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和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公司治理与完善产权制度研讨会”近日在京举行。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表示,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一个制衡机制,制衡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对完善公司治理将起到重要作用。 “这种制衡机制主要是权力制衡和责任制衡。权力制衡包括两方面,一是不同的股东之间要制衡,不同的投资者之间,国有股东和其他民资能不能做到平等,这是关系混合所有制改革能不能往前推动的重要方面;二是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界要清晰,在不背离董事会战略决策的前提下,经理层也要讲究独立。责任制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利益相關者之间的责任要对称,不能越权;二是要通过权利清晰,保证各个利益相关者都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三是要加强自我约束,这样可以节省更多的外部监督成本。”高明华说。 |