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日本农村以生活为中心的再生与治理 |
范文 | 朱敏 董宇辉 战后日本农村在经历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后,面临劳动力短缺、人口老龄化和城乡差距扩大等问题。由于日本的粮食与食品依赖国际市场与贸易自由化框架,原来的保护性政策逐步失效,农村产业外部化,老村人口过疏与老龄化并存。日本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推动以生活为中心的农村再生,以应对日本农村的面临的问题。 日本农村是典型的东亚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在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周期性危机的冲击下,“日本农村所遭遇的困境是此前现代日本闻所未闻的”。近现代日本农村在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开大合”中通过一系列的农政调整,应对食品、农业和农村等方面的社会与经济问题。《日本农村再生:经验与治理》是近期日本一批农业经济学者运用全球化与日本农村社会经济特质视角审视日本农村危机与应对的著作,该书有全球化的结构性视角,也总结了当下日本政府、民间应对危机的治理方法。 一、日本农村再生的基础 历史上日本也是农业立国。明治以后,日本脱亚入欧,主动融入欧美的经济体系。在自由贸易体系下,传统小农由向市场提供余粮、换取外汇转变为粮食过剩、城乡差距拉大,农村走向衰败。日本的农村危机具有发展中国家正在经历的阶段性特点。日本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尊重东亚农村、农业的特质与规律,通过土地租佃关系调整,形成以自耕农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小农经济。在综合农政的支持和服务下,重视村落的生产和生活价值,推进农村经营体制适应市场和社会结构的转变。 (一)综合农协功能完备,网络覆盖农村。综合农协是日本二战后成立的全国性农业协同组织(Jap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为会员提供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购销、信用和农业保险服务,特别是信用和保险是农协的来源,可以用来弥补农业技术指导和供销业务的费用支出。农协是为农业、农村服务的综合体,几乎100%的农户加入了农协。全国农业协会还举办子公司,用于提供专业的服务。日本综合农协组织和实施全国和地方农村政策,是日本农政的网、线、点、为农业和农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护。 (二)村落是生产和结构调整推行的平台。日本学术界对村落一直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对地方社会的理解往往从村落的比较研究开始。村落凝聚力强大,以村落—自治组织为中心,构成地区社会。二战后,日本通過农地法彻底消灭长久支配农村地区的地主—佃农关系,自耕农与村落成为日本农村主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农村政策“以灵活利用村落”为前提,而不是行政意义上村庄。比如以村落内生式发展基金的方式,促进村落组织化和形成协商机制;对村落直接支付制度和培养村落骨干农户等。日本重视村落历史悠久,对村落的地籍、水系、耕作等建有详细的档案和台账,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农村部落固有之美俗需要发扬光大,落脚点正是村落。 以村落为基础,综合农协统管农村服务,为日本农村发展和治理提供了张本。日本政府不同时期施行的经济政策对农村产生重大冲击,综合农协与村落起到了重要缓冲和化解作用。 二、日本农村的危机与转型 二战后日本经济经济历经高速增长、泡沫期和低迷阶段,日本农村也象过山车一样在危机中寻找重生。一方面受制于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日本农村的食品供应地位逐渐被国际市场取代,日本粮食自给率逐渐下降,大米生产过剩。日本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促成城乡关系发生巨变,城乡差距越来越大。日本政府试图通过农村工业化,促进过剩劳动力“在村型”转移,解决城乡差距和农村贫困问题。由于受教育人口向都市圈流动,加上农村生育率下降,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劳动力兼业,“甚至包括家庭主妇也不能满足农村工业化的劳动力需求”,农村工业因劳动力短缺而开始衰退。日本农村遇到劳动人口减少、农村工业转移和衰退、老龄化和农产品过剩低迷等多重经济社会问题叠加,农村需要探索再生之路。日本从城乡关系着手调整农村政策,注重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振兴和治理。 (一)放弃“耕作者主义”,解除“岩盘规制”,允许工商业资本准入。这项规制缓和政策是为了农业行业以外的公司对耕地进行集中利用。虽然日本《农业基本法》(1970年)经过修订允许农村土地租赁,但是仅限于农业企业。可见解除“岩盘规制”影响深远,非农企业和资本可以下乡经营土地,工业下乡转变为资本下乡。 (二)农民兼业,农村杂居,农村不再是熟人社会。工业和资本下乡村冲击传统村落,农村居民异质化,村落生产与生活共同体开始衰落。日本政府推进以村落中心的乡村振兴规划。由于传统村落的机能已弱化,乡村振兴让村落更加依赖财政补助金,村落脱农化愈演愈烈,与政策的旨规越来越脱节。 (三)农村过疏化、老龄化与劳动力短缺越发严重。村落机能衰退以及人口迁移,日本农村出现大量空心村和土地荒芜等问题。过疏化直接导致村落生活的便利性下降,特别是山区村落已失去生活的基础。老龄化需要农村有便利的生活服务设施,日本农村面临严峻的养老问题。 三、日本农村再生的举措 日本没有保证粮食自给的耕地红线政策,粮食与食品自给率一直呈下降趋势。日本农村再生举措更多地是以农村生活为对象而调整。日本学术界存在关于“有没有农村、要不要农村”的故乡遗失和存续的争论。日本通过“五次国土”计划调整城乡关系,逻辑不再是从隔离、封闭的角度振兴农村,而是从城乡关系中安排城市发展、发挥农村的作用。 (一)从村落中培养骨干农户。日本培训乡村职业农民的愿想无法实现,转而通过设立集体农业经营组织——特定农业法人和改革直接支付制度,从村落中发掘和培养骨干农户以解决农村抛荒和空心村落问题。 (二)传承与发扬农村的魅力文化。这一方面是为再造乡村,更重要是以乡村文化魅力吸引城市居民,发现乡村的价值,增强城乡间的流动。但是具有公开表演性质文化活动并不能传承由乡村亲属、熟人群体享有的民俗技艺文化,而只是游客的成功再现,是“维持地区形态的一种尝试”。 (三)从城市移居者中培养新农人。早期日本城市移居者是观念型的、追求新生活的城市人,主要是中老年移居者,后期移居者逐步年青化。为引导移居者从事农业生产,日本政府和农村的社会组织从技能培训、社区融入等方面促进城市移居者转换角色,适应乡村的生产和生活,创生新型农业生产。但是总体上城市移居者趋势在减少,从事农林水产业的仅有25%。 (四)综合农协转向社會服务。综合农协是农政的组织和实施者。由于日本农村的转型,农协由生产服务转变为社会服务。如综合农协是土地流转的中介,促成农田向骨干农户集中流转;面对农村老龄化的人口形势,结合农协开办养老院和为农民提供居家服务,或开办直销店等发展乡村新型产业。 (五)社会组织是六次产业化的主要推手。日本政府的巨额投入也难以改变农村衰落的趋势。社会组织却可以在乡村的发挥多元化、扎根性和民间性的优势,助力日本乡村再生。如新农人的培训与融入、乡村文化的保持与传承、环境卫生与医疗等方面,农村社会组织是中坚力量。 (六)日本农村建立了完善的医疗、环境制度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在经济高速增长期,日本在农村“撒钱”式建立医疗福利制度,特别是日本综合农协提供了农村医疗的中坚服务。受经济低迷的影响,日本农村医疗强调医疗社会化,运用社会化方法解决农村老龄群体的介护以及农村从治疗到预防等问题。日本农村环境整洁,空气清新,这得益于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期巨量的财政投入,农村建立了排水、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和再利用系统。日本城乡建立了完备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目前农产品流通体系面临进口农产品增加和市场通过率下降等冲击。 四、日本农村再生的借鉴 日本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农村面积狭小,是典型的东亚农村发展模式。日本农村除了受本国城乡关系的影响外,还受到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影响。从全书的发展逻辑来看,日本农村的再生是以“生活”为主线,生产只是生活方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当下的乡村振兴与日本农村再生存的异同。 (一)我国正在经历与日本类似的农村发展阶段。我国在粮食自给的基本国策下,农业生产仍然是农村的主要功能。日本已不再重视粮食自给,维系农业是生活方式,维系农村是城里人的“乡愁”。日本的农村再生是生活方式的再生,我国的乡村振兴农业(粮食)还是处于首要地位,以粮食为中心的产业不可动摇。 (二)我国与日本农村面临相似的人口形势。我国还没有进入日本当前面临的农村劳动力严重短缺和人口老龄化的阶段,但是从日本经验看,城市化仍然是主流,农村劳动力短缺和老龄化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当前我国的乡村振兴应考虑未来农村面对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特别是我国农村还承担着粮食自给的功能,未来谁来当农民会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日本的六次产业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但是以生活中心的六次产业能否适合我国的粮食基本政策,还需要讨论。 (三)日本城乡关系基本稳定,农村再生是“城市看农村”。日本尝试很多种农村再生创新,如全国性“故乡纳税”、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和城乡对接活动,这既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持,也需要成熟的社会组织和农村生活的便利性为基础。我国城乡关系还处于剧烈变动中,日本农村的社会创新或许可以在大城市郊区乡村尝试。当前我国农村不仅要培养骨干农户、中坚农民稳住农村产业,还要应对农村老龄化等社会问题。从日本的经验看,即使政府投入巨量的资源支持农村和农业,农村人口外流和农民脱农化会是主流和趋势。因此我国农村社会需要发掘传统、扶持新的社会组织,利用我国农村纵深广阔的优势,提高农村组织和文化的自主性,应对日本的大投入模式适度警觉。 (作者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文学院) 基金项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奖培育基金(BJPY20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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