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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落实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范文

    宋时

    〔内容提要〕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金融系统优势,全力助推贫困地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对于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具有至关重要作用。本文结合本溪地区实际,就落实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研究和探索。

    〔关键词〕 本溪 金融 精准扶贫

    一、本溪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基本情况和人民银行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7年末,本溪市省定贫困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成功实现脱贫摘帽。2018年末,本溪市72个贫困村全部销号。截至2020年6月末,本溪市共收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697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人。截至2020年6月末,本溪市银行机构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65亿元,余额比年初增加0.2亿元,共支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6人。年初以来,本溪市银行机构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累计发放2023亿元。其中,个人精准扶贫贷款累积发放157万元,产业精准扶贫贷款累计发放1060万元。近年来,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了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定期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和推进会,督导全市银行机构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将全市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录入辽宁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便于银行机构及时获取贫困户信息,精准开展对接。

    2.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定期走访市扶贫办,对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定期与下辖人民银行县支行、相关银行机构进行座谈交流,定期走访调研扶贫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宣传活动,及时掌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动态变化。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台账,有力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3.做足绣花功夫,着力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助力脱贫攻坚。一是着力推动扶贫再贷款发放实现突破。通过积极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沟通贫困县摘帽后扶贫再贷款的运用方式,制定扶贫再贷款政策要点手册,组织两县人民银行及辖内各金融机构分别召开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培训会,指导桓仁县农商行改善经营状况,尽早达标扶贫再贷款借用条件等措施,推动桓仁县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借用扶贫再贷款。特别是为推动桓仁县锦银村镇银行借用扶贫再贷款,多次进行政策推介引导、走访调研和现场督导,多次约见其负责人开展针对性政策辅导推动,组织该行共同调研涉农企业,搭建银企扶贫对接平台。2019年9月,该行成功借用30万元扶贫再贷款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二是做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推广使用。通过制作《货币政策工具使用一览表》,组织召开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培训会,便于银行机构及时申请使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县域相关银行机构努力改善经营指标,尽早达到支农、支小再贷款申请使用条件,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信贷支持。

    4.加强调研走访,着力破解难题。多次调研辖内本溪县、桓仁县银行机构,扶貧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场对接扶贫金融需求,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如本溪县扶贫企业武兴农牧场获得的沈本农商行累计2500余万元优惠贷款将到期结清。中支获悉相关情况后,立即走访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并组织本溪县同盛村镇银行进行银企对接,及时为该企业提供了同等规模的优惠信贷支持。

    5.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成立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银行机构继续深化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截至2020年6月末,全市各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设有营业网点104个,开设助农取款服务点333个,助农取款服务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二、本溪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扶贫再贷款使用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本溪市扶贫再贷款发放虽实现突破,但发放规模较小。一方面是桓仁县个别法人银行机构经营状况较差,难以达标扶贫再贷款申请使用条件;另一方面是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目前储备的优质扶贫主体、扶贫项目较少,导致其申请使用扶贫再贷款规模较小。

    2.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创业能力有限,抑制了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发放。尚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多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且受教育水平较低,抑制了银行机构发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的意愿,也抑制了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扶贫主体通过吸纳其就业带动扶贫的意愿。

    3.风险缓释和贴息补贴机制尚待完善。本溪县、桓仁县政府部门虽均已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但仅与个别银行机构合作,且使用率较低,政策引领和杠杆撬动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同时,由于近年来地方经济增长放缓,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对银行机构发放精准扶贫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的意愿和能力不足。

    4.金融精准扶贫成果有待进一步稳固。虽然本溪市贫困县已摘帽,贫困村已销号,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消除,但是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尚不健全,脱贫基础仍需稳固。

    三、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窗口指导,推动银行机构扩大再贷款使用规模。一是积极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开展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及时获得再贷款支持。二是要求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积极借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有效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三是继续督导相关银行机构改善经营状况,提升涉农信贷比例,尽早达标政策要求,尽快申请使用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助力脱贫攻坚。

    2.构建金融扶贫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定期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专题会议,指导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靶向精准、持续推进。二是各银行机构继续以产业带动、大户带动、扶贫小额信贷等为主要抓手,保持精准扶贫贷款投放力度。三是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致富,同时要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3.完善金融精准扶贫贷款风险防范和分担机制。一是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各类扶贫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增信服务。二是政府部门要完善扶贫贷款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与银行机构一起科学合理地确定风险补偿金的放大倍数和损失分担比例。同时,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应考虑与更多银行机构开展合作,并确保有效运行。三是政府部门应合理安排资金,保障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4.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助力脱贫攻坚。一是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完善白名单审批制度,积极推广“惠农e贷”“云税贷”等信用类融资产品。二是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与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发放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合理降低农村信用户、信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三是银行机构要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

    5.保证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是继续做好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情况分析对接工作。对于未脱贫但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银行机构应积极发放产业扶贫贷款,支持扶贫主体带动其实现脱贫增收。二是加大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关注力度,巩固已有扶贫成果,保证脱贫不脱政策,防止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梁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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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9: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