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银发消费特征、规模角度下的产业升级方向研判和政策建议 |
范文 | 曾红颖 范宪伟 为深度分析老龄人口消费结构,研判银发消费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供给,更好满足老龄人口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本文对中国老龄人口消费结构、中日老龄人口消费支出进行了比较研究。中国60岁以上人口2.49亿人,相当于英国、德国、日本三个国家总人口。实际上,老年人若都是社会负担的话,一定是养不起、养不好的。从“养”的立场出发,我国的老龄化挑战超过日本,日本虽然是全世界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老龄化率27%。但从绝对量来看,日本的老龄人口3515万人,其实还不足中国的零头。从另一角度看老年人年轻时积累了财富、年龄大了需要社会的支持,却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富矿”,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中国老龄人口消费结构特征 (一)基本生活支出和健康消费是老龄人口消费主体 中国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包括食品、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支出等四类内容,以食品消费为主。健康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支出、卫生保健支出和药店买药三类支出,医疗服务是大头。基本生活支出和健康支出二者占老年人口消费的比重高达90%以上,是老年人消费的重点。其中,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年基本生活支出分别为8865.04元和4806.28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51.24%和48.8%;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健康支出分别为4867.81元和10463.83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3.41%和49.42%。 (二)基本生活支出存在明显的年龄和城乡差距 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城乡之间差距较大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老年人60—64岁基本生活支出为633.27元/月,为同年龄城镇老年人口(1202.93元/月)的52%。而农村8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184.54元/月)为同年龄段城镇老年人(588.18元/月)的33%,农村老年人口基本生活支出减幅高达70%,而城镇老年人口减幅为54%。随着年龄的增加城乡老年人口基本生活支出差距越来越大。 (三)基本生活支出未受到收入水平抑制 1、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区域间差距不大 城镇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最高的福建省(1038元/月)与最低的云南省(556元/月)相差为482元/月,差距幅度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差距。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最高的浙江省(554元/月)与最低的河南省(296元/月)相差258元/月,差距幅度低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差距。 2、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差距不大 用泰尔指数对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差距作测算,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泰尔指数0.9左右,城镇老年人口基本生活支出泰尔指数1.0左右,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差距不大。 (四)老人医疗服务二元市场结构特征明显 与基本生活消费不同,城乡间老年人健康支出差距较大。城镇老年人基本生活支出最高的北京(14496.62元/年)与最低的广西(6349元/年)相差8147元/年,差距幅度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差距。农村老年人健康支出最高的北京(10190元/年)与最低的广西(3044元/年)相差7146元/年,北京老年人健康支出是广西的3.34倍,差距幅度远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差距。根据城乡老年人口健康支出泰尔指数测算,农村老年人存在着明显的健康需求抑制现象。 二、老龄人口消费总量测算和结构 根据老年人口不同支出情况,测算分地区分城乡的老年人口消费市场规模。测算结果显示,老年人基本生活市场规模为2.23万亿元,其中老年食品市场规模最大,为1.8万亿元,占2018年食品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8.09万亿元)的比重为22.24%,高于老年人口占全國人口的比重(17.9%)。 老年医疗服务市场、老年医药市场分别为1.15万亿元、3085亿元。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服务和药品消费均为自付部分,不包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201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5.8万亿元,个人卫生支出占28.7%,其中老年人医疗服务支出占个人卫生支出的88%。 此外,老年人家政服务市场和保健品市场规模分别为1258亿元和1072亿元。 三、从中日老人消费支出比较看老龄消费潜力及升级方向 中日人均GDP相差4.2倍。用收入调整后的支出结构比较中日老人消费差距。从总量上看,中国老人月均消费比日本低30%;从结构上看,中国老人的食品支出和日本没有差异,中国老人更爱穿衣打扮。主要差异项在于交通和通信、娱乐支出和其他消费支出日本明显高于中国,这说明日本老人生活更丰富多彩,短途旅行、娱乐、非基本生活三项占日本老人消费支出的41%。中国老人健康支出更高,中国老人每月支出的1/4用于医疗服务,而日本不到7%,一方面是日本健康管理到位,国民健康预期寿命显著高于中国;另一方面是日本的健康保障更完善,健康支出个人负担比例很低。 从中日消费结构比较看,未来中国老龄消费升级存在两个方向和一个制约。一是食品、保健品质量提升而带来的消费升级,二是消费项目和类型的增加。历史上中国经历过生活消费家用电器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的替代和普及、轿车的基本普及和住房的升级换代,现在面临着产品消费到服务消费的转变。同时由于医疗保障程度较低的原因,老龄人口医疗支出严重抑制了需求释放。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和中国家庭收入调查(CHIP)三个相互独立的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微观数据库调查,中国收入前5%的家庭储蓄份额占44%—116%,收入前25%的家庭占有储蓄的70%以上。74.6%的家庭有储蓄。假设家庭财富在人群中均质分布,则75%的老人有消费升级,特别是质量升级的支付能力,其中25%没有财务支付的约束。据此推算,占25%的老年消费者6000万人有相当的消费能力,有1.9亿人即75%的老人有对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升级的需求。对于6000万老人来讲,50%以上的消费尚未被有效供给,对于1.9亿老人来说基本生活消费提质和保健等需求可以接受。按照50%质量提升成本来测算,基本生活较高质量市场份额大约6000亿元,6000万较高储蓄率家庭支出尚可以有6000亿元市场需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满足。 四、政策建议 (一)出台保健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英国科学家李约瑟说:“在世界文化当中,唯独中国的养生学是其他民族所没有的。”美国、日本在没有保健养生传统的地方创造了保健品新市场,政策法规起到保驾护航作用。美国的做法是选择小的政策切口,在保健品中瞄准膳食补充,其科学依据是当代人宏量营养素过剩,微量营养素不足。同时对于传统食品的健康升级,采用自主声称、全面准入、严肃问责法。1990年颁布《营养标签与教育法(NLEA)》,企业要负责产品成分的安全性和产品宣称的科学性,FDA则负责市场监管。追求合理膳食、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慢性病危险,己成为当今美国人的时尚。日本通过高标准准入塑造了日本东方养生专家的角色。1991年,厚生省修改《营养改善法》时,颁布了“特定保健用食品许可指南及处理要点”等法规性文件,正式将保健品定名为“特定保健用食品”(FOSHU)。要求产品上市前必须经厚生省的审批,才可用FOSHU的特殊标志,并允许在标签上标有某项保健功能的声称。据不完全统计,厚生省批准的FOSHU只有569种,所以各个“身价不凡”。当前国内保健食品市场相当混乱,市场信心多次受到沉重打击,消费者信任短期难以恢复,建议在保健服务领域出台政策。服务是以产品为载体的,可以向下规范产品,向上沉淀数据,为中国养生文化找到大数据证据链。 (二)出台保健产品、用品消费保护赔偿条例,成立消费赔付基金,共建共享共治健康产品消费市场环境 老年人消费围绕健康中心,保健养生是老年人最大消费诉求点。当前保健品市场混乱,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建议保健品消费全程电子化,必须在保健服务指导下完成,所有保健品消费出现意外情况可以得到无偿医疗救治、消费10倍赔偿。直销企业、上市公司1%—3%的销售收入、其他产品制造商5%的销售收入直接划入消费先行赔付基金,用于医疗救治、健康相关研究和公益健康教育,共建健康消費市场环境。市场环境优化,保健品消费市场的总规模和潜在空间才能真实体现。当前保健品市场只有2000亿元规模,主要是直销企业,而实际上监管部门发出了3万个产品批号,相当多销售处在灰色地带。据业内从业人员估计,当前实际市场规模最低5000亿元。世界10大制药公司都开始涉足保健产品市场,世界10大食品公司都增设了营养健康部,中国保健食品市场潜力巨大。 (三)提升我国养老保障能力,打消老年人消费顾虑 提升老年人的健康保障能力,加大力度建设完善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在保证退休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农村、失独、贫困老年群体的养老保障工作,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互相补充的多元化养老保险体系。在医疗方面,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康复、咨询等多种服务。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大医疗救助、卫生支农、卫生扶贫等工作力度,确保农村老年人医疗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从而避免养老、医疗等支出或预期支出对消费的挤出效应。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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