方可允许其经营网约车,提高司机准入门槛,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及人身自由,规范济南市出租车行业行为。

    4.4 加强“爱召车”软件的推广,促进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发展

    济南市“爱召车”打车软件,是首例纳入国家监管的打车软件。“爱召车”同时具备线上叫车、微信叫车和软件叫车三种模式,且支付方式支持网络支付,乘客不必携带现金,提高了打车的便捷性。“爱召车”软件由于是政府监管,保障了乘客的安全性,一方面每辆车都配备了GPS定位系统,实时监管更加安全,是天然的保护屏障;另一方面,所有的大数据均处于政府的监管之下,保障了乘客的隐私信息安全,纳入交通部统一的数据库中。

    通过“爱召车”的软件,不但提高了出租车的运营效率,增加了司机的收入,还可通过“互联网+”模式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了乘客的乘车体验。与此同时,在减少汽车排放尾气、缓解交通压力、减少出租车“空驶”方面,也将发挥积极的意义。

    4.5 嚴厉打击“黑车”,规范市场秩序

    济南市大量“黑车”的存在,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合法利益。首先,济南市政府要对“黑车”加大处罚力度,暂扣“黑车”驾照,并对司机处以罚款;其次,加大对“黑车”征税的税款,使“黑车”税款远远高于普通出租车,重新分配市场利益。最后,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人们思想觉悟,自觉抵制“黑车”,使人们意识到“黑车”的危害,切实维护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4.6 以乘客利益至上,发生纠纷及时处理

    济南市政府应规范司机行为,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要切实以乘客利益至上,及时处理纠纷。相关部门要对拒载、拼车、不文明驾驶等现象进行处罚。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济南市火车站、趵突泉风景区等地方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司机行为,提高司机服务质量,保护乘客切身利益。

    5 结 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出行的质量及多样化要求逐步提升。出租车作为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能充分满足乘客的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本课题基于“伦敦模式”,为改变济南市出租车行业现状,主要针对济南市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制定细则、加强监管、提高司机准入门槛、加强“爱召车”网约车软件的推广、严厉打击“黑车”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论述。通过这几个方面的论述,希望能对济南市租车行业的资源配置、交通协调运转以及城市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王静.中国网约车的监管困境及解决[J].行政法学研究,2016(2):49-53.

    [2]荣朝和,王学成.厘清网约车性质推进出租车监管改革[J].综合运输,2016(1):4-10.

    [3]王一.网约车监管,“伦敦模式”啥样[J].决策探索月刊,2017(1):75-77.

    [4]侯登华.网约车的相关争议及其监管建议[J].党政视野,2016(3):52.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21: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